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既是买卖,何来罪孽;唉!这种说法,无理至极,君不想想,若是买卖,就不是犯罪,那么,社会上毒品走私、雇人杀害之事,岂非正行。

男女苟和,金钱交易,已丧失人格,成为淫魔之徒;是造成淫风之罪人,将破坏正常的家庭体制,怎可以说是无罪!

这样好色邪淫的男人,将遭到今世精神业报,而精神业报,就是因婚姻关系造成的复杂感情触礁,若不知悔过,死后,因淫业报重的关系,将转轮公猪(猪哥)、公鸡、或是淫虫之类,甚至变成妓女,度着出卖皮肉生涯。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