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传播与民族性

释敬定

***高雄圆照寺住持

前言

所谓的“民族[1]性”,即是有区域文化的色彩。而有这民族性,无论是宗教,政治与学术思想,是不能离开“自我[2]”中心的。这“自我中心”,便是我的──∵我的家,我的种族,我的国家,甚至是我的天下。自我中心的活动,这含着严重的对立、冲突。如此,从佛法的立场说,这“民族性”是不理想的,有缺陷的!

现在这个时代,已从国家而走上国际联合,由于科学进步,更进入太空时代,然而人类的思想,尽管高喊平等、自由、博爱,而实际却背道而驰。不是不想、不要,而问题是:缺乏超越于“民族性”的世界性的文化,也没有超越于“自我中心”的世界性的人生观。

佛教的世界性[3],依佛法的术语来说,就是“法界性[4]”。这法界性,且以人类来说:佛法,从来就不是少数人,多数人,而是一切人(一切众生)的。所以佛法常说:“竖穷三际,横遍十方[5]”。这是从无限时空中的一切众生,一切人类去观察,超越了自我执着,而没有任何局限性的立场。

本篇内容,以佛法“法界缘起[6]”的宏观,论述“佛教的传播”应立足于此。又,“发扬佛法”这“法界缘起”更是应有的根本立场与立基点!所以本篇内容阐发的重点有“民族性与世界性”之意涵的探讨;“佛教的世界性原理”释义;“佛教世界性的事例”说明。

民俗性与世界性

一、民族性的意涵与局限

无论是宗教,政治,或其他文化,其最初,大都带有区域文化的色彩。这在印度佛教,也还是一样的。每一宗教或政治等,都是人类自己的产物,都是适应人类某种欲求而出现的。

有这区域文化的色彩,即是所谓的“民族性”。而有这民族性,无论是宗教,政治与学术思想,是不能离开“自我”中心的。这“自我中心”,便是我的──∵我的家,我的种族,我的社会阶层,我的国家,甚至是我的天下(国际与太空等)。自我中心的活动,对内是争取领导,对外是谋取扩张。从是自非他,到有自无他,这含着严重的对立、冲突。如此,从佛法的立场说,这“民族性”是不理想的,有缺陷的!

现在,以宗教来举例,举两种具有“民族”色彩的宗教之情况,来解释说明以“自我”为中心,而发展的“是自非他”、“有自无他”之状况。

1.印度的婆罗门教:也就是现今的印度教,他即是属于民族的宗教。这宗教的民族色彩,将种族分为四个差别,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四种性[7]”制度,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又将前三种: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雅利安族,判有宗教的再生权;而将首陀罗族看作低贱的──其实是被征服的,死了完事,从此消灭。

2.以色列的犹太教:他们信仰的耶和华“上帝”,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以色列的上帝”,原为民族的保护神。所以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选民(属于上帝的),而要把外邦人交以色列人去统治(事实上也并未成功)。

从这两种宗教来看,虽然从婆罗门教而演化为印度教,从犹太教而革新为基督教等,已大有进步,而还是丢不下:“信我者永生,不信我者灭亡”的包袱。这在宗教界,还不过狂热的排他性而已;如成为政治的指导精神,那被奴役的人类可够苦了!总之,这种局限的、偏激的、排斥异己而向外扩张,即使是举世风行,也无非真正世界精神的***,招来人类更大的灾祸。以现今以色列这个国家的例子,就可看到他将自己与别人的国家,造成什么样悲惨的景况!

人与人间,有共通性,所以不同区域,不同时代的宗教或政治等,都有发展为世界人类普遍采用的可能。单是这样,现今世界上的宗教与政治等,有世界性的是很少了。然而,现在要说的世界性,依佛法的术语来说,是“法界性”。

二、世界性的意涵与格局

这法界性,姑以人类来说:佛法,从来就不是少数人,多数人,而是一切人(一切众生)的。这可从时间、空间来说明:

1.论空间:不是一地区,一星球(世界),而是一切世界的。

2.论时间:不是某一时代,而是尽未来际。

所以佛法常说:“竖穷三际,横遍十方”。这是从无限时空中的一切众生,一切人类去观察,超越了自我执着,而没有任何局限性的立场。所以真正能信解佛教的,没有不深刻感到:这是自己的事,也是人人的事。

谈起佛教的传播:佛法的信仰,是纯粹的自由信仰,虽希望别人信仰,而决不勉强别人信仰。所以佛教始终是自由地传布,从不曾利用政治或经济力量,打起替天行道的旗帜,向世界倾销。也就因此,不曾为了传教,引起严重的宗教战争。以佛教的传入中国来说,他始终是自由传布,和平的与中国文化共存。然而,却深深的启发了中国文化,使中国文化得到更高的发展。∵

佛教的世界性(法界性)原理,从何得来?这是接着要论述的重点。

佛教的世界性原理

佛教的世界性,这是由于释迦牟尼佛,在菩提树下,大觉大悟的体证得来。体证到的,在不可说中,说为“法界”;依此而宣扬出来的佛法,就名为“称法界性[8]”的“法界等流[9]”。佛所亲证的法界性,与庸常的见解,受着自我意识支配的,不能相提并论。以下从几点一一的阐释。

一、法界性

关于法界性,从两大特点来说明:

(一)从事事差别解了法从缘生而深入空平等性

在人类一般的认识中,不但是外界的事物,就是内心的每一活动,都是一个个的。就是推论到的理性,也似乎是“一合相[10]”的。这种庸常的认识,本来无碍于世俗的认识;世间也确是那样的,大到星球,小到原子,都是表现为个体相的。

然而,如此推论到的宇宙观即呈现两种面向:

1.“至小无内”:

时间是刹那刹那(时间点)的累积,物质是一微一微(占空间的点)的积集,内心是众多心心所的和集──那些小到不能再小的因素,是宇宙的基石,这就成为“至小无内”的宇宙观。

2.“其大无外”:

有的推论,一一事物,有着内在的关联性,这样推论到极际,一体两面,一本万殊等思想,又引到了“其大无外”的宇宙观。

其实,以为是一也好,是多也好;小一也好,大一也好:都是受到常识中那个“一合相”的影响。

常识直觉到的,是如此,而佛却从此深入,悟解得一切法从因缘生。简言之,存在的一切,物质也好,精神也好,表现为一个个的,都是离不了关系条件而存在。随举一法,都是从因缘而有的,离了因缘不存在;而同时,这也就是其他法的因缘。所以表现为个体相的,在前后延续,彼此相关的活动中,与一切法息息相关。虽好像是实在的,个体的,而实不外乎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幻相(幻相,不是说没有,而是否定了那孤立的,静止的个体性的那个现象)而已。

从这缘起而没有自性[11](自性就是实在的个体性)的深观中,深入一切法的底里,即是“空[12]平等性”。这如芭蕉树,层层的披剥进去,原来是空无有实一样。这就是一切法的真性,是平等无差别的,超越时空品质的,是佛“平等大慧[13]”所自觉自证的。一般本体论[14]者,只是推论到类似的境地,但又总是把这看作实在的,所以或说是神,或说是物,或说是生,或说是心等;都想把这作为宇宙的本元来说明一切,以为一切从属于这个。这是虽多少理解到事事物物的内在关联,而不能摆脱常识中的个体(一)的,实体的执见。这才结果是:精制改造那常识中的生、心等现象,而称之为“本体”。这是与一切法本性不相应的,因为真的到达空平等性,超越了时空品质,说做什么都不会是的;就是称之为“什么都不是”,也是不相应的。所以说:“破二不着一[15]”;“一切法空,空亦不可得[16]”。唯有通达空平等性,才不会落入是神、是物、是心等一元论[17],不会以常识的精制品为真性,引生一切由此而起,一切从属于此的谬见。

人类的意识,直觉到那个体的,实在的一切,多少理解因果关联而不能彻底,终于非要寻求一个实体不可,也就是平常说的,有一个“我”的存在。本此意识去看自己,也就把自己看作主体的。虽多少理解到人类相依互助等事实,而在待人接物的实际生活中,总是自我中心的。这在平常人还好一些,越是学问、事业有成就的,政治领袖、帝王等,每在不断的成功过程中,错觉自己为不同于人的。自己的见地,就是真理;自己的行动,一定合法,走向极端的反世界性。

而在佛,由于正觉了法界空平等性,从此透出去观察一切,一切是形成个体性,而实一切依于一切。这才从法空缘起的幻网中,通达解了“总别无碍”、“主伴无碍”、“成夺无碍”的法界缘起性空。此略为说明。

1.总别无碍:全体与部分,在关联而依存中,总别都只是相对的存在。

2.主伴无碍:在某一点上,以一为主而活动时,一切即相伴而助成,并无绝对的主体。

3.成夺无碍:一切是相依相成的,相成中含有相对性,相对的相反活动,在关联而共存中,也是相成的方便。

(二)从念念分别解了意言无实而深入心光明性

人类的一切认识、主张、行动、文物制度,都是依能知的心识而成立的。假如是木石一样,这一切都不会有了(也就无所谓人了)。可是人类的起心动念,是念念分别的:一个个的印象,一个个的概念,正与外界事物的各各差别一样。所以不自觉地,大抵是一个个的认识,以为一个个的物件就是这样。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是这,不是那个;那是那,不是这个,构成名言与义相的相应性。凭这样的认识去理解事物,固然是不能解了真相;在这样的念念分别中,也无法觉到心的深处。

但在佛的解悟中,明了通达了有情[18]整个的心识过程:

1(1)一切认识,都是依根[19](认识的官能)、境[20](认识的物件)、识[21](心识了别作用)三和合而成立;也就是说,认识是缘起的存在。在根境触对时,心识就现起那个境相,这就熏成内心的熏习。

(2)同时,依根起识时,也就依熏习而表现那物件。所以每一印象、概念、认识,都由于过去熏习所成的无边“名言[22]熏习[23]”所引起,离不了过去心识所习成的“缘影[24]”。

(3)念念分别,其实是过去曾习的名言熏习所现起,而又熏成新的成分。

2.识的念念分别,是由“想[25]”的“取像”而安立的名言,所以称为“意言”,也叫“名言”,因为内心的认识,与能表诠的语言,大致相同。也叫“缘影”,因为这是心境交触时留下的影子(熏习)。

人类的心识,受过去无边的“名言熏习”所支配,现在又受一般人类的语文、思想、文物制度所影响,人心正像一座文化的储藏库。文化的久远堆集,当然应有尽有,愈来愈丰富,愈来愈复杂,人类也就越来越聪明,越来越进步。可是,正像文化古老的国家,每为古老的文化所束缚,而一些文化的毒素,已不断地在发酵,而使文化古老的国家,日渐衰退一样。人类在积极的“名言”“缘影”中过生活,分别越多,意言的薰染越深,每为名言分别所拘蔽,而一些不良的心理因素,也不断地扩展,使人类活埋在这名言分别的堆积层中,忘失了自己的本心。

人类的知识愈进步,为什么世故越深?越是好话说尽,坏事做尽?便是这个缘故。由于佛的悟入缘起,彻了那念念分别,不能通达真相,不是自心固有的(所以叫做客尘[26])。所以在定慧的熏修中,通达“名义互为客”,“名言无实性”,脱落“名言分别”──“缘影”,到达心光明性,也就是不曾受过名言薰染的纯粹觉性。这是不能与动物的低级心识并论,因为一切众生,都是不能离开熏习的。到达这,称为“根本智[27]”,超越了主观与客观的相对性,前后起灭的变异性,而只能称之为本净本明的觉性。到达这,与空平等性无二无别,不过从两方面来说明罢了!

在佛的如实正觉中,原是不曾有智与理的隔别的。佛以心光明性的体现,透出名言而重起名言分别时(称为后得智[28]),不再如众生那样的以名言分别为表达事实真相,不再为语文、思想、制度等所束缚。名言熏习中的一切不良因素,脱落无遗,如日出而黑暗消失一样。也正像在固有文化中,咀嚼精英,而吐弃那糟粕一样。

佛的正觉,就与法界性相应,所以能不偏蔽,不固执,通达了“心色(物)平等中的心为主导性”、“自他相依中的心识相通性”、“息息流变中的心体完整性”。此佛陀正觉法界性的内容,亦概要的加以说明:

1.心色(物)平等中的心为主导性:

佛说“三界唯心[29]”,大中观[30]者的见地,这是针对世间的迷妄,说明非自然有,非神造,非物集的“由心论”。依众生心识的倾向,而缘成世间;人欲的自由意识,也依此而发见了究极的根据。

2.自他相依中的心识相通性:

人类的意识,如现今电脑的电子邮件信箱一样,不断的收入外来的,也不断的放射出去。虽然自心为分别熏习,业熏习所障蔽,不一定能无碍的交流;但如能透过“名言无实”的关隘,便能随分随力,息息相通。这也就是人类──众生慈爱的根据,佛法的“同体大悲[31]”,“无缘大慈[32]”,都依此而确立。

3.息息流变中的心体完整性:

分别熏习的世俗活动中,意识是不断的变化着。然由于通达“名言无实”,所以知道念念的本来无碍,无限错综变化中的统一性。到究极时,就是佛的心智圆满性,与一切佛平等平等。

从佛自觉法界性而流出的佛教,显示了世界性的文化。现在举“语文”、“解行”、“制度”这几项事例来证成。

佛教世界性的事例

一、语文

人类的思想与情感交流,语文是重要的工具。在人类惯用的语文中,没有不觉得自己的好,容易学。当然,在民族精神衰落时,有些人会咒诅自己的语文,而以能使用外国语文为光荣的。有些宗教,神化他自己使用的语文,看作神的语言;有的严格采用某一语文,以图宗教的扩展与统一。由于佛的深入语言无实性,所以使用一切语言。

佛世,有人向佛建议,用印度的雅语(梵文[33])来统一佛说,但佛却不同意说:“听用国俗言音学习佛说[34]”。每一语文,都有他的传统与长处,也许都有缺点,加上民族感情,更为难说,这是不能取一而废除其余的。有些人在语文上固执,是此非彼;有些专在推求原始意义,这例如有人认为:巴厘文圣典才是最贴近佛陀说法的原意。以为这才是某字的本义,而不知语文是“习俗共许”,不断的变化,从来就不能免于歧义的,这包括巴厘文圣典的集成,也是经过长期结集累积而成的。所以佛说:“方域言辞,不应固执;世俗名想,不应深求[35]”。

这“方域言词,不应固执”,举个例子说明。例如:有的人教导人“念佛法门”,持佛名号,念阿弥陀佛圣号,这念阿弥陀佛的“阿”字,规定大家一定要念ㄚ的音,不能念ㄜ的音,念ㄚ的音才能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念ㄜ的音是去不了的。这样的执着、强调某字一定要发什么音,这就是不明白“音声无实性”,念ㄚ或ㄜ,只是个人的口音不同而以,但同样的都在表达:对阿弥陀佛至诚恳切的礼敬、归依。

同样的讲中文,每个地区都会形成当地的口音,这在中国当地就可体会到。而且,要往生阿弥陀佛的极乐世界,最重要的是要修持“善根福德因缘”具足。

所以说,不为语文所蔽,不偏不执,自由采用而自然交流。以前中国大寺院里,僧众来自各方,无形中产生一种混合语,什么人都说得不完全相同,可是大家都听得懂。这也许是世界性的语文无碍最好的事例。

二、解行

佛法的世界性,表现在理解与实行方面,有下列几项特点:

1.随机适应:

以佛的慧眼来看,人类的个性、知能、兴趣、习惯,都是种种不同的。所以最好的教化,是“适化无方[36]”,以不同的方法,来适应化导不同的众生。但内在有着关联性、一贯性,能不断的引导向上,而到达同一的究竟。这点,佛法表现为:“八万四千法门[37]”,“五乘[38]”,“三乘[39]”,而又同归于“不二法门[40]”,“一乘[41]”,“一切众生皆成佛道[42]”。

这也举例说明:佛陀在世时,教导弟子修“不净观”,这“不净观[43]”对治爱欲心是非常有效的一种修行法门,但它也会引起副作用,这佛弟子修“不净观”虽然成就了,但也因为厌离心太过强烈,而造成佛弟子自杀的情况。后来佛陀就改变教导弟子修“安般[44]”法门,这就是我们熟悉的观呼吸的禅修方法。

佛从不以机械的,划一的解行来教导人;从不像神教那样的,划一简单的目标,使大家归于同一信行。人类界,无论是个人、种族、国家,都有个别的不同存在,所以弘传佛法,不但要“知法”,而且要“知时”、“知众”。万不能制定大小划一的帽子,不问人的头大头小,勉人以一致顶戴。所以佛法中说:小药师的药笼里,只有一样药,能治一种病。大药师有种种药,能治一切病[45]。

虽然在一般人看来,今日世界的佛教,每有出入;或者嫌他没有严密的世界性组织,如天主教一样。其实,佛法的多样性,真是佛法世界性的特征。真能在佛法中进修的,自会有同一的倾向,进入同一的至善境地:无常、无我、涅盘寂静。

2.自由抉择:

佛法是适应不同的根性,或浅或深,或予(为人悉檀[46])或夺(对治悉檀)

对于不同的教说,佛弟子是尊重自由思考的。特别是“应理论者”,进展到但立现、比二量,不立圣教量[47]以自拘蔽(圣教的真理,一定是合于现量比量的)。

依义不依语[48]──不受语文所困蔽,重视内含的意义,尤其是注意到为什么这样说。“依了义不依不了义”──在不同义理中,有批判抉择的自由,所以是“理长为宗”。

自由思考与自由抉择,展开了小乘、大乘,空宗、有宗的深义。无论是佛说的随机性,或教义的自由抉择,都必然的是反教条的。反教条的宗教,也许有人觉得希奇,其实只是相应于世界性的特征。反教条的自由学风,在中国的天台、贤首宗,特别是禅宗里,得到最确实的证明。一般教学,不免受到翻译语文的拘蔽,或印度教派的局限。重于实践的禅者,从中透出而演为禅宗。不用固有的术语,固有的教说,号称“不立文字[49]”,而照样学习佛法,传布佛法,成为千年来的中国佛教主流。

3.相容并蓄:

不但佛教内部的无限众多而一致,对于教外,也一向以“道并行而不相悖”的精神来处理。佛世,一位异教徒,信仰佛法以后,想断绝一向敬奉的外道们的供养,但佛劝他照常的供给他们。佛法没有一笔抹煞异教,觉得在人性净化的进修过程中,这只是程度低一些而已。佛不拒异教于善法之外,决不如异教那样的狭隘,对于不同的宗教,一律看作恶魔,认为非堕地狱不可。狭隘的排他性,也许真是恶魔的特质。相反的,以佛法看来,不同的宗教、学术,虽不是佛教,但尽有些是菩萨的教化(如特蕾莎修女、史怀哲等人之典范)。

一切文化的发展,受到地区及时代的局限,不能不有偏蔽,甚至包含毒素,但在教化当时当地的人类来说,不能不说有着良善而积极的成分。这种宽容的立场(事实也确实如此),表达了佛教文化观的世界性。能与世界一切良善的文化共存,陶练一切偏蔽,而引向崇高完善的境地。

从佛法起源于印度,尔后传播至世界各地,其中对印度当地,及中国、希腊、埃及等国家所造成的影响如下:

(1)在印度,影响了后起的印度教学。

(2)在中国,影响了中国的儒(理学),道(全真派[50])。

(3)传到希腊与埃及,也促成了西方神教的革新。

虽然他们在固有传统文化的根柢上,融摄了佛法,或者反而诽毁佛法,然在佛法泛应的精神上,依然是满意的部分成功。

佛教必须保存佛法的完整性与原则,不断的影响一切,而使世界文化,充满了佛教世界性的精神,共向于究竟的涅盘寂灭。

三、制度

在佛教的制度中,可以说到两点特色:

1.∵以法摄僧:

佛教是有僧团组织的,佛是实际的领导人,也是弟子们心目中的教主。但佛却说:“我不摄受众[51]”;又说:“我亦是僧数[52]”。出家僧众的组织,佛并不以领导者自居,而说:“以法摄僧[53]”。

法是真理与德行,大众是受了真理与德行的感召而集合起来的。人人可以解脱,人人可以成佛,平等平等,所以佛也是众僧的成员之一。僧团以会议而办事,佛陀所展现的是典型的民主导师!

2.随方毗尼:

适应时地需要,关于集体生活,佛陀是制有大众共遵的规律。但佛又说“随方毗尼[54]”,这是说:衣食等事,凡佛所制,而余处觉得杆格难行的,可以不行。佛没有制订,而在他处却认为必要的,佛也认为是对的。这所以,佛教的僧制,不拘于印度的旧俗,而在中国、日本等,都演化为不尽相同的制度。

穿衣吃饭这些日常生活习惯、细节,是应该适合于当地的风俗民情的,这以佛法传播到中国为借镜。如印度人穿衣的习惯,因环境气候的因素,能接受偏袒右肩,但这种穿衣的方式,在中国就行不通,中国人的礼教观念即认为不雅观。这是为何印度式的僧服,传到中国来,中国人必须改变适合于自己当地的风俗,及气候环境,这就是中国佛教无法照单全收,承续沿袭印度佛教流传的一切,而须改变,直到现今的原因(这也即是“无常[55]法则”)。

另一方面,关于吃饭的例子:印度的国情,修行人是托钵乞食(不只佛教如此,佛世时,印度的六师外道等修行团体,早就有这种方式),但这托钵乞食制度,在中国也是滞碍难行,因中国人对“乞食”是反感的。并且印度人吃饭的方式,是直接用手抓取饭菜送入口中,坐姿是盘坐的方式;而中国人的吃饭方式,必须要以碗盛饭,拿筷子夹起饭菜送入口中,坐姿是方坐式。

从这穿衣、吃饭的形式差异,就可明白大智慧的佛陀,为何要准许弟子“随方毗尼”了!

总之,佛教是适应一切,遍入一切,而引令向上,并非打倒一切,而标榜死定的法制,向全世界去强力推行。

结论

说明到这里,再扼要的指出:法界性的文化──佛教,可说是从文化核心──人类意识内容去革新,主要是从实体的事物,实体的自我执见上去革新。所以革新的有力工具,便是佛法的“空”、“无我[56]”观了。唯有这样,才能有真正的平等,自由与慈悲。相反的,从实体而来的事事差别,自他敌对,就是反世界性的文化基础。从一切敌对去考察,这才会以矛盾为真理;才会觉得自己与一切人为敌,人人是恶人。这是人类的敌对性,残酷、仇恨的意识来源。

佛教的世界性,是根源于法界现证的,从此而流出的“法界等流”──语文、思想、制度,无不表现了世界性,而充满平等、自由、民主、宽容、慈悲的内容,而也因此,各民族文化才得以保留。所以说:传播佛法应以佛法世界性的文化内涵为立基点,从发扬佛法中,化除实体的世界观,销融自我中心的人生观;阐扬世界性原理,培养人类世界性的新意识;从世界性的思想中心,调整、改进,陶练现有一切的文化,而使其融合、进步,适应新的时代,成为新文化的内容。使每一国家、民族、个人,都能和乐善生于新的文化,新的时代里。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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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佛教百科全书》,光碟版,Accelon∵Multilingual∵Search∵Engine,Feb.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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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波罗蜜多经》,CBETA∵电子佛典集成∵Feb.∵2007。

《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CBETA∵电子佛典集成∵Feb.∵2007。

印顺法师《佛在人间》,光碟版,Accelon∵Multilingual∵Search∵Engine,Feb.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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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①民族性:民族之意识、素质。

?由这民族性所开展的宗教,即为“民族宗教”。这民族宗教,意指民族成员共同信奉之宗教,系由原始部落宗教发展而来。其信仰与民族意识紧密结合,所拜神灵即该民族之守护神,甚而更视之为其源出或祖先。由于民族文化之发展与国家之出现,常成为古代国家宗教之前身。在比较统一化与进一步确定化之神话基础上,逐渐形成系统化之教义体系与初步之神学思想,及以祭司为核心之礼仪典章、组织体制等,某些文化达到较高程度之民族则产生若干宗教经典。一般而言,早期民族宗教系属全民性,不对外传布,故常随民族之灭亡而消逝,然亦有由于与其他民族长期接触交融,在大量保有民族特色而继续存在之同时,愈见减弱其全民性,如婆罗门教、神道教等。又原属民族宗教之犹太教,于犹太民族流散世界各地后,其宗教依旧继续流传于受到各所在国相当程度同化之犹太人中,并保持其民族宗教之特色,此为民族宗教之特例。(《佛光大辞典》p.2009。)

[2]∵我:梵语∵atman。音译阿特曼、阿坦么。原意为“呼吸”,引申为生命、自己、身体、自我、本质、自性。泛指独立永远之主体,此主体潜在于一切物之根源内,而支配统一个体。乃印度思想界重要主题之一。佛教主张无我说,明示存在与缘起性之关系,否定永远存续(常)、自主独立存在(一)、中心之所有主(主)、支配一切(宰)等性质,而强调“我”之不存在、不真实。(《佛光大辞典》p.2937。)

[3]∵世界:?梵语∵loka-dhatu,巴厘语同。音译路迦驮睹。意谓可毁坏之处所。略称界。据《楞严经?卷四》载,世,即迁流之义;界,指方位。即于时间上有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之迁流,空间上有东南西北、上下十方等定位场所之意。

k亦即指众生居住之所依处,如山川、国土等。

此篇文处着重在第?项的意义。(《佛光大辞典》p.1517。)

[4]∵法界:梵语dharma-dhatu,巴厘语∵dhamma-dhatu。音译为达磨驮都。指意识所缘物件之所有事物。又以广义来说,泛指有为、无为之一切诸法。(《佛光大辞典》p.3367。)

[5]《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四》([CBETA电子佛典2007/T36/1736/0027a02])。

[6]∵缘起:?梵语∵pratitya-samutpada,巴厘语∵paticca-samuppada∵之意译。一切诸法(有为法),皆因种种条件(即因缘)和合而成立,此理称为缘起。即任何事物皆因各种条件之互相依存而有变化(无常),为佛陀对于现象界各种生起消灭之原因、条件,所证悟之法则,如阿含经典多处所阐明之十二支缘起,谓“无明”为“行”之缘,“行”为“识”之缘,乃至“生”为“老死”之缘,“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以明示生死相续之理,同时亦由“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之理,断除无明,以证涅盘。此缘起之理乃佛陀成道之证悟,为佛教之基本原理。盖佛陀对印度诸外道所主张“个我”及诸法具有实在之自性等论点,均予否定之,而谓万有皆系相互依存,非有独立之自性,以此解释世界、社会、人生及各种精神现象产生之根源,建立特殊之人生观与世界观,成为佛教异于其他宗教、哲学、思想之最大特征。(《佛光大辞典》p.∵6126。)

?缘起即“依缘而起”。“依缘”是指“借着条件”;“起”是指“发生”的意思。因此,缘起就是“借着种种条件而产生现象的原理”。缘起就是“缘起的道理”,亦称“此缘性”“缘于此”、“相依性”),是指现象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华佛教百科全书(九)∵》p.5358.1。)

[7]∵四种姓:古代印度四种社会阶级:(一)婆罗门(梵∵brahmana),译作净行、承习。又作梵志、梵种、梵志种、婆罗门种。乃指婆罗门教僧侣及学者之司祭阶级,为四姓中之最上位。学习并传授吠陀经典,掌理祈祷、祭祀,为神与人间之媒介。(二)刹帝利(梵∵ksatriya),译作田主。又作刹利丽、刹利种。乃王族及士族之阶级,故又称王种。掌管政治及军事,为四姓中之第二位,然于佛典中,则多以其为第一位。(三)吠舍(梵∵vaicya),译作居士、商贾、田家。又作毗舍、鞞舍、工师种、居士种。乃从事农、工、商等平民阶级,为四姓中之第三位。(四)首陀罗(梵∵cudra),译作农。又作输陀罗、戍达罗、戍陀罗、首陀、恶种、杀生种。乃指最下位之奴隶阶级,终身以侍奉前述三种姓为其本务。又前三种姓有念诵吠陀及祭祀之权,死后得再投生于世,称为再生族。反之,首陀罗既无权诵经、祭祀,亦不得投生转世,故称一生族。(《佛光大辞典》p.1705。)

[8]∵称法界性:谓契合于法界之真性。(《佛光大辞典》p.5875。)

[9]∵法界等流:指顺应众生之根机,从万有本性之真如平等流出之意。以此为佛之教法。又作法界传流。(《佛光大辞典》p.3371。)

[10]∵一合相:梵语∵pinda-graha。指由众缘和合而成之一件事物。以佛教之观点言之,世间之一切法,皆为一合相。(《佛光大辞典》p.33。)

[11]∵自性:指自体之本性。(《佛光大辞典》p.2524。)

[12]∵空:梵语∵cunya。与“有”相对。音译为舜若。意译空寂、空净、非有。一切存在之物中,皆无自体、实体、我等,此一思想即称空。亦即谓事物之虚幻不实,或理体之空寂明净。(《佛光大辞典》p.3467。)

[13]∵平等大慧:指唯有一乘之佛慧;即佛宣说《法华经》之实智,此智亦为诸佛之实智。盖以此智慧证平等之理性,故称平等;又以众生皆可齐得此智慧,故称平等。(《佛光大辞典》p.1915。)

[14]∵本体:?一般西洋哲学将本体解释为:其自身真正存在而与“现象”对立之存有物。

?古代印度人认为宇宙之本体为“梵”(梵∵brahman),个人之本体为“我”(梵∵atman),

且主张梵与我之本质相同(梵我一如)。(《佛光大辞典》p.1983。)

[15]《二谛义·卷上》([CBETA电子佛典2007/T45/1854/0081c28])。

[16]《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初分多问不二品》([CBETA电子佛典2007/T06/0220/0868c22])。∵

[17]∵一元论:英语∵Monism。凡以唯一原理说明宇宙全体之见解,称为一元论。即谓宇宙世界之根本为一,而宇宙万事万物皆源于此一元。与二元论、多元论相对而称,故称一元论。(《佛光大辞典》p.5。)

[18]∵有情:梵语∵sattva,巴厘语∵satta。音译作萨多婆、萨埵、萨埵。旧译为众生。即生存者之意。(《佛光大辞典》p.2441。)

[19]∵根:梵语∵indriya∵之意译。通常指器官、机能、能力之意。佛教用语中,“根”一词亦含有器官能力之意。草木之根不仅具有增长方,且可衍生出枝干、花叶果实等。又如人类之眼、耳、鼻、舌、身等,不仅有助于人类之觉悟,且可促进信、精进、念、定、慧等,故以五根称之。(《佛光大辞典》p.4131。)

[20]∵境:梵语∵visaya,意为感觉作用之区域;或∵artha,意为对象;或∵gocara,意为心之活动范围。又译作境界、尘。即根与识之对象。亦即心与感官所感觉或思惟之物件。引起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感觉思惟作用之物件,即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以其能污染人心,故又称为六尘。(《佛光大辞典》p.5765。)

[21]∵识:梵语∵vijbana,巴厘语∵vibbana。音译作毗阇那、毗若南。vijbana∵为∵vi(分析、分割)与∵jbana(知)之合成语,乃谓分析、分类物件而后认知之作用。(《佛光大辞典》p.6697。)

[22]∵名言:指名字、名目与言句、言说。(《佛光大辞典》p.2557。)

[23]∵熏习:梵语∵vasana∵或∵pravrti,∵abhyasa。又作熏习。略作熏。如人以香气熏附衣服,染净迷悟诸法(特指吾人之身、语、意三业;业,即行为)之势力熏附残留在吾人心识上之作用,即称为熏习。(《佛光大辞典》p.6612。)

[24]∵缘影:指心识四分中,见分缘虑外尘而生之外尘影像。(《佛光大辞典》p.6∵132。)

[25]∵想:梵语∵samjba,巴厘语∵sabba。音译为僧若。乃心所(心之作用)之名。五蕴之一。系动词∵jba(知)与接头语∵sam(一切)连结而成,相当于现代语中“概念”一词。(《佛光大辞典》p.5451。)

[26]∵客尘:又作客尘烦恼。即烦恼之义,此系相对于“自性清净”一词而立者。所谓烦恼,本非心性固有之物,乃因迷理而起,故称为客;又以烦恼能污染吾人之心性,犹如尘埃之染污万物,故称为尘。以佛法真理而言,人性本即清净无染,一无尘垢,然因外境现象纷沓,导致对境生迷而心生烦恼。(《佛光大辞典》p.3774。)

[27]∵根本智:乃诸智之根本,以其能契证真如之妙理,平等如实,无有差别,故亦称无分别智。(《佛光大辞典》p.4135。)

[28]后得智:与“根本无分别智”(根本智)相对。即根本无分别智后所得之智。盖此智乃根本智所引,能了达依他如幻之境,故称如量智、权智、俗智。又根本智为非能分别、非所分别,此智则为所分别、能分别。(《佛光大辞典》p.3805。)

[29]《十地经论》([CBETA电子佛典2007/T26/1522/0169a16])。

[30]∵中观:认为由世俗之名言概念所获得之认识,皆属於戏论范围,称为俗谛;唯有依照佛理而直觉现观,方能证得之诸法实相,则称为真谛。从俗谛而言,因缘所生法,一切皆有;由真谛而言,一切皆无自性,皆毕竟空。然世俗有即是毕竟空,毕竟空即存在于世俗有中,若不依俗谛,则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盘。即在理论上,统一性空与方便;在认识上和方法上,统一名言与实相、俗谛与真谛;在宗教实践上,统一世间与出世间、烦恼与涅盘,即所谓假有性空,不着有、无二边之观点,即称中观。(《佛光大辞典》p.1037。)

[31]∵同体大悲:指观一切众生与己身同体,而生起拔苦与乐、平等绝对之悲心。(《佛光大辞典》p.2251。)

[32]∵无缘大慈:大乘佛教所言空之思想,完全无自他之对立;乃绝对之慈悲,真实之慈悲,亦为最高之慈悲。(《佛光大辞典》p.5137。)

[33]∵梵文:(Sanskrit)古印度之标准语文。又称天竺语。即吠陀、梵书、森林书、奥义书及北传佛教圣典所用之语文。属印欧语族。Sanskrit∵乃源自∵samskrta(完成之意)。我国、日本依据此语言由梵天所造之传说,故称梵语或圣语。相对于一般民间所用之俗语,梵语又称雅语。(《佛光大辞典》p.4645。)

[34]《四分律》([CBETA电子佛典2007/T22/1428/0954b10])。

[35]《阿毗达磨俱舍论》([CBETA电子佛典2007/T29/1558/0010c08])。

[36]∵适化无方:?指随机教化众生而不拘泥特定之方式。谓菩萨出入生死,教化众生,令悟性空,乃权巧方便之智,亦为如来适应众生机缘所施设之法门。(《佛光大辞典》p.6188。)

k《出曜经?卷十四?道品》([CBETA电子佛典2007/T04/0212/0684c16])。

[37]∵八万四千法门:?众生有八万四千烦恼之病,佛为对治其病而说八万四千法门。所谓八万四千诸度门,据慧远之《维摩义记卷七》所载,乃佛之三百五十功德门中各具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等六度,共成二千一百度门。于诸贪淫嗔恚愚痴等分四种众生,各以此二千一百度门教化而开觉之,合成八千四百度门,一变为十,总成八万四千度门。(《佛光大辞典》p.300。)

k《思益梵天所问经?卷三?论寂品》([CBETA电子佛典2007/T15/0586/0050c15])。

[38]∵五乘:?乘,梵语∵yana。指道、船、车,即运载之义。为教化众生而将之运载至理想世界之五种法门,称为五乘。通常指:(一)人乘:人以三归五戒为乘,运出三涂四趣而生于人道。(二)天乘:以上品十善及四禅八定为乘,运载众生越于四洲而达天界。(三)声闻乘:即以四谛法门为乘,运载众生越于三界,至有余涅盘而成阿罗汉。(四)缘觉乘:即以十二因缘法门为乘,运载众生越于三界,至无余涅盘而成辟支佛。(五)菩萨乘:即以悲智六度法门为乘,运载众生总超三界三乘之境,至无上菩提大般涅盘之彼岸。(《佛光大辞典》p.1126。)

?《称赞大乘功德经》([CBETA电子佛典2007/T17/0840/0911b13])。

[39]∵三乘:?就众生根机之钝、中、利,佛应之而说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等三种教法。(一)声闻乘,闻佛声教而得悟道,故称声闻。其知苦断集、慕灭修道,以此四谛为乘。(二)缘觉乘,又作辟支佛乘、独觉乘。观十二因缘觉真谛理,故称缘觉。始观无明乃至老死,次观无明灭乃至老死灭,由此因缘生灭,即悟非生非灭,乃以此十二因缘为乘。(三)菩萨乘,又作大乘、佛乘、如来乘。求无上菩提,愿度一切众生,修六度万行,以此六度为乘。(《佛光大辞典》p.1126。)

?《佛说新岁经》([CBETA电子佛典2007/T01/0062/0860a12])。

[40]∵不二法门:?指显示超越相对、差别之一切绝对、平等真理之教法。(《佛光大辞典》p.960。)

?《维摩诘所说经》([CBETA电子佛典2007/T14/0475/0550b29])。

[41]∵一乘:?指佛乘。乘,载运之义。佛说一乘之法,为令众生依此修行,出离生死苦海,运至涅盘彼岸。(《佛光大辞典》p.59。)

?《杂阿含?卷第十九?五三五经》([CBETA电子佛典2007/T02/0099/0139a19])。

[42]《法华经授手?卷第二?方便品第二》([CBETA电子佛典2007/X32/0623/0647b14])。

[43]∵不净观:又作不净想。为五停心观之一。即观想自他肉体之肮脏、龌龊,以对治贪欲烦恼之观法。人的尸体随时间而变化为丑恶之形状,故在诸经典中皆举有多种不净之观尸法,以治贪欲之心。

(《佛光大辞典》p.992。)

[44]∵安般:梵语∵anapana-smrti。又作阿那般那观、安那般那念、念安般、安般守意。意译作念入出息、念无所起、息念观、持息念。简称安般、数息。乃五停心观之一,八念之一,十念之一。即计数入息或出息之次数,以收摄心于一境,使身、心止息。此为除散乱、入正定之修法。(《佛光大辞典》p.6090。)

[45]《大智度论·初品·中住王舍城释论》([CBETA电子佛典2007/T25/1509/0081a03])。

[46]∵悉檀:梵语∵siddhanta,巴厘语同。意译作成就、宗、理等。佛化导众生之教法可分四个范畴,即:世界、各各为人、对治、第一义等四悉檀。略作四悉。法华经玄义卷一下,以悉檀为梵汉兼称之语。悉,即遍之义;檀,为檀那(梵∵dana,译作布施)之略称,即佛以此四法遍施一切众生,故称四悉檀。据《大智度论?卷一》所载,佛之教法有种种差别,乍见似为矛盾,若总其教说,则有四悉檀之别,皆为实义而不相违背。(一)世界悉檀,即随顺世间之法,而说因缘和合之义;亦即以世间一般之思想、语言、观念等事物,说明缘起之真理。例如,人类系由因缘和合而存在,故非为实体。以人存在本是一般世俗之见,乃说适合世俗之法以随顺众人,令凡夫喜悦而得世间之正智,故此悉檀又称乐欲悉檀。(二)各各为人悉檀,略作为人悉檀。即应众生各别之根机与能力,而说各种出世实践法,令众生生起善根,故又称生善悉檀。(三)对治悉檀,即针对众生之贪、嗔、痴等烦恼,应病而予法药。此系为灭除众生烦恼与恶业之教;以其能断众生诸恶,故又称断恶悉檀。(四)第一义悉檀,即破除一切论议语言,直接以第一义诠明诸法实相之理,令众生真正契入教法,故又称入理悉檀。(《佛光大辞典》p.1758。)

[47]∵量:即尺度、标准之意,指知识之来源、认识形式,及判定知识真伪之标准。

现量:又称真现量。乃对境时无任何分别筹度之心,各各逼附自体,显现

分明,照了量知。亦即由五官能力直接觉知外界之现象者;此一觉知乃构成知识之最基础来源。

比量:乃由既知之境比附量度,而能正确推知未现前及未知之境。

圣教量:虽非由五官感知,亦非经推比而来,然以笃信圣者之故,亦得信知圣教圣言。如北郁单越之存在,既非吾人所能感知,亦非推比可得,然以圣言之故,遂得信知其存在。(《佛光大辞典》p.633。)

[48]∵此为四依之一。

四依:指四种依止之项目。依,依止、依凭之义。

(一)依法不依人:又作随法不随人、归于法而不取人。谓修道者当以教法为依,不可以人为依。若其人虽为凡夫,或外道,而所说之理契合于正法,亦可信受奉行;反之,若其人虽现相好具足之佛身,而所说者不契合于正法,则自当舍离而不可以之为依止。

(二)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又作随了义经不随不了义经、归于要经不迷惑。谓三藏中有了义经、不了义经,修道者当以明示中道实相义之决定了义经为依,不可以不了义经为依。

(三)依义不依语:又作随义不随字、取义不取语。谓修道者当以中道第一义为依,不可以文字、语言之表现为依。

(四)依智不依识:又作随智不随识、归慧不取所识。谓修道者当以真智慧为依,不可以人间情识为依。(《佛光大辞典》p.1702。)

[49]∵不立文字:中国禅宗用语。指以心传心。禅宗认为悟之内容,无法以文字言语传述,必须由师心直接传予弟子心,此种以心传心之境地,称为不立文字。(《佛光大辞典》p.965。)

[50]∵全真派:又称全真道。与正一道同为元代以后道教之两大派。开祖王重阳,相传曾受异人吕洞宾传授秘∵道,于金大定七年(1167)在山东宁海全真庵创立此教。其认为“识心见性”即为全真,并主张儒、佛、道三教平等合一,以儒之忠孝、佛之戒律及道之丹鼎融冶于一炉,去除咒术、迷信等要素,而重视坐禅修持。(《佛光大辞典》p.2191。)

[51]∵我不摄受众,亦无所教令。(《中华佛教百科全书(九)∵》p.5950.1)

[52]∵印顺法师《佛在人间》p.348。

[53]∵释尊“以法摄僧”,使出家众过着「和乐清净”的集体生活。(《中华佛教百科全书(九)∵》p.5949.2)

[54]∵随方毗尼:?《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第八十五》([CBETA电子佛典2007/T36/1736/0662c03])。

?随风俗民情之需,对戒律可斟酌取舍。即戒律中佛陀未禁止之事、未开许之事等不经开许废止之新事例,得随顺地方之风土、气候等而斟酌开许废止。依《五分律卷二十二》:“虽是我所制,而于余方不以为清净者,皆不应用;虽非我所制,而于余方必应行者,皆不得不行。”

虽是佛陀所制之法,然不适宜他方之习俗,则不应行之,如印度以手抟食、袒胸、赤足等之习俗,行之于我国,则与国俗不合。又佛陀未曾制定之法,然为他方之习俗,则应遵行之,如我国食必用匙,行必着鞋履等。以上所言,乃就轻戒而论,重戒则不为此限。(《佛光大辞典》p.6345。)

[55]∵无常:一切有为法生灭迁流而不常住。一切有为法皆由因缘而生,依生、住、异、灭四相,于刹那间生灭,而为本无今有、今有后无,故总称无常。(《佛光大辞典》p.5109。)

[56]∵无我:梵语∵anatman∵或∵nir-atman,巴厘语∵anattan。又作非身、非我。我,即永远不变(常)、独立自存(一)、中心之所有主(主)、具有支配能力(宰),为灵魂或本体之实有者。主张所有之存在无有如是之我,而说无我者,称为诸法无我;观无我者,称为无我观。无我系佛教根本教义之一,于三法印中,即有“无我印”。(《佛光大辞典》p.5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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