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佛教四依住

(四依住,又作四依法、四依止法,是指维系僧人生存的四种方式,也是行头陀行的四种重要方式。释迦牟尼佛在伽耶城菩提树下成正等正觉后,在鹿野苑度五比丘为最初之僧团,乃依“四依住”生活。四依住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穿粪扫衣,即穿着世人所弃弊垢之衣。修道之人,应将弊衣收拾净洗,补凑穿着,如此则心无所恋,能成道业。二是常乞食,出家之人常以乞食自活其命。三是依树下坐,出家之人,不宜营治舍宅,当于树下或石窟中,方便居止,修习禅定。四是服陈弃药,出家之人若患病时,常用陈年腐朽之药而调治之,病愈即止,不得贪乐新好药物而预为积蓄。下面分别作简要的介绍。

一、穿粪扫衣

粪扫衣又称衲衣,由世人所丢弃的零碎布帛拼缀缝制而成的。按佛教规定,粪扫衣之制有五种:道路弃衣、粪扫处衣、河边弃衣、蚁穿破衣、破碎衣。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大宝积经》卷二:“粪扫衣者,多闻知足上行比丘常服衣也。此比丘高行制贪,不受施利,舍弃轻妙上好衣服,常拾取人间所弃粪扫中破帛,于河涧中浣濯令净,补纳成衣,名粪扫衣,今亦通名纳衣。”

对于行头陀行的人来说,穿粪扫衣有很多利益。据《十住毗婆沙论·解头陀品》说,粪扫衣有十利:一、不以衣故与在家者和合,二、不以衣故现乞衣相,三、亦不方便说得衣相,四、不以衣故四方求索,五、若不得衣亦不忧,六、得亦不喜,七、贼物易得无有过失,八、不过顺受四衣法,九、入在粗衣数中,十、不为人所贪着。

从以上穿粪扫衣的十种利益来看,穿粪扫衣的好处有很多,比如容易得到,麻烦少,不会引起贪着,不因之与家人接触,利于修道等等。

除了粪扫衣外,佛陀准许接受居士施衣。在这些衣物之外,佛陀准许比丘穿三种衣:一衣,梵语僧伽黎,汉译集碎衣,又名入王宫、聚落衣,是入王宫或聚落时穿的。二衣,梵语郁多罗僧,汉译中偕衣,又名入众衣,集体活动时穿的。三衣,梵语安陀会,汉译下衣,又名院内道行杂作衣,是走路或者干活时穿的。

佛教认为穿着三衣有多种利益,据《十住毗婆沙论·解头陀品》说:

三衣亦有十利:一于三衣外无求受疲苦,二无有守护疲苦,三所蓄物少,四唯身所着为足,五细戒行,六行事无累,七身体轻便,八随顺阿练若住处,九处处所住无有顾惜,十随顺道行。

佛陀允许僧人穿粪扫衣及三衣,是为了减少僧人乞求的麻烦,佛世僧尼大多过着行云野鹤似的生活,衣服少,行为方便;尤其在修道上,衣服少,贪着也少,与道相应。

二、常乞食

乞食制度是佛教的根本制度,也是佛教的四依住之一。佛陀之所以制定乞食制度并且带头乞食,是为了防止弟子对美味的贪求,以免妨碍弟子修道。乞食作为佛陀住世时的修苦行的方式之一,受到佛陀的高度重视。佛陀为防止比丘在乞食时产生分别心,特别规定弟子在外出乞食时应当依次乞食,不应当间隔人家,目的是为了防止弟子有贫富贵贱之分。

比丘乞食的方式依《四分律》说:

兰若比丘入村乞食者,清旦净浣手,至衣架边,一手举衣,一手挽取抖擞,着七条已,揲大衣着肩上,若钵囊中,执打露杖在道行,当思惟善法。若见人,先问讯言:善来;若近聚落,便着大衣。至于村门,应看巷相,空处相,第一门相,第七门相,右手执杖,左手持钵,道侧而行,次弟乞食。若俗人送食,不得迎取,除唤来,往取,不得强取,应知当得立待,得食已,乃至出村安钵着地,揲僧伽黎如前进否,至阿兰若处,方共食之。

这段文字给我们勾画出一幅很形象的沙门乞食图。一个住在阿兰若处的比丘,清早披着袈裟,一钵一杖,具足威仪,端心正念,次第乞食。而乞食不得超过七家,乞到之后,回到阿兰若处再吃。

乞食是慈悲喜舍心境的体现,据《宝云经》卷八载,佛陀制定乞食之法,于一日之中,仅以七家为限,若不得食,则不更乞。比丘们须将乞得食物分作四分,即:一、一分奉同梵行者,同梵行者,即一起修行的同伴。凡乞食的时候,必有同修看守房舍,或因老病等无能乞食者,其他比丘得食归来,则以其中的一分供养同伴,让其无饥寒之忧,以便安心修道。二、一分施与贫穷,即乞得食物时,遇有穷苦之人,当起怜悯心,以一分施舍,令其饱满,劝他修善。这就是佛陀时代慈悲事业的开端。三、一分施与诸鬼神,即将乞得的食物,以净器盛贮一分,待晚上则燃香讽咒加持,普施一切鬼神,令其饱满,出离苦趣,悉得解脱。四、一分自食,比丘乞得食物,除前三分外,只留下一分自食。

沙门以乞食为正命,乞食有诸多益处,依《十住毗婆沙论·解头陀品》说:

有十利尽形乞食者:一、所用活命自属不属他,二、众生施我食者令住三宝,然后当食。三、若有施我食者当生悲心,我当勤行精进,令住善布施作已乃食,四、随顺佛教行故,五、易满易养,六、行破骄慢法,七、无见顶善根,八、见我乞食余有修善法者亦当效我,九、不与男女大小有诸因缘事,十、次第乞食故於众生中生平等心即种助一切种智。

乞食可以让众生种植福田,培养自己的慈悲心、平等心,降伏自己的骄慢,收到自利利他的效果。

在《大宝积经·乞食比丘品第六》中,佛陀对乞食比丘提出多方面的要求。佛陀首先要求乞食比丘在乞食时不能贪求好味道。其次,乞食比丘乞食时不论是否化到食物都不应当有忧喜之心,也不应有粗细食物之想。再次,比丘若遇到风雨无法乞食,应当以慈为食而自庄严。第四,佛陀规定乞食比丘不应为个人私心自现谀谄之状。

三、依树下坐

与衣食同样重要的是住处,凡夫的特点是心随境转,不能自己,所以选择住处环境,对于修道的能否成就,至关重要。僧尼的住处,佛世有两类:一是僧伽蓝摩,一是阿兰若处。僧伽蓝摩,汉译众园,是众僧共住的园林;阿兰若处,汉译寂静处、或闲静处。修习头陀行者只能住在阿兰若处,以及属于阿兰若处的冢间、树下、露地、随坐的五处。

阿兰若处是相对聚落村庄而言,指郊外山林旷野之中,杂音不到的处所。《智论》说离村最近三里,能远益善。《四分律》说:去村五百弓。按一弓长四肘,一肘长一尺八寸,一弓长七尺二寸,一百弓为七十二丈,五百弓为三百六十丈。六尺为步,六十丈为百步,三百六十丈为六百步,即二里也。萨婆多部律说:一村一拘卢舍,一拘卢含为一鼓声,也就是说钟鼓声闻不到的地方。所以阿兰若处是清净的处所。

冢间坐:又称死人间坐,印度有林葬的习俗,山林旷野之中随处可见死尸,与死尸同住一起有益于道念增长。所以《十住毗婆沙论、解头陀品》说:

死人间住亦有十利:一常得无常想,二常得死想,三常得不净想,四常得一切世间不可乐想,五常得远离一切所爱人,六常得悲心,七远离戏调,八心常厌离,九勤得精进,十能除怖畏。

树下坐:树与佛教的关系密切,教主释迦牟尼的出生、成道、涅,都在树下。佛陀出生于无忧树下,成道于菩提树下,涅于娑罗双树间。佛陀在成道之后,要求行头陀行的比丘,要在树下坐、树下食。佛陀之所以要求苦行的比丘住树下,是因为修道人以天地为庐,四海为家,到处都可以住,并且在树底下,既可避雨,又很凉爽。不过佛制比丘,不能在每棵树下住宿超过三天,因为真正的修道人,是很清高超然的,为了避免有人认识他与供养他,所以在每棵树下住两宿就离去,就算有人想供养他,但他已走了,所以这就是不求任何人的供养。

树下住是佛教十二头陀行之一。佛教认为,树下坐对修道有许多利益,如《十住毗婆沙论、解头陀品》说:

树下坐亦有十利:一无有求房舍疲苦,二无有求坐卧具疲苦,三无有所爱疲苦,四无有受用疲苦,五无处名字,六无斗诤事,七随顺四依法,八少而易得无过,九随顺修道,十无众闹行。

树下到处都有,大树底下好乘凉,避雨,树下坐可以避免乞求房舍的麻烦,树下空气好,有利于修道。

露地坐,比起树下坐更为艰苦是露地坐,大树的垂荫,就像半座房子,树下荫凉,鸟语花香,往往也会使人贪着,这就有必要受露地坐。露地上空荡荡的,一无所有,容易证入空定,当然露地坐必须是没有下雨的时候,倘若下雨天气,就得移到山洞或房屋下了。露地坐的意义,依《十住毗婆沙论、解头陀品》说:

空地坐亦有十利:一不求树下,二远离我所有,三无有诤讼,四若馀去无有顾惜,五少戏调,六能忍风雨热蚊虻毒虫等,七不为音声刺激所刺,八不令众生嗔恨,九自亦无愁恨,十无众闹行处。

空地坐能磨炼意志,空地坐无所依赖,自然不会有什么可贪着,但空地坐太艰苦了,不是非常意志者所能办到。

随坐,就是不择树下露地,随处而坐,不乐人所贪,不恼他令避。随坐利益依《十住毗婆沙论·解头陀品》说:

随敷坐亦有十利:一无求好精舍住疲苦,二无求好坐卧具疲苦,三不恼上坐,四不令下座愁恼,五少欲,六少事,七趣得而用,八少用则少务,九不起诤讼因缘,十不夺他人受用。

随坐与露地坐、树下坐、冢间坐一样,不必向施主乞求精舍,不给僧团增加任何的麻烦,不会引起任何得失是非,随遇而安,无挂无碍,但要做到是不容易的。

四、服陈弃药

陈弃药,为佛陀开示修行者所依止的四种行法之一,又称为残药、弃药或腐烂药。南山旧律家依僧四分所说谓为大小便,义净新律家依有部律谓为人所遗弃之医药。僧律四曰:“若被毒,医言应服大便汁。若自己许不须复受,若他许者当受。比丘病,医言当服小便者,不得取初后,应取中。若自己许承取即名受,若在地及他许当受。”四分律四十二曰:“尔时比丘病毒,医教服腐烂药。若是已腐烂药堕地者,应以器盛水和之,漉受然后服;若未堕地者,以器受之水和漉服之,不须受。”业疏三曰:“腐烂药者,世所同弃而实可收,即大小便也。有本说云陈弃药者,谓世间煮残渣滓可弃者,取重煮之,得疗即止。何须问本?”同济缘记曰:“腐烂制中有二释:初释中,小便治劳,大便解热,名黄龙汤。次释,则通众药,人所不用,故云陈弃。即腐烂异名。”义净师极斥之。《南海寄归内法传》曰:“自有方处鄙俗久行,病发即服大便小便。疾起便用猪粪猫粪,或盛瓮贮。号曰龙汤,虽加美名,秽恶斯极。……陈弃之言,即是陈故所弃之药,意在省事,仅可资身。上价自在开中,噉服实成非损。梵云晡堤木底杀社。晡提是陈,木底是弃,杀社,译之为药,是陈弃药也。律开大便小便,乃是犊粪牛尿。……正量部中说其陈弃,既是部别不可同斯。了论虽复见文。元非有部所学。”

由引文可知,古德对陈弃药,素来有不同的两种解释:一说指为他人舍弃不用的药物,如《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无垢性品〉云:“出家佛子于诸医药,不应贪着。若有病时,佗煎药已所弃舍药、诃梨毗梨及阿摩勒,取是等药即应服之,乃至一生服所弃药,于诸药等常生知足,如是名为真实沙门”。及至近代律师,也每于授戒时,将陈弃药解说为过期腐坏,被丢弃之药物或药渣。另一说则指陈弃药为排泄物(大小便),如上文所引。

四依法是佛陀时代比丘行苦行时维持生存的四种方式。随着时代的变迁,在现代社会这种苦行的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于四依法的变化,现代佛学研究专家印顺导师的见解可作为一说:如佛说四依,是出家者立下决心,作最艰苦的准备。出家依信众而生活,不一定能四事具足。如遇到生活艰苦的时候,那是意料中事,能忍受艰苦,身心安定而不失道念。实际上,出家受(行)四依法,并不是一定非苦不可。所以不一定乞食,也可以受请;不一定粪扫衣,也可以受施衣;不一定树下坐,也可以住房舍重阁;不一定陈弃药,也可以食酥等。

因此,不论常行乞食,着粪扫衣,依树下坐,或服陈弃药,无非是佛陀为破除比丘对于饮食、衣服、房舍卧具,以及医药──四事所生恶欲之对治,而非修此精苦的头陀行即可解脱。(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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