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

唐君毅先生在《中华人文与当今世界补编》中具体列举了中国古代宗教不发达的现象:第一是原始罪恶观念之缺乏,盖有神之“至善性”与人之“罪恶感”相形,才能构建出善恶悬殊与拔罪合神的宗教感,但在中国古代的典册中,毫无人有与生俱来之罪恶的观念。第二是缺乏神造世界、神造人方面的神话,“女娲造人”中的“女娲”兼有人、神二性,也算不上严格的“造物主”。由此观念便造成中国古代缺乏“神之权力绝对高于人之想象”,而且对于“天帝”的特殊意志也没有专门的规定,所以在中国古代并没有“天帝”偏袒、“降命”某一特定“选民”的传说,强调更多的是“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惟德动天,无远弗届”等思想,民族祖先之灵魂、社稷之神灵,也皆可与“天帝”、“上帝”同列。再有儒家之“天命之谓性”、“知性而知天”等思想,则宗教生活的超越性信仰很容易转化为道德生活的实践。另外中国古代也缺乏无可逃避“命运”的悲剧感,且相信通过卜筮、谶纬等,人可窥见“神”之秘密,而能够趋吉避凶。∵

∵原始宗教为一个民族文化的根源与起点,也决定了该民族文化的类型与模式。中国古代原始宗教不发达,与我国先民所处的自然环境有很大关系。唐君毅先生认为,“主客对待之意识、分的意识为宗教精神之必需条件”。我国先民繁衍生息于黄河流域一带,其地貌为一望无际之大平原,土地肥沃、四季气候变化有常,所以不易出现此种“分”的意识,加上我先民业农为生,安土重迁,人与自然对抗性较小,人与“天神”之超绝性、距离感也弱得多,“由天时之运转而地中植物向上生出,此即启示一天地上下交通之意识,……而天神与社稷之神与我亲之意识,遂益以养成。”所以就不像希腊人所处自然环境那样变化无常,而能“养成人与自然对抗之意识”,也不像犹太人那样颠沛流离,故有上帝“耶和华”喜怒无常、天威莫测之反映。

在各民族的原始宗教中有很多共同成分,如“正义”、“善恶”、“道德”等观念,但因为发展路向不同而演变成不同的宗教、文化类型。因为我国古代先民宗教意识薄弱,人神关系不够紧张,所以原本超绝之“天帝观念”就比较容易顺化于道德意识,中国的“天帝”逐渐具有道德人格这一趋势,便迥然和犹太教“耶和华”的“权威意识”、希腊“宙斯”的“政治人格”等取向有大不同者,逮至后世,更发展演化为“祀祖与宗法制度之建立”,《礼记》中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周人尊礼尚施,敬鬼事神而远之”,而协调统一社会的原则、个人身份意识的确立,都建立在“祖宗”信仰之上,《曲礼》云:“天子祭天、祭五祀,诸侯祭四方、祭五祀,大夫祭五祀,士祭其先”,《郊特牲》云:“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这一套祭祀制度,已将原始宗教中“天帝”信仰确定为天子的“专利”,普通人只能祭祀自己的祖先。通过这样一种信仰上的“等级分配”,我国先民便可消弭种种“边缘情境”(如自然灾难、死亡等)对社会正常秩序的威胁,并实现“亲族联络、血缘凝聚与文化认同”,这就不像其他民族那样要靠宗教意识建立一种“包罗万象的神圣秩序”,才能使其社会活动有序展开,个人角色得到认可与分派,并找寻到人生意义之解释。

到了孔子时代,更将“天”之“原始意志”阐释为一种纯粹哲学意境上的“形而上实在”,中国古代的原始宗教精神完全同化为孔子的道德精神,“天德”同化为“圣德”,“天心”同化为“天道”、“礼运”,“古代思想世界中神秘意味开始淡去,而道德色彩开始凸显”(葛兆光语),这也就规定了后世中国各种宗教发展、演化的基本框架与模式。则中国古代宗教不发达遂成为定式。(信息来源:中国宗教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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