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因缘生”,这是说一切事的发生,先必有因,再遇见缘,他就发生结果。“因”是事的本原,“缘”是一种助力,“果”是后来的结局。由因得果,全是缘的力量,这是值得注意的。缘有四种:一、亲因缘,二、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兹举一喻:“因”比一粒种子;“亲因缘”比种子本身的生机;“无间缘”比使种子的生机不断;“所缘缘”比这粒种子的希望;“增上缘”比风日水雨等;“果”比这粒种子生成结的果实。“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与果是不会错的。这就是说作善定得善果,作恶定得恶果;因果定率,最合科学。不种善因,专去信命运,或是祷天求神,希望得福,皆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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