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百法明门论

百法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受用很大,因为它所归纳的心理现象,是普通人最基本的心理现象,由此可以知此知彼。我们为人处事,度化众生若不知这些最基本的心理现象,则无一可成。百法总该世出世、由凡入圣的道路,是佛学的基础,为学佛者所不得不学的一课。

两千五百多年以前,佛陀于菩提树下,悟道时言,“奇哉!奇哉!大地众生皆有如来智慧觉性,只因妄想执而不能证得。-”此后佛说法,皆不外教人以体悟此清净之本源为目标。盖此清净不动的真如本体,因无始来无明风动而生生灭灭。故佛门无论性、相二宗皆欲以开示悟入此本源佛性。只是二宗的角度与方法不同:性宗单刀直入、直截了当,以悟真如本性。相宗乃由生灭现象,渐次而证真如本体。所谓“归源无二路,方便有多门”,二宗无有高下,应机故有差别∵相宗因于生灭现象之归纳分析,观照体证.,有条埋有系统,或较适合大多数人的恨器。且研究性宗也必须应用相宗的名相学理,因此研究佛学必须要对相宗有相当的认识。相宗以唯识为代表,而百法为研究唯识的入门。盖诸法无量无边,欲尽知犹加入海算沙,茫然无绪。今佛陀将其归纳为八万四千法,弥勒菩萨复归纳为六百六十法,到世亲菩萨再将其归为一百法。而百法包括了六百六十法.含容八万四千法。故明此百法即知宇宙万法。

百法明门论盖欲破小乘立七十五法,但明人无我,犹妄执有心外实法。而于一一法中照达二无我,证入大乘理趣之门。所以百法明门论的主旨不外其论中首句所云“如世尊言一切法无我”,此中有两个重点,即“何等为一切法”与“云何为无我”。这是本论之总纲,本论所言皆不出此也。

何等为一切法

法者轨生物解、任持自性也。轨生物解乃言万法皆有其轨则范围,由此轨范得以对此法认识了解。任持自性是万法都有维持其轨范存在的能力,由此存在的能力,得以让人了解其轨范。如茶杯必有其原素物体,而此茶杯必有维持其自身之存在,否则我们怎么去认识它呢?物质界固然,精神思想亦无不是。故细考世界一切现象、精神物质、世出世、有为无为皆不外“法”一字。

法即称为一切,则无所不包,设欲广说则穷劫莫尽。今以五位百法摄之,万法不离此也。何为五位,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应行法,五者无为法。前四种是有为法,后一是无为法。以四圣谛言之,苦集遣三谛属有为,灭谛是无为法。以五蕴言,色蕴就是色法.受为偏行心所“受”,想为偏行心所的“想”,行是受想外之四十九心所及二十四不相应行法,识蕴是百法之八种心法。今将百法列表如下:

心法八为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此之于万法犹如王之于国。故说八识心王,万法皆此八识所现故云二切最胜。识为了别之义,前五识各依其根而了别五尘。第六意识依意根偏了五尘︵五俱意识︶,亦能分别落谢影于︵独头意识︶、,能通缘过去、现在、未来。末那识无始以来妄执八识见分为我。第八识为藏识,能含藏一切法种子,被一切法种子所熏,及被第七识所执。前七识皆依第八识而存在,故八识皆不离阿赖耶也。

心所法与心法相应而生如臣随主。分六位,一偏行有五.二别境有五,二别境有十一,四烦恼有六,五随烦恼有二十,六不定有四。行—作意、触、受、想、思,偏四一切。所谓一切性—善/恶、无记,一切地—三界九地,”切时巨过去、现在、未来,一切心—八识心王一念皆具五偏行,皆可偏四一切。别境是个别缘各个境界,可各自起作用,不必五个一齐起作用,故云别境有欲、胜解、念、定、慧。而别境可通下列三法,所谓善十一,能为此世他世顺益;烦恼二十六,是烦燥扰动,恼乱身心故,不定四,是可为善、可为恶之故。

色法十一,.为五根、六尘所摄。是心—心所法所变现的。五根、五尘是地水火风组成,第六法尘,有五尘落目影子.及心所相分所现。其皆八识种子所现本质相分,后各识攀缘复现影像相分,故于同一世界,各类众生所观之世界皆有不同。其中有共有别,别中有共如人个个不同,然都具四肢五官,共中有别如一样有四肢五官,然各人之形态敏感度皆有不同。此处归纳为十一,一切外在客观境界皆不离此。

心不相应行法有:得、生、住、老、.时、方、数等二十四个。此皆心、心所、色三种对照差别,所产生的一种错觉。如方位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相对加以心法的感觉而产生的一种观念,而此观念是虚妄非实的。我们日常都被这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所缚,得则欢.失则苦,聚散生死亦复抑是,殊不知这种得失、聚散、生死、无常、数目、方位等等都是虚假的,都是心、心所、色法对照而产生的错觉。

以上四种色法、心法都是生生灭灭无有停止,所以说有为。依此有为我们假立无为法,有六种,然而无为法并非于有为外立无为之法,有为体部是无为,如破水之别。而此无为六法乃是假立,非为真实,否则既名无为,则一不可得何况有六呢?

云何为无我

我有二义,一者能作主宰,二者唯一不变。有人无我与法无我。今观心法八中,每一心王刹那生灭,前后无体,现在不住,以何为我。又八识心王皆不离阿赖耶,都是八识田中种子所现、若执阿赖耶为实我实法,则应常无变易,自做主宰。然而第八识无始以来先世引业所招,轮回六道。忽人天,忽畜鬼。全为业力所引,一点也不能作主。而且生生世世变易无常.为人则人身报。为畜则畜身报如此变易形貌不得作主,则岂是实我实法h故知心法无我也。

心所有法伴心法相应而生,如仆随臣,心法生则生,心法灭则灭,心法不可得,何况心所法,而且心所法五十一个念念生灭,则何者为我,所以可知心所法亦非实我。色法都是心、心所变现,阿赖耶识先现本质相分,各识攀缘再现影像相分。若于梦中,明明可见山河大地,喜怒哀乐,醒后方好为虚幻。梦中山河大地,若说无则分切实有,若说实有则醒后山河大地何处去?故知其为心识所现,吾人一生犹如作了一场人生大梦一般,幻化非实。又若遇顺境则山花带笑莫不怡人耳目,若遇逆境则草木含悲,满目萧然。试问,草木如何含悲?山花又何带笑?此亦心所法所现。色法既为心法所现,心法无实,色法何来实有呢?不相应行法为色、心相对差别而有的观念。如“得”,必先有客观事物,加以心法的对立而产生“得”的观念,殊不知此为色心对照差别而生的错觉。且色心皆为假何来不相应行法为真呢?无为法是对有为而说无为,此乃假立之名言,有尚非我,无岂为实我。故知百法中无一法为实有,都是唯识所现,而我们虚妄执看而误以为实有,故一切法无我之义明矣。

百法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受用很大,因为它所归纳的心理现象,是普通人最基本的心理现象,由此正可以知己知彼。我们为人处事,度化众生若不知这些最基本的心理现象.则无一可成。而且在自我的修养上帮助很大,一般道德标准各说纷纭,莫衷一是。百法依圣言量归纳出善法十一与烦恼二十六,依此我们可以做为善恶标准并时时观照,且此非仅世法之行亦是出世法之功,我们于百法中一一观照,达二无我,是心经所云“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亦金刚经所言“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所以百法总该世出世,由凡入圣之路,是佛学的基础,为学佛者所不得不学的一课。

本文作者为现任学术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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