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印度佛教正处于佛教草创和成形的重要时期,从原始阶段释迦牟尼创立基本教义、建立佛教僧团、制定节律开始,经由大乘、小乘的根本分裂以及大小乘内部的枝末分裂,以及在佛陀圆寂之后的众多大的结集,使得早期佛教的理论体系逐渐建立起来。这可以看作是佛教僧团内部的自发改革——在早期佛教僧团尤其是部派分裂时期各部派之间对早期佛教的戒律、基本理论、组织形式等方面无不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因而由此使得佛教的教义、戒律、组织形式都更加致密和完善。佛教所提出的最终目标是断绝人间苦恼、达到无余涅盘境界,这一点充分体现在“苦、集、灭、道”四谛中。而佛教在顺应时代潮流发展过程中不断改革汲取其他宗教体系中的思想并进行整合的过程也将佛教也变成一种更适合普通大众信仰和理解能力的宗教体系。佛教从它由以脱胚而出的婆罗门教中吸取了轮回转世和因果报应的思想,而这一思想的引入虽然使得佛教僧团内部产生了极大的争论,例如“二世有无”的问题、“有无人我”的问题等等并且给予这些争论造成了不同的分裂部,但是却无疑的使得佛教在印度更加容易得到兴起和流行并逐渐从沙门思潮中众多宗教流派中脱颖而出。在这里,佛教将人们对彼岸世界的向往与对现世的作为加诸可比较的甚或是同等的注意力,使得在佛教中有着深刻的、冷静的自我观照而绝少类似于奥弗斯教派的那种迷狂。也就是说,佛教对教徒除了对最终目标有着始终如一的严格追求,更对普通信仰者对现世的重视有着很大的包容,并且将这种基本的自利行为转化为自利利他的良好愿景。

早期印度佛教理论中的轮回转世和因果报应思想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严格的决定论的命运观,这两种思想的互补作用使得这种命运观变得非常的致密和完善。佛教诞生在南亚次大陆,而光怪陆离的环境和常年稳定的气候给了印度人民奇特的想象力。据说一个轮回是64亿年。在这看似永恒的轮回中,人变得那么微不足道,生是苦,却依然必须去忍受无穷转世的痛苦。释迦牟尼用缘起论来说明人生生命循环的原理,这就是十二因缘: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通过层层递推,将人的生归结于人的行也即行为业力。在佛教对人之命运的解释中,行善得福、行恶得祸都被认为是前世的因所得的果,并且现世的业力会成为后世福祸的因,这不难解释;行善得恶、行恶得善同样被认为是前世的因所得的果,并且今生的业力同样要成为后世祸福的因,只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因此,佛教将人的过去世、未来世与现在世打通,成为自身轮回中的因果链条中的一环,让人看到今生行善以及由此而来的业力的重要性。所以,从整体上来说,佛教的因果报应学说使得佛教成为一种劝人行善的良民宗教,在利他的同时也就注定了会自利。这种精神与佛教的其他教义结合起来,并且在戒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例如必须接受施舍,这样就给了施舍者积累业力的机会,同时也给了受施者同样的机会;禁杀生,因为这些生灵在前世有可能是你的同类或者家人,而且你会因为杀生而堕落成为劣等的人、畜生等等从而成为被别人屠杀的对象,凡此种种。然而在佛教的道德说教中,并不那么使人难以接受和厌烦,因为佛教始终强调的都是信徒自身的切身利益,是对教徒的极大体贴。早期佛教就是在用出世的激情做着入世的事情。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早期佛教对信徒做出了一项基本许诺,那就是积善得福、积祸自殃,并且将祸福的衡量范围从现世拉长到整个轮回中。而对这种许诺做出保证的就是因果报应的理论,而十二因缘说又成为因果报应说的基本推演和形象展示。在我看来,如果要对这一由来已久的传统加以批判的话,并非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或者说至少这是一个尚待探讨的问题。然而在我看来,我们大可不必为佛陀及其后传弟子所建立的宗教体系中的形式性的部分吸引去全部的注意力,而更加要注意的是佛陀的基本用意。正如四法印中的“自然寂静”所言,人性本静,然而欲念的出现却是打破了这种自然所有的寂静,使得人心混乱,佛陀所做的只不过是根据他所领悟的真谛来教导众人理顺、抑制自己的欲念,让其停留在适合的范围之内。并且为了确保这项事业能够得到实行,又设置了相应的戒律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并且在不断的演化中始终强化这一愿向。如果我们能够理解圣人设教立说的苦心,明了佛陀劝恶向善的良好愿望,那么也就不会再斤斤计较于所谓的因果报应,而会自动地将行善的动机与自愿的心态通贯一体,何必如愚夫愚妇般无所措手足。

综上所述,佛陀怀着对世人的善良愿望,建立起用各种理论丰富和完善的佛教理论体系,并且在后传弟子的努力下得以普世化,并且在诚挚的期待中向世人宣扬积善积恶之说。

热诚,因而感人。

良善,因而明智。∵∵∵∵∵∵∵∵∵∵∵∵∵∵∵∵∵∵∵∵∵∵∵∵∵∵∵∵∵∵∵∵∵∵∵∵∵∵∵∵∵∵∵∵∵∵∵∵∵∵∵∵∵∵∵∵∵∵∵∵∵∵∵∵∵∵∵∵∵∵∵∵∵∵∵∵∵∵∵∵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