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三十五年六月初三日,苏州养育巷,有母子二人,儿子十几岁。这日午时,天空忽起乌云下雨,雷电时绕门前;儿子惧怕,躲到母亲怀里;雷在他母亲怀里提出击死,母亲也吓死。第二日母亲又复苏,说今春有一乳母,抱一婴儿到育婴堂照验,领米三斗回家;因遇雨,借我家躲避。我骗他说:雨久,路上难走,可先抱儿归;米暂留我家,再来取。他依我话,抱儿回家,使他丈夫来取米;我抵赖不承认。他丈夫回去,叫他自己来;我终不承认。他因没凭据,只得懊恼回家,被他丈夫痛打一顿;他夜里吊死。他丈夫将婴儿送还育婴堂;要同我理论,也因没凭据作罢。今天我母子遭雷打死,是应当的。说完,口吐绿水,是胆已破了,到晚气绝。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