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分四:甲一、修平等舍心。甲二、修菩提愿心。甲三、波罗蜜。甲四、四摄法。

按上士修法必兼中、下士修法,否则不明业果之理,及无我之理,一遇违缘,易生退堕。唯修中、下士后,再修上士法,则不致退转。所谓阿毗跋致是也。如但慕上士之名,轻中、下士之行,而不由根修起是名轻毛菩萨,则大乘之实利难得。若明业果之理,及无我之理,则一切恶不作,一切善奉行,不惟自利而且利他,即上士行也。上士无别法,即中、下士修至究竟之法也。大乘法有二:(一)、发菩提愿。(二)行菩萨行。菩提愿非至上士地位方发,在下士初修时,即宜发此心,不过至上士位,方能办到耳。发菩提心为愿心,行六波罗蜜为行心。上士修法三段中,第一段修平等舍心,为修行初步,亦即大乘前导;第二段修菩提愿心,与前修平等舍心,为发菩提心两大派。前一派修平等舍心,是寂天菩萨派,即深般若也;此一派修菩提愿心,是无著菩萨派,即广般若也;第三段波罗蜜为正修。

试略释如后。

甲一、修平等舍心。

修平等舍心,为寂天菩萨说;修菩提愿心及波罗蜜,为无著菩萨说;合修此二说,即上士行。修三十七道品,得着五根、五力,即平等舍心。平等舍心,即大般若中如地之菩提心。舍,谓舍怨亲平等,舍亲易舍怨难,故宗喀巴大师特提为首修,此平等舍心纳分为三:乙一、怨亲不定想。乙二、自他易地想。乙三、等皆如母想。

乙一、怨亲不定想。

怨或为亲,亲或为怨,原无一定,宜如此作观想。

颂云:

昔日之仇怨,闻名生憎怖,后复为良友,无彼反不乐,

顺我者曰亲,逆我即为仇,或从无我观,或以仇为友。

亲谓与我有利益,使我身心安乐者,逆我者反是。无我观谓五蕴中觅我了不可得。

怨亲不定,顺我即亲,逆我即仇,纯以我为标准,即是我执。破此我执,方能得到平等舍心,其修法第一步,即宜作怨亲不定的观想也。

乙二、自他易地想。

自他易地说即世间圣人所谓恕道,若非定中有功夫,则亦口头上高调耳。至上士自苦他安乐,较世间自他易地说又进一步,此纯出大悲,非有一点利誉心,惟慈母爱子,方可喻之。

颂云:

自他易地观,亦世圣所教,若不从定修,则但坠言说,

上士恒勤求,自苦他安乐,若慈母爱子,非他利誉故。

自他易地观,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又自他无分别想。所谓禹思天下有溺苦,犹己之溺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犹己之饥也;此大乘之要义。慈心悲心,自利利他,始能成佛,否则但求自利,则成阿罗汉也。

乙三、等皆如母想。

宜分为四种观想之。

丙一、无量轮回中父母,即是众生。

丙二、现在生活我之父母,即是众生。

丙三、使我了知解脱之父母,即是众生。

丙四、作悲田使我成佛之父母,即是众生。

按此谓观一切众生,皆父母也。

甲二、修菩提愿心。分三。乙一、引言。并发心之法喻及方便总说。乙二、正观。乙三、结语。兹依次诠释于后。

乙一、引言。并发心之法喻及方便总说。

颂云:

大般若佛母,诸佛佛子生,由***次第,证果贵初心,

发心利他故,乐正等菩提,如地金月火,大藏宝源瀛,

金刚山药善,如意日美音,王库藏大路,乘骑流无尽,

乐闻声河云,二十二种等,赞发心性相,余处复广明,

行假无三世,一多大小平,悲圆菩提满,发心佛即成。

发心证果二无别,由是中间发心难,

发心非难难常继,常继方便应当说。

《大般若经》一名《佛母经》,言佛从般若生也。又一问题,菩萨是佛生故名佛子。佛是谁生?曰是菩萨生,如文殊菩萨为佛智慧,最高为诸佛师,又菩萨由***次第菩提心生,菩萨为佛之因,故佛是菩萨生。

由***次第者,四宏愿即圆菩提心。《华严经》贤首品即说***菩提心者,说***又说次第,似相矛盾,实非矛盾。次第即***中次第,如圆轮有十二齿,譬如***其轮转时,一齿一齿次第而转。譬如次第然一齿转时,余齿皆随之而转。譬如***中次第,可知初地心,即十地心。故***中有次第,次第中又***,彼但讲***而略次第者,未免笼统非是。

又学显者不学密,或学密者不学显,譬如轮齿不足十二,佛说成佛不难,发菩提心难,即发***菩提心难,此心一发,决定成佛。又***次第,***即发心,次第即修行。

证果贵初心,即因该果海之义。换言之,即因果不二也。发心利他乐,正等菩提者,上句说利他,下句即求成佛,是说自利,此二句说菩提心体相最为完备,盖自他兼利不可偏废也。

有一种人但说利他不说自利,不知自己无能力,且不能自救又焉能救他,但求自利者,流于小乘,但求利他者,是菩萨中之狂妄者,须自他兼利方是,此普通说也,若对此人说自利,对彼人说利他,则又对机说矣。

如地者:此喻菩提心。如大地载物,平等摄受,即对于众生,不起差别,普度含摄也,此用功之初步。

如地之菩提心,即初地所发菩提心,以地一切皆载,并不简择,此即平等心,能此修即可登初地,如地心若缺乏,则处处障碍。

如金者:以金喻菩提心,大意谓须锻炼,宜在违缘上修,如但顺缘,唯护我执,若违缘上修,如金之锻炼,则可断我执也。

又如金者,喻贵重,即指戒言,有人不敢受戒,恐受后或犯,不知犯戒较不受戒者亦胜,如金器虽坏,仍然是金,较铜铁价值自高也。

如月者:以月喻菩提心,谓之清凉能解热苦,如菩提心,能除烦恼之苦也。

又如月者,即喻悲心菩提。

如火者:以火喻菩提心,即喻智慧菩提,能坏、能长、能熟皆火之功能,能坏喻灭烦恼,灭罪之法,无有过于般若者。能长喻功德增长如太阳之光,能使万物长养。能熟喻善法成熟,如生物不可食,必须成熟方可,火有此功能,菩提心亦复如是。

又如火者,即烧我执义,无论善的我执,恶的我执,皆宜烧断,地金月火四种,即初地所发菩提心,***次第菩提心一修,即登初地。

如大藏宝源者:是二地菩提心,即戒也。有戒则一切功德,如大藏源,方起大作用,此最重要。大藏喻一切法器皆有,宝源(如得到宝之脉络)喻功德。

如瀛者:瀛即海。一喻菩萨求法无厌,二喻菩萨能容,如海能容一切物,即忍菩提心也。

如金刚者:此以金刚喻菩提心,谓金刚有不坏义,即不为二障所坏故,即精进菩提心。

如山者:此大山喻菩提心,如须弥山,除佛出世时,余时皆不动摇即定菩提心。

如药者:此药喻菩提心,阿伽陀药,有病无病皆可服,喻有般若,无不利益,服此药则不死,有般若则成佛,即般若菩提心。

如善者:善即善知识,有菩提心,则行种种善,去种种恶,如善知识之指导及监督然,又依菩萨戒而行,即最好之善知识,此谓方便菩提心。

如意者:如意即如意宝,轮王方有。此宝能生出一切宝,菩提心亦然,如意宝能随所愿,如发何愿即满何愿,此谓愿菩提心。

如日者:以日喻菩提心,谓能生长一切善法,除一切黑暗,与前如火喻不同。如火喻能烧义,如日喻能照义,谓智慧菩提。

如美音者:以美音喻菩提心,即四无碍辩才也。

如王者:王为人中胜,谓菩提心为一切法中胜,喻十地菩萨灌顶,一切法自在。

如库者:库谓库藏喻得菩提心,如得库藏中之宝。

如大路者:喻十地位如得平坦大路,自无歧途之虑,但资粮位及初地,皆有此功德,不过至十地位,方能圆满耳。

如乘骑者:喻在大路上行,并非步行,如乘骑然,此骑即轮王马宝,喻其速也。

如流无尽者:谓发大菩提心,如普贤十大愿王,世界无尽,众生无尽,我愿无尽,盖大悲心也。尽未来际,度化众生,十地主能如是。如乐闻声者,谓以四悉檀说法,既能契机,众生自然乐闻。

如河者:谓佛说法四十九年,如一条河然,河虽是一,而河两岸之地势,曲折不同,佛说法随机原无一定,亦如河随地势也。

以上三者指佛地菩提心言。

以上发菩提心,共二十二种喻:即(一)、地。(二)、金。(三)、月。(四)、火。(五)大藏。(六)、宝源。(七)、瀛。(八)、金刚。(九)、山。(十)、药。(十一)、善。(十二)、如意。(十三)、日。(十四)、美音。(十五)、王。(十六)、库藏。(十七)、大路。(十八)、乘骑。(十九)、流无尽。(二十)、乐闻声。(二十一)、河。(二十二)、云。若就初修第一步说,即应先修地金月火四菩提心,盖此即初地菩提心也。二十二喻,均为赞叹菩提心之性相。行假无三世者,行即二十四不相应行法,以行法随顺世间建立,无实体故,名为假法。假法无始无终,中间不住,三世平等,故无三世。行法既假,如一数为假定,假定即无,一既无,则无二乃至无多,故无大亦无小,平等平等。总之,成佛在菩提心圆满,并非于时间长短等计算也。何以故?时间即不相应行之假法故。

问:“时间既假,何以又说三阿僧只成佛?”曰:“是对于骄慢者说。若对于怯弱者说,则又说即身成佛,总之对治悉檀耳。”

“然则成佛之说,时间长短不一,果无一定标准乎?”曰:“有,即视其悲心及菩提心是否充足、圆满。此心一充足圆满,即是成佛,无问时间也,即初地所发的如地等心。”

问:“何谓圆满菩提心?”曰:“一个众生不舍。”

发心证果二无别,指***菩提心言,故云无别,盖因果不二也。发心非难难常继。问:“何以不能常继。”曰:“无方便故。”若依宗喀巴大师菩提道次第而修,绝无退转,由下士、而中士、而上士,是最好方便。

乙二、正观。约分为六。丙一、知母。丙二、念恩。丙三、报恩。丙四、悲心。丙五、慈心。丙六、增上心。试分说如次。

丙一、知母:决定尽法界之有情,无一非三世之父母。

颂云:

恒发意观想,日夜各三次,信六道九有,恒河沙众生,

尽法界有情,皆过现父母,以长劫轮回,当知如演剧,

又现生活我,衣食等增上,毒蛇诸恶人,于我不相违,

为作解脱因,贤圣知识等,一切恶有情,及诸仇怨类,

悲田六道众,能长菩提因,成佛之父母,亦一切有情。

六道谓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九有,谓欲界一、有色界四有、无色界四有,共为九有,即分三界为九有也。谓此恒河沙众生,皆是过现之父母,故知母一科,即是发初地菩提心。

观一切众生皆是父母,即无一个不是父母者,故以演剧喻之,在此长劫中演剧,彼此互替以成眷属,一切自皆有骨肉关系,故云皆是父母也。

现在活句,喻社会中人,皆于我有恩,即父母恩也。毒蛇诸恶人,皆能祸我者,不祸我,则恩同父母。贤圣谓诸佛菩萨,恶有情及仇怨皆违缘,有违缘则易起悲观,得解脱,故佛云:“提婆达多,为我成佛之因。”

悲田六道众者,对三宝为敬田,对父母为恩田,对六道为悲田,六道即田,悲即种子,菩提种子,须有悲田,始能下种也。普贤行愿品云:“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大悲心而成正等正觉。”故众生为成佛之父母也。

知母一科,看一切众生皆父母,则烦恼易断,是为不可思议解脱法门。

发知母心,不惟易断烦恼,且可断习气。

修知母科,其成功有经长时的,有经短时的,须视发菩提心浅深广狭程度如何。

修知母科,日夜各三次,然亦可自定次数及时间,若遇忙时,每日每时最少修行一刻钟或十分钟亦可,不可再少。所宜注意者,在定中修不可散乱;在名句文上修,又须修五根、五力,现在世方能起作用,且种子即有,来世遇缘,作用发起亦易。若不向根力上修,仅在文字上讨论,则悲矣。***修菩提心,往往有修至十余年者,功夫既深,故一灌顶,即时得至悉地,且根力既坚固,则成不退菩萨。

丙二、念恩:应观无尽悲流。

颂云:

父母生养教,悲流恒无尽,随子生忧喜,慈爱过己身,

观今思既往,恩念正等齐,纵使两肩负,何能报万一。

过去父母意想不到,故观现世父母,易起报恩之心,现世父母恩流无尽,推之过去父母,其恩亦同等也。

纵使两肩负,何能报万一者;言父母恩深,报不尽也。两肩负云云。见《本事经》经曰:“假令有人,一肩荷父,一肩担母,尽其寿量而不暂舍,供给依食医药种种所需,犹未足报父母深恩。”

丙三、报恩:不知报恩,实世间之大无惭愧者。

颂云:

母流转三有,正法多不闻,况在地狱中,或堕鬼畜生,

盼子作救拔,子自安不闻,虽人头而畜,不如鸦羊等,

由不闻正法,不遇善知识,今在佛前誓,愿尽度慈亲。

前念恩一科,以父母恩说不尽,故略言大概,各人自己想父母养育之深恩,则报恩之心,愈不容已。

修报恩一科,宜深责备自己,生大惭愧心也。惭愧心一起,其力甚大,如田中有肥料,故修行时,惟报恩一科最易起惭愧心。

父母流转三有,必思速速极力救济,未堕者预为防避,已堕者急为拯拔。是以欲报父母恩,须即身成佛,愈快愈好,不可等到三阿僧只劫。密乘令修行者即身成佛,无他,正是急于救父母,以报深恩之意也。

《大般若经》云:“唯佛知恩,唯佛报恩”,盖佛法建立在孝上,佛法根本即是孝,换言之即报恩主义也。

丙四、悲心:决定代受彼苦。

颂云:

呜呼师尊三宝大慈悲,父母有情罪障恶业等,

不闻正法八难并三涂,险厄愁忧无量一切苦,

充满有情界及器世间,诸恶果报齐降密如雨,

惟愿现今我身皆代受,尽未来际无息无止期。

父母有情罪障恶业等句,指因中苦言;不闻正法八难并三涂句,指果上苦言;充满有情界,指心苦言;器世间,指身苦言。惟愿现今我身皆代爱,此愿字即普贤大愿,前言菩提心圆满,就是普贤菩萨。普贤菩萨即佛的内行,亦即是愿,故愿代受苦,为十大愿王之一也。

普贤菩萨代表佛行,学佛者当以普贤菩萨自任。普贤菩萨是佛长子,能负一切责任,宜作一切菩萨皆帮我忙想,终须自己负责任,故父母有情一切苦,皆愿一身代受也。

悲心一成就,自能负责任,悲心能对治一切违缘,且是对治违缘的总法,是以悲心一起,能除一切障碍,能生一切功德。

悲心即四无量中悲心。

若怕代受苦,则我执愈甚,不知果能救济他人,而代为受苦,则自己之苦自忘,以我执断故也,是以救济他人之苦,正是消除自己之苦。

修行甚难,老修行皆从耐字做起,此就见道前说,若至见道位,则容易矣。人每以苦时甚长,往往不能耐,不知所谓苦,其剧烈时只此顷刻,此一点耐过去,以后便容易。

丙五、慈心:决定施以己之利乐。

颂云:

凡我三时善根诸利乐,愿悉无余施供众有情,

有情恼我骂咒打杀等,观若生身父母悉顺承。

善根谓三学、三慧、六度、四摄等。利乐谓出世之利乐。无余施供即一切布施,不留其余,如此则慈悲心圆满,我执自断。

有情恼我二句,如此观察即能断一切烦恼,修悲心慈心,智慧自生,如此方是真正智慧。若无慈悲心补助,则成邪智慧,以所有智慧全用在自身上,我执太重故也。

丙六、增上心:决定成佛心,作报恩之究竟。

颂云:

父母究竟离苦得安乐,要当成佛一切乃堪能,

万德庄严释迦妙法王,无缘大悲宝库观世音,

无垢大智涌泉妙吉祥,摧伏魔军无余秘密尊,

大悲恩流诸祖诸师等,自他成佛唯愿垂加被。

密乘不待成佛,即能救济父母。我们凡夫虽无能力,但求三宝加被,我们仗此不思议加被之力,自能救父母。故修皈依观即刻能救济父母,消灭一切苦,但须常发大菩提心方可。念佛亦能即刻救济父母,以佛力加被故也,是以欲救父母苦,仗三宝加被力,即刻便能消除。尤须自己成佛,并一切功德回向父母,使父母早成佛,方能究竟离苦得安乐。

万德庄严释迦妙法王等句,是求佛菩萨加被,欲救父母即刻除苦者,宜如此念诵,如此修行,入观时若专心念,加被力便不可思议。

无缘大悲宝库观世音句,是表悲德;无垢大智涌泉妙吉祥句,是表智德;摧伏魔军无余秘密尊,是表断德。

乙三、结语。

颂云:

所缘尽有情,次第总别修,行相须明了,决定心不动,

智慧德速圆,伏灭诸我见,成佛之始基,亦顿超十地。

所缘尽有情句,即一个有情不舍。次第总别修句,总修即每日数次修(终身修),别修即先修知母科,以后依次再修各科。行相须明了句,行相在大乘上说,即是见分,与所缘二字指相分者对言。决定心不动句,不动即无想定,此处所说不动,却非无想定。但如理作意而动,动即不动,此即是观。心缘一境是定,缘多境是观,此大略说也。实则缘一境亦是观,非不观但是死定也。智慧德速圆,伏灭诸我见,成佛之始基,亦顿超十地。总言成就之速,显教从因上修,密教从果上修。即身成佛,就是想自己是佛,如此则烦恼自不起。修净土者,想自己即阿弥陀佛,往生成功更快,亦此义也。

所宜特别注意者,想自己作本尊,必须持戒,否则有危险,四川有人如此,曾被鬼打,即明证也。

甲三、六波罗蜜。

六波罗蜜者:乙一、施波罗蜜。乙二、戒波罗蜜。乙三、忍波罗蜜。乙四、精进波罗蜜。乙五、静虑波罗密。乙六、般若波罗蜜。

波罗蜜即戒,六波罗蜜或开为十,《菩提道次第》则说六波罗蜜,各数不同,其内容无异,不过开合关系而已。

乙一、施波罗蜜。约分为三。丙一、施种类。丙二、施功德。丙三、对治施障。

丙一、施种类。约分为四。丁一、内施。丁二、外施。丁三、无畏施。丁四、法施。

内施有二:(一)、舍头目手足,施给众生。如释迦佛在因位行菩萨行时,舍身喂虎是。(二)、以头目手足承事三宝,或与他人代劳是。

外施谓身外之物,亦有二:(一)、施钱财、妻、子、眷属。(二)、能舍一切而出家,亦谓之施。

内施即内财施,云何内财?身目等是。外施即外财施,云何外财?钱财、妻、子等是。所宜注意者,妻财不定给与他人为施,但不执着亦是施。

无畏施者谓人有危急时,我以无畏之精神,保护救济而度脱之,除其障碍患难,俾得安稳无恐。如观世音菩萨之于众生,凡有水火等灾难,一闻其声,即施以无畏而普度之,娑婆世界皆称观世音菩萨为施无畏者。

法施者谓说法布施,初中后善,施法说法,于非法说非法。乃至利人排难解纷之语亦谓法施,所谓慈心与乐,说法即是与乐之一也。

六度四摄皆有布施。六度中布施,偏于自利方面;四摄中布施,偏于利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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