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抄第三卷手决∵第2796部
大藏经“律抄第三卷手决∵第2796部”。 律抄第三卷手决 此□□□□□□□佛依王舍□□□□□□□应是等□□□□见解之亦同五钱者□□□□□□□□□□□□□□□善见解他僧□□角五钱等也。乃是善见五钱成重与四分同也 □观五事者。一处。二时。三新。四贵。五贱等也。其处者应观取物处主捨不已作得心不主。若不捨不成夷等说之。五钱為允者戒律宜应从急。当部及善见但五钱犯重之文。道从急也。更不劳引诸部。多论随依国法之文。又不要古大同钱之语。故名五钱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