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学传授的源流

从东晋末到刘宋初,短短的二十年之间,随着佛教学者对於完译三藏的热烈要求,律藏要典的翻译达到了极盛的阶段。在印度流传的各派广律先後译出四部:公元四○四年姚秦译出旧有部的「十诵律」,四一二年姚秦又译出法藏部的「四分律」,四一六年东晋译出分别说的「僧只律」,四二三年刘宋译出化地部的「五分律」。跟着解释广律的论书也译出好多种,着名的就有五论,这是秦代失译法藏部的「毗尼母经」,又有部的「毗尼毗婆沙」,刘宋失译有部「毗摩得勒迦」,萧齐失译南方法藏部的「善见律毗婆沙」,和陈代失译正量部的「明了论」。另外,西域一带「律分五部」的传说,也成为当时学人所共信,像译本「十八部论」注称各部部主为律主,这样便从各方面启发了学者对於律学的兴趣。尤其是江左流行着「十诵律」,很多有名的学者像慧询、慧猷等都作了讲疏,并还得着律师僧佑一系的阐扬,可说播下了律学的种子。但是实际成功宗派的萌芽,还发生在北方的元魏。那时讲十诵的律家有智称(四三一——五○一),他的弟子辈中有个聪法师(大概就是法聪)感觉到律学上许多问题需要好好的解决而重新加以组织。最初便是受(受戒)随(随行)各别依据不能统一的问题。当时佛教徒在戒律方面的实际情形很为紊乱。相传曹魏嘉平中(二五○年顷)昙柯迦罗(法时)来到洛阳,看见当时僧兄灰约袈湫敕⒆髑穑渌磺行形匏鞒校鸵氤觥干唤湫摹箙u戒本以备日常应用。同时又集合了当地的梵僧,建立羯磨法特别是受戒规则来创行受戒(见「高僧传」卷一)。依据这个传说,迦罗所译的旣属大胁康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