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葬礼葬式的选择

张志鹏

“人生自古谁无死”。死亡是每个人忌讳提起,但却必须面对的结果。幸好,人们可以选择死亡后的葬礼和葬式,借此来表达对生的眷恋和死后的期盼。对于参与葬礼的人来说,这不仅是一个社会交往、表达感情的群体活动,也是一个反思人生、警醒自我的独特机会。从经济和社会的角度,葬礼和葬式的选择更多地要考虑空间、资源、成本、环境等等,但是从宗教的角度,所考虑的主要是哀思、仪式、来世和超越。

宗教信仰的差异形成了形形色色的葬礼风俗,不同宗教对于葬礼的程序、规模、规格、出席人员都有不同规定。在基督教信徒的传统葬礼上,送葬时亲属身着黑色丧服,跟随在牧师身后。牧师在挖好的墓穴前念诵经文,超度亡灵,然后由亲属将白色、紫色的花束扔在墓棺之上,最后以土掩埋。伊斯兰教信徒死后一般先将埋体(亡人)抬到清真寺,洗埋体之后,穿上克番(写有经文的白布),然后放入埋体匣子。送葬时,由亲友抬着埋体匣子送往墓地。到达墓地后,先向墓穴的四周遍撒驱虫香料,随后在诵经声中将埋体入葬。

直到今天,宗教对于葬礼的影响依旧显着。例如,不久前美国着名影星伊莉莎白—泰勒在去世后采取了速葬,葬礼也只有其家人能够出席。据报道,这主要是因为泰勒皈依了犹太教,按照犹太教传统,一个人死亡后应该尽快埋葬。

在葬式上,世界各民族中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洞葬、树葬、悬棺葬、壁橱葬、食葬等多种形式。采取这些形式既有经济、社会方面的依据,也有宗教传统的影响。

印度教和佛教,都是实行火葬的。在这两种宗教看来,死去的肉体并不神圣,因为神圣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肉体,因此,火葬是合乎道德的。而且,火葬是为了强调神识不看重“皮囊”,若埋入土中,唯恐死者执着于其形骸肌肤,以致不能解脱,以火焚之,则再不眷恋而知四大皆空。

中国远古时有“入土为安”的说法。《礼记》讲“众生必死,死必归土”,因此,土葬成了中国古代丧葬的主要形式。佛教传入中国后,中国始有火葬(佛教称荼毗)。到了宋代,虽然朝廷禁止民间火葬,但却屡禁不止,一直到理学兴盛之后,火葬才逐渐衰落。此后的元、明、清三朝都限制火葬而鼓励土葬。

近代以来,一些人从经济、社会的角度提出要以火葬代替土葬。其理由包括:火葬可以节约墓地空间;火葬可以简化葬礼仪式;火葬费用远远低于传统的土葬,是一种节葬等等。1873年,意大利人帕多瓦教授在维也纳世界博览会上举行了一次鼓吹火葬的演讲。在英国,火葬运动得到维多利亚女王外科医生亨利·汤普生的支持,他与同事一起于1874年创立了英国火葬协会。4年后(1878年),欧洲首个火葬场在英国设立。

然而,新兴的火葬却遭到了犹太教、天主教、东正教、摩门教等多种宗教的反对。正统犹太教对于火葬保持了严格的规限,是因为犹太律法严厉禁止。罗马天主教会反对火葬的依据包括:死者的身体就像一个接受圣物的工具,其本身就是庄严神圣的;死者尸体应该以光荣和敬畏的方法来处理;模仿耶稣的埋葬;进行火葬等于否定了身体的复活。当部分基督教新教教会跟随接受火葬时,∵1908年天主教百科全书曾对之作出批评,指责他们的行为是一场“险恶的运动”。直到1963年,教皇保罗六世才对火葬作出解禁,并于1966年准许天主教神父主持火葬仪式。

就在现代社会火葬方式逐渐占据上风的时候,科学研究却显示,火化过程会对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火葬场排放物大多是对人体和自然有害的,火葬场排放的二恶英和呋喃占了全球总排放量的0.2%。而且,许多火化后的骨灰依然采取了水泥、砖头的大型土葬,结果一样不能节省土地。可见,究竟选择什么样的葬礼和葬式,还需要从经济、社会和宗教多方面协调统筹的角度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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