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上网已成为许多人尤其是青少年生活中十分重要、甚至不可或缺的部分。一些网吧业主引诱、容留未成年人上网,使一些青少年沉湎于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有书不读,有学不上,荒废了青春,迷失了人生,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记者近日在调研中了解到,色情、暴力、恐怖等网上不良信息对部分青少年影响有所扩大。据山西省晋城市检察院统计,2001年以来,这个市未成年人上网引发的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然而,网上色情、暴力信息及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影响,在一些地方令人担忧。据统计,2001年至2004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未成年人出入网吧引发犯罪案件35件62人,占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23.1%;起诉未成年人出入网吧诱发犯罪案件52件82人,占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25.65%。2001年批捕未成年人因出入网吧诱发犯罪案件1件3人,2002年8件16人,2003年18件28人,今年前五个月已达8件15人。

网络诱发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新特点

从2月下旬开始,山西省铁拳出击整治网吧,截至目前,先后对2300多家网吧进行了全面检查,取缔无照"黑网吧"525家,对1600多家违规经营的网吧进行了处罚,吊销了83家网吧的经营许可证。各工商、文化、公安等联合执法队还对各市的城乡结合部及80多个县城、700多个农村乡镇进行了重点检查。近日,山西省还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站,网络黄毒已处于24小时监控之中。

晋城市检察院办公室韩剑生等办案及工作人员分析认为,与其他因素导致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相较,这个市未成年人上网引发的犯罪案件呈现暴力胁迫性、在校生多等特点。

从年龄结构看,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趋势。在82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中,14岁至16岁的21人,16岁至18岁的41人。

从文化结构看,犯罪主体具有低文化特征,初中和小学文化者占75.6%。中专文化仅1人,高中文化17人,初中文化53人,小学文化9人,辍学2人。

从身份结构看,城市青少年居多,单亲孩子、在校生比例大。一是在校学生上网引发犯罪案多;二是城市未成年人出入网吧诱发犯罪比率最大;三是均为男性;四是与父母不在一起生活,在外上学、父母离异的占比重较大。

从犯罪类型看,暴力胁迫型侵财案件占主流。晋城市检察院共办理盗窃、抢劫、抢夺等暴力胁迫型侵财案件43件64人,占总数的82.7%;办理强奸案件5件5人,占总数的9.6%;故意伤害案件1件1人,占总数的0.1%;其他案件3件5人,占总数的5.7%。

从发案区域分布看,案件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好的县区。其中,阳城26件29人,高平14件32人,城区11件20人,泽州1件1人,陵川、沁水未有此类案件发生。

教育管理多漏洞色情网站易钻空

办案人员认为,青少年沉湎不良网络诱发犯罪,原因在于学校、家庭、管理部门等诸多环节存在的疏漏。

其一,学校、家长疏于管教,不良网站和网吧很易入侵孩子内心。晋城市办理的此类案件中,在校学生21人,辍学2人。学校疏于管理,家长整天忙于工作,个别未成年人痴迷色情网站,有的三五成伙整天整夜泡在网吧,由于他们没有经济来源,无钱支付上网费用,又不能满足其强烈的上网欲望,便走上犯罪的道路。如阳城县批捕的王某盗窃案,因王某父母离异,辍学在家,上网成瘾,便想起偷窃,伙同他人疯狂作案10余起,盗窃价值近万元,在不到20天的时间内全部挥霍。

其二,网吧钻管理空子,使孩子过度沉湎网吧。一些痴于网吧的青少年,抵挡不住诱惑,很容易产生违法犯罪念头,铤而走险。如城区检察院今年3月批捕的张某等4人的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因他们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浏览淫秽色情表演,打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抵挡不住网络的诱惑,产生违法犯罪念头,在城区连续抢劫、强奸作案数起,将赃款全部用来上网。

其三,知识贫乏,认知辨别能力弱是诱发犯罪的主观原因。青少年正处于一个发育阶段,对一切事物都有模仿和接受的天性,缺乏相应的自我控制和自觉抵制能力,在缺少正确引导的情况下,网络内的激情贴图、暴力游戏等就会使一些孩子受影响。

其四,普法教育不到位是导致犯罪的客观原因。高平市批捕的赵某抢劫案中,办案人员在讯问时,因赵某不知抢劫犯罪为行为实施犯罪,仍以自己没有抢上钱或抢劫数量少而大声争辩,在场的干警无不扼腕叹惜。一些干警说,晋城市多数农村及城市边缘的未成年人法律知识贫乏,当他们违法犯罪以后,对一些法律基本常识,均一问三不知。

山西大学社会心理学博士辛志勇指出,青少年身心都处于发育期,对新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模仿意识。网络游戏和色情、暴力信息如同漩涡,对懵懂无知的少年儿童来说,没有及时有效的指引,很容易被吞噬其中,难以自拔。一些充满暴力的网络游戏,简直可以称作暴力犯罪的演练场。未成年人沉迷其中,就会淡化了现实与虚拟世界的界限,经过长时间的心理积淀,一旦在现实中遭遇矛盾冲突,往往就会自然而然地按照游戏中的方式去做。而且,由于习惯了网络游戏中的残暴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令人发指。如一未成年犯,作案时用螺丝刀将受害者扎死后,还用菜刀把其头颅切下;另一未成年犯作案中从背后对自己的老师狂砍了20多刀。

网络有“双刃”疏堵应结合

除了开展专项打击外,如何引导其正确利用网络,怎样防止使得未成年人不接触这些有害信息,要求未成年人远离这些信息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山西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社会心理学博士辛志勇指出,对未成年人不能一味强制性禁止,而应疏堵结合。网络有"双刃剑"效应,除了一些网站的不健康信息,还有大量有益孩子身心成长的知识。业内人士、教育部门及家长应尽快形成适应网络时代的教育管理模式,引导孩子正确使用计算机和网络。

首先,一些小城市及农村学校法制教育亟待加强。基层、学校、社区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网络的积极作用,增强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通过介绍推荐健康网站、开辟主体聊天室、现身说法等形式,让青少年深刻了解沉溺网络色情信息的危害,从而增强未成年人的自律意识、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互联网道德规范,抵制淫秽色情信息。

其次,学校应"对症下药",加强网络应用和健康网站等方面引导性教育。辛志勇认为,未成年人具有很强的好奇心和模仿能力,中小学应尽快普及计算机课程,并适应孩子学习的校园网吧,严密监管的同时,通过系统、趣味性的教学帮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应用意识。与此同时,学校可与家长通过网络建立密切联系,对孩子的网络生活进行合理安排和计划,给孩子布置、安排健康有益的网络学习内容,比如网络图书馆、网络同步课堂等。执法部门可与中小学校联系,定期到学校给学生上课,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其限时、限内容在合法地点上网。

第三,杜绝一些地方执法机关对网吧的"间歇性"查处方式,建立网站网吧的监管长效机制。如山西省文化厅依照一个网吧配置一名监督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300名网吧义务监督员,随时巡查,发现网吧违规行为及时向当地管理部门举报。但据记者暗访,部分网吧仍对未成年人来者不拒。同时,组织网络经营主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他们依法经营的意识,从重从快打击不法分子。加强对为网吧提供场所的出租房户的教育,并签订责任书,要求其不得为黑网吧提供经营场所;对网吧有超时经营和接受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的要及时向执法部门报告。

第四,青少年网站呼之欲出。辛志勇指出,青少年之所以浏览不健康网站,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能够吸引他们的喜闻乐见的网站内容,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站建设严重滞后,不能吸引青少年的兴趣。因此有关部门应组织人力加大青少年网站的建设力度,从软件、硬件两个方面给予更大的投入,多建设一些专门为青少年服务的网站。可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设置心理咨询、法律援助、聊天交友、网上论坛等专门针对青少年的版块,与成年人的加以区分。

一位工商部门干部认为,河北省专为青少年开放的"阳光网吧"也不失为一个有益的尝试。"阳光网吧"与普通网吧的区别在于:一是在内部局域网中安装了拦截过滤软件,能够防止上网者浏览网络上不健康的内容;二是这一软件同时还具有锁定功能,防止青少年上网时间过长影响健康。尤其是其独特的人性化"网络保姆服务",一改当前网吧管理员负责开机、关机的状况。而专门培训的一批全职网吧管理人员,他们不仅要教青少年如何操作电脑,还要指导他们浏览对青少年成长有益的内容,旨在给上网的青少年以正确引导。上网的未成年人需征得家长同意,网吧与家长签订协议,规定孩子每周上网的次数,并与家长定期沟通情况。(新华网山西频道∵记者刘云伶文)

新华网∵200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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