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无著大师将佛教认识事物的方法归结为四种,称四理法:

①知法性,即了解事物的性能

②知作用,即了解事物的作用

③知相依,即了解事物的因缘和相互依赖关系

④知规律,即了解事物的逻辑规律。

佛教的认识对象分理事二谛,是应用上述“四理法”或者《因明论》中所说的现量直观验证法和比量推理论证法,这种认识方法完全是合乎科学道理的。

佛教中并没有所谓神灵启示、心灵感应之类的认识方法。“定中观照”是属于潜意识直觉,并非神灵感应。

佛教起信的正道是闻、思、修。“闻”是学习经典理论;“思”是动脑筋,应用自己的智慧进行分析辨认;“修”是根据认识的道理,经过反复实践,达到亲证亲验。如此而已,别无它义。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