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要回应现实的生态环境危机及生态文化思潮,也应吸收融合西方生态价值论研究的已有成果,形成合乎时代需要、具有自身思想特质的文化价值取向。

从生态环保建设的现实需要而言,传统佛教解脱论又存在着自身的局限。这主要体现在,传统佛教解脱论关注的主要是心灵的净化与解脱,但对于现实人生,更多的是消极顺应,缺乏普遍的积极参与精神。而生态环境问题又主要是我们时代逐渐凸现出来的现实问题,传统佛教对于生态环境问题显然缺乏充分的关注。佛教要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就应该拓展自身的理论视域,在追求“心解脱”的同时,关注“境解脱”的主题,将心解脱与境解脱的统一作为生态佛学的文化价值追求。

其一,心解脱与境解脱的一体性。早期佛教对解脱者所依存之世界——“依报”很少提及,但大乘佛教则开始论及“心净”与“国土净”之间的关联。《维摩经》中曾提出“心净则国土净”的观念。但其主要意思并不是说一个人自心清净了,所感国土就自然清净了。实际上,《维摩经》中“心净则国土净”的观念主要是围绕“净土之行”阐述的,具体包含“心净→行净→众生净→国土净”几个逻辑环节。也就是说,个人自身的“净土之行”,以及教化众生,令众生清净,是实现国土清净的前提。不过,应该说明的是,按传统佛教的理解,这里所说的“国土净”主要不是现实的人间净土,而是未来的彼岸的往生净土。进一步,《维摩经》还阐明了国土净则心净的观念,说明在《维摩经》那里,心净与国土净(也即心解脱与境解脱)是互为条件、互为增上的关系。《维摩经》关于心净与国土净关系的思想为我们建构生态佛学的解脱论价值观提供了思想基础。

其二,“境解脱”指生态环境从人类的贪欲、掠夺中解脱出来。环境本身解脱与否本身是一个属人的概念,从人的思想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现实影响而言,生态环境之所以处于异化状态,本质上是由于人类的贪欲和掠夺,因此,对物欲的消解和超越本身能够使生存环境从人自身的物欲、掠夺中解脱出来,对生态环境本身具有维护作用。

其三,境解脱与生态价值的实现。将“境解脱”理解为生态环境从人类的贪欲、掠夺中解脱出来,主要是一种遮诠的方式。从正面诠释,则可以理解为生态环境自身价值的实现。传统佛教对于生态环境自身价值的实现并没有明确的正面表述。但在传统佛教当中“无情有性”的观念,实际上肯定了包括山河大地在内的自然万物均有佛性,均有自身的内在价值;而佛国净土中,人与万物均处于清净无染的状态,实际上也肯定了佛国净土中生态环境的清净解脱状态。不过,传统佛教对于生态环境、自然万物如何实现自身的解脱,以及其解脱状态如何等缺乏相关的专门论述,从已有思想中挖掘相关思想也很容易产生歧义。比如传统佛教虽然肯定“无情有性”,但并没有肯定万物能够现实地成佛,似乎万物要成佛,必须首先转生为人才有可能获得解脱。但从另一方面而言,佛教肯定正报、依报,有情世间、器世间的一体性,肯定心净、行净、众生净对国土净的意义,本身也蕴含了通过净化人心,转变大众人生价值观念及生活方式,实现人间净土的思想。对于人间净土,我们可以将之理解为人与自然深层价值的现实实现。

其四,境解脱的俗谛层面。传统佛教偏重于心解脱方面,其中蕴含的境解脱内涵也不可避免地偏重于观念层面。要现实地发挥佛教的生态环保作用,还要求佛教关注“境解脱”的俗谛层面,吸收当代生态科学、生态思想的相关内容,寻求实现“境解脱”的现实社会途径,从生态环境建设的角度进一步发展近代以来的人间佛教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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