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孝道”文∵/∵刘福田

——子女感恩父母天经地义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谁都是人生父母养,不是父母赐予生命,这个世界苦乐都与自己无关。或者有人不屑:没有生也就没有死,过得好还算享受,如果活得受罪,那还不如不来呢!更有甚者会把责任推给父母,认为生命是享乐的副产品,不是父母“造孽”,又何至于会有这么多痛苦?

这样理解生命就过于偏执了,通过两性结合繁衍后代,这是生命本能。本能以快乐或痛苦为狡计诱导知性,那是生命自然状态,人之为人区别于动物,在于知性超越自身,人们生儿育女更多地具有直接目的性。即使就是享乐副产品,被造就出来又有什么不好?毕竟因此我们才有了生命体验,无论痛苦还是快乐!

具体怎样的人生体验,只有开始受父母直接影响,随着子女生命逐渐独立,它越来越多地被自己把握,生存感受的痛苦,有多少责任该归父母,又有多少责任该归自己呢?起码成人不该过分地抱怨父母……一般人都应该感恩,感恩父母赐予生命,感恩他们把我们养大成人,这奠定了生命基础,以后我们才能自己走路。

一般父母对子女都是生养全恩,特殊情况生养也可能分开,于是出现了一个问题:生和养哪个恩情更大?我觉得这很难分清,没有生哪儿来的养?没有养生的意义又何在?一个是根本基础,一个是主要方面,分斤破两真的很难,大概也只能具体分析了,一般而言养比生大,毕竟那要更多地付出。

但不管怎样,生和养都是恩,任何时候都不能恩将仇报,生而不养大多无奈,便是没有充分理由,毕竟没有生下来就摔死你。要知道人诞生之初,生命归属于父母,在获得独立之前,或多或少也部分属于父母,独立是个逐渐过程。生都如此,养就更不用说了,人对父母只有感恩的理由,没有为仇的理由。

父母之恩天高地厚,没有父母生养于天地之间,天高地厚又与我们何干!任何恩德都无法比拟父母,因此才有“百善孝为先”之说。在家孝父母,进庙不烧香!父母天地大恩都不能感化,又怎么可能懂得感恩?那样的人决不可交!那种人也决靠不住,危机时候还可能卖友求荣背后一刀。

道理上谁都应该明白,现实却存在很多问题,许多人不是不明白道理,但现实做起来总是不尽人意。或者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父母满意,或者怎么做父母都不满意,于是有的人勉强应付,也有的人不是干脆不做就是做得更过分,那问题、矛盾也就来了……大家小家相互影响,时间越长烦恼越多,矛盾也越来越激烈,直到一层关系结束,新一层关系换了位矛盾却只是反了过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通过这里的分析我们知道,这是有理性依据的,人子孝父母天经地义。人生承上启下,我们孝父母,子女也孝我们,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不过谚语“百善孝为先”之后,紧接还有一句“百孝顺为先”,孝顺孝顺,既是孝又怎么能不顺呢?这好像水到渠成理所当然,但这又是否符合理性呢?

孝进而求顺已缺乏理性

我们首先从字面分析,顺就是顺从,它显然已经脱离理性,开始有盲目味道。凡事都不可极端,现实事物需要反面调整,这是不使陷入极端的普遍规律,一旦极端事物就会极端而反,那理性也就走向了自身反面。“百善孝为先”是理性的,顺序而下“百孝顺为先”则开始极端,一以贯之也就违反了理性。

简单顺从当然地缺乏理性,但人们认识到这一点却经过了很长时间。历代统治者为了愚弄人民,都把血缘自然而来的孝道极端化,使之成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佐证,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忠孝一理吗,既然子女要孝而且顺,那子民自然也一样要忠而且顺,父叫子亡子得亡,那君叫臣死,臣也一定要去死了……历史发展到今天,许多人知道忠顺是愚,那么孝顺呢?大概很少人想。

不去想是因为习以为常,孝顺孝顺,从来如此啊!这有什么可想的?可不想又一直心有困惑:究竟怎样才算孝呢?有些人感觉已经很孝了,可是父母并不满意,难道真的要什么事都顺从父母吗?可是有些时候父母过分了啊!因为缺乏理性,现实也就必然陷入迷惘:子女在是否和怎样孝顺上充满困惑。

不过说到这里读者应该已经想到,没错!孝就是孝,尽孝之后还是否要顺从,那要具体分析,有道理的自然要顺从,但没道理不该顺、顺不起的也不能顺。父叫子亡子得亡,无缘无故,父母又凭什么要子女性命?现实有多少人肯这样做?可见孝未必顺,顺在孝外。两全其美当然最好,但做不到只要尽孝就够了。

该不该顺、能不能顺不只在自己,那还要仰仗父母一方,这就从一方说到了双方,作为父母应该怎样看待孝道呢?这一换位,别说顺从,便是孝本身都没那么简单了。具体地位不同,道理也就不同,大凡一个道理涉及双方,对立地位上结论正好相反。比如慈善要不要接受者感恩,这在接受者应该理所当然,但慈善者本身又不该过分要求,否则接受者就是白眼儿狼,慈善也就成了伪慈善……

这个道理再换位到孝道,作为子女理应对父母尽孝,但作为父母呢?起码不该对子女有过分要求。人们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不管是基于主观目的还是客观结果,都是通过这种形式延续自身血缘,为满足自身目的,那又凭什么要被动者过多回报呢?有个笑话:父母要求生身之报,子女却质疑:“谁让你们生我了?这事经我同意了吗?”子女话说的混帐,但混帐在所处位置,道理本身没有错。

站在父母位置上,生养子女一样天经地义,对子女只能要求基本回报,俗话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那本身也是目的所指。父母拉扯子女成人需要付出,子女长大成人也该赡养父母,这客观上是一种秩序一种规律,不如此生命属种就无法延续,那说到底决定于生存本能。养儿不得回报,谁还养儿干吗?生下来也可以掐死,何必辛辛苦苦地把他们养大成人呢?但养儿防老,这基本上就是个交易。

孝道现实迷惘困惑状况

大概也受世俗观念影响,有些父母在这个问题上对子女也过分要求,不仅在基本交易外要求子女尽孝,更要求他们孝而且顺,不管要求得有没有道理,子女不满足那就不行,这就在与子女关系上人为地制造了矛盾。

这种父母很难满足,子女尽到基本赡养责任了,他们并不满足,子女尽孝了,他们还不满足,子女孝顺了,他们也以为理所应当。长此以往,可能不伤害子女的感觉吗?便是父母子女亲情,也需要相互培养彼此呵护,永远只是一方付出,那再充沛的资源都会枯竭。父母恩大于天没错,但那要站在子女立场,如果父母自以为恩大于天,那子女怎么做他们才会满足呢?为人父母在这里千万不要站错了位置。

许多复杂家庭矛盾都是这样造成的,问题出在双方或者起码一方,或者父母对子女有过分要求,或者子女对父母没有尽孝,甚至基本责任都不尽。再或者就是双方都有问题,要求过高加之做得不够,进退之间陷入僵局或极端迷惘,那矛盾可能异常激烈。该怎样解决这种矛盾呢?大概也只能以责任,责任本就是双方底线,现实法律在此有所界定,双方争议一般都会是公平结果,虽然这本身也经历了过程。

现实法律发展到今天已趋于公平,但法律毕竟冰冷无情,用在父母子女亲情关系上让人很不舒服,那最好还是不要用到法律。因此父母子女之间,要尽可能相互理解,一般不要闹到打官司告状,当然这不是一方能完全保证的。但只要有一方理性,一般也不至关系过于紧张,遇到特殊情况无法避免矛盾,理性在前总也不会有太大麻烦,处理这种矛盾最好方法就是“处情以理”(参见《处情以理,处理以情》)。

处情以理是维护亲情的基本手段,也是处理亲情矛盾的最好方法,但最好还是不需要真用到。父母子女亲情以命,父慈子孝那是多么和谐,何必非要中间加个冷冰冰的理?只是这需要双方同步,起码彼此之间可能实现沟通和理解。父母子女关系最好状态,应该是子女尽孝并尽可能顺,父母慈爱对子女在基本责任外没有过分要求,必要和可能前提下,对子女或者还要帮助,双方各退一步,那中间才能充满亲情……

最不好状况则是双方过分,子女不尽基本责任,又正赶上父母对子女过分要求,针尖儿遇上了麦芒,彼此都不肯让步,那冲突就难以避免了。父母子女处到这个份儿上,那也真是枉了父母子女一场!

一般情况多是一方过分,双方有进有退,但程度并不严重,这种情况也需要理性,否则矛盾一样无法避免,甚至终于都会激烈爆发。一方过分比如为人子女不尽基本责任,父母退让也就放弃了基本要求,或者为人父母对子女要求过分,子女退让对父母尽可能让步,双方有进有退,也可能达成某种稳定,但这种稳定一般都潜在危机。

有进有退本身就说明双方都存在迷惘,一旦一方过分到极端,那另一方终于都会无法忍受,以至终于爆发矛盾冲突。除非双方极端恰好互补,比如父母要求极端过分,但子女退让也正好极端迷惘,或者子女不但不尽赡养责任,反而对父母提出过分要求,而父母也恰好陷入极端,对子女溺爱纵容不以为忤逆,那就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了。

双方极端却又恰好互补,那也可能不发生矛盾,但这种情况极为少见,这需要退让一方绝对感觉。一般人做不到,那退让一方最好一开始就理性处之,这可能现实地显现矛盾,但不会过于激烈。如果退让一方一让再让,而对方却变本加厉,退的一方终于忍无可忍,一旦爆发后果将不堪设想!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

双方处置底线:基本责任

理性处之的底线就是基本责任,这一点为人父母永远不可言弃,为人子女也永远不应该逃避,在这个基础上才可能经营亲情。子女在此基础上尽孝,父母就更应该满足,满足表现为慈爱,子女会更加孝顺,但作为父母,永远不能要求子女顺从,不求而得,那是为人父母最大的成功;父母则在同样基础上慈爱子女,既让子女懂得责任,又不对子女过分要求,在子女客观需要帮助时,也会尽可能提供帮助,那是非常难得的,子女遇到这种父母,那显然是天大福份,也理应尽可能孝顺。

这个底线双方都要把握,一方把握不到位,另一方可以客观修正,自己把握住了,对方也就难以过分,比如遇到要求过分的父母,礼貌尊重并尽到基本责任,这之外的要求满足不了就不答应,父母又能怎样?比如遇到过分的子女,要求基本责任道理上没有问题,额外的也不去要求,那还有什么问题呢?

人有时候要学会拒绝,哪怕父母子女关系,否则过分一方水涨船高,到时候想收住都不可能了。

明确底线是为了从根本上减少矛盾,但父母子女亲情以命血浓于水,在明确基础上一般又不必较真儿,尤其当遇到明事理的父母,或者明事理的子女时。比如子女基本责任之外可以更多尽孝,原则之内一般也可以尽量顺从父母。父母也是,基本要求之后可以返还,甚至更多地返还子女,只要基于理性不是过分娇纵。这种越线可以,但一般也不要极端,一旦极端也会极端而反,弄不好同样导致矛盾,除非自身绝对感觉,那也未必会有好的结果,尤其父母之于子女。

谈到孝道时,一般父母都已经年龄不小了,人格早已稳定,纵容也不会太大改变,但是子女可能还年轻,过分纵容即使不致矛盾,也很可能对他们人格产生负面影响,比如贪图安逸、无能少志和过分依赖等等,这对他们以后的人生没有好处。父母慈爱子女,出发点当然是为子女好,希望帮助可以使他们有更好发展,那就应该理性一些,要知道怎样帮助才能有好的结果。

一般子女对父母多尽些孝问题不大,但原则是在自身感觉范围内,不在感觉那就一定不要做,做了就不能有任何抱怨和不恭,更不能因此对父母趾高气扬,那一样会让父母不舒服甚至反感,严重了也会造成矛盾,那还不如不要更多付出。

多子女家庭尤其这样,该尽的责任决不能少,额外与否在感觉地量力而行,兄弟姐妹之间不可攀比、炫耀,基本责任之外付出多少、付出与否大家都地位平等,谁对谁都不用因此傲慢或自卑。

对父母的赡养与是否继承遗产无关,基本责任什么情况下都不能逃避,现实有些传统不尽合理,比如农村女儿不规定赡养义务,也不参与遗产分配。不过对于子女尽孝,义务上规定与否并不重要,不规定尽孝可以更自由,只要能在自身感觉,尽孝总没人拦着。但因为赡养与是否继承遗产无关,那一开始就要感觉到,不要为了谋求遗产去尽孝,那父母最终一个遗嘱,也许所有感觉都不在了。

赡养责任与遗产分配

赡养责任一般与继承无关,现实却一般会两者联系,比如父母没有遗嘱时,那起码是个参考,除此感觉也会客观地受影响,那将直接影响子女行为,尤其对于多子女家庭。有些多子女家庭甚至提前分配“遗产”,用以明确责任义务,这么做应该说比较公平,但效果却也难说,子女感觉提前到位了,父母也把自己放在了被动地位。父母如果明智些,可以不做这种提前分配,那样自己可以主动些,但那需要比较理性地把握公平。

公平不是简单平等,也不是绝对公正,那需要父母有较高理性,才不至终于破坏子女的感觉。父母是不该以这种手段愚弄子女的,不只一个子女,作为父母就要尽量公平,未来财产分配可以不平等,但或者公平竞争,或者具体差别,要有充分理由,起码处置条件要提前透露,尤其针对利益可能较少获得者,说白了就是要提前说痛快话。道理说明了,子女一般都会理解,不能理解也没有误导。当然也可以不做说明,那就只能要求基本赡养责任,其它就要看子女各自感觉了,甘蔗没有两头甜。

遗产不平等分配没有问题,父母有权也可以在平等与公正之间选择,但一般要比较理性地处理,并因此分别子女赡养责任,最好不要简单偏向。特殊情况要作出说明,那起码不至于伤害或误导子女感觉。

但或者受重男轻女观念影响,或者父母自身也会有情感偏向,多子女家庭父母难免心有所偏,那遗产处置起来就可能不公平。这是父母的权力,但因此也要分别赡养责任,起码不能反向过分,但有些父母往往一偏俱偏,比如让偏向子女多分或全部继承遗产,又较少或不规定他们赡养责任,反而要求其他子女多尽义务,那样做就过分了。

更有甚者,父母心偏得离谱儿,不但自己能力所及全部偏向,还要求其他子女以责任为名对自己更多尽孝,以此实现财产在子女之间向自己偏向一方转移,这么做和这么要求都更过分了!子女都是自己的,怎么偏向还算自己权力,但要在兄弟姐妹之间转移,那为人父母就太霸道了!

哪怕为在子女之间实现客观公平也不行,那不是他们的权力,兄弟姐妹有这份情,人家愿意可以自己做,中间不能牵扯到父母。在父母眼里,多少子女都是一家人,可兄弟姐妹之间已开始亲情向友情过渡,那根本就是分开的,我说过在这一点的感觉上,父母和子女永远不可能一致,那最多能达成理解。如果达不成理解,作为被要求子女必须明确拒绝,这算不得不孝。

作为子女讲求孝道,在基本责任之外全凭自身感觉,感觉里可以不要求财产,但一般都难以忍受无情,可过分偏向父母往往财产和感情都偏,那是很伤其他子女感觉的,感情都不在了,还怎么可能有感觉呢?遇到这种父母再过分要求,其他子女理应坚决拒绝,这不仅合理而且合情。

如果父母坚持逼迫,那就只能诉诸法律,法律会要求有能力负担赡养责任的子女,共同负赡养责任,那最多只是一份基本责任。这种情况不能纵容,一旦纵容后果不堪设想,父母不能太惯着子女,子女也不该太纵容父母,否则都没有好结果。

关于遗产分配及关系建议

为人父母慈爱子女是天性,尽管多子女家庭父母会有偏心,但一般父母对每个子女都会有所亲情,可有些父母亲情过于迷惘,那效果好不好就要看具体情况了。父母对子女亲情多一些未尝不可,但应该把握一些基本原则:一是对子女的基本责任不能不主张,那样他们可能不知道自己应负责任,哪怕实际不要甚至更多地返还,这一形式还是应该讲的;二是具体应该怎样帮助子女,原则上是他们客观需要。

两种情况父母可以物质上帮助子女,一是基本生存必须,二是奠定发展基础,此外就是某些急难之需了。其中第一种情况并不多见,但却是为人父母但凡可能必须要做的,它特指一些子女无生存能力,只要父母有可能,那是应该负责到底的。站在子女立场上是父母恩大于天,站在父母立场则是对子女永不言弃,照顾无生存能力子女也是父母的责任,有自己吃的就该有他们吃的,这个责任直到父母看不到那一天。某些急难之需同于此理,父母只要可能都应该给予帮助。

其次是对子女奠定发展基础的帮助,那要父母有一般生存用不着的财富,这部分财富最好这样安排。一定要是为了子女发展,如果单纯为了他们享受,那还不如自己挥霍了更理性,那起码不会造成负面影响。钱花在自己身上才真正属于自己,送给子女糟蹋,又对他们只有坏处没有好处,作为父母为什么要贻害子女呢?

这些原则同样适用于处分遗产,有钢要用在刀刃上,好心还要有好结果,否则还不如别留下什么。大宗遗产可以考虑建立家族基金,作为子孙生存保障和奖励之用,这道理上一脉相承,否则三代败家将难以避免,那可是父母希望的吗?个体生命只是过程,但通过血缘可以实现永恒,许多人不是都希望自身价值永恒吗?那就理当如此。

一般家庭没有这么复杂,但道理上可以参照实行,父母对子女可能帮助有限,子女对父母也可能孝顺有限,但相互给予更多的可以是情感。孝道更多的应该是孝敬,父母对子女则应该称慈爱……子女孝敬父母恩慈,一家人才能同舟共济,一个大家庭和和睦睦,那也未必需要很多钱。富裕家庭可能豪门恩怨,贫穷百姓也可能和谐温馨,纨绔子弟不见得出息,平凡出身也未必不能建功立业……但一切也可能反过来。

现实状况与贫富无关,根本还在于理性,情感也要参照理性,否则结果可能更糟,尤其穷家不能养娇子,子女被父母娇纵溺爱,不知孝也无力行孝,那父母将不但失孝,而且可能背累终生,情感也将难以维护,结果会惨不忍睹,可这根本上又该怪谁呢?孝道不只是有关子女,父母既是相对一方,又是现实状况始作甬者,说起来责任更大。

这没有什么不公平,人人都上为父母下为子女,早晚两个角色都要演,既然人人承上启下,那就谁都可以对号入座。为人父母时已当过子女,为什么就学不会换位思考呢?当我们为人子女时,要尽可能孝敬父母,当我们为人父母时,更要理性地引导子女,但任何时候都要避免迷惘,那不仅孝道会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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