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法缘生非“四生”——学习《入中论讲记》略述管见

中观颂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此四无生偈体现了大乘中观宗对诸法本质的主张,与唯识家“万法唯识”的见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显示了一切法缘生无自性的独特见地。这短短二十字,概括了佛陀垂迹,说法四十九年的主题思想。它如同晴空霹雳,使无明所覆之外道凡夫、内道小乘以及大乘唯识、中观清辨派等,一时如堕雾中,莫知所由。这也难怪,此偈是断除法执的根本,非六地以下菩萨所能通达,何况其他?法执既除,则执五蕴和合之假体为实有的我执,便无从立脚,不破自除。二执既除,则高登圣品,永出三界。

怎么样才能获得慧眼,超越小乘及证偏空圣人之知见,彻底通达不堕空有二边的中道义呢?这必须洞察四生之过。以执四生之故,则生一切法有自性之邪执;以有邪执,则三界造业,流转无穷,不得解脱。通过学习《入中论讲记》,得一管见,今依师教,略述四生之妄,显四无生之真。

《入中论》云:“彼非彼生岂从他?亦非共生宁无因?”此是总破四生之虚妄性。“彼非彼生”就是否定诸法自生,既然诸法不从自生,那么他生、共生、无因生都不能成立。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因为中观宗应成派主张“一切法空”(包括有为法与无为法两大类),如《法华经·安乐行品》云:“菩萨观一切法空”,那就是说诸法缘生无自性的意思,与三法印中的“诸法无我”是契合的,因此是不容异议的绝对真理!在法无自性的前提下,执着法有一个实在的生因,便与佛法相违了。当我们明白了诸法因缘生的道理时,就容易通达四生之妄了。

一、自生∵∵有一类外道,认为宇宙万有生起的因是神我与自性,说这个“神我”动了念头,要受用境,“自性”就随顺它变出宇宙万有供其受用,因此,诸法是自己生出来的。他们的主张,略似二元论,过失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神我动念欲受用,自性便给予满足,试问:“若神我之欲望无穷无尽,自性岂不要生出无量宇宙万有来?况且自生就意味着本有,已有的东西,何必再生,更增累赘?好比人已有两眼,再生两眼,将置何处?外道为了说明自性有变化受用境的功能,但掩无穷之过,便举例说:植物的芽与种是同时有的,并且是同一个体性,芽生起时种子就坏灭了,故诸法是自生,没有无穷之过失。中观宗破道:“若芽种同一体性,而芽生则种坏,为何自体坏自体?况且芽与种在形状、颜色、味道、功能等方面不完全相同,芽具有的特质,种子上没有;种子上没有的东西,而芽上出现了,这是从哪里来的呢?你不能说它无因,是自己长出来的。即使允许芽种同一体性的说法,而芽生时则舍种性变成芽性,这是不能自圆芽种体性是一之说,更何况诸法自生之说有违世间。世人都认为芽是种子生的,而不是从芽自生的,芽与种非一体性,故执诸法自生是不能成立的。

二、他生∵∵外道自生之说与真理背道而驰,那么内道小乘(俱舍一派)以及中观清辩等所主张法从他生,其错误在哪里呢?彼谓诸法之生因,有四缘,此四缘都有自性,它们和合所生之果也有自性。果从缘生,故名他生。如一块布能作衣服,是因缘;作衣的人、机器、针线等便是增上缘;由此可知色法的生起,不一定要四缘具足,而心法就一定要四缘具足才生。如说某人特别喜欢菊花,他这一念欢喜心的生起,要以往昔熏习的习气种子为因缘;菊花为眼接触的对象,是所缘缘;这个喜欢的生起,一定要前念心灭让出位子,后念才能生起。假如他刚丢了一千元钱,这份沮丧还充实在内心未灭,纵然喜欢菊花,此时也一定生不起欢喜心。只有待想通之后,或者钱找到了,在沮丧心消失之后,若一见心爱的菊花,他一定会喜形于色。这种前灭后生的必然性,就是等无间缘;赏花一定要借助眼根、空间、光明等,这些就是增上缘;四缘具足,这个心法就产生了。这种执诸法他生的主张较外道执法自生要进步一些,但彼见缘生而不达空性,且执因果各有自性,所以仍不究竟,且有非因生果,一因生一切果及一切因生一切果等过失,等于说谷种生谷芽,瓜种、麦种也能生谷芽,俱非果性故,彼为免上说过失,便给诸法之生因增加内涵,说作为果的生因,一定要具二义:一者要与果同一相续,如瓜种与瓜芽是一相续,麦种虽果性,但与瓜芽不是一相续,故不能作生因。这样,排除一相续之外的其它非果性法为生因的可能性,免除了上说诸过失。二者能生之因一定要在果前,这主要是排除非因能生果的责难。尽管如此,还是难逃过咎。中观破云:汝说谷种谷芽各有自性,那就不能称为一相续,况且“他生”的说法一定要有所对,因要对果才能言“他”。如人有儿子才能被称为父亲,父之所以为父,是因为有儿子。现芽生则种无,既无所对,怎能说是他生?彼见诸法他生不能成立,便以世间现见自救,谓世人皆知子从母生,芽从种生,便是诸法他生之实例,不必用道理推求。中观破云;此处讨论诸法有无自性的问题,是胜义边事,不能用世俗边事自救,世俗边事只能代表诸法现象,不能说明本质。如海市蜃楼,虽能现见,却无实体,是虚幻的,故知诸法无自性,但无自性中有作用产生。如人造业,不必一个实法来执业种不失,因缘和合,自能感果,犹如磁石,能吸远铁,法尔如是。《入中论》颂曰:“有业虽灭经久时,当知犹能生自果。”然而,唯识家却执有一个实在的阿赖耶识,能执持业种令彼不失,遇缘方能感果。即主张“识有境无”,外境是虚妄心变现的,等于说“识”为宇宙万有之因,此实不达二谛俱无自性,并依《解深密经》、《楞伽经》,高唱“三界唯心”,无离心外境,且以种种喻申其宗义,与中观诸法无自性主张抗衡,再次拉开了争论的帷幕,中观宗对其实执一一破之,其见解之高超于下可见,

唯识家喻曰:梦中境,醒后仍忆,故知梦中意识实有,而梦境却不见,故说心外无境。中观破云:识境同为醒后所忆。若有,心境俱有;若无,心境俱无。

喻:翳眼见毛发,产生眼识,而毛发本无,应是识有境无。破:净眼不见毛发,眼识不生,乃识境俱无。

喻:瑜伽师修不净观,能见大地白骨充满,此白骨非有,而不净观之心有,故说无境有心。破:修不净观,根境识俱无自性,定中无眼识故,眼根亦假,根境俱假,境焉得真?识依境起,境假,故无实识。且心有境无之说,有违世间,世人均许山河大地实有故。中观说外境无,是观待圣智而言,故不违世间。若对众生,我亦随彼说外境有。

喻:梦中无眼根,可起青黄等相,故不依根可生识。破:盲人无眼根,何故不起青等相?

心境俱无自性,由前对答已很明了,然唯识家依然不舍已宗。中观家为破其心是实有的见解,广引经言说明其非。

《华严经》曰,心从痴及业生,并说十二因缘中的识,要待无明、行等颠倒因缘方生。此即证明心非实有,待缘而生。

《宝积经》云:“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地域名),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这里虽说心是世间作者,但未说离心之境无,故知诸法,以俗谛观之,则色心皆有;以真谛观之,色心俱无。如佛在《般若经》中就说色、心俱自性空,《俱舍》、《集论》则说五蕴都有。是故古德云:无色不应执有心,有心不可执无色。

《楞伽经》云:“如对诸病者,医生给众药,如是对有情,佛亦说唯心。”此处说明“唯心”是佛为对治有情的实执方便说的,非了义教。由于众生贪着妙色,佛为遮彼贪着色境,故先遮所知境,次当遮能知之心,心境俱空,方是了义。以上广破心有境无之主张,法从他生不能成立。

三、共生∵∵一类外道,谓命根是有情本体,此生生命以前世命根为因,死后命根为不坏,又作亲生之因,故通三世,略等于数论外道之神我。有情除了以命根为生因外,还要善恶业及父母等因方生,故是自他共生。无情界等从种子生,属自生,阳光水土等助缘,是他生,故有情(有情识的众生)与器世间(众生生存的环境)都是自他二因共生。于是便集自生、他生过失于一处,自不能生,他不能生,岂有合则能生之理?中观颂破云:“计从共生亦非理,俱犯已说众过故,此非世间非真实,各生未成况共生?”这就是说共生不但违背世间常情,亦不合真理,二谛都不允许共生,故非法。

四、无因生∵∵这种观点主要是断见、顺世二种外道,他们认为一切法由四大微尘造成,四大变化能引起心的作用。主张人死后什么也没有了,当然不会相信因果报应。从时间上讲,根本不承认有过去、未来,理由是没有亲见。又见世间生物奇特,如花不染而红,雪不洗而白等,就说一切法无因生。他们这样讲的原因是见自生、他生、共生都有过失,以为无因生就能远离诸过,实则过失更大。须知万法,无一不是仗因托缘而生。如癌症,有些找不出致病的原因,但不等于无因,待医学发达后,终会找出原因。诸法无常,前生后灭,若无因果,应成断灭,它之所以千差万别,是生因不同,若无因而生,应无此差别。正因为诸法有因,善恶果报才丝毫不差,即“假令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诸法不但有生,且因必感果,因缘果报,丝毫不爽。此甚深道理非但凡夫难知,二乘也不能完全通达,唯佛是亲证现量。故经云:寄语众生,甚勿造因。

以上四种生因皆不能成立,然因果是立教之本,中观家虽广破实有之因果,但也不得不承认有无自性之因果,充分显示一切法是缘生无自性的,即缘起故性空,性空故缘起。有人说佛说法四十九年,只讲了一个“空”字,这是很有见地的,而四无生偈则是“空”字最简明的解释。众生之所以执一切法有自性,是无始无明使之然。若通达诸法缘生之理,则灭邪分别之根本,无邪分别即断烦恼,无烦恼则能解脱。

“诸法因缘生,缘谢法还灭”。就是佛教最彻底的宇宙观。这一绝对真理,必将历千年而不变,经万代而恒存。

(此文发表于《湖湘佛文化》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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