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

宗教研究大约有三大进路:神学、人文学和社会科学。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内地的宗教研究有了长足发展。就各分支学科而言,以宗教哲学、宗教史学为代表的人文学,以及宗教神学的研究都有比较丰硕的成果,而对宗教的社会科学研究则相对薄弱。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深人,当代宗教的丰富性日益得到体现,无论是理论发展还是社会实践,都对宗教社会科学的发展提出迫切的需求。然而,在今天的中国学术界,许多人对“宗教社会科学”这一概念尚不甚了解,这直接影响了作为学科的宗教社会科学的发展。本文力图对“宗教社会科学”概念作出全面的阐述,从定义和特点论述其内涵,从立场与意义探讨其价值。

一、宗教社会科学的定义

依据现代学科分类,若以对象区分,人类的知识可以分为四大类型:以物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物理科学”;以生物和生命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生物科学”;以人和人类社会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以人类的信仰、情感和道德为研究对象的“人文学”(humanities)。

对宗教的研究主要涉及人文学和社会科学。就人文学而言,广义地说,又包含两大部分:一是神学,借用佛教的术语来说,就是宗教的内学;二是宗教哲学、宗教伦理学、宗教文学以及部分的宗教史学等,指以文史哲的人文方法对宗教进行研究。而宗教的社会科学,则是以社会科学方法对宗教进行实证研究。如此,在宗教学研究中,实际形成了三种方法:“宗教学或宗教研究,包括神学的、人文的和社会科学的三大进路。如果说神学是从宗教内部进行的逻辑推演和论证,人文的宗教学是从哲学、文学、思想史等的角度对于宗教的反思和阐释,那么,社会科学的宗教学则使用实证的方法(包括量化的和质化的研究),收集实证的数据和材料,并且进行客观的分析和归纳,从而得出科学的理论来解释宗教现象以及宗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互动关系。”简单地说,所谓宗教社会科学,就是从社会科学的视角对宗教的实证研究。

从学科发展史看,最早以概念的形式表达宗教社会科学这一研究走向者是麦克斯•缪勒(Friedrich∵Max∵Muller).∵1873年,缪勒在((宗教学导论》中首次使用了Science∵of∵Religion,也就是“宗教科学”的概念。这一概念的使用也被看作是作为学科的“宗教学”形成的标志。缪勒提出,所谓的宗教科学,就是超越信仰主义的立场,对宗教现象做不偏不倚的客观研究。缪勒本人在宗教科学领域的具体研究实践,主要集中在宗教起源方面,形成了以比较研究为特点的宗教史学,又称比较宗教学。后来,沿着缪勒倡导的这一研究方向,逐渐形成了宗教人类学、宗教社会学和宗教心理学等学科。可以说,这些学科构成了宗教科学的基本内容,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宗教社会科学。

在当代中国语境中,缪勒的“宗教科学”一词被翻译为“宗教学”,这在某种程度上模糊了缪勒创造此词时的本意。实际上,汉语的“宗教学”一词无所不包,囊括了所有的有关宗教的研究,可以说,对宗教的神学、人文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都可以称为“宗教学”。正是由于这一现状,强化了我们提出“宗教社会科学”一词的意义。

在国际上,对宗教的社会科学研究是宗教学最活跃的领域之一。1949年,美国成立了“科学研究宗教委员会”(Committee∵for∵the∵ScientificStudy∵of∵Religion),后更名为“科学研究宗教学会”(Society∵for∵the∵Scientific∵Study∵of∵Reli-gion)∵;1961年,该学会创办了刊物《科学研究宗教》(Journal∵for∵the∵Scientific∵Study∵of∵Reli-gion),成为国际主流的宗教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学会对成员的基本要求就是“有志于对宗教的科学研究”,其基本精神就是倡导宗教的社会科学研究。此外,在英语国家,还有一个更加社会科学化的宗教研究组织,这就是“宗教社会科学研究学会”(Society∵for∵the∵Social∵Scientific∵Study∵of∵Re-ligion,简称SSSSR),但其活动不甚活跃,影响不及“科学研究宗教学会”。

就分支学科看,宗教社会科学主要包括宗教社会学、宗教人类学和宗教心理学,这些都是非常成熟同时对现代社会科学有巨大贡献的学科,兹不赘述。近年来,宗教社会科学领域正在形成一个新的分支—宗教经济学(economics∵of∵reli-gion),值得我们特别关注。所谓宗教经济学,脱胎于宗教社会学,是从经济学角度对宗教行为加以研究,特别强调运用微观经济学理论和技术来解释宗教的发展规律。宗教社会学家罗德尼•斯达克(Rodney∵Stark)等人运用这一方法研究宗教,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对当代宗教的发展规律具有极大的解释力,形成了宗教社会学研究的新范式。在这一理论形成的过程中,劳伦斯•艾纳(Laurence∵R.∵lannaccone)等人对于宗教学与经济学的联姻,不满足于仅仅作为宗教社会学的新发展,而是进一步扩展其内涵,力图建立学科性质的宗教经济学。概括说来,宗教经济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从经济学的视角阐释宗教现象,这就是宗教社会学中所谓的宗教市场论;(2)研究宗教与经济的互动关系,包括宗教对经济的影响,以及经济对宗教的后果;(3)从宗教视角支持或批评经济政策,主要由神学家及哲学家组成,可以称其为“宗教的经济学”(religious∵eco-nomics)。目前,学术界在这三个方面都有很多成果,但如何将其整合为一个学科系统,还有待努力。

∵二、宗教社会科学的特点

与神学、人文学的宗教研究相比,宗教社会科学的核心特点是什么呢?是否所有人都能接受这一理念呢?

1985年,在科学研究宗教学会(SSSR)的年会上,刘易斯•卡特(Lewis∵Carter)放了一段录像。在这段录像的开始,有人手持话筒走到新兴宗教大师奥修(Bhagwan∵Sri∵Rajneesh)面前,问道:“请问您如何看待科学研究宗教学会?”这位大师沉思良久,然后很轻微地抬了一下眉毛,说:“我想我这一辈子,也不曾听说过如此荒唐的事情。”对此,着名宗教社会学家艾琳•巴克(Eileen∵Barker)也认为,“科学研究宗教学会”,单是这个名字就会让一些人感到不寒而栗。因为对别人来说,它所代表的某种东西本身几乎就是一种宗教:没有感情色彩的、客观的、系统的和精确的研究。

诚哉斯言!宗教社会科学有两大基本特征:客观性与实证性。客观性是宗教社会科学的基本立场,它要求研究者明确地将宗教作为外在的对象,从旁观者的立场对其进行研究。极端地说,宗教现象之于宗教社会科学研究者,无异于岩石之于地质学家。

然而,宗教研究的客观性绝非如此简单,宗教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总是相对的。宗教活动者不是岩石。当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相遇的时候,双方都带有自己的先见,在互动中完成研究过程。我们不可能像地质学家敲打岩石那样的绝对外在与冷漠,甚至也不能像医生与病人那样处于临床上的隔离状态。在宗教的科学研究过程中,一旦研究者进入被研究的对象,研究者就会影响对象,对象也会影响研究者。

就研究者影响对象而言,当你走进一个教堂,单单你这样一个外人的存在,就可能使活动者的心态及行为发生变化,从而使你的所见所闻不同寻常。例如,2005年11月20日,也就是美国总统布什参加北京缸瓦市教堂礼拜的那天,我带领中国人民大学的大约40名学生参加北京天主教神哲学院的礼拜。作为一次参与性观察,我们不想发挥任何影响,渴望静悄悄地旁观。然而,主持礼拜的神甫一开始就说明:今天非常高兴,中国人民大学的师生参加我们的礼拜,这是我们学院第一次与大学互动,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欢迎。那天的礼拜,无论是神甫还是信众,都异常活跃与积极。很明显的,我们的存在得到了教堂特别重视,也就影响了他们。

对象影响研究者也是很常见的现象。有些学者或学生本是作为研究者进入田野的,由于被教职人员的魅力所感动,可能直接就皈依了,成为研究对象的一部分。在这样的情况下作研究,对非客观性因素必须有充分的估计。

研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这种相互影响是否意味着客观性的降低呢?实际上,成熟的宗教社会科学研究是把主客体之间的互动以及所引起的变化也作为研究的一部分,并予以测量。既然不可能避免影响,就需要承认并研究这种相互影响。这是宗教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尽管有如此的复杂性,客观性依然是宗教社会科学的首要特点。或许这也是它区别于神学研究的关键所在。一般说来,神学研究带有自己鲜明的立场,更多地是从宗教内部考察宗教的存在,论证自己宗教或宗派的合理性,以有助于宗教自身的完善与发展。人文学研究的客观性要高于神学,但人文学者哲学观念上的差异,往往导致他们在面对同一对象时,更容易见仁见智。因此,宗教人文学的客观性应该介于神学与社会科学之间。

宗教社会科学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实证性。与任何社会科学一样,宗教社会科学非常重视研究者的感知经验,也就是田野观察、体验,在此基础上搜集数据,然后分析、归纳出理论命题,以此解释所发生的其他同类现象,并对已有的理论命题作出修正。

实证性决定了宗教社会科学的成果是有局限的。宗教社会科学的实证研究都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进而推论出一般性的命题。这样的命题都是可证伪的,是需要在研究中不断修正甚至替代的。因此,宗教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是累进的、层叠的。新的成果得到公认以后,可以替代旧的成果,知识因此而不断演进。这或许是它与以理论推导为主的宗教人文学研究的最大不同。

在一定意义上,宗教社会科学不强调“真正”,不认为存在所谓“真正的宗教”。宗教就是生活中存在的宗教现象,并为我们的感觉和知觉所把握。有人质疑宗教社会科学,认为很多时候其所研究的只是表象,并不是真正的宗教。实际上,宗教社会科学所研究的是“宗教是怎样”,而不是“宗教应怎样”。“至少90%的僧侣结婚了”,这样的判断在形式上是属于宗教社会科学的;“你说的那不是真正的僧侣,真正的僧侣是不应该结婚的”,这个判断不属于宗教社会科学,因为社会科学研究不能决定真正的僧侣应该是什么样子,而只能说“我看到的僧侣是这个样子”。

三、宗教社会科学的立场

当我们以社会科学家的立场进人宗教研究的领域后,很快就会发现,已经有很多人云集于此,似乎我们有很多同行。不过,很快我们又会发现,关注宗教现象的不同人群,在对待宗教现象的态度上,既有交集,也有不同。这种不同很可能会导致不同类型的宗教关注者之间的张力乃至冲突,宗教社会科学家在宗教研究中的独特价值也在这种差异中得以彰显。

在当代中国语境下,对宗教现象感兴趣的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即宗教界、***宗教管理部门、公安与安全部门以及社会科学界。他们的共同兴趣是当代宗教,是活生生地生存于当下的宗教,所关心的范围包括宗教的种类、人数、领袖、活动形式、国际关系、社会影响等。他们对于宗教历史和义理的兴趣尚在其次,如有涉猎,也是与当代宗教的影响有关的。这是上述四类人群在关注宗教问题时的共同点。面对当代宗教,四类人群各有自己的目的,下面我们依次分析。

(1)宗教界。作为当代宗教的实体,宗教界自然是当代宗教的最重要关注者。他们关注当代宗教的根本目的是发展宗教或者自己的教派。因此,对于有利于自己的行为、舆论,宗教界会大加褒扬,反之则会打击。

中国的合法宗教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五类,以及一些民间宗教。中国当代宗教史的开端应该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一直到1993年,宗教发展基本上处于落实宗教政策、改善外部环境、赢得存在合法性的阶段。在这一时期,五大宗教之间的利益是共同的,这就是将宗教从实际的消亡状态恢复起来,在场所、资金、人员等各个方面呼吁***与社会的支持。

1993年以后,宗教日益被看作是社会的一种正常现象,不同宗教的发展速度和规模开始出现差异,中国宗教开始形成新的版图。当前,不同宗教团体的首要关注点就是发展自己的宗教,同一宗教内部则努力发展自己的场所或教派。宗教界开始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并围绕各自的利益展开斗争。

(2)***宗教管理部门。这大致包括***的宗教事务局系统和党务方面的统战部系统,他们关心当代宗教的目的,是将宗教作为一个社会元素,希望这一元素在社会的大系统中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成为不危害社会大系统乃至有助于社会大系统的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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