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佛教纪实(二)

斯里兰卡佛教纪实∵——节选自邓殿臣、赵桐撰《佛国纪实》∵二、僧伽社会,古风犹存

我们习惯上称出家的和尚为“僧”。“僧”是“僧伽”之略,其义为“众”。佛教出家人和合聚居,组成一种特殊的社会群体。∵笔者就所见所闻,介绍一些兰卡僧伽社会的实际情况,以便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这个国家,并为有关专家学者提供一些素材,以进行深人的研究。因为兰卡的僧伽社会古风犹存,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第一,财产公有。早在佛陀时代,僧团的财产便是公有的(应该指出,这种公有的财产,其数量也是很少的)。比丘个人除三衣一钵之外,几乎设有任何私有财产。他们日中一食,树下一宿,少欲知足;专事断除烦恼、求证涅盘的精神修练。当佛陀的姨母大爱道提出要送他一件袈裟时,佛陀拒绝说:“请您布施给整个僧伽吧,不要赠给我个人。那样自然也会有我一份。”社会存在决定思想意识,这种公有制度有利于培养集体主义观念,而不利于滋生自私自利的思想。更不会出现世俗社会那种争名于朝,争利于市的现象。在这样的物质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僧伽社会,自然也就不会有贫富阶级的差别。所谓“四河入海,不复河名;四姓出家。皆为释种”(见《增一阿含经》),正是当时僧伽社会的真实写照。僧团内部实行民主,遇有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这些,或许就是僧伽社会长存不灭的原因所在。∵属于上座部(俗称“小乘”)佛教的斯里兰卡佛教,基本上沿袭了佛时古制。尤其是那些林居派的比丘们,更是不蓄私产。例如罗曼那派的僧人,至今仍守持着“不捉持金钱”的戒条。

第二,戒法清净。据佛典记载,佛陀最初组建僧团,度俗为僧的仪轨是十分简单的。只需说一声:“过来吧,比丘!”受度人便会毛发脱落,袈裟着身,钵持于手。憍陈如等最早的五比丘。就是这样加入僧团的。后来发展为“白四羯磨”,沿袭至今。笔者曾特意去观看授受戒法的场面和过程。首先,戒师要为受戒人剃除毛发,同时向受戒人讲述发、爪、齿、皮之不净。师傅还将一缕剃下的头发给受戒人看,并说:“孩子你看。这头发多么肮脏!它的形状、颜色,气味多么令人厌恶!”受戒人若能依师所说,观发不净,待头发剃完时,便可成为罗汉。剃发之后要拜别父母,然后在戒师面前胡跪合十,以巴利语请求:“为断除苦厄,求证涅盘,请长老怜悯弟子,度我出家,为我披衣”如此三遍,师傅便把一件黄色袈裟披在受度人身上,然后向受度人说三皈十戒。剃度仪式便告结束。

初度俗童出家,接受沙弥十戒的仪式可不择场所,不设戒坛;但为沙弥授比丘戒则必须在戒坛之内。这“戒坛”是十分清净,十分神圣的场所,必须与尘世彻底割绝。陆上的戒坛,可大为一座厅堂,亦可小为一间房舍。但无论大小,戒坛的四周必有“戒石”与外界隔开。坛内若装有电话、电视之类,传戒时也必须把电线切断,以断绝与俗世的联系。为做到清净无染,兰卡的罗曼那派惯于在水中结界。他们于河、湖之中,用木船或木筏临时架设成坛。在科伦城市区省的贝拉湖中,有一座常设的水上戒坛,十分庄严,坛、岸之间有一木桥相连。平日常有僧人在坛内念经。但当在坛上举行传戒仪式时,木桥必须拆除,否则便是非法。

笔者曾去中部山城康提观看授受具足大戒的仪式。那是全国最有名的大寺——∵花园寺,寺中戒坛自然也高大、雄伟,建于一座高台之上。出任戒和尚的是暹罗派僧领维帕悉大长老,羯磨师是一位中年比丘。授戒仪式自始至终用巴利语,羯磨师以流畅的语言。优美的音调,向受具人提出一系列问题,如“你是人是鬼?是否两性人?有无麻风病?”等等。受具者也必须以巴利语忠诚老实地回答。然后以“白四揭磨法”在僧众中通过。这里应该提及的是,受戒人在脱去俗装,披着袈裟之前,还要穿上王服,戴上王冠,打扮成一个王子的模样。这可能是为了效法悉达多王子,也可能是为了向世人表白:即使贵为王子,也甘愿离俗出家。

第三。林居静修。佛教从一开始就和山林结下了不解之缘。佛陀出生、悟道、涅盘,皆在树下。在佛陀的弟子中。不乏离群索居、久住山林的比丘。被佛誉为“头陀第一”的大迦叶,就是一个典型。在斯里兰卡佛教史上,一直存在着林居、村居两派僧众。前者偏重于研习经论,弘法利生,和信众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后者则专于修持,严于戒行。佛典中记有一位名叫吉德古特的兰卡长老的这样一件轶事:他常年累月在南方的一个石洞中坐禅。一天。有几个比丘来看他,他们看到洞壁上绘有七佛修道的图画,向长老啧啧称道壁画如何生动逼真。长老却说:“我在此洞已住了60余年,从不知这洞中还有什么壁画。”可见长老用心之专,乃至从未抬头环顾四壁。后来,长老到王宫应供,当国王和王后向他施礼时,他都只淡淡地说一声:“愿大王吉祥。”当有人提醒地那第二位施礼者是王后时,他说:“是王是后,于我无别”公元1165年兰卡大寺、无畏山寺、祗多林寺三派统一之后,林居、村居的分野依然存在。公元14、15世纪到缅、泰等地弘法布教的,也都属于林居派僧人。

现在,兰卡佛教林居派仍盛行不衰,据统计,全国共有静修林300余处。笔者曾于1982年4月到着名的“椰岛静修林”参观。现将所见所闻记述于下。

这座椰岛静修林位于拉特达摩河口的一个孤岛上,面积有6英亩左右。因被椰林覆盖故名。此静修林与众不同。它是由外国人创建的。德国僧人三界智(1878-1957)本在仰光出家,后闻兰卡佛教纯真兴盛,且林居之风未衰,便来到兰卡。于1904年创建了这座“椰岛静修林”。以后又有10名德国人先后来此椰岛从他出家,成为一处外国僧人静修的基地。笔者请一位陆上长老划船引路(无人引荐,是无法进入椰岛的),上岛参观时,才得知三界智早已园寂。接替他住持该林的是他的一位捷克籍弟子,法名智真。他用僧伽罗语告诉笔者,他是1938年撇下妻室来岛修道的。并介绍说在此林静修者多为美、法、澳等外国僧人,其中还有一位美国作家他带我参观了散布林中的供打坐修禅的一个个草棚。草棚甚小,仅足一人静坐,皆掩没于茂密的椰技之中。整个椰林除蝉鸣之外寂然无声,确能给人以远离尘世之感。

三界智还是一位学问僧,他曾精研巴利圣典,于1906年着成《佛陀圣言》(The∵word∵of∵Buddha)一书,在西方影响甚大。三界智还有两位德国弟子,一位名智敬,在康提“高国林”静修。笔者1993年5月8日去那里拜访时,他已是一位92岁的老僧。他创建了康提的佛教出版社。另一位名叫智净,是1954年来兰卡从三界智受具的。他原在椰岛静修,后来托钵自给,直至1991年。现年84岁,住科伦坡金刚寺中。他不着一字,专注修行。我同夫人前往拜见时,他兴致勃勃地向我们讲四谛八道,断除烦恼等。他不厌其烦,对我用僧伽罗语讲一遍,然后又用英语对她讲一遍。

兰卡的林居僧人自然大都是本国的僧伽罗人。如丁布拉山区就一向是僧伽罗僧人聚居的地带。上面介绍的几位外国僧人,在兰卡林居僧中仅占很小的比例。

第四,雨安居和功德衣。雨季安居是佛陀亲自定下的一条重要制度,在巴利律《大品》中有专章论述。现在斯里兰卡僧人仍然严格地执行这一安居制度。每年阴历萨拉月望日开始,比丘们便安居于各自的寺庙之中,不外出远游。如因事必须外出,也不得超出7日之限。如有比丘违犯规定,逾期不归,须在僧中“白二羯磨”。有些寺庙还竖起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巴利语“Ayam∵Vassana∵Kalo”,意思是“现在是安居期”,以告示诸僧。∵1993年7月雨季安居开始时,∵笔者正寄居在贾亚迪拉克寺中,看到了僧俗四众共同举行的开始安居的仪式。只见他们聚集到法堂中,首先由居士代表讲话,说明雨季来临,请求僧人安居。然后长老(即该寺住持)发言,阐述安居的意义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据笔者住寺观察,三个月的雨安居期有两点异于平日。一是每天增加了一项供佛、说法的活动。二是僧人半月说戒的制度严格执行起来。每天傍晚钟声一响,附近的善男信女便集于寺中,顺次向舍利塔、菩提树和佛殿敬献香花供果,然后听寺中比丘净称(Wimalakitti)讲经说法。至于半月说戒的情形,因后文还有专述,此处从略。

3个月安居结束时要举行“自恣”仪式和布施“功德衣”(意为“坚不可摧的袈裟”)。这种功德衣应由信众在一日之内制成.布施给寺中在安居期表现最好的比丘。佛家认为,在诸多财施之中,以此功德衣最为贵重。接受功德衣的比丘可获得17种福利,免除24种灾难。斯里兰卡的慧广长老着有一部《功德衣史》,书中说巴拉克拉玛巴忽国王有一年布施了3432套功德衣,堪称一时之盛事。笔者于1993年11月20日观看了佛究寺的自恣仪式。只见大街上有位童子头顶一套功德衣,在三伞和六色佛旌的护持下缓缓前行,后面跟随一队合掌而行的信众。入寺之后跪拜捧举,献给一位高僧。

第五,布萨说戒。“布萨”是巴利语“UPosatha”一词的音译,其意为“斋戒”。“说戒”

即僧人聚集一处,依照戒条忏悔罪过,每半月一次。用现代语言解释。布萨说戒就是比丘们定期(每月初一、十五)召开的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在巴利律《布萨犍度》中,对此有专门的论述。这一源于佛时的说戒制度,可使比丘常养善法,常住于净戒云中。

第六,三衣、点净和尼师坛。在兰卡时,曾听一位长老不无感慨地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服式像我们的袈裟一样历2500余年而不变!”认真一想,实际情况确实如此。佛时为僧侣规定的“三衣”在兰卡等南传佛国至今仍为僧人的常服。因为那里的气候类似印度,所以保持不变并不会遇到困难。所谓“三衣”,是指僧伽梨、郁多罗僧和安陀会。僧伽梨是一种双层的袈裟。僧伽罗语称之为“夹衣”。因天气炎热,只有在重要场合使用,所以亦可称之为“礼服”。比丘外出露宿,亦可为被盖。郁多罗僧是里层袈裟,僧伽罗语称之为“单衣”,是僧人的常服,披着的方式有两肩覆盖和一肩偏袒两种。我们平日所见僧人被着身上者,即这种郁多罗僧。安陀会是下衣,僧伽罗语称之为内衣。其作用相当我们的裤子。只是没有裤筒仅是一块布,围于腰间。垂至膝下,以遮蔽下身。这几种僧衣统称为“kasaya∵Civara”意为“坏色的僧衣”。音译为“袈裟雅吉瓦拉”,会繁就简,略称“袈裟”。由此可知,我们常说的“袈裟”,并不含“僧衣”之意,仅是加在“僧衣”之前的一个形容词。意为坏色、“不正色、苦涩的味道等等。所谓“坏色”、“不正色”,即指一种近于黄褐、污里污涂的颜色,可以树根树皮制得。当初佛陀之所以规定为这种颜色,是为了防止僧人生起贪好正色之邪念;也是为了染制起来简易方便。所谓“苦涩的味道”,是指像浓茶、汤药的味道。所以在僧伽罗语里,“汤药”或“草药”,也称为“袈裟”。弄清此词的本意,对了解僧伽制度是有好处的。

上述之“三衣”,便是僧人(包括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的全部服装,也是他们区别于俗人的主要标志和像征。僧人注量威仪,他们必须总将袈裟被着于身,睡觉时,则把它盖于身上,甚至洗涤时也不可全赤,至少要把一条与袈裟同色的腰带系在腰间。在僧伽罗语里,僧人舍戒还俗,叫做“脱掉袈裟”。僧团中个别戒行不净的比丘也能得到信众的供养和礼拜。信众说:“我们供养和礼拜的是他身上那件袈裟。”足见“袈裟”便是僧人的象征。

袈裟披着的方式有袒露右肩和披覆双肩两种。18世纪初期,缅甸曾发生“偏袒派”和被覆派的大辩论。两派引经据典。各不相让,辩论持续了75年,最后以被覆派的胜利而告结束。所以兰卡佛教中近代从缅甸引入的阿摩罗补罗派和罗曼那派的僧人,至今仍恪守缅甸的规定。离寺外出时必覆双肩;而从泰国引入的暹罗派则可自便。

“点净”,这是一项与袈裟有关的古制。一件袈裟做成之后,必须经过“点净”,方为合法。其做法是在袈裟之一角点染上一种和袈裟不同的颜色,其用意在破坏袈裟的新美。笔者在兰卡见到僧人们的袈裟确实都曾经过“点净”处理,说明他们仍在实行这条佛时古制。当笔者就此请教维摩拉西利长老时,他说,“点净立法不仅是为了破除袈裟之新美,也是为了做出某种标记。接到信众布施的新袈裟,在其一角点染上某种标记,则可防止与他僧之袈裟相混。长老说着便拿出他自己的袈裟展示笔者,只见袈裟的一角有几个紫色的圆圈。他接着解释说:“我是用我的钥匙的一端,在■酱叶上用力碾压。待叶中汁液浸染在钥匙上,再用此钥匙在袈裟上点染。这便是我‘点净’的方法了。这样点上的标记永久不掉。我的这件袈裟已洗过多次了。点上的印迹仍甚明显。”

汉地佛教是将一条旧布贴在新衣上,谓之“贴净”,当是由“点净”演化而来。“点净”的巴利语是“Kapbimdu”,使用的动词只可汉译为“点”,而不可译为“贴”。但“点净”和“贴净”的用意,当是完全一致的。

“尼师坛”是巴利语“Nisidana”一词的音译,意为“座垫”。佛时多以皮革制成,后来有的改用布料。比丘云游休息时或树下修禅时,不宜坐在潮湿的地上,便把一块“尼师坛”垫于股下。这便是“尼师坛”出现的因缘。佛时律制规定,尼师坛的大小为“长四广三”,布制尼师坛还必须带有蓬边,巴利语称为“dasa”,以防线之脱落。后来跋耆比丘主张其大小可以随意,蓬边之有无亦可听便。结果在第二次结集时被判为非法(为非法十事中之第七事)。佛教恪守祖制之严,于此可见一斑。

每当提及“尼师坛”,笔者便联想到一个与此有关的翻译问题。窃以为,“Nisidana”一词音译“尼师坛”欠妥。因此三字为佛教中的常用字,各有约定的含义。望文生义。很容易被误解为“尼师之坛场”。况且,“Si∵”译为“师”,音亦不合。如果意译为“座垫”而音译为“拟席得纳”,似乎更合适些。

第七、托钵乞食、过午不食和三净肉∵。保持佛时托钵乞食,化缘为生的古制,是南传上座部佛教有别与北传的一大特色。这一特色在缅、泰、柬者请国表现得尤其明显,而斯里兰卡较之为差。兰卡僧众受食方式可分为4种:托钵乞食、信众施食、受请应供和寺内炊煮。现在的兰卡,托钵化缘,挨户乞食的僧人仍有一些,但为数甚少。在科伦坡圣法塔寺住有一位晚年出家的老僧,坚持分卫自给,每天早晨出寺托体,不及一时则可满钵而归,早、午两餐尽可满足有些持头陀行的僧人,乃至一些西方来的僧人,也坚持常乞食。

当今兰卡大部分僧众是靠信众施食维持生活。所谓“信众施食”,就是信众早、午两次把斋食送往寺中。僧人在寺中受用斋食。由施主组成的“护法会”承担此事。护法会排好日程,某甲初一,某乙十五,轮流承担,有条不紊。信众都将供养僧人为敬三宝、积功德的善行,人人都是自觉自愿地准备上等的饭菜送往寺中。其量亦大,往往会有剩余。僧人过午不食,不吃晚饭,于是便把剩下的饭菜送给邻近的在家人吃,以免造成浪费。笔者寄居贾亚达拉克寺时就经常吃到这样的“斋食”。信众欲值福积德,往往在家中设置斋筵,邀请寺中僧人到家中应供。施主往往带了一班雇用的吹鼓手,吹吹打打把僧人请至家中。入门之前,先要为僧人洗足(僧人皆赤足行路,有的只穿拖鞋)。僧人进食时,施主侍立一旁添饭加菜,决不可与僧人共餐。斋前或斋后,僧中长者要为施家说法,祝福施家吉祥如意。兰卡僧人这种受请应供的机会甚多,笔者寄居的那所寺庙,每周可有几次。有些寺庙也开伙做饭,但只雇用在家之厨师,比丘不得自炊自煮,以免杂役之劳并除贪求之念。

斯里兰卡等南传佛教国家,僧人用斋不限品类,只限时间。从晨至午为正时,只能在正时内用斋。午时一过,便为非时,非时而食,则为犯戒。此条“不非时食”(即“过午不食”)之戒,不仅载于比丘戒本中,在沙弥应守的十戒,居土望日需守的八戒中,也有明确的规定。此条“过午不食”在兰卡十分严格,可举一例说明。有一位在兰卡攻读学位的华僧,是笔者的朋友。他寄居“三菩提寺”。他上完必修之课回到寺庙时午时必过,便没有饭吃。此寺供养丰盛,前总统夫人都是该寺施主,所以不是没有能力留饭给这位客僧,而是因为既已过午则不当进食。僧人到晚间若感饥饿,可饮用椰水、果汁之类,称为“非时浆”。其巴利语之正名为“Gi∵lanapaccaya∵bhesajja”,意译为“药食”,可见当初是为病僧而设,时外开服。所谓“不限品类”是说饮食无所限制,鸡鱼肉蛋,皆可食用。随施而受,无择无选。那么这是否与“不杀生”之禁戒相左嘛?不是。因为僧人所食之肉必为“三净肉”,梵语称为“Trikoti∵parisuddha∵mamsa”.即未见、未闻、未疑是肉为本人所杀。

第八,随身八物和齿木。根据律制,比丘出游时必须携带之物品有八,名之日“随身八物”。即安陀会、郁多罗僧、僧伽梨、腰带、钵盂、针线、剃刀和滤水袋。此八物之中,前7项皆为生活必用品,而最后一项滤水袋现在已无用处。佛陀时代,比丘饮用生水时,为护水中虫命,需用此袋过滤。将其列人随身八物之一,真实地反映出原始时期僧人的生活情形。此物尽管现在已不实用,兰卡僧却依然将它与其他7物一并携带。信众布施时,也决不把此物排除在外。他们总是把此八物制成一个包裹,一并献给僧人。各大店铺,亦有做好的随身八物包裹出售,信众也可购来布施。笔者曾打开包裹察看,证实准确无误,包中正好是此八物。

“齿木”就是牙刷,是巴利语“Danta∵Kattha”一词的直译。不过它与我们现今使用的牙刷不同,它是一根长约半尺,粗细如指的软质木棍,其一端有木质纤维,用以刷牙;另一端尖细,可剃出齿间食物。佛陀时代,僧人们刷牙用的就是这种齿木。佛曾对弟子们说:“汝等用树枝擦牙,可除口臭,增加味觉,可得五利也。”那时,弟子在每天清晨为师傅准备洗脸水的同时,都要准备这样一根齿木。

笔者在兰卡见到一些老僧至今不用牙刷,仍用齿木刷牙。着名学问僧阿努律陀法师曾对笔者说:“此种齿木比现代的牙刷好用得多,它既能剔除口中污垢,又不伤害牙齿。我不只在寺内使用,出国访问时也一定要带上一把齿木。”他说着便从浴室取来几根齿木送给我。我把这贵重的礼物珍藏起来,回国时带回家中。我没有把它当成2500年前的文物,也像阿努律陀一样把它当做日用品,当然也是出于好奇。也用它刷起牙来。试用结果,果然感觉不错。因其纤维质地柔软,刷时不像牙刷那样划刺牙龈。据了解,兰卡僧人中仍有不少人现在仍用齿木而拒用牙刷。由此看来,“齿木”虽不在“随身八物”之中,但它却是僧人一件十分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它的历史与袈裟一样悠久,长达两千五百余年。

第九,细行种种。除以上8个方面而外,兰卡僧伽社会中还可看到一些细微的现象,说明兰卡继承着古时的遗风。现举例子下:

例:棕叶为伞。在自动开合、轻便美观的雨伞普遍使用的今天,兰卡罗曼那派僧人仍以棕叶为伞。他们每当出寺外游时,决不会忘记带上这件历2500年而不变的“文物”。在兰卡城乡各地,此种现象屡见不鲜。当然,所谓“棕叶为伞”,并非不经加工,折来便用;而是经过加工处理的,它也能开合,并不笨重,也较坚韧。避雨遮阳,使用自如。例:不破土挖地。这本是比丘戒中的一条,有些老年比丘,仍严格守持。例:礼敬如法。僧人的年龄是从受具之日算起的,僧人的资历、尊卑、长幼皆以此为准。两僧相遇,必依戒腊行礼。如初次会见,不能肯定,则可询问对方“戒腊多少。”然后依法礼拜。这一礼法也始于佛陀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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