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倡办文化教育重建书院学规

朱熹既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思想家,又是一位著名的教育家。他一生热心于教育事业,孜孜不倦地授徒讲学,无论在教育思想或教育实践上,都取得了重大的成就。他倡办文化教育的目的,虽然是为了宣扬维护封建制度的政治伦理思想,传播儒家的道德文化,但也做出了许多有益于后世的贡献,起到了弘扬民族文化,推进学术发展的作用。朱熹在世之时,曾经整顿了一些县学、州学,又亲手创办了同安县学、武夷精含、考亭书院。特别应当提出的,是他重建了白鹿洞书院和岳麓书院,并且还亲自制定了学规,编撰了“小学”和“大学”的教材。为封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知识分子,其中包括不少著名的学者,形成了自己的学派。下面主要介绍一下朱熹重建江西白鹿洞书院和湖南岳麓书院的事迹,以窥见其教育活动和教育思想的一斑。

公元1179年,朱熹知南康军的时候,重建了著名的白鹿洞书院,白鹿洞书院是宋代四大著名书院之一。原址在江西星子县境内庐山五老峰东南。此处曾经是唐代名士李渤隐居讲学之处,当年李渤喜养白鹿,因此得名。南唐开始在此建立学舍,号为庐山国学,宋时又在此建立书院。淳熙六年(1179年)十月,朱熹知南康军时,派人访查白鹿洞旧址,并拨款重建了书院,又遍搜江西诸郡书籍文字以充实藏书,购置日产以供办学之用。书院得到朝廷的认可,教学活动由朱熹亲自主持。他特为书院订立了学规,又经常为学生解答疑难问题,对他们诲诱不倦。

从朱熹的学规(名为《白鹿洞书院揭示》)的基本精神上看,主要是按照圣贤的教导要求学生。第一条:以“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五教之目”;第二条:以《中庸》所提出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为“为学之序”;第三条:以“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为“修身之要”;第四条:以“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为“处事之要”;第五条: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为“接物之要”。这些学规的内容,完全在于实行封建的纲常伦理,它总结了孔孟以来儒家的礼教体系,体现了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际关系準则。因此,这个学规就成了后来各书院订立学规的标準。

公元1194年,朱熹在知潭州荆湖南路安抚使任内,又在长沙重建了岳麓书院。岳麓书院旧址在长沙岳麓山,原为北宋初期潭州太守朱洞所创建,也是宋代四大著名书院之一。然而这个书院在朱熹来潭州以前,已是名存实亡。那时潭州已是“师道凌夷,讲论废息,士气不振”(《文集》卷100)。朱熹来此之后,虽然政务烦忙,仍积极抽出时间着力恢复书院,又亲自参加讲学。他还在湖南各地延聘了一些教师,并广招生徒,来此就学者曾达到千人。据《朱子年谱》记载:“先生穷日之力,治郡事甚劳,夜则与诸生讲论,随问而答,略无倦色,多训以切己务实,毋厌卑近而慕高远,恳恻至到,闻者感动。”这说明朱熹在岳麓书院讲学期间,对书院的建设付出了很大的力气,同时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所书院直到明清时代仍然是一处著名的高等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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