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要金装,是装给众生看的;人要衣装,是装给一定的社会层次的人看的。享受的本身是代表人的身分、地位和立场。在需要威仪、礼节的场合和环境,如物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享受是一种礼貌、隆重的表示。可是在物质条件贫乏、自己经济能力薄弱、社会环境恶劣的情况下,纵然自己有此能力和物力,也当舍去所有的享受和大众共度难关,例如近代的印度甘地就是如此。

今日的社会,为了礼貌或安全的理由,在某些场合、某些环境或者会见某一些人,必须衣冠整齐,必须乘用私家汽车;日间有日间的礼服,晚间有晚间的礼服,在日本及欧美地区,参加丧礼有一定形式和颜色的礼服,参加婚礼以及各种正式的集会,也不得穿着工作服、睡服和居家的便服,这些都不该算是享受。

佛法重视因果,今生的福报是由于过去世的布施而来。享受福报,犹如向银行提用存款,提用愈多,存款愈少,终有提空之时;今生享受愈多,福报所剩愈少,终有用毕之日。应该一方面继续修福,同时也要惜福,才能达到福德圆满的程度;否则,纵然有福,也有所不足。

因此,从原始的佛教开始,就主张比丘要身无长物:一则是为戒贪,二则是为惜福,三则是为减少对身体的执着;出家众固然如此,在家众亦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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