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罗汉退法问题初探

大四/雍济阳

前言

阿罗汉,梵语为Arhat,巴利文为Arahant,语义有许多解释,在《大昆婆沙论》中许有四义:

(1)答应受世间胜供养。

(2)用利慧刀害烦恼贼令无

余。

(3)无生。

(4)远离诸恶不善法。

以小乘者而言,罗汉为其之极果,位于无学。

什么叫做“退法”呢?依《甘露味论》为:“软智软精进,五根具中行退道果,是谓退法。”然此所谈的退法问题,因与部派所站的角度不同,而有不同的说法,不一定指退“道果”。

今就阿罗汉退法问题的生成,及退不退间之辨而作浅谈初探,以藉此了解部派间之异同,及佛法流传之演变。阿罗汉的资格审定

在《阿含经》中有说:“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佛亦有称为“大阿罗汉”,可见阿罗汉的地位相当崇高。但到了部派之时,因《本生》、《壁I喻》、《因缘》的流传,使佛与阿罗汉的地位,日益悬殊,阿罗汉地位于焉下降,又加上“大天五事”说,阿罗汉的身价更是日益下跌,一直到了后来部派产生了阿罗汉有无退法问题的诤议。

阿罗汉会不会退的问题,肇因就在于各派所认为“阿罗汉”的定义为何?首先,先谈与阿罗汉地位下降有十分密切关系的“大天五事”。

(一)大天五事——

部派时代,因“大天五事”而导致分裂3。而“五事”正是讨论有关阿罗汉的标准问题,阿罗汉也因此与佛有别;约而言之,“五事”可说是阿罗汉审定的滥觞,兹分述“五事”如下:

1、余所诱:依真谛法师所翻《部执异论》(大正49)为“余人染污依”,可见真谛法师赞成为天魔变化不净,以染污圣者的衣服,铜铄部也认同为“余所附”,可见并非阿罗汉的问题。然在大天本身而言,将生理与心理分为二类,表示其为生理反应而非心理烦恼而起,但上座部下认同,认为生理与心理是合而为一的,由此产生不同见解,阿罗汉的资格认定也就不同了。

2、无知:玄奘大师认为是指错误的认识。大天将此分为二类:

(1)染污无知——指心理上

的烦恼状态,此阿罗汉

已除。

(2)下染污无知——指非心

理上的,如世间学问的

无知,此不妨碍生死解

脱,阿罗汉亦有。

而真谛法师在《部执异论》译为“无明”,指的是习气,认为阿罗汉仍有习气。然而《大昆婆沙论》则认为:“阿罗汉于自解脱,由无漏智见已离无知”,可见上座部不承认有无知。(大正27∵510b)∵。

(《犹豫:此即不决定,就是“疑”。大天将其分为二种:

(1)随眠性疑——此与烦恼

有关,阿罗汉已断。

(2)处非处疑——此为对世

间知识判断力的问题,

属于不染污的部份,大

天以为此为阿罗汉未

断。

4、他令人:此为针对修行者所得的境界,是否须印证才能自知的诤论。《部执异论》中,译为“他度”,真谛法师认为是对“钝根初果”不定自知得与不得5,因其为定解脱,无觉照力故。然上座部则不认同,认为“阿罗汉实自证得无障无背,现量慧眼,身证自在”(大正27·51Oc),而大天以舍利弗及目犍连为例,言其须受佛授记才知。

5、道因声故起:大天以为阿罗汉必须以喊苦哉,而警醒道心,由此才能生起无上圣道。上座部则认为:“诸圣道修方得”(大正27·510c)而予以破斥。

由以上大天所说的“五事”之说,引起上座部十分不满,甚至诋毁大天,然由此五事可透露出二者对阿罗汉判定标准的不同;以大众部之说,我想多少受原始佛教的影响,如《杂阿含》七十五经及六八四经言佛与阿罗汉的不同,阿罗汉为五学力,而佛有十力,如“谓如来处非处如实知,是名如来初力。”(大正2·186C)由此可见,大天之说可能也是由此而得启发。虽然大众部将佛的地位提升,但亦认为阿罗汉是崇高的圣果,不过由此而衍生出对阿罗汉认定标准的问题罢了。

㈡阿罗汉的种类:

部派分裂,一直到了公元一世纪左右,出现了约十八部之多,而各派间各有其见解,如对圣德——佛及菩萨,有不同的见地(凡夫位、圣者位……),就是对于声闻圣果,各派也有不同之见。

阿罗汉的退法问题,为部派相诤的论题之一。当然,所谓“退”,并非指所有的阿罗汉而言,那究竟是哪些呢?这便与阿罗汉种类的划分有关:

1、《大昆婆沙论》卷62(大正27·319c)言:“阿罗汉有六种:

(1)退法——彼应退。

(2)思法——彼思己持刀自

害。

(3)护法——彼殷重守护解

脱。

(4)安住法——彼不退亦不

升进。

(5)堪达法——彼堪能达至

不动。

(6)不动法——彼本得不动

种性或练根而得不退。”此六者在《俱舍论》卷25言:“前五为钝根,又名时解脱……第六为利根,又名不时解脱。”(大正29,129)“时解脱又名时爱心解脱;不时解脱又名不动心解脱。”又不动法阿罗汉,以其利根的形成,又分为两种:1、本来生就下动种性者,称不退法或下退相阿罗汉。2、由精进修行而达下动法者,称为下动法阿罗汉。∵(佛光大辞典,P.3693)

2、《三法度论》卷中(大正25·21ab)将阿罗汉分为三根:利、钝、中。

利根者——住法、升进法、不动

法。

钝根者——退法、念法、护法。

中根者——慧解脱、见解脱、不

见解脱。

3、阿罗汉分为两种:

(1)因中说—阿罗汉向,指

尚在修行阶段,而趋向

于阿罗汉果者。

(2)果中说—阿罗汉果,指

断尽一切烦恼,得尽智

而受世间大供养之圣

者。

由此可见,有部的阿罗汉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会退的,一类为不会退的,而不是所有的阿罗汉都有退的问题。《阿含要略》将阿罗汉归为以下:(p.45∵)

又《大昆婆沙论兰吾:“修道位中容有退者故,至无学位有退住修道。”(卷61·大正27·317a)由以上资料可知,上座部对阿罗汉的定义,其范围较广,所以产生了退法阿罗汉的问题。

阿罗汉退不退辨:

据《异部宗轮论》记载,对阿罗汉退不退法有二派意见,以有部而言,即赞成会退;而大众部、化地部、经量部则认为不会退。《成实论》卷l亦言:“是诸阿罗汉以得信等根故有差别。”(大正32·246b)因根性的不同,修道的道果、层次也有所下同,也因此退、下退说就在于对阿罗汉的定义为何而论。前已有言,退并非指所有的阿罗汉而言,以下即对退、不退略加说明:

㈠退——

1、非全退:为什么有部认为阿罗汉会退呢?那是因为其将阿罗汉分为:

时解脱阿罗汉及不时解脱阿罗汉两类。会退,即指时解脱者而言,乃因其为钝根者。在《顺正理论》卷田亦有言:“不动种性必无退理,故唯前五容有退义。”(大正29·711a)此前五所指的就是时解脱阿罗汉。

在《大昆婆沙论》卷艳:“问:何处有退?答:欲界有退非余界。”(大正27·318c)为什么呢?依《杂阿毗昙心论》卷5说:“欲界六种,是欲界阿罗汉,色无色界有二种:住法及不动法。”(大正28·913c)

由此可知,所会退的阿罗汉指的是某一部份而言,非指所有的阿罗汉。

2、退缘:既如上说有退者,但为什么会退呢?在《大昆婆沙论》卷60中说,因五个因缘而退:“云何为五:(1)多营事业。(2)乐诸戏论。(3)好和斗诤。(4)喜涉长途。(5)身恒多病。”(大正27,312b)

由于刚证到阿罗汉果,即因上述之五缘而退失其所证。

3、退因:因时爱心解脱遇绿则证,但因未能继续对其所证深入、深化,故易退失;如《顺正理论》中说:“若由如是诸行相状,能于时爱心解脱中,身已作证,后于如是诸行相状,不能如理数数思惟,便退所证。”(卷船·大正29·714b)

以木村泰贤先生之见,因证悟的浅深程度不同,所以阿罗汉有会退证者,他说:“已得一次大爆发与全未开悟之人有别……偈于某时,一时回归于如凡夫之状态,固亦有之,尤其爆发较浅之人,乃为当然之事实。”(《原始佛教思想论》第三篇第五章)

又《顺正理论兰百,阿罗汉得道的方法不同,所以有异:“时爱心解脱以世俗道,暂伏烦恼,令心离系,暂时解脱故名时解脱。”(大正29·715a)

4、辨退:退,有所谓“种性退”与“果位退”的差别。依《俱舍论》说:思法到堪达法的后四种,可以退果,也可以退种性,但最初的退法,只有果退,而没有退种性的道理,因为他的性已是最下,没有再向下退之处。

退法,在化地部认为是“退现法乐住”,而不是退果法。在《顺正理论》说:“如说有退现法乐住,亦说有退时爱心解脱,故知彼名异义同。”(大正29·714a)

5、经证:有部引经证以加强其所论述之理,在《大昆婆沙论》卷肋中载言:“契经说:有阿罗汉”名瞿底迦,是时解脱,六反退已,于七时恐复退失,以刀自害而般涅盘,故知定有起烦恼退。∵(大正27,312b)

6、理证:《成实论》卷三

(大正32·257c)的(退品)记述有部对于阿罗汉会退的证明:“观身如瓶,防意如城,慧与魔战,守胜无坏,若无退者,不应守胜。”又“若尽智不复生者,何用无生智。”时解脱阿罗汉,虽已能见轮回之苦的过患,且数数思惟、断除烦恼,一旦机缘成熟,即身作证,但因后遇劣缘,妨碍续修增上,故会退失先所行证。

㈡不退——

1、经证:从《俱舍论》中,对于有部所举的经证,提出不同的看法:“乔底迦昔在学位,于时解脱极瞰味故,又钝根故,数数退失,深自厌责执刀自害,由于身命无所恋惜,临命终时得阿罗汉便般涅盘,故乔底迦亦非退失阿罗汉果。”∵(大正29·130b)

又经部举出《杂阿含》卷8为证:“若比丘得阿罗汉,我不为说不放逸行。”因为阿罗汉已见到放逸的过失,所以能精进下放逸,故能不退。

2、理证:依《成实论》卷三(不退品)载(大正32·257C·258a)

(1)“圣道不退,但退禅定”,经部认为已证阿罗汉果则不会退失,唯会退失“现法乐住”。

(2)“于诸有中,皆得厌离,灭诸结使,更无生相”因为阿罗汉“善知三受,生相、灭相、味过出相,故不起结”。

(3)“阿罗汉永拔爱根”、“阿罗汉无明永尽”因无明所以会有贪、嗔、痴等诸烦恼起,无明与爱为轮回流转的两大根源,阿罗汉都已无,既永断:水拔,何退之有?

(4)“以圣慧知已则无有退”。

(5)“实行圣人终无有退,阿罗汉已证四谛,诸漏尽故名实行。”

(6)“汝经虽说阿罗汉退法应还得,若尔亦可法应不退。”

大众、经部、化地都认为阿罗汉一定不会退,退是由于邪念及颠倒妄想烦恼而起,这些阿罗汉都没有了,且阿罗汉与佛的境界无异,为达圆满,就好像打破了的瓶子,烧成灰的木炭,都不可能复原,所以阿罗汉一定不会退失,若真要说退,只能说退失现法乐住耳。

结论:

从以上可知,部派时代因阿罗汉审定的标准,而衍生出的一场诤论,有部将阿罗汉的范围界定得比较广,而大众等部则以绝对的证圣果者才为阿罗汉,界定的范围较窄,所以产生退与不退的论辨。退不退,除了对阿罗汉种类认定之外,另一个角度则是看圣果是由世俗道得的(以有漏智观六行观),或者是由圣慧证得;如以前者,则会退,后者则不会退。

就笔者的思考,个人比较赞同大众部的说法。阿罗汉为断尽烦恼的圣者,本应无由退失,否则《杂阿含》也不会说:“不受后有”;且无明及爱为六道轮回的两大根源,阿罗汉已无,更不复生。再者,若证悟的境界退失,则时解脱阿罗汉的最高境界,到底为何?如何保证不失?悟道得果,应无不同,只有修时才有不同;如同念书,拿到毕业证书者,表示其已完成此阶段的修学且达到目标,然未毕业前,若中途休学、重修……等诸多问题,一旦领得毕业证书,则必无再退学之理也。

总之,我想有部是站在一个面上来谈阿罗汉,故产生退法之说:而大众等部是站在得果的点上来谈阿罗汉,故必无退理。但无论如何,阿罗汉的退法问题,却影响了后来大乘佛教的“回小向大”说,其对佛教思想发展之贡献可谓不小矣!

摘自《圆光新志》35期

∵∵∵∵∵∵∵∵∵∵∵∵∵∵∵∵∵∵∵∵∵∵∵∵∵∵∵∵∵∵∵∵∵∵∵∵∵∵∵∵∵∵∵∵∵∵∵∵∵∵∵∵∵∵∵∵∵∵∵∵∵∵∵∵∵∵∵∵∵∵∵∵∵∵∵∵∵∵∵∵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