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外举喻及理不成立

外人见这样说,又提出反证道:你们唯识家说,不属于某趣,就不生某趣,这在事实上,未必皆尽然,如龙麟鹤凤等畜生,本不属于天趣的有情,但亦生到欲界天上,可以作为我说的证明。现在我且问你,你承不承认天上有傍生?如承认天上有傍生,天上既有余趣受生,为什么不承认地狱中有余趣生?原于这一事实,我们认为确有傍生及鬼,生地狱中为狱卒等。外人所提出的这个,是一相当有力的问题,唯识家不能不善子解答,否则的话,前面所说的种种理论,将为外人推翻不得成立。唯识家对于这些问题,早有正确的答案。现在先举颂说:

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

讲到天上有傍生,这是佛在经中说的,我们当然承认。如在欲界地居天上的龙、麟、蟒神、金翅鸟等;还有居于欲界空居天上的鹤、凤等。这是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但“如天上”所有的“傍生”,与“地狱中”所有的傍生及鬼为狱卒等,是有着很大不同的,所以说“不尔”。其最大不同的所在,就是生到天上去的傍生,有其自己所造的善业,本其善业的因缘,生到天上以后,必会感受欲界天所生的乐果。可是你们“所执”的为彼苦器狱卒的“傍生鬼”,“不受彼”地狱中所产生的痛“苦”,怎么可以以彼例此?所以我们坚决的不承认傍生鬼趣可以生到地狱中去!当知各趣有各趣的一定业报,怎么可以随便的诸趣乱生?假定可以诸趣乱生,就是善恶业报杂乱。

根据受不受报的道理,我们还可明白一个事实,就是天上的傍生,是由业所感的果报,而地狱中的傍生鬼,是由罪苦有情业识之所变现的,不应说它是实有情,你们把它看成外在的真实有情,不论怎么说,是极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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