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三祖僧璨大师姓氏考

宗∵∵性

一、∵绪言

被后世禅宗奉为三祖的僧璨大师,不论是早期禅宗史书《楞伽师资记》、《历代法宝记》,还是后来的《祖堂集》、《景德传灯录》等语录,乃至保存在《宝林传》中的唐玄宗时房琯的《僧璨大师碑记》和保存在《全唐文》中的孤独及所撰的两篇碑铭,都没有僧璨大师姓氏的记录。对于这一问题,宋契嵩(1007—1072)曾发表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他在《传法正宗记》中说:

评曰:璨***,初虽不自道其姓族乡邑,后之于世复三十余载,

岂绝口而不略云乎?此可疑也。曰:余视房碑曰:大师尝谓道信云:

有人借问,勿道于我处得法。此明***自绝之甚也。至人以物迹为大

道之累,乃忘其心。今正法之宗犹欲遗之,况其姓族乡国俗间之事,

肯以为意耶?[1]

在契嵩看来,僧璨大师从二祖惠可处得法时,虽然没有说出自己的姓氏,但他后来住世传法30余年,一直没有说出自己的姓氏来,这是一件十分值得怀疑的事情。于是,契嵩根据自己所见到的房琯碑文上的记载所说:僧璨大师曾经对道信说,如果别人问你,一定不要说是从我这里得法的。因此,契嵩认为,这是僧璨大师自己不愿留下自己姓名的原因。因为有成就的圣人,认为有形之物都是道业的拖累。既然连正统的法系都不想让人知道,更何况自己的姓氏等俗事,也是不会在意的。契嵩的这翻分析,是十分有道理的。

诚如契嵩的分析,既然僧璨大师是不愿意说出自己的姓氏,所以,现存的文献对僧璨大师的姓氏都没有直接的记录。但笔者在阅读敦煌文献时,从《二入四行论》一段问答资料中发现了一条重要信息,似乎能间接的为了解僧璨大师的姓氏提供一些帮助。本文通过对此段问答资料的判定,以及与其他文献的比较,从僧璨大师参谒惠可时的时间和身份的角度作了考察和分析,力图能真实地揭示出僧璨大师的姓氏。以此就教方家,敬请批评指正。

二、《二入四行论》中一段问答资料的判定∵∵

本世纪初发现的敦煌文献中,有关禅宗的文献不少。这众多的禅宗文献中,有《二入四行论》的长卷共八种断片,这八种长卷都有不同程度的残缺,而以北京图书馆藏宿99号卷比较完整,其中包括北宿99在内的S2715、P3018共三个长卷中,都有这样一段问答:

又言与弟子忏悔答将汝罪来与汝忏悔又言罪无形相可得知将何物

来答我与汝忏悔竟向舍去意谓有罪须忏悔既不见罪不须忏悔[2]

以上这段问答,平成八年(1996),椎名宏雄发表在日本驹泽大学佛教教学部研究纪要第五十四号上的《天顺本?二入四行论?》[3]也有同样的记载。

关于《二入四行论》,日本学者对此作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成果卓然。铃木大拙(1870—1966)最早对此进行校刊和研究,收在其发表的《少室遗书》中,将此论分为三部份,共101段,上面所引的这段问答,在第三部份第83段。铃木本人认为,第56段以前基本上可以看作是达摩所述,后来又认为第一第二两大部份都是达摩所说,而第三部份是惠可所述。宇井伯寿(1882—1953)在《禅宗史研究》中认为,只有第1—8段为达摩弟子昙林所记,第9段以后都不是达摩所着,大部份都是惠可所述。柳田圣山在《语录的历史》中认为,第一第二部分皆为昙林所传,与惠可并无关系,第三部分是达摩、惠可禅系的师徒间的问答,与第二部分是后世禅宗语录的“祖先”。[4]

关于上面所引的这段问答,在后世禅宗的语录,包括房琯的碑记,都说是僧璨大师参谒惠可时的问答。宗密在《圆觉经大疏钞》卷三中虽然没有这段问答的直接记录,却有“(惠可)答璨忏悔言下罪灭”[5]的记录,宗密的记录可以说是对这段问答的概括。至于《历代法宝记》中也没有上面那段问答的记载,+但却有“璨示见大风疾”[6]的记载,孤独及的碑文也说僧璨参谒惠可时“示有疮疾”[7],因此,这都可以看作是对前面那段问答简略性的记载。

所以,根据后世禅宗语录中的记载和宗密、《历代法宝记》、孤独及的意见以及日本学者对《二入四行论》的研究成果来看,敦煌文献《二入四行论》中的这段问答,可以判定确实是僧璨与惠可之间的问答无疑。

三、∵∵《二入四行论》中一段问答资料与禅宗语录资料的比较

上面已经提到过,僧璨与惠可之间的问答,除了敦煌文献中《二入四行论》有记载以外,后世禅宗语录中都有这段问答的记载,但二者的记载毕竟还有不同的地方。如《景德传等录》说:

(僧璨)礼而问师曰:弟子身缠风恙,请和尚忏罪。师曰:将罪

来,与汝忏。居士良久云:觅罪了不可得。师曰:我与汝忏罪竟。[8]

将《景德传灯录》中这段问答与前面所引敦煌文献《二入四行论》中那段问答资料相比较,敦煌文献《二入四行论》中的记载,很明显地多出“向舍去意谓有罪须忏悔既不见罪不须忏悔”这段文字来。

怎样看待敦煌文献《二入四行论》中多出来的这段文字,柳田圣山在《达摩∵∵语录·二入四行论》一书中说:向舍去,这句很难理解,假设把它改成“迥舍去”,理解为离得远远的意思。“意谓有罪须忏悔既不见罪不须忏悔”一句,柳田圣山认为这是笔录者加的说明。[9]

四、僧璨大师参谒惠可的时间和身份

柳田圣山对敦煌文献《二入四行论》中多出来的文字所作的改动和理解正确与否,我们姑且不论,先对僧璨大师参谒惠可的时间和身份作一下考察。《景德传灯录》说:

自少林(达摩)托化西归,大师(惠可)继阐玄风,博求法嗣。

至北齐天平二年(当作天保二年,乃辛未岁也。天平东魏年号,二年乙卯也。),有一居士,

年逾四十,不言名氏,聿来设礼,而问师曰······[10]

关于僧璨大师参谒惠可的时间,引文中说是北齐天平二年,《大正藏》中作了勘正,改为北齐天保二年。因为北齐只有以天保为年号,而没有以天平为年号的,天平是东魏的年号。笔者以为,这种勘正是比较合理的。因此,僧璨大师参谒惠可的时间,应在北齐天保二年(551)。

关于僧璨大师参谒惠可时的身份,引文中说是以居士的身份。这与禅宗早期的史传和后世的语录以及《全唐文》中碑铭的记载都是一致的。因此僧璨大师参谒惠可时是以居士的身份是不容怀疑的。

关于僧璨大师参谒惠可的时间和身份,道宣律师(596—667)在《续高僧传》中并没有这样的记载,甚至连僧璨大师的传记都没有。但道宣律师在《续高僧传》中却记载了惠可的弟子中,有一向居士,“幽栖林野,木食(涧饮)”,说他远离闹市,生活十分简朴。向居士曾向惠可写信请益,如《续高僧传》中说:

有向居士者,幽栖林野,木食(涧饮,按:此二字系笔者所加)。

于北齐天保初,道味相师,致书通好曰:影由形起······未及造谈,聊

申此意,伏望答之。可命笔述曰:说此真法,皆如实······[11]

道宣律师说,向居士写信给惠可是在北齐天保初年,并且在信末说“未及造谈,聊申此意”,是说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参访和面谈,先写信简单地说出自己的一些心得。因此,从“未及造谈,聊申此意”这句话,基本上可以看出,向居士在内心已经有想要参访惠可的动机了。

五、对《二入四行论》中问答资料多出文字的理解分析

对于《二入四行论》中问答资料多出的文字,前面介绍过柳田圣山的改动和理解。笔者以为,柳田圣山对“向舍去”一句的改动和理解,是难以苟同的,而将“意谓有罪须忏悔既不见罪不须忏悔”理解为笔录者加的说明,是比较合符情理的。

中国古代文献都没有现代的标点,要阅读古代文献,标点的正确与否,对于理解文献的含义是十分重要的。柳田圣山之所以将“向舍去”改为“迥舍去”,笔者以为,这与他对整段问答的标点和理解有很大的关系。又特别是“答曰我与汝忏悔竟向舍去”一段的标点和理解,是值得提出来商榷的。柳田圣山对这段文字是样标点的:

答曰:我与汝忏悔竟,向舍去。[12]

不但柳田圣山是这样标点的,就是椎名宏雄在《天顺本?二入四行论?》[13]中,也是这样标点的。

笔者以为,对这段文字的标点,应首先理解“向舍去”一句是否属于惠可的答语。从柳田圣山和椎名宏雄的标点来看,他们都是把“向舍去”一句作为惠可的答语来理解的。正因为这样,柳田圣山对“向舍去”一句觉得无法理解,才作了改动,将“向舍去”一句改作“迥舍去”,从而理解为离得远远的意思。对柳田圣山所作的改动,很明显的看出,不论是从文风和语气上,还是从义理上来讲,都是缺乏连贯性的。

所以,对于“向舍去”一句,笔者以为,不应看作是惠可的答语,惠可的答语仅“我与汝忏悔竟”一句而已。这样的话,“答曰我与汝忏悔竟”和“向舍去”两句话之间,应用句号隔开,“向舍去”一句与惠可的答语全然无关。如果用这样的标点和理解,那么如何解释“向舍去”这句话的含义呢?

首先应排除的是,“向舍去”一句不会有笔误的情况。因为,在敦煌文献三种《二入四行论》长卷中,都是这样记载的。另外,《天顺本〈二入四行论〉》也是这样记载的。《天顺本〈二入四行论〉》是天顺八年甲申岁(1464年),朝鲜国刊经都监奉教于全罗道南原府重新刊刻的,此本最后要比敦煌文献中的《二入四行论》多出《龙门佛眼禅师坐禅偈》等内容来,由此可以看出,《天顺本〈二入四行论〉》与敦煌文献中的《二入四行论》采用的底本,有可能不是同一版本。既然,《天顺本〈二入四行论〉》对“向舍去”一句也是这样记载的,那么,笔误的可能性应首先排除。

所以,根据以上的标点和理解,对“向舍去”一句可以有两种理解。

第一种,将“向舍去”一句中的“舍”字理解为“房舍”的意思,那么“向”字就成了方向介词,应理解为“朝着”的意思,“去”自然就是“走去”的意思。照这样的理解,“向舍去”就应解释成“朝着房舍走去”。但是,将这样的解释与上下文相对照来看,仍然是缺乏前后连贯性的。

第二种,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有通假字互用的习惯。笔者以为,“向舍去”一句中的“舍”字,正是这种类情况,“舍”字应是“舍”通假字。关于这一点,《说文解字注》[14]、《辞海》[15]、《康熙字典》[16]中有解说。因此,“舍去”就可以理解为“离开了”的意思。又如何理解“向”字呢?我们假设这里的“向”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道宣律师在《续高僧传》中记载的向居士,那么,“向舍去”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为“向居士离开了”。将这样的理解,与前面惠可的答语综合起来,就是:惠可回答说,我已经为你忏悔完毕。于是向居士就离开了。这段问答是僧璨与惠可之间的问答,在前面已经作了判定,而僧璨当时又是以居士的身份参谒惠可的。这样的话,上下文不管是从文风上,还是从语气、义理上,都具有前后的连贯性。基于以上的理解,大体上可以判定,向居士和僧璨,其实就是一人。

关于向居士和僧璨的关系,南怀瑾先生在其所着《禅话》一书中,也作了讨论,他说:

当时的僧璨大师,常以避世高蹈,隐姓埋名的姿态出现,犹如

神龙见首不见尾,留给后人以无法捉摸的一段史料,而留下太多的疑

窦。[17]

南先生还说:

向居士的悟道机缘与所保留的文辞记载,与僧璨大师的事迹

文辞,极其相似,因此我常认为向居士便是悟道出家以前的僧璨,僧

璨大师便是悟道出家以后的向居士。[18]

南怀瑾先生之所以作出以上的结论,是根据向居士习惯于“幽栖林野,木食涧饮”和僧璨大师隐姓埋名的作风完全相同,并且,向居士给惠可写信的时间与僧璨大师参谒惠可的时间正好是一致的。于是,南先生认为,向居士与僧璨大师其实就是一人。南先生的结论与我们根据敦煌文献《二入四行论》一段问答资料多出文字的理解分析是相同的。

六、∵综合分析及结论∵

如果将敦煌文献《二入四行论》一段问答资料多出文字中的“向舍去”理解为“向居士离开了”,不仅是从文风、语气、义理上具有连贯性,而且与僧璨大师参谒惠可的时间和身份以及向居士给惠可写信的时间,也是完全一致的。

首先,根据《续高僧传》说,向居士给惠可写信的时间是在北齐天宝初年。北齐以天宝为年号的仅550年至559年,既然是北齐天宝初年,向居士给惠可写信的时间,最迟不会晚于551—553年之间。而且,向居士在给惠可的信中说到“未及造谈,聊申此意,伏望答之。”,从此可以看出,向居士在给惠可写信前,可能听闻了惠可的弘化事迹,于是想去参拜惠可,但还没有来得及,于是先给惠可写信,说明自己的这一心愿,并谦虚地说自己简略地写了一些平时习禅的心得,希望得到惠可的回信。而惠可也满了他的愿,请人代笔给向居士回了信,并盛赞他说的都是真正的大法。向居士得到惠可的回信之后,深知惠可是一位有修证的禅法宗师,因此,决定投靠惠可为师出家,依惠可学习禅法。于是,向居士在北齐天保二年(551),前去参谒惠可。但是,向居士在这之前,似乎患有“风疾”一类的病。在佛教看来生病有可能是由于自己往昔所造罪业招感的。所以,当向居士见到惠可的时候,两人间便有了前面所讨论的问答。等到惠可回答说,我已经为你忏悔完毕时,向居士于问答之间便心领神会,悟得了禅法的要旨。于是,向居士便离开了。这样的理解和分析,是合理而自然的。

既然,将敦煌文献《二入四行论》一段问答资料多出文字中的“向舍去”,理解为“向居士便离开了,与僧璨大师参谒惠可的时间和身份以及向居士给惠可写信的时间,是完全一致的。所以,根据敦煌文献《二入四行论》一段问答资料透露的信息和《景德传灯录》、《续高僧传》中的记载,僧璨大师参谒惠可的时间、身份和向居士给惠可写信的时间,以及南怀瑾先生的讨论,我们便可以判定,被后世奉为禅宗三祖的僧璨大师,实际上就是道宣律师在《续高僧传》中记载的向居士,向居士就是僧璨大师出家前的身份。

如果我们上面的推论正确的话,中国禅宗史上关于僧璨大师的传记,乃至今后研究僧璨大师的思想将要重新认识。

───────────

注释:

[1]、《传法正宗记》卷6,T51,745下。

[2]、《敦煌禅宗文献集成》(上),宿99,S2715,P3018,中华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制作中心,1998年5月版,380页,405页,423页。

[3]、见《天顺本〈二入四行论〉》,椎名宏雄,日本驹泽大学佛教教学部研究纪要第54号,平成8年(1996)发行,210页。

[4]、以上有关日本学者的研究成果,转引自《菩提达摩禅法〈二入四行论〉》,杨曾文,中国嵩山少林寺建寺150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宗教文化出版社,1996年版,98—99页。

[5]、《圆觉经大疏钞》卷3之下,宗密,《续藏经》卷9,532上。

[6]、《历代法宝记》,T51,181中。

[7]、《全唐文》卷390,孤独及,上海古籍出版社,第三册,1990年版,1758上。

[8]、《景德传灯录》卷3,T51,220下。

[9]、柳田圣山的这段改动和说明,见《达磨∵∵语录·二入四行论》,昭和58年2月10日初版第七刷发行,222页。

[10]、《景德传灯录》卷3,T51,220下。

[11]、《续高僧传》卷16,T50,552上—中。

[12]、《达磨∵∵语录·二入四行论》,柳田圣山,∵昭和58年2月10日初版第七刷发行,221页。

[13]、《天顺本〈二入四行论〉》,椎名宏雄,日本驹泽大学佛教教学部研究纪要第54号,平成8年(1996)发行,210页。

[14]、《说文解字注》,(清)段玉裁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五篇下,16页。

[15]、《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缩印本,367页。

[16]、《康熙字典》,广州出版社,1994年版,未集下,26页。

[17]、《禅话》,南怀瑾,中国世界语出版社,1994年版,41页。

[18]、同上,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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