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问:佛教既认为根眼、耳等境色、声等相合,才有识的发生,如何又说万法唯识呢?

答:唯识家认为我们眼识所见的色,耳识所听的声,鼻识所嗅的香,舌识所尝的味,身识所触的坚、湿、暖、动等,都不是事物的本身,而是五识依着五根托外界事物为“本质”而变起的“影象”。所以识有两种功能:一种就是能够变起影象的功能,叫做“相分”;一种是能够了别影象的功能,叫做“见分”。我们的一切知觉无非是自己识上的见分对相分的了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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