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佛教中对实相的体认(二)

吴淑梅

接下来,由于实相为诸法的实相,而诸法,在佛教看来是绿起法,因此绿起与实相便联系了起来。绿起法是佛教的理论基础,主要侧重于阐述现象的生灭变化,而实相则是此生灭现象的本性或所显示的意义。按吕激先生的话说:三逼在缘起现象上作实相的判断,侧重价值的一面,绝下同于单纯的客观解释。一山

如果按照缘起法的主要类别,在印度有小乘敦中的十二有支缘起,也称业感绿起,二者只是侧重地方不同。大乘空宗则有受用绿起,是从主体识对客体色的受用上立点的。大乘有宗的分别一切法自性缘起,则是从宇宙人生的根本起因上立论的。另外还有一种缘起学说便是中国所独创的真如绿起说,曾在佛教界引起较大的争论。各种绿起对应着不同的意义,这便是实相方面的不同论述了,我们将在下文中分述。

最后还要谈一下关于体认方面的事。实相虽然只是事物的本来面貌,最平实不过,但由于人们认识上的习惯错误倾向,对实相的证取并不是易事,而需要一番陶炼的功夫。这种功夫过程,一方面是要通过闻薰而纠正原有的错误认识倾向,属于文字般若的功夫,另一方面则是要通过直觉去体悟法性,事实上,法性只有被现量地证知才是有用的,这一方面是观照般若的功夫。然而这二者,一闻薰,一体悟,必将体现于实践的生活中。由于实相(自相与共相)的全部显了是一个遥遥无期的目标,因此那实相般若的功夫只能看作是为此而追求的生活过程。于日用中见出实现,是禅宗的写照,无论禅宗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了印度佛教,在这一点上禅宗具有超胜之处,也是我所最欣尚之处,因此我在最后要将禅宗对实相的体悟过程作为收尾,以表示我自己的偏好,即实相等于人生。

关于「冥」字,主要显示冥契义,实相义原不可说,加一冥字显了那“言者不知,知者不言」的境地,故构成了「对实相的冥证」。下面便分开论述诸家。

一、小乘佛教对实相的体认

小乘佛教基本上是因袭了原始佛教的敦义,从缘起来说基本上是以十二有支解释生命流转过程,从实相来说,则体现出四种真理四谛,而以我空涅盘(灭谛)为旨归。

十二有支是将人生现象分为十二个部分,而以「绿」字连接,又称十二缘起。绿起所表示的是事物间的因果关系,「起」无非表示绿的功能而已。按佛教之义,如果甲缘乙便是以甲为因,便会有乙的结果。按照这种理解,缘起的公式便可概括为「此有故彼有,此生敖彼生。」原始佛教以此将人生看作是一个因果沿袭的链条。十二因缘便是:无明绿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绿生,生绿老死。可以将十二因缘略作区分:无明与行,又称惑与业,是生命流转的根因,自有深意,暂且不谈。识、名色及六处(眼、耳、鼻、舌、身、意六种门户),可以说便是一个有情生命体,从精神到肉体无下含摄了触、受、爱、取、有,便是从感知到领受、到贪恋、到行为以及行为对事物造成後果的人生活动,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喜怒哀乐,人生百态,无下包容。而生与老死是生命过程的始末,想到生死便可想到一期生命的全体,可谓是对生命过程的精缩了。如果抛开十二因缘内部的缘起细节,便可以得到这样的概括:有情生命的全部过程,是由惑业而推动的。

先来谈业,业的思想本出于婆罗门敦,是由《奥义书》的思想来推衍立说的。按照其说法,一切事物,一切现象皆有一种下得不然的趋势,这种趋势是因为一切现象之深层掩没着一种原始欲望,欲望所引导之趋势便构成了一种意向,宇宙人生便是按照此种欲望而生发出行为,便是业。业产生了以後仍有其余势,这种余势又构成了欲望和意向,由此而生生下息。佛教也继承了这种思想,认为人生的过程始终便是一个业力延续的过程。

如果再继续追究业产生的根因,那便会注意到了上文所说的原始欲望。在很大程度上,无明便是指这种原始欲望。无明本应指认识的不觉悟,但下觉悟的根因在于原始欲望所决定了的思维定式,因此按照去劣取胜的原则,无明便是业的余习原始欲望。无明与业是相互增上的,因无明而造诸业,又因业而加重无明,就这样,有情生命便流转不息。

如果正确地谛观缘起,便可以得着实相的一面,所谓四谛:苦、集、灭、道。四谛之根据是在于苦谛,集为苦集,灭为苦灭,道为苦灭之道。可见,若按佛教的理论,正观出人生苦的一面是证取实相的第一步。

苦可升为三苦,也可升为八苦,先言八苦,其为:一、生苦,二、老苦,三、病苦,四、死苦,五、爱别离苦,六、怨侩会苦,七、求不得苦,八、五蕴职盛苦。这八种苦可区分为三类:生老病死为生理之苦,爱别离、怨憎会、求下得为社会之苦,五蕴炽盛苦为自然之苦。生理之苦与社会之苦为现象上的,而自然之苦却是本质的。五蕴意指色、受、想、行、识五个构成生命的要素,五蕴之聚产生出有情生命,而五蕴之聚便是苦,说明原始佛教对于生命的本质抱有根本否定的态度。那么为什么生命的本质是苦的呢?如果联系到小乘佛教的三种法印便可理解。三种法印为一、诸行无常,二、诸法无我,三、涅盘寂静。

首先谈无常,由于有情生命是一个缘起之法,即是一个延续的过程,缘聚乃生,缘散而灭,这本乎法之常理,但由于有情求乎常存,贪着悦乐之法,这便自然产生痛苦。其次无我,生命是一个业力所推动的过程,本来业力相续,无有主宰,但由于业因相续,有情个体在心理上便对人生过程产生了一种实体的感觉,俨然是有一个能思能行的我在,按佛教之义,我者,恒一主宰固实不变自在之义,由于心理上执着我,行为中又恒以我为中心,但此种心理,此种行为却与法理相背谬,因此而苦。涅盘寂静是指我空之法性,也指我空所证之境,一期人生之所以为苦是以涅盘为对比的。

三苦者:苦苦、坏苦、行苦。苦苦,生理及社会之现象:坏苦,无常义:行苦,无常且无我。与八苦只是分合下同。若做进一步的解释,因为不懂得法尔的道理,人生便得下着正途,这种人生只构成了业力沿袭的必然链索,所谓流转的,由于人不能自己作主,便是不自由,此种真实谓之苦谛。

对流转的生活取向相反的趋势,破坏不厶口理的生活,重建合理的,这便是所谓「还灭」。此便为灭谛所诠。

若从缘起的公式上看,「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若再加推演,便会构成「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㈩,若从人生现象而言,如果断除了人生现象所生起的根因,便会进入涅盘之境。(待续)

摘自《人乘》第22卷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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