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为法就是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理法。

无为法就是无因缘造作的理法,也就是无生灭变化而寂然常住之法。

这是有为法与无为法一般之见识,有为法可说事相方面而言,无为法可说理体方面而言。

若站在中道实相义而言,有为法与无为法是不二的,离开有为法就没有无为法,离开无为法就没有有为法,有为无为不一不异,何以故?因为无为法建立在有为法之上,有为法由无为法而彰显故。

大般若经云:“有为界不见无为界,无为界不见有为界,何以故?非离有为施设无为,非离无为施设有为故。”(如本法师着《佛学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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