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华山寺院经济

九华山寺院经济形成较早,形式多样,各寺院之间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总的说来,基础比较薄弱,并受到社会政治和自然条件的严重制约。

九华山自唐代辟为地藏道场以来,所建寺院虽间有朝廷赐额,但非皇家官寺,而是“地方人士乐助功德款项建造者居多”。朝廷虽允许寺院占有土地,但九华山寺庙“田地产业奇少,纯为山高气寒,生产寥落无几”,“僧尼生活清苦,在往年素来春夏向他省县市募化,秋冬季在家依赖香会为资源”。(以上引自1949年九华山佛教会《九华山僧尼寺庙产名册》)。

在封建社会,九华山寺院经济还要承担一定的捐税。化城寺存有明代的告示碑,记有当地官府要山僧春献新茶冬送笋的规定。∵1928年青阳县教育局下文,要九华山佛教会从印签收入中认捐,年定额为1800元;庙前公安驻巡所也要从印签款中征收“附加捐”。

九华山寺院经济素以香火和佛事收入为主,辅以募化和其它经济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官助

明清两代,九华山寺宇林立,颇为兴盛,除地方人士乐助功德捐款外,与朝廷和地方官府的资助是分不开的。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朝廷赐银修葺化城寺。宣德二年(1427),万历十一年(1583),三十一年(1603),又屡赐银修葺化城寺和肉身殿(金额不详)。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赐银300两,四十八年(1709)赐银百两;乾隆三十一年(1766),赐银修葺九华山主要寺宇。咸丰三年至同治二年(1853——1863),太子军与清军激战于九华山区,大部分寺庙被毁,交通受阻,香火骤减。同治三年,清朝廷将太平天国革命镇压下去以后,对九华山又给子一定支持,地方绅商及佛教信徒竞相捐输,佛寺、精舍修复很快,至今尚存的多数寺庙就是那时重修的。

民国时期,***也给予九华山佛教以支持。黎元洪、段祺瑞、于右任等先后为肉身殿、百岁宫、祗园寺题匾;1935年,国民***主席林森朝礼九华,并向祗园寺赠款。

建国后,人民***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名胜古迹,支持寺院经济,改善僧尼生活。1950年土地改革,僧尼同当地农民享受同等权利,一样分得田地和山场。***引导僧尼走互助合作道路,实行农禅并举,增加寺院收入。1953年,***拨款600元,救济生活困难的后山僧尼。1956和1962年,***分别拨款3000元和∵2000元维修寺庙。民政部门对僧尼的定期补助,1979年平均每人每月10元,1980年增至15至25元,1986年增至45至55元,全山寺院合计每年僧尼定补1.8至2.5万元。1979至1985年,***为维修主要寺宇拨款81万元(甘露寺28万元,百岁宫25万元,祗园寺10万元,肉身殿8万元,化城寺10万元);九华山管理处和九华山佛教协会共计筹款85万元。

香火

朝山进香和佛事活动的收入,总称为香火(又称香会)收入,是九华山寺院经济的主要来源。明清时,九华山“香火之盛,甲于天下”(周赟《化城寺僧寮图记》)。每年秋冬季节,朝山进香者“络绎不绝于途”,逢佛教重大节日,朝山者达数千人,各寮房和街区民舍均住满香客,香火收入相当可观。祗园寺、化城寺、肉身殿、天台等重点寺庙每天收入铜钞几斗或几箩筐。为了争得更多的香火钱,寺院僧尼视香客如贵宾,尤其对那些上乘香客,服务极为热忱,除精心招待饮食外,还提供细茶糕点,每日“三茶两点”,以博得朝山者的好感。这时期,九华山60%以上的寺庙靠香火收入维持生计,而沿途小寺和茅庵则全靠香火收入维持。

香火收入直接与社会政治经济密切相关。太平天国战争期间,九华山香火冷落,以香火收入为主的寺庙,僧尼生活清苦异常。抗日战争时期,九华山香火又处于低潮,不少寺庙变卖庙产,以谋生计。

建国初,人民***引导佛教徒自食其力,以农耕为主要生活来源,香火收入很少。1962年,部分寺庙恢复香会活动,当年香火收∵9184.75元,佛事收入2452元。“文化大革命”十年,佛事活动停止,各寺庙均无香火收入,僧尼生活陷入困境。1979年对外开放后,九华山佛教协会恢复活动,党和***的宗教政策重新得到落实,寺庙的佛事活动正常开展,香火日益旺盛,收入逐年增长。∵1979年至1987年,香火、佛事总收入3019300元,不仅维修了寺庙,改善了僧尼生活,还结余90多万元。

九华山为地藏菩萨道场,除了朝山进香、做佛事外,不少信教群众和外地僧尼来山盖印、抽签,印签入也是香会收入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从明、清直至建国前夕的四、五百年间,九华山一直盛行印、签活动。盖印的有化城寺、天台寺两年。盖“地藏古印”,每次收钱2角(旧币),或收香油3斤,大米5斤。有盖“老衣印”、“包头印”、“裙子印”的每盖3颗。还有“行路印”要盖13颗。抽签活动以肉身殿为主,其次是甘露寺、龙池庵、吊桥寺、祗园寺、百岁宫,每支签收钱一角(旧币)。1931年青阳县教育局布告《九华天台印签两捐招标》,提出认捐教育经费1800元,可见当时印签收入相当可观。建国后,抽签已基本制止,盖印延续至今。1985至1987年,化城寺盖印40000颗次,收入44947元。

募化

一、化缘

明、清以来,九华山部分僧人有外出化缘的传统。一般是开春外出,一个和尚带一个脚夫(随行),挑着担子,一头装地藏菩萨铜像和化缘簿,一头装着九华山土特产品,如黄精、冰姜、筷子、饭筒等。每到一村,担子放在宗祠前,先拜有威望的族长和士绅,送上一些礼品,再由族长或士绅带领走村串户,登记化缘。有钱的当时交钱,多少不限;无钱的在化缘簿上登记稻谷数,下半年折钱送到寺庙或由和尚下山收取。清末至民国期间,九华山外出化缘的主要是通慧庵、九莲庵、大厦庵、旃檀林、龙庵、立庵、长生庵等12所寺庙的和尚,一般都到外县、外省,很少在九华山附近化缘。每个寺庙年化缘收入相当于200至300担稻谷钱,全山化缘年收入可达1000至2000担稻谷钱。百岁宫等“四大丛林”逐步形成了固定施主,施主和寺庙关系密切,他们经常接济寺庙。如百岁宫施主是江苏高淳县和上海几家富户;东崖寺施主为广东的朱姓大户;祗园寺施主是安徽郎溪的大户,后为上海的一些富户;甘露寺施主在江西。其它一些寺庙也有固定的施主,每年派和尚到施主辖地化缘,承办香会活动。建国后,九华山寺庙基本上停止了化缘活动。

二、结缘

以个人名义向僧尼赠送钱物、接济僧尼叫结缘。九华山结缘活动始于明代,清代至民国期间颇为盛行,建国后仍沿袭未变。

1935年,蒋经国的生母毛福梅朝九华山,做了一堂“千僧斋”,为全山僧尼每个结缘1双力士鞋、一件衣料、2元银币,共结缘力士鞋1000双、衣料1000余件,银币2000元。

1958年,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喜饶***来九华,结缘人民币300元,平均每个僧尼1元。

1978年,海灯法师朝山,结缘人民币600元,平均每人2元。

1981年,四川昭觉寺清定法师朝山,结缘人民币1000元,平均每个僧尼2元。

1987年,新加坡大雄法师朝山,结缘人民币8000元,平均每个僧尼20元。

1987年,香港永联银行贸易有限公司闻汝根向九华山佛教协会捐黄金5两。

1979至1987年,外地来九华山结缘200余人次,共接济人民币10万余元。

三、功德

在九华山寺院经济中,功德钱仅次于香火钱,是一项重要收入。据旧志和碑记资料,九华山历代寺庙,除少量朝廷赐银和官助修复外,大多数是利用功德钱修建的。寺庙内的大型钟、鼎、鼓、磬等法器,也是信士捐献或是用功德钱购置的。九华山的功德活动,以清代和民国时期最盛,现存的60多块“功德碑”,记载了昔日数以万计信士的“功德芳名”。比较有名的有:

乾隆五十四年(1789),重修化城寺,15家信士捐助铜币九十八万七千文。嘉庆五年(1800)修化城寺,“姜姓公堂”138人共捐助银389两。光绪十五年至十七年,为修建化城寺,贵池信士刘含芳捐银7500两,并经手募缘的钱币共达16300余缗(1缗为古币1千文)。光绪七年、二十九年两次修复百岁宫,共有79人助田49亩,捐平银4802两,大洋600元,捐银元5884元。宣统三年∵(1911),修缮肉身殿,信士589名共捐大洋1519元。

建国后,九华山功德活动一度停止。1979年对外开放后,功德活动逐步恢复,并超过以往任何时期。从1979至1987年,海内外高僧大德、居士以及本山僧尼,纷纷为九华山佛教做功德。据不完全统计,现金和实物折款共达300余万元。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海外爱国华侨、宗教界知名人士,通过各种形式,为九华山做功德的达80人次,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其中,香港宝莲寺圣一法师为九华山修佛像捐金铂10万张(每张约合人民币1元),捐款20万元;世界僧伽协会副主席、新加坡佛教总会会长宏船法师和新加坡佛教总会副会长广洽法师,于1984年至九华山,捐助修寺款7万元;新加坡维坚法师捐助九华山佛教协会日产空调旅行车一辆,金铂约55万张。

(二)1985年下半年,九华山佛教协会决定修复十王殿,张榜告示:公开募建。从1985年底至1987年底,有国内外各界人士∵4000人捐助,计募功德款约20万元。其中有现在***的居士李效廉等,二人认捐8万元。

(三)本山僧尼做功德,1979至1987年为修寺、修路、救灾等捐款约30万元。其中,1983年南陵、宣城一带遭受特大水灾,九华山僧尼捐款5000元,赠衣物152件;1987年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九华山僧尼又捐款3689元。释应观于1984年捐资9000元维修百岁宫至回香阁石级路;1985至1986年,又捐款67000元,修复百岁宫佛像67尊。晓悟法师于1987年为九华山学校购图书捐款5000元,为肉身殿绿化捐款2000元。尼常洁从1984至∵1986年将积蓄多年的6万余元,用于修复百子堂(今为净洁精舍)。

庄田

庄田地租收入也是寺院经济一项来源。九华山寺院庄田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官府赐予的“口分田”和富户、信土的“施田”。据旧志载,唐代有“邑人章憼禧舍田五十亩于圆寂寺”。明洪武三年(1370)户部查天下百姓俱给户田帖,“青阳一户妙峰寺,沈德和尚,成丁僧二口,不成丁火头三口,田七十八亩七分五厘,瓦屋三间,基地一亩”,户田帖编号为“容字187号”。清乾隆年间(1736——1795)青阳名士陈蔚捐田数十亩于真如庵。九华山寺院庄田近1/3是被施舍的。

二是寺院购置。明、清以来,九华山寺院经济几度繁荣和发展,一些寺庙用香火钱、功德钱购置土地。如祗园寺自清嘉庆十三年(1808)至1917年,先后在安徽郎溪县等地购田223.15亩;甘露寺自康熙六年(1667)至光绪三十一年(1902),仅在本山境内就购置庄屋8所,菜园1块,山场17块,弓田72.13亩。据不完全统计,明、清至民国时期,九华山寺院购置庄田∵2600余田。

民国时期,九华山有10余座寺庙有庄田,约计4000亩。

寺院庄田主要是出租给佃农耕种,寺院收取田租。为便利收租,寺院在庄田所在地购置部分庄屋,由“庄头”居住,代为收租。田租数额视年成好坏而定,一般每亩收100斤稻谷(可折款),最高不超过200斤。民国时期,祗园寺在郎溪县的庄田,每亩收稻谷180至200斤。“四大丛林”在本山的一些庄田,一般每亩收稻谷∵100斤。民国初,九华山寺院庄田每年收租谷300至400担(多数折款)。

其它

一、农耕

九华山寺院庄田,建国后经过土地改革,绝大部分被分给农民,僧尼按农民标准分得土地和山林,计分得水田70亩、山林40亩。多数僧尼由于不善农田耕作,便将分得的水田一部分送给农民,调换成部分茶地。1962年统计,全山寺庙有水田13亩、旱地∵38.9亩、茶地40亩。1979年,前山寺院有茶地56亩,后山有茶地、山场近400亩。

1955年,佛教集体生产收入4506元,人均收入32元。1958年收入9800元,人均61.39元。1962年,佛教大队收粮食16240斤,折合人民币9163元;实产干茶3106斤,折币6665.39元;其它收入3202.60元,全年合计收入19021.05元。1979年对外开放后,前山寺院香火旺盛,以做佛事和旅游接待为主,闵园和后山寺院仍有部分僧尼从事农耕。1984年,后山寺院产干茶500斤,折款1500元;挖药材4890斤,折币1300元;收水稻、黄豆2250斤,折币4117.35元,全年合计农耕收入6917.35元。

二、门票

建国前九华山寺院不收门票。1976年,肉身殿西寮开办文物展览馆,每人参观收人民币5分。1979年后,百岁宫、祗园寺、旃檀林、化城寺收取门票,每人1至2角。1986年全山门票收入∵29494.11元,其中,旃檀林3923.90元;祗园寺13770.21元;百岁宫11800元。1987年全山寺院门票收入28465.33元。

三、文物馆

1982年,九华山管理处在化城寺设立“九华山历史文物馆”,展出佛教文物700余件。1984年底移交佛教协会。

四、接待社

1957年,九华山佛教协会接待社成立,“文化大革命”中停业,∵1979年恢复并扩大经营。旃檀林、祗园寺、九华莲社、拜经台均接待香客,共有普通床位900余张(祗园寺500张,旃檀林300张,拜经台50张,九华莲社40张,其它30张)。从1984年起,3年内国家免税。1986年佛教接待社收入81142.28元。其中:旃檀林∵43748.23元,祗园寺33277元,拜经台2818.90元,九华莲社∵1298.15元。1987年,佛教接待社收入103249.73,其中:旃檀林∵53215.1元,祗园寺46019元,拜经台2529.7元,九华莲社∵1485.93元。

(本文收集整理于《九华山志》一九八八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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