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的“法”,也含“法规”和“法则”。要想修佛道,必须按经典法规办事,一般情况下没有变通之法。

经中说:“善戒如大地。”万物生长离不开大地,世与出世的一切善功德都生于戒地,依于戒地。无戒地一无所成。因此,进入佛教之门是皈依受戒。无论大小乘共有的分别解脱戒,还是大乘菩萨戒,密乘密戒都要经过受戒的程序。

八类分别解脱戒即男女比丘戒,男女沙弥戒,男女居士戒,正学女戒,一日戒等必须按律仪法规,在具戒德,合乎传戒条件的戒师面前受戒,否则,无戒脉传承,不生戒体。不经过接受的自动持戒行为在律中称作非善非恶的“中性法”,不具备善戒的功德。

对于菩萨戒唯识和中观两派主张完全不同。唯识派主张,受菩萨戒必须先受分别解脱戒,不具备受分别解脱戒资格的众生,理所当然地无资格受菩萨戒。中观派传承,没有先受分别解脱戒的先决条件,授戒的对象也没有任何限制,只要愿意发心者均可受菩萨戒。在不具传戒师的特殊情况下,可在佛像前按仪轨自己发心受戒,密戒必须经过灌顶,在***与佛坛前受戒,恢复坏戒也必须在佛坛前进行自入灌顶。无论显密教,不受戒而持戒,别说成佛,就连入道也没门儿。这些都是经续中的规定,除了佛陀,谁也无资格随意修改法规,也不能随意解释,搞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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