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爱惜常住

什么是常住?是三宝住世的代名词,是由三人以上的比丘众或比丘尼众共住的道场,是依法住、依律住、依僧住,以戒为师。一个人住,不是常住僧,依众靠众而住,才是常住众或常住僧。一个人不能遵行正法律,律一定要有僧众始能施行。

住世的佛、法、僧,称为十方常住三宝,是普遍而永住的意思。

释迦世尊制戒,也制律。戒是一条条的法规条文、戒相,规范个人的身口意三业,令之有所遵循,渐渐地达到清净的目的。换句话说,不论是少人住或是多人住,也不论是否有老师的教诲,人人都应遵守的本分,以戒为师。

常住僧的共住,是指一个共同生活的集合体,这个集合体就是僧团的组织,是以“律”为共同的生活轨范。

1、如法如律,和合而住

过去僧、现前僧及未来僧都要依律而住,十方常住僧众也是依律而住;只要有三人以上的出家比丘、比丘尼住在一起,都要依律而住,这是一种民主的生活方式。而僧团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有责任,共同来维护佛法的尊严,推动佛法普及人间。所以,常住不是专指某一个人、某一件事或某一项物品,而是指三宝,住在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僧众,都必须依据世尊所制订的戒律来遵行出家的生活。

修持和弘扬佛法皆须以常住为原则;否则,在同一区域的出家人,可能会彼此对立、矛盾、批评、斗争,这将危害到佛教的存在和佛法的推行,因而僧团必须如法如律,和合而住。而一个和合的僧团,本身即已表现了佛法常住世间的精神。

常住里若有几个人有共同的意见产生,另外几个人也有不同的意见,于是形成了两个对立分明的团体或阵容,那可能会将所有的时间、精神、心血耗在党派争执的漩涡里,这就不好了。因为对内不能和谐,对外也就无法产生摄化的力量。

因此,在常住里不允许有两个以上的人另外组成一党,也不能有某几个人好得腻在一起的事情,必须人人保持个别独立;否则成群结党,言不及法,心与律背离,便容易造成对立,破和合僧的大罪。目前社会上的各种团体就是如此,因有种种利害关系的存在,造成许多派系间的纷争,这就不是常住的僧团了。

2、相互体谅个别的差异

常住要依律仪的原则来生活、运行,这才能使六和敬的精神更加圆满。所谓和敬,并不是指见解上及职务上的相同,因为每个人的修学程度及做事能力都不一样,每个人的才能、智慧、福报也都不相同。

有许多人总认为自己的才能、智慧、福报比别人好,至少也不差什么,但却没有受到重视;其实,只要每个人恪守本位,尽力而为,而能力强,有机会时要多付出一些,这才叫做公平。

不过,能力强且付出多的人,必须有平等心、感恩心,不能骄傲、自大。在僧团中,虽然每个人有不同的职务和工作,但是利和同均,所有的生活条件大家都是平等的,随众作息的生活规矩大家都要共同遵守,但也要相互体谅个别的差异。

希望大家尽力配合常住,为了要爱惜自己,就必须要爱惜常住,不要如同一盘散沙,否则就会认为常住环境不理想,而无法安于常住了。

(一九八九年九月四日)

3、依共住规约而住

常住大众是依律、依法而住。具体言之,律是由大家同意,经由师父或方丈认可的共同生活规约。但是中国的寺院,从一开始就因为文化背景、社会环境和印度不同,所以无法完全依照印度的律制而行。

从百丈禅师开始,中国便有了百丈清规,到了宋朝也有了禅苑清规,大致上,中国的寺院皆以清规为准则。

我们现在虽然不是完全依照清规而行,但也有共同的生活准则,而其基本精神是和戒、和律相应的,不能违背佛法戒定慧三无漏学的基本原则。

常住的生活规约,需要大众共同遵守和维护,绝不能轻易地废除、改变,否则大众会无所适从,执事也会难以执行。常住是属于大家的,若常住有了障碍或受到损害,每个人都会因而蒙受损失。

为了整体的常住,每个人一定要在规约之内运行、生活;大众不能没有规约依循,而执行的人也不可将自己置于规约之外;因此,依常住而住,就是依共住规约而住。

(一九八九年九月四日)

二、法统和僧伦

如百川入海,当任何一条河川流入大海时,就失去了它原有的名字和特性;所以说,不论任何种姓、阶层的人,出了家后,就是释氏种族的弟子。就如同过去中国的皇帝,对于功在国家的人,就赐予皇族的姓氏,这是一种荣誉和肯定;同样地,释迦世尊打破了印度四大阶级的观念,出了家就同为释氏。

另外,释迦佛也说:“我在僧中”及“我不领众”;佛说他是僧团中的一份子,但他不是僧团的领导者,他一样是依大众住,依僧团处事。因此,佛受供养时,也要将供养物交给僧团大众处理,不自行个别处理。这两句话,在近代以来,特别受到鼓励、主张和引用,因为现在是民主时代了,所以大家的事,由大家来共同处理。

僧中事,僧中办,这固然是值得赞扬的,可是大家不要误解了它的意义。以为只要僧,不要佛,认为佛并不值得做为一个信仰的中心,不是皈依处,这种想法就大错特错了。

三皈依中,有佛才有法,有法才有僧;依僧住,如法修,见法则见佛,不要颠倒了,如果只有僧而不信佛及法,那是外道的团体。相信诸位常住众,都是三宝弟子,应该不会对它产生怀疑。

1、方丈和尚是僧团的精神领袖

在现今的僧团中,“方丈和尚”扮演着何种角色呢?在丛林里,是以和尚为精神的领导中心及依止师,他平时虽不处理行政上的事务,但最后的裁决是由和尚批准和认定的。僧中发生重大的事件,如:义理之争、人事变动、财产变更等,不能仅由大众投票决定通过,一定要告知和尚,因为和尚有决定权、指挥权及纠正权,大众应以和尚为依止,他是僧团的精神领袖,也是僧仪的楷模。

在丛林里和尚有任期的年限,但却从未发生过由大众开会通过罢免和尚的事,因为和尚是正法的代表,是由前一代的和尚传法而授记的。虽然和尚可以同时传很多法子,但只能由一个一个依序传位。

如果你对和尚所传的法子及所做的决定不服从,甚至连你这个僧众的身分可能都成了问题,因为你否定了和尚的决定,而且也否定了上一代和尚的尊严和地位。

法统是很重要的,如果法统有了问题,那法子本身就是问题了,大众若否定和尚传承的尊严,整个道场会因为没有源头而颓废、消失。因此在常住里,除了尽量以大众的意见为主,更须有伦理的次第和法统的关系;法统是以师父或方丈和尚为准,伦理是以先后次第为准。

2、师兄弟伦理系之以道

过去我在日本留学时,日本人很注重伦理关系,不论是上对下或是下对上,都不直呼名字,而另有一个尊称。我所要强调的是不能反上,虽然先来的人不一定事事都对,但是仍然要维持僧团的法统,不能抗争、反对。

师兄弟间平日系之以道,要互相扶持、提携;师兄要照顾师弟,师弟要尊从师兄,而且对师父或方丈不能顶撞、违逆,否则在僧团中就不能安心了。师父或方丈如果也犯了错误,僧团大众应当以恭敬至诚心来请示劝告。

师父或方丈不独裁,师父或方丈一定会尊重弟子的人格及建言,但诸位是依止师父或方丈来出家的,若否定了师父或方丈,那你们出家的身分都有问题了。因此,僧团中伦理和法统的关系是很重要的,一定要维系。

假如寺院有了规模,树立了自身的风范,那么信众来到寺里,不一定非要见到师父或请示师父、方丈不可,见到我们任何一位相关的常住众或执事,就如同见到师父或方丈一般,这是由于大众形成了寺风。信众是僧团的,而不是师父或方丈一个人的,只要接触到这个道场的任何一个人,就能感受到师父或方丈的风范。但是一般仍有分别心,认为见到清众不等于见到师父或方丈,必要时仍得安排见师父或方丈。

所以,我要告诉大家,应以僧团大众的立场利益为考量,而且法统和伦理要分清楚。

(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3、以师父为中心

在僧团,首先以师父或方丈为中心;其次,以僧团、常住为依归。

虽然大家都是随佛出家,但要相信师父或方丈,是代表僧团,故要以师父的精神为精神,以师父的观念为观念。

大众可以有个人的精神和观念,但必须在师父的许可,以及不违背僧团运行的情况下表现出来;否则,会给师父带来麻烦,也会和常住大众互相抵触,那样僧团就无法做到安众、摄众、化众的功能了。

同样地,当以师父的志愿为志愿,以常住的考虑为考虑,以僧团的思想为思想。唯有如此,渐渐地,才能将烦恼根本的自我中心减少。

(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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