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挣扎在离婚边缘的夫妻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其中很多人的苦恼并不是来自于财产的分割或情丝难断,而是来自于他们共同的牵挂——孩子,因为离婚带给孩子的影响,我们无法预想。现代社会追求个人价值,即便已身为父母,仍有选择个人生活道路的权利,而此时的孩子们呢?我们该如何面对他们?是应该不懈地追求个人价值,让孩子坚强起来,走出人生第一个困境,还∵

是应该为了避免他们幼小的心灵受到伤害而隐忍不发,给他们以一个完整的家庭?

社会责任放第一位

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离婚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到如今,离婚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同时它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中,“离婚将对孩子有着怎样的影响”是人们最为关注的,而追求个人价值与为了孩子保全家庭之间的矛盾亦是长期以来争论的焦点。我个人认为,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一个人的社会责任应放在第一位,这个责任包括让子女健康正常地成长的责任。

一个离异家庭的孩子从社会上获得的有可能是同情,也可能是歧视,孩子由此承受的压力和打击可想而知。如果他们能把苦难变成财富当然是最好不过,可问题是我们根本无法预知结果,其中的部分孩子会因经受不住打击而颓废,而沉沦。众所周知,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影响与青少年犯罪虽不属于因果关系,但也是有着显着的正相关性。当然,离婚事件最终会成为孩子成熟或沉沦的哪一种动力,还是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负责任的父母、关爱的朋友或个人坚强的意志都能够帮他走出困境。

孩子既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我们在面对婚姻、家庭和子女时,一味强调个人价值是不负责任的。在婚姻和家庭中,夫妻双方和孩子的权利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应承担起社会赋予的角色期待,也就是说应担负起他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所以我认为,对于家有幼子的徘徊在离婚边缘的人们,最好的方法是“冷处理”,等到孩子成年之后再做离婚商议。这种做法的另一个好处是婚姻破裂之处还有机会修补。当然,针对个案还需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简单化。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物质越发达,人的压力越大,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高,离婚率也越高。而我国改革开放后,由于人性被压抑、束缚得太久,很多观念和行为就走向另一个极端对婚姻和孩子都采取不严肃或不负责任的态度,这是近年我国离婚率不断上升的又一原因。但这种增长趋势达到一定程度会出现回归,就像现在西方国家对待婚姻、家庭的态度就正逐步从“解放”走向“回归”,这也是人际关系异化向传统人际关系的回归。我们期待这种回归。

■东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冯元建

宽容创造良好成长氛围

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主要负责结婚登记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在孩子、财产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后提出离婚,如果双方存有争议,则需到法院办理。民政部门的有关数字显示,近六七年里,我市的协议离婚数量(非离婚的总数)基本持平,近一时期还略有下降。

翻阅以前的案卷,我们发现,原先的离婚多是夫妻生活枝节方面的问题导致的,但现在的离婚则不再是因生活琐事方面的原因,并已超出物质的范畴,多是志趣不同等,这说明了社会个体的人性复苏,人们的生活标准和要求也随之提高了。除了人性的复苏,经济问题亦是导致离婚的另一个因素,比如高收入阶层对家庭的要求日趋多元化,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也更高。

就我接触到的来说,现在离婚的多是三四十岁的人。这一阶段的成年人负担最重,压力最大,很容易产生一些分歧而无法忍受。这样的家庭破裂会产生更多的后遗症,而孩子是其中最受夫妻双方和社会重视的要件。离婚给孩子造成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造成影响的轻重我们还是可以有所控制。我想,如果社会对离婚的态度更加宽容,不仅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会给离异家庭的孩子以宽松的成长氛围。

儿子的恨与爱

我的离婚历程非常艰难,而且期间闹得很不愉快,给孩子造成不小的伤害,这是我绝不想看到的。

我和前妻个性不和很久了,但从提出离婚到最后离成婚共耗费了七八年的时间,期间争执不断。我们的婚姻早已是名存实亡,并且我们双方已无法以平静的心态去面对对方。虽然那时儿子还小,我们也想为了儿子能够彼此忍受,但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很难做到。与其这样,不如大家分开,也可给儿子一个平和的环境。可前妻不同意,依旧是两天一小闹,三天一大闹。同时,她还不停地向儿子诉说我如何如何不对,说我不要她和儿子了。那时,我已搬出去住,很多事情无法控制和解释。儿子很恨我,有时路上碰见也不理我,我心里真是特别痛苦。可是回去吧,等于又回到周而复始的吵闹中,永无止境。那时的我想念儿子和渴望儿子理解的心比任何一个时候都更强烈,我想等他大些他会明白的。

儿子在我们一年又一年的牵扯中长大,他开始懂事了,可以说我们的离婚让他变得早熟。他渐渐了解了我的苦处,常常来安慰我,给我解闷。有时我心情不好,也只对儿子说。儿子终于明白父母的婚姻已无法挽回,于是有一天,儿子对他的母亲说:“放了爸爸吧,您还有我呢,我可以照顾您。”我们的婚姻终于在儿子的谅解和帮助下解除了。这时的我感受到了儿子的爱,不只是对我,还有对他的母亲。

给孩子以“完整”

离婚是痛苦的、残酷的,而离婚当事人最大的牵挂无疑是孩子。

我与前夫离婚折腾了六年,虽然婚姻早已破灭,但为了尚未成人的儿子,我再苦再委屈也是甘愿。相识相爱固然是缘分,不能白头偕老亦是命运,既然两人之间已无缘分,那么所有的争执、分歧就不必计较了。你做你的,我做我的,此时没了依靠的女人反而更坚强。孩子在未成人之前,为人父母的应做出牺牲,即使是破裂的婚姻在儿女面前也应尽力掩盖,应努力给孩子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不要让他们幼小的心灵因父母的错误而受到伤害。我们不仅给了儿女以生命,也应给予他们正常家庭孩子拥有的一切权利,以及正常环境下的父爱和母爱。

我在儿子成人之后解除了婚姻,儿子在面对这个事实时的一番话让我终生永记。他说:“感谢你,妈妈,在我长大前你没有同爸爸离婚。如果那时你们离婚了,我一定恨死你们了。”这是儿子的肺腑之言,他道出了所有离异家庭儿女的亲身感受。

孩子的理解让我们释怀

我和妻子离婚时想得最多的就是我的女儿,怕她心里接受不了,或是恨我们,所以本来能迅速解决的事却拖拖拉拉办了一年也没有办好。后来还是孩子的一句话,让我们得以释怀。孩子说:“你们离婚吧,不要再拖了,我知道你们很痛苦,不用顾虑我,我已经长大了,我没事。”就这样,我和妻子办好了离婚手续,孩子跟着我。

离婚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所以我们都尽可能地把这一事件给他人尤其是孩子造成的影响减到最小。我们的女儿已近成年,对这一问题有着理智清醒的认识,也让我们放心不少。如果她还是幼年,那就会是另一番情形,我想我们能够为孩子暂时忍受、妥协。

其实,无论我们离不离婚,我们始终都是她的亲生父母,我们对她的爱不会变。我和前妻离婚后,孩子得到了更多的父爱和母爱,她亦如往常一样活泼开朗,我担心的倒是会不会因此造成另一种情形下的溺爱。如果说离婚带给孩子的影响,我看到的是女儿由此变得成熟了,长大了,懂得了体贴父母。这或许是我痛苦中的一点欣慰。

自私寻求不到幸福

我这个人的观念比较传统。是寻求自身幸福?还是为了孩子忍受内心痛苦?我想我一定会选择后者。单亲家庭的孩子,由于失去母爱或父爱,在家庭和社会中势必产生异样的感觉,甚至无端地受到他人的歧视。离异后另组家庭的,对非亲生子女可能会自觉不自觉地予以另眼相看、冷处理。如果孩子能坚强起来,走出人生的这一个困境固然是好事,可大人们想走出人生困境都那么艰难,把沉重的包袱甩给未成年人,又于心何忍?孩子一旦走不出困境,就可能沉沦,甚至堕落啊!离婚率的上升与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关系,社会学家不妨做些深入调查。

有人把婚姻观念的解放看做是社会的进步,不无道理。但是,这种解放应是有条件的,受制约的,而不是随心所欲的。草率结合,轻易分手;再作新人,不合则散;转了一圈或许感叹,还是第一个好。但即使破镜重圆,孩子所经受的精神磨砺又将如何得到补偿?如果说要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那就不该走进婚姻这座围城。幸福是相对的,一个人的自身幸福必须与婚姻中另一方的幸福、与家庭幸福有机地统一起来,夫妻双方都应为家庭的幸福做出必要的牺牲。一味寻求个人幸福,未免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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