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之境有一分,不可说一分,亦不可说九厘九,过说亦罪过,少说亦不可。何以故,以知识未得他心道眼,但能以所言为断耳。此种境界,向知识说,为证明邪正是非,则无过,若不为证明,唯欲自衒,亦有过。若向一切人说则有过,除求知识证明外,俱说不得。说之则以後便永不能得此胜境界。此修行人第一大关,而台教中屡言之。所以近来修行者,多多着魔,皆由以躁妄心冀胜境界。勿道其境是魔,即其境的是胜境,一生贪着欢喜等心,则便受损不受矣,况其境未必的确是胜境乎。倘其人有涵养,无躁妄心,无贪着心,见诸境界,直同未见,既不生欢喜贪着,又不生恐怖惊疑。勿道胜境现有益,即魔境现亦有益。何以故,以不被魔转即能上进故。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