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徒必须要行佛化婚礼吗?

佛化婚礼,在佛教的三藏典籍中,找不到明确的根据。所以,佛教并不强调佛化婚礼的重要性,凡是公开的婚姻,都会受到佛教的认可。佛教严禁私通,私通在佛教称为邪淫,是犯罪的行为。

至于佛化婚礼,在佛化家庭的建设上说,是有必要的。至少,佛化婚礼的举行,已经证明男女双方都是三宝的弟子,自从结婚之后,他们所组成的家庭,也必是佛化的家庭。所谓佛化家庭,是指信奉三宝并且实践佛法的家庭,至少那是一个修持五戒十善的家庭,一个和乐慈爱的家庭。

所以,凡是正信的佛教徒,应该举行佛化婚礼,并且鼓励亲友们举行佛化婚礼。

因为佛化婚礼在佛典中没有明确的根据,对于婚礼的仪节,迄今尚没有统一的规定。不过,主要的仪节,应该是皈依三宝及宣誓相敬相爱,在三宝的光照之下,结为夫妇,以爱情相助,以道情相勉。

根据比丘戒的规定,出家人不得作婚姻的介绍人。但是,既没有说出家人不能作证婚人,也没有说出家人可以作证婚人。若以解脱道的观点衡量,出家人最好不做证婚人。若以菩萨道的观点衡量,为了佛化社会的理由,出家菩萨为人证婚,当可视为接引的方便。

§佛教徒可以离婚吗?

离婚的问题,在佛典之中,也不容易找到明确的根据。不过,佛教主张婚姻的美满及婚姻的责任,既然结为夫妇,结婚之后,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尊敬,各守各的本分,各尽各的责任,佛教严禁邪淫(私通),婚姻破裂,多数是由夫妇之间的不能互守贞节,夫妻之间既然都能坚持邪淫一戒,婚姻是不容易破裂的。即使破裂了的婚姻,佛教也主张破镜重圆;所以,佛陀虽不许比丘弟子们介入婚嫁的事件,但仍许可比丘们为「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四分律卷三)。因为,男女的离婚,对于彼此的心理,都有不良的影响,尤其对于儿女的抚育,更要负起道德上的责任。根据这一论点而言,也可以说,佛教是反对离婚的。

不过,佛经中也没有说离婚是犯戒的行为。所以,万一由于感情的冲突,趣味的不投,乃至是出于虐待等的重大理由,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是可以离婚的,如果是为了满足情欲的理由而离婚,那是不道德的,也不是佛教所许可的,故也是罪恶的。因为,夫妻的离异,最倒霉的是他们无辜的儿女。

在中国的古俗,男子丧妻可以再娶,称为续弦,以为那是道德的,如果女子丧夫,唯有守寡终身才是值得表扬的美德,这种「贞操」的观念,实在是由于轻女重男的习尚而来。在印度,并不如此,以印度教的科多马法典而言,主张丈夫他往六年而仍不得其音讯者,妻即可与其他男子通。佛经中的俗人出家时,必先舍其妻子,任妻自由,所以,失去丈夫的女子改嫁,在佛教是允许的,也是道德的。

§佛教以为婴儿可以信佛吗?

佛教不承认基督教所说的「原罪」,所以也不以为婴儿的罪恶性,如果婴儿有罪,那是他们在过去生中的行为造作,薰附于他们的生命主体──八识田中,佛教称之为「业」。所以,婴儿不会由于出生的理由而继承了人类的「原罪」。

婴儿期间,尚没有自我判别的能力,信仰佛教的皈依仪式,必须是出于自我意志的宣誓,否则便不算皈依。佛教主张,七岁以上的儿童才可以出家,准此而言,皈依三宝的仪式,也该到七岁以上并且已有自我判别的意志之时,才可以举行。

不过,佛教深信功德的回向作用,所以佛教鼓励大家在婴儿出生的前后,以及为了庆祝婴儿的满月及周岁等时节,应该斋僧布施或念佛诵经,为婴儿的福寿智慧而祈祷。(例如增含卷二十五五王品之二)

§佛教反对节制生育吗?

这在佛教界中,尚是一个未经讨论的问题。根据佛教的基本原则来说,只要不犯堕胎杀生戒,节制生育是不必反对的,为了子女的教养及生活的负担,节制生育是道德的。

正因为佛教严禁堕胎,佛教以堕胎与杀人同罪,不论被堕的胎儿已经成形,或尚未成形,凡是堕胎,便犯杀人罪。所以佛教反对以堕胎作为节制生育的手段。

因此,应当考察节制生育的技术问题。

佛教相信:中阴身(从死后到生前阶段中的灵体)的进入母胎,是在父母和合的当时,见了父母和合的情态,便起颠倒想──爱父的入胎则为女婴,爱母的入胎则为男婴,并且执取父亲射出的精子及母亲的卵子为「我」。比照「发生学」来推想,这个「我」的观念,应该是在精子进入卵子之时才起作用,才是受孕,未必就是父母性交的当时。若今日的人工受孕,也不合这一解释,故此仅作因缘的方便说明。

那么,如要节制生育,所应处理的阶段,须在精子尚未进入卵子之前,否则即成堕胎的杀人罪。房事之前,先服避孕的药物,或先在阴道或子宫内安置避孕具及药物,使精子接触不到卵子,或使精卵失去效能,这可能是道德的,但是确切地有把握不是杀死已经受孕的胎质才行,否则如果没有更安全的方法,最好不要节制生育,若想节制生育,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也是佛教最赞成的一个办法──节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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