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为中国古代一种非常重要的艺术形式,在各门艺术中起着主导作用。儒家把∵“乐”∵作为其礼教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孔孟为首的儒家哲人对∵“乐”∵的审美教育功能进行了深入的阐发。作为中国古代美育思想上占主体地位的儒家美育思想,∵其对礼乐教化传统的维护、发展态度引起了墨子的∵“非乐”∵论、老子的∵“大音希声”、韩非子的“礼”∵与∵“质”∵等墨、道、法诸家的批判审视,∵在古代美育思想史各个时期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地影响。尤其是其乐论的发展构成了中国古代中和论美育的核心精神,因此,儒家以至整个中国古代美育思想可以称为“中和论美育观”∵。

(一)

在中国美育史上,周代的礼乐历来为人所称颂。礼的功用在别,划分等级秩序;乐的功用在和,沟通人际感情。这一思想被儒家继承并发扬广大。在儒家传统思想中,诗、乐、舞三者合为一体,都是“礼”∵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沟通礼的内容与人的心灵,舞蹈美化礼的仪式,歌诗解释礼的意义,三者各司其职。音乐作为中国古代一种非常重要的艺术形式,在各门艺术中起着主导作用。它能激发人的情感,具有无与伦比的感化力量。因此,儒家把“乐”∵作为其礼教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孔子的重视艺术美的感化的“成于乐,游于艺,兴观群怨”∵的着名观点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乐”的寄予厚望。“乐”“艺”“诗”∵是古人修身必不可少的学问,孔子十分重视它们对人格的感化作用。他认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关于“成于乐”,是说君子的理想人格完成和实现在对音乐艺术的欣赏、∵把握和领悟之中。孔子曾说:若臧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卞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其意是说,君子的修身如果不学礼乐,∵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完全的人,换句话说,孔子所谓的“成于乐”∵也就是要通过乐的学习来培养一个完全的人。乐的艺术“可以作为人格的修养、向上,乃至也可以作为达到仁的人格完成的一种功夫”。

孟子的“乐教”观主要体现在论“乐”之中,他虽然不甚关注礼乐与个体人格修养的关系,但对于礼乐的社会教化作用还是比较重视的,并与他的“性善”∵论和“仁政”学说联系起来作了比较深刻的阐述,从而发展了孔子“乐教”∵思想。孟子的“乐教”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关于音乐与仁义道德的关系。孟子曾引述孔子“恶郑声,恐其乱乐也”的说法,并指出“君子反经而已”,∵还曾称引孔子弟子子贡之说“子贡曰:‘见其礼而知其政,闻其乐而知其德,由百世之后,等百世之王,莫之能违也’。”孟子已明确将礼乐作为社会政治道德教化的表现。所谓“仁声”就是以“仁义”为本的音乐。“乐”∵应该以“仁义”为其本质,这种以“仁义”为本的“乐”∵要成为人性修养之表现。孟子还以音乐为成性成德境界的象征。

第二,关于音乐的“人伦”教化功能。

孟子认为音乐是人的真情实感的必然表现,“有诸内,必形于外”,∵因而能产生感动人心的作用,甚至能“变国俗”。“仁声”∵所以∵“感人心之深”∵。正是因为它是“仁义”道德情感的真实表现。以“仁声”为教谓之“善教”,它以真情感人,故而能使人相亲相爱,并从而“得民心”。孟子为了强调“仁声之人人心也深”的教化作用,甚至把以“仁声”为教的“善教”置于“善政”也即他所提倡的“仁政”之上,同时也把“善教”∵作为施行“仁政”的重要内容。

第三,∵关于∵“与民同乐”∵。

孟子主张人性是固有的、相通的,审美能力也是先验的,所以文艺审美活动应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应以群体鉴赏、交流的形式进行,以便发挥其所能产生的社会功能。那么,艺术审美就不可由个人或少数人独占独享,最好是∵“与众乐乐”。

(二)

礼乐教化是儒家传统美育的基本内容,以孔孟为首的儒家哲人对“乐”∵的审美教育功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阐发。人之“情欲”∵所钟爱的是由宫、商等声音聚集、融合而成的和谐的声音。由于与人的“情欲”有关,音乐与人的情感肯定是有密不可分的联系的。这一点就是儒家传统乐论的基本出发点。儒家乐论思想以乐作为情感的表现,认为音乐是“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因此“乐不可以为伪”。感物而动,情必摇荡,发为音声,声必真时,由此自然知道其时之政,∵其时之礼。

但是,与儒家对“乐”的重视、维护、发展相比,墨、道,法家采取了批判的审视态度。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提出∵“大音希声”∵说,提倡“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否定人为的、丧失自然的有声(“有言”)之乐,而推崇无为而自然的无声(“不言”)之“乐”(“道”)。强调审美和艺术不应该仅成为感官愉悦的对象,也不应该成为政治、道德教化的工具,而应该同人的本性的无为而自然的真朴状态和谐一致。墨子的∵“非乐”∵论对于促进儒家美育思想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我们从孟子的“与民同乐”思想中似乎也可以看到墨子“非乐”论的影子。荀子的《乐论》则更是直接以对墨子的“非乐”论的批判展开的。荀子认为,要使音乐发挥“化性起伪”的作用,要“管乎人。所以先王圣人“制《雅》、《颂》∵之声以道之”。“导之以礼乐”,这说明在他看来,音乐对人的自然性情的陶冶、教化是侧重于“导”的方面,也就是把人的情感愉悦自然而然地引向礼义之道,∵这才是先王圣人的“立乐之术”。总之,荀子从其“礼乐”论的原则出发,强调艺术应在理性的指导下,对人们的审美活动进行引导,这也是其“化性起伪”思想在“乐论”中的具体运用。荀子指出艺术能给人以快乐,追求快乐是人的天性。音乐歌舞的表演,就是要给人以美的感受,以满足人的审美追求的自然欲望。人们外在的声音动静,内心蕴藏的思想感情,都会通过音乐表现出来。所以以感性形式表现的音乐舞蹈是与内在的心灵联系在一起的。音乐是深入心灵而又作用于心灵的。但是人的外在表现和对“乐”的追求并不都是好的、美的所以一切艺术活动都必须以“导乐”为原则。正因为音乐可以“感人”“化人”。所以荀子强调要“导之以礼乐”,以“善民心”“移风易俗”。这是从音乐的社会功用方面对其美育功能加以强调的。荀子的礼乐论还构成了《乐记》∵思想的核心和主要理论构架。以∵“性情”∵论为基础,《乐记》具体论述了“乐”∵与政治的关系、“乐”∵与伦理的关系、“乐”∵与∵“礼”∵的关系、∵礼乐与天地的关系几个主题。∵《乐记》对∵“乐”∵感动人心的作用有着比荀子更为充分的认识和更为细致丰富的论述,但其着眼点与荀子一致,重视∵“乐”∵的道德教化功能和以道德、伦理为核心的人格培养目的,尤其突出地强调了礼乐相济的教化作用的实现。作为儒家美育思想成熟的标志,《乐记》∵的出现具有划时代意义,尽管∵《乐记》∵所产生的诗、乐、舞三位一体的艺术传统自春秋以来已经逐渐解体,但由于它在儒学中的经典地位,使它的影响直贯此后的中国古代美育。此后,中国古代美育虽然不断有所发展,∵但总体上仍然是∵《乐记》∵所确立的美育观念的发展。

(三)

中国古代美育思想进入自觉时代后的发展就逐渐突出了“中和论”∵的内涵。∵中国古代的∵“中和论”∵美育思想是一个多层次的理论体系,首先,它强调的是艺术创作的“情”与“理”∵的和谐。“发乎情,止乎礼义”∵更是其典型表现,∵追求“情”“理”∵统一始终是中国古代文艺美学的一条基本的思想线索。其次,强调文艺作品艺术表现的“中和”。孔子论、论乐,提出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尽善尽美”∵等贯穿着“中和”∵精神的着名论点。再次,指出美育的基本目的是修养人格,而理想人格的核心是“文质彬彬”∵、“温柔敦厚”。具体表现就是∵“直而温,宽而栗,刚而不虐,∵简而不傲”。∵因此,这种理想人格的核心也无疑是∵“中和”。最好,在美育的社会作用上,强调美育要促进人格自身、人与社会和谐,∵最终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这就是“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的终极性的“中和”∵审美境界。

“中和”∵本来是先秦思想的重要概念,它的一个重要来源其实是春秋时期的“乐”∵论。我们从《礼记·中庸》的“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段经典性论述中仍然可以明显看出它的“乐”∵论渊源。∵儒家乐论就把“和”∵作为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儒家的“和”∵是以群体的“和”或是个体和群体的和谐为主,这是与他们的政治理论相联系的。乐教目的在于培养∵“直而温,宽而粟,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的“中和”∵人格,∵强调乐教之“乐”∵的“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的∵“中和”∵形态,∵可以说儒家思想就是贯彻了∵“中和”的审美标准。

在儒家文献中,“中”更多地与“礼”相关,而“和”∵则是∵“乐”的基本特征,《乐记》∵的“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下同节”∵与《中庸》∵的观点是一致的。因此,“中和”∵成为儒家礼乐教化美育观更具有核心意义的本质。“中”∵的基本含义是适度、有节,无过无不及。“和”∵的基本含义则是和谐,∵是有差别的统一,是多样性的统一。“中”∵是∵“和”∵的前提和条件,只有适度、∵有节,才能达到和谐;“和”∵则是∵“中”∵的目的,只有和谐统一,“中”∵才有意义。孔子以西周官学“六艺”教育弟子,将∵《诗》、礼、乐作为人格修养的重要手段。孔子的思想以“仁”∵为主,强调“仁”与“礼”的中和。这一思想贯彻于他的美育思想之中,使其为儒家也为中国古代“中和论”∵美育观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先秦晚期,荀子吸取了道家、法家思想的积极成分,进一步发展了儒家思想。荀子论礼论乐,特别重视其道德教化、人性培养作用,∵从而使其礼乐极富美育意义。这种意义更集中地体现在他的“乐论”∵之中。他的∵《乐论》对乐的产生,乐的本质、功能、意义作了系统的论述。荀子认为,乐与礼一样是圣人创建的,目的是养欲求,止争乱。荀子所说的乐教之∵“乐”∵是符合礼义规范的“乐”,乐教所培养的是高尚的精神之乐或超越官能欲望和厉害关系的审美之乐。这才是乐的本质。荀子对“道”与“欲”、“乐”与“礼”及礼乐教化作用的论述处处都贯穿着春秋以来乐教理论所表述的并为孔子所发挥的∵“中和”∵论美育观。这种观点在大体同时期出现的《礼记·中庸》∵篇中得到了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发挥:“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一论述可以明显看出是春秋以来乐论的发展,其本身也具有美育意义,从而构成了中国古代中和论美育观的核心精神。

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中国古代美育思想的核心是“中和论”,因此儒家以至整个中国古代美育思想可以称之为“中和论美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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