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事有定理。无定事。当以理定事。以事论理。俾合乎天理人情。则得之矣。女子经期。乃大半世之痼疾。发必数日。何可以因此逐停念佛乎。平时必须致洁致诚。至此虽身体不能致洁。当倍致诚。小衣内必厚衬布。勿令污血流於佛堂。凡手摸下体。必须洗净。礼拜若不便。当少礼。至於念佛、诵经。则固以至诚恭敬心行之。其功德与平常了无减少。以佛为一切众生之大慈悲父母。当此病发时。能至诚念佛。则当倍生怜愍。若如愚人所执。身有此不洁之病。则不可念佛。若儿女堕於圊厕之中,亦不可呼父母以求救援也。有是理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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