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恋者,以此为戒

当婚外情夭折后,一些遗留问题成为困扰双方的难题。近日,青神县居民郭霞(化名)挺着大肚子来到本报,诉说自己结束一段婚外情后,留在肚里的胎儿无法处理的尴尬境况。

郭霞今年28岁,曾在青神一家企业工作。2005年3月,郭与主管蒲某有了接触,两个有家室的人感情升温。2005年6月,两人“私奔”云南。当年8月,蒲的家人追踪到云南,两人只好返回青神。2005年9月,郭霞与丈夫离婚,郭、蒲再次私奔云南。此时,郭发现自己怀孕。今年2月,蒲的家人再次赶到云南说服蒲某回家。

郭霞说,眼看这段恋情再也无法维持,自己只好回到青神,准备到医院将胎儿处理后,大家各奔东西。然而,她到两家医院检查,医生均告知她的子宫颈口长有赘生物,不敢贸然施行堕胎术。郭挺着肚子到处寻找往日“恋人”,然而不见蒲某踪影。

郭霞说,如今自己没有工作,胎儿又一天天大起来,只好请求媒体帮助,设法找到蒲某,大家共同把问题处理好,各过各的日子。

记者一番周折与蒲某的妻子贺某联系上,贺某称,郭一直“道德败坏”,勾引自己的丈夫。针对郭霞目前的状况,贺某认为,现在根本无法证明郭肚子里的胎儿是自己丈夫留下的“种”,休想让蒲某承担责任。即使是蒲某的孩子,由于蒲某既无工作也无财产,郭霞母子也不要想得到任何好处。她恨恨地说:“这样的苦果应该她自己吞下去!”

律师建议必须证明胎儿是蒲某的

四川洪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年认为,郭与蒲的所谓“恋情”本身就是不道德和违反有关婚姻法律法规的,在这样的“恋情”中遭遇苦果,得不到社会舆论的支持和同情。目前郭霞如果要蒲某承担堕胎所需的医疗费用,必须要证明这个胎儿确实是蒲某留下的,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蒲某承担相应的责任。

采访手记婚外恋者,以此为戒

我们之所以报道这则新闻,并无意为婚外恋者提供舆论援助。我们只是觉得,形形色色的婚外恋都有这样一个过程:轰轰烈烈开始,偷偷摸摸进行,坎坎坷坷结束。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金钱和其他纠纷留下后患,当事双方往往要遭遇多重压力: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法律法规的盲区。于是,一场自以为美好的恋情将可能给自己带来终身的悔恨和遗憾。婚外恋者,当以此为戒!

记者陈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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