论语简说(七十八)∵∵●子∵圆∵∵明伦月刊373期2007/4

里仁第四∵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

∵孔子说:「对於自己有利的事,放纵的追求,这样的作为必然招来许多的怨恨。」

∵「放於利而行」,「放」是放纵的意思,任意往外发展,不肯收敛。「利」所说不仅仅是钱财、物品、升官……凡是对自己有好处的都包括在内。「放於利而行」就是有利就去做,没有利就不肯做。

∵「多怨」一个人在社会上,只挑有利自己的事做,对自己没有利益的,便一毛不拔,是无法立足在社会上,尽是招来怨恨!

∵春秋时代孟献子,是鲁国贤能的卿大夫,在鲁襄公十九年去世。当时前来吊祭的人非常多,等到丧事完毕,主事的司徒就照着孟献子的遗愿,把送来的奠仪一一退还。这对当时藉丧事敛财的歪风,端正了廉洁的楷模。孔子赞叹「可也!」此种风范可长也。孟献子曾说过:「得赐车马的士大夫,已有俸禄,不再蓄养鸡、猪;丧祭时可用冰块的卿大夫,也拥有俸禄,不再蓄养牛、羊;封有采地的百乘之家,只限收取采地人民的赋税,绝不蓄养巧立名目、收刮民财的臣子。」因为鸡、猪、牛、羊,是人民财富来源,居官在位绝不与人民争利。仁德的国君,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国之大利也。

∵利益是有限的,假使自己尽是有益,那他人必然有损;自己有得,他人岂能不失?如此上下、亲戚交争利,就忘失了本分、亲情,本来那有宿怨,却成了不解的仇恨。如能善用内心充沛的仁心,散财於民,这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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