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关于宗教事务的领导体制

128.问:什么是宗教事务?

答: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5年11月30日制定的《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对宗教事务作了如下的界定:"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与国家、社会、群众之间存在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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