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川法师,河南省偃师县人,出生於民国十七年(一九二八年)。八年抗日战争末期从军,一九四九(民国三十八年)国民***播迁之时,随军到***。一九五三年,自军中退役;一九五四年,在台北市十普寺;依白圣法师座下剃度出家;一九五九年年,在十普寺受具足戒,戒坛三师为白圣、慧三、道源三位长老,同戒者有後来以弘扬律学着名的广化律师。

弘川法师在***期间,曾任台南市湛元精舍监院、台北市大慈寺住持。一九八一年在南投县埔里镇观音山建安养精舍,驻锡精舍研究律藏,编辑《僧伽作者要集》一书,一九八三年印刷行世,广化律师为之作序。

一九八四年,弘川法师回大陆探亲,即未再返回***,留在国内定居。

弘川法师回国後,曾任洛阳白马寺首座,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河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北省邢台市佛教协会长等职。一九九二年,河北省南宫市普彤寺对外开放成为佛教活动场所,弘川法师驻锡此寺,经他艰苦努力,多方募化予以重建,至一九九六年落成,於九月十六日举行落成暨佛像开光典礼。

弘川法师一生严持戒律,弘戒不倦,於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十时二十分,在河北省南宫市普彤寺安祥舍报,俗腊七十八,僧腊四十八,戒腊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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