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宗教的终极

阿部正雄着∵∵王雷泉译

[按:本文摘自《禅与西方思想》(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作者面临全球一体化时代,以“一个世界”的视野,探讨佛教如何在保持自己特点的前提下,克服原来的局限,真正成为普遍意义上的世界宗教。]

16.1

首先,我要对本章标题的涵义作一界定。“end”一词至少有两层涵义:一是“极限”、“边界”或“终止”;一是“目的”、“目标”或“存在的理由”。第一层涵义意指时空或某种存在的极限,带有否定性的意味;第二层则更具有肯定性的涵义,意味着前进的趋向、一种要去达到的最终目标,或一种要去实现的终极道理。由于我要讨论现有形式“世界宗教”的局限性和将在未来实现的真正的“世界宗教”,这双重涵义给我当前的论题提供了一个非常合适的动态的丰富意蕴。

因此,“世界宗教的终极”一方面意味着现在的世界各种宗教多半因当前世界和人类环境的急遽变化而走向终局,在它们不应再被称作真正的“世界宗教”的意义上达到了“极限”。因而另一方面,它意味着现在必须探索一种真正的“世界宗教”形式,并作为鹄的来使之实现,也就是为了妥善处理现在和未来的世界局势和人类困境所实现的目标。

心中记住了上述这种双重内涵,让我先解释“世界宗教”一词。门斯金(Gustav∵Mensching)将宗教划分为三类:自然宗教(Naturreligion),种族宗教(∵Volksreligion)和世界宗教(Weltreligion)。在史前的长远时代,人类处于自然宗教或原始宗教阶段。人们为生活而冒种种危险,感到自然界神秘莫测、吉凶无常,遂以感激和畏惧的心情崇拜自然力量。自然宗教是在与自然环境密切接触的原始人中自发产生的一种宗教,它得到家庭、家族、氏族和部落的支援。在这类宗教中,人、自然与诸神几乎完全交融为一。“无差别性”(这一术语将在下面讨论)是其基本的特征。在另一方面,通常被认为出现于人类“文化”曙光初露时期的种族宗教,是一种将人与自然、人与诸神分离开来的宗教,人们自觉地认识到这种分离,各种发展起来的仪式多半是用来克服这种分离。因此,种族宗教是一种比较发展的宗教形态,在这种宗教中,由于察觉到“超凡”或“超自然”的事物,人就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自然的束缚,它得到更大的人类集团(比如种族或民族)的支持。古代埃及、波斯、希腊、罗马、印度等宗教都是种族宗教的实例,更大的、迄今仍存在的则有犹太教、印度教、道教和神道教。然而,撇开形态上的差异,种族或民族宗教在结构上与原始或自然宗教并无根本的差异,因为它也是在由地域、文化及血缘关系等特征所决定的特定的群体中自然产生的。此外,在原始宗教与种族宗教中,虽然有某些程度上的差异,但都强调群体原则而不重视个体或个人意识。

然而,世界宗教在结构上与上述两种宗教有着基本的差异。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可以正确地被称为世界宗教,都来自种族的或民族的宗教。但它们在结构上与其母体至少有六种差别:

—、世界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具有普遍性。它可以超出特定的种族或民族范围而传播,不永久受制于它所从出的那一社会的与历史的群体。在这个意义上,世界宗教不仅摆脱了对自然的依赖,而且也不受任何民族地位的束缚。

二、种族宗教多少是在由特定的种族群体所形成的社会传统中产生的,在既定的群体中,所有成员都自动地而且几乎是无意识地从属于该宗教。但三大世界宗教都有其唯一的教主——耶稣、穆罕默德、乔达摩——作为创始人。他们都宣称普遍拯救人类,并各有特殊的、明确的和个人的体验所实现的普遍性的宗教真理。世界宗教要求它们的信徒自觉地和有意识地接受其创始人所阐发的真理。

三、种族宗教所开展的,是它所自出的特定集团的共同和基本的宗教生活。由于这种宗教生活强调有别于其他社会的特殊性,因而它是封闭的和排他的。而世界宗教则是一种特殊的宗教团体,其成员并非由于出生而自动地参加的,而是经过每个人有意识的自觉选择。就强调宗教真理对人类的普遍性而言,它是开放的、包容一切的。最后,皈依本宗也是世界宗教所必要的。

四、种族宗教常渗透于其所自出的群体的政治、法律、经济、道德生活中,也渗透于其社会风俗中。这样它就为这一集团提供了一种社会一文化的完整性原则。一位政治和军事首长同时往往就是一位宗教领袖,被其信徒视为一个大祭司或先知。反之,世界宗教则倾向于否定或逾越世俗权威和此岸性,而强调超越的真理和“天国”、“净土”等类的彼岸性,脱离政治和信仰自由是世界宗教的理想。

五、由于种族宗教通常是在既定的群体中自发和自然产生的,它往往缺乏一种规范的经典、明确的信条和有组织的宗教制度。对比之下,世界宗教是建立在来自创始人教导的经典和系统教义上。它们并具有组织完善的宗教团体,创始人在其中被当做神、先知或理想的人格楷模而予以崇拜。

六、在种族宗教的宗教生活中,群体高于组成它的个体。在世界宗教中虽不乏群体意识,但主要是强调个人及每个人的内心觉悟。因此,世界宗教的信仰和价值准则根植于人的内心深处。这里,包括全人类的世界宗教的普遍性质,遂与强调个人和信徒内心觉悟不可分割地结合起来。

分别归属于上述三种主要类型的任何一种宗教,虽也可以具备其他类型的特点,我是在基本结构上加以分类的。这三类宗教在历史上的出现,可以说是与人类意识的三个发展阶段相对应的。在自然或原始宗教中,人和自然几乎是完全合一的;人在万物一体的混沌状态中几乎没有意识到与自然分离。“上帝”在这一阶段多少是与自然同一的。因此在原始水准上,“自然”是个最根本和无所不包的观念,“无差别性”是其基本特征。

在种族宗教中,人类自觉地认识到与自然和上帝的分离。这使人从自然的束缚中摆脱出来,并在某种程度上与上帝形成对峙。仪式和礼仪的发展就是为了克服这种分离感。在种族宗教中,认识到自己是某一具有共同的仪式和礼仪的群体(家庭、氏族、部落或民族)中的一员。既不是自然,也不是个体意识,而是以人的群体作为基础。虽然如此,在像犹太教和印度教这些较发展的种族宗教中,也不容忽视诸如意志、自我、灵魂之类观念的重要性。

对照之下,在世界宗教中,个人被视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存在。他或她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人,无论对自然还是对群体都是不受束缚的。人深刻感到自己与自然和上帝的分离,而这种分离又被认为是能够克服的,不仅依靠为该群体所共有的那些仪式,而且更主要地依靠信仰和个人内心深处的觉悟。这样,在世界宗教中首要的是,个人不仅是群体的一员,而且是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人。没有这样一种个体化的意识,自然、群体或上帝都不可能被真正认识到。因此可以说,世界宗教对应着人类意识发展的最高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自然、人与上帝动态地合为一体。

16.2

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都超出自己的祖国,传播到地球上的广大地域。以犹太教为母质,诞生于巴勒斯坦的基督教,散布到世界每一角落。崛起于阿拉伯的伊斯兰教,其信徒不仅来自于阿拉伯世界,而且遍及非洲、印度和东南亚。从印度教中兴起的佛教业已遍布亚洲的大部,现在远播到夏威夷、美洲大陆和欧洲的一部分。这三大宗教的目标都是普遍拯救人类,除被称为“世界宗教”之外,也被称为“普遍宗教”。

这里重点论述我最熟悉的两个世界宗教。虽然基督教无疑是伟大的世界宗教之—,但在其现存形态上,它应该说具有“西方的”特质。众所周知,犹太形态的原始基督教从一开始就掺和着希腊文化,其后历经罗马化,日耳曼化,终于主要在欧洲和美洲被“现代化”了。通过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基督教逐渐体现在西方文化与文明的基础上。这一体现是如此深刻,以致如果不充分了解基督教,对西方文化与文明任何一方面也就不可能正确了解。同时,基督教本身在信仰和思想上的发展,也迎合了西方人的需要。就此而言,当代的基督教形态首先就是基督教、西方文化和西方思维方式相互交融的历史结果。另一方面,由于西方文化也体现在基督教中,我们能否说基督教与西方文化在漫长历史中的交融(这一交融为基督教成为一个世界宗教提供了丰富的遗产),也把它限定为一种西方形态的世界宗教呢[1]?

当基督教被引进非西方国家时,这一点就表现得十分明显。西方人家喻户晓的事物,东方人却视做舶来品。在非西方国家中,基督教时被接受,时遭拒斥,其原因不在于它的宗教性质,而在于它的西方特点。基督教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世界宗教,它必须突破现存的西方形态的局限。

佛教也同样如此。由于其普遍性,它被当之无愧地称做世界宗教。佛教已经传播到东南亚、中国、朝鲜和日本,远远超出了印度本土的国界。在漫长的历史中,佛教已深深地扎根在亚洲国家中,因而也体现了东方的文化。虽然在印度、东南亚、中国和日本的佛教各有其自己的地区特征,但现在佛教的各种形态一般都具有强列的东方色彩。因此正如基督教一样,佛教在与各种东方文化的水乳交融中被赋予一种世界宗教的质量上的丰富性,同时,这种交融也使佛教的发展局限在迄今的东方式的世界宗教形态中。近来,佛教已被引入西方世界,看来它之所以被西方人接受或拒斥,也往往在于其东方的特点。

我曾说过,基督教和佛教通过各自与东西方文化结合而发展为世界宗教,其结果就是,它们的现在形态只能是西方式的或东方式的世界宗教。这是一个必须这样承认的历史事实。再则,在历史上,不存在基督教与佛教“本质”的那种东西,这只能是一种非历史主义的抽象。不管宗教想怎样超凡出尘或自信如此,它只能具有一种特定的历史形态。它只能在既定的历史和文化条件下发展。作为这一无可否认的事实之结果,对基督教和佛教两者而言,现在形态的基督教是西方化的世界宗教,佛教则是东方化的世界宗教。虽然我承认这种历史的必然性,但也坚信我们已到了这样一个历史时刻,即我们不能再接受历史上形成的现存基督教和佛教便是它们的最后发展的阶段。这是因为,“世界”这一概念的涵义以及人的地位和人的精神需求,现在正处在根本变化中。

16.3

我们都意识到,世界正在缩小。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在交通和通讯领域里的异乎寻常的发展,地理差距已大体上被克服了。没有一个国家能脱离世界的其他部分而孤立存在。国家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交往促使它们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我们正迅速地成为“一个世界”。

但是,这并非说这样一个“单一”就此变得和谐起来。技术发展使世界变小了,各国间相互联系的纽带越抽越紧,这既有积极意义,也有消极意义。就积极一面而言,以前关山远隔的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与日俱增。就消极一面而言,为谋求本国利益,各国间的分岐和对立也变得更为明显和剧烈,新的冲突以比从前更大的规模出现。但这些积极面和消极面一起意味着世界上每一个国家现在正分享一个共同的命运。当我们看到如果没有世界规模的合作,像人口爆炸、自然资源的利用、能源、食物、污染、裁军、防止核扩散等重大问题就一个也不可能得到解决时,这一点就越来越清楚了。我们多少次被提醒核武器对全人类带来彻底毁灭的现实可能性。“生存还是不生存”现在已成为全世界的共同问题。人类现在是休戚相关,命运与共。

“世界”一词直到最近还被理解为各国的汇聚或集合。在这意义上,世界是在量的观点上被理解的。国联和联合国就是这一观点的典型。一个国家就是世界的一个组成单元。“国际”在其最广大的意义上已与“世界”一词交替使用。例如,“国际展览会”常被称为“世界博览会”。这样,世界不是从其本身这一方面,而是从组成的国家这一方面来被理解的。

我认为这种理解现在已经过时了。我们必须超出这一理解,因为我们的世界现在正变得不仅是各国之间的汇集了。我们现在事实上是一个单一的共同体,具有相同的命运。超出了特定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在质上做为一个整体的全人类,现在正面临着存亡未卜的共同风险。在这样的局势中,必须重申的是,“世界”的涵义和特征正在迅速发生变化。所以,我主张“世界”一词与其在量上倒不如在质上来被理解,也就是说,世界不只是各国的聚集,而是参与共同生活和承担共同命运的一体化的人类共同体。国家不再是理解世界的一个真正的单元;世界本身才是唯一的基本单元。据此,我们不应该谋求从“国家”这一面来理解和认识“世界”,而应该从世界的立场来处理国家。在这意义上,“国际”就不能再做为“世界”的同义词了。现在的世界是“超国际”的。

同样,把东西方看成好像是世界的两大组成部分来谈论,现在也不再完满了。虽然世界可以照此二维地划分,但东西方及其相互关系必须被三维地,从单一世界的立场出发,动态地来理解,其他文化和经济的划分亦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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