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一一农场志——第一节∵佛教

第二章∵宗教

节名:第一节∵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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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节∵佛∵教

1990年2月,龙头农场并入农场后,原龙头农场场部地区的6名信奉佛教的职工成为农场职工队伍中的一员,农场始有佛教俗家弟子。

农场佛教俗家弟子的佛事活动均在业余时间进行,一般在农历四月八日供奉释迦牟尼或南海观世音,个别虔诚的信徒这一天还要赶到宝清县郊的寺庙去进香许愿、还愿。

1995年9月∵19日,五台山某寺院的僧人李某某与其俗家弟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综合厂(原龙头农场场部)厂区内私建佛堂,供奉佛像,非法聚众进行佛事活动。10月∵4日农场统战部刘俊华前往调查,向群众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对僧人李某某及其俗家弟子进行政策、法律教育,责令僧人李某某及其俗家弟子立即停止不合法的佛事活动。10月14日上午,管局、农场和宝清县三方有关部门联合对事件进行查处,责令僧人李某某及其俗家弟子于10月14日24时前将佛像搬出综合厂厂区,停止在该地区的非法佛事活动。11月,经僧人李某某申请,宝清县有关部门批准,李某某在宝清县龙头乡建立佛堂,李某某及其俗家弟子有了合法的佛事活动场所。龙头乡佛堂建立后,龙头地区有31名基督徒脱离基督教,转而信奉佛教。

2000年,农场有佛教俗家弟子37人,全部在综合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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