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的本身也是一法,那么它何时灭呢?

答:“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是作为一种客观规律存在,具有必然性、普遍性。所以,它是作为共相而不是别相。只要有法的存在,就离不开这一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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