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超法师中观讲座四
如幻如梦如焰如响
续观业品第十七
△正量业力论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诸佛辟支佛圣贤所称叹
正量部说,一切有部,经部譬喻者的业力说,都不能成立,我今应当说正确的业力观,即是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他说从因到果之间有某种东西在维持,这个东西叫做“不失法”。他说佛曾说过我们造了业在未结果之前,即是经过千百亿劫,这个业力是不会消失的,而这个业力是建立在非心非色的不失法上面去。因为很多部派都这样说,从因到果之间,业力不是靠心念就是靠身体来续继。譬如说我打你一巴掌以后我就要受果报,那这个业就要靠我这边来继续,要吗就靠我的心念,要吗就靠我的身体来继续。因为这是我造的业,但靠我的身体就有个问题,因身体死了就不能继续,若靠心念,问题是善念和恶念之间怎样相续?
比如说我发了一个善念来布施,过后我又生起了一个恶念,两者之间怎样连续起来呢?它必须断了善念,然后才起恶念,但这样心念就不能相续,因此正量部就说,业果的相续就靠“不失法”,所谓不失法如世人借钱的借券,在我们还没有还清债务之前,这个欠单始终还是有效的。当你还清以后,这个欠单就勾消了。正量部就说当我们造业的时候,这个行为是灭了,但当时就立下了这个欠单,叫不失法,被记下来了。这个不失法在没有还清之前,它就跟着你跑,到因缘会合之时,它就依不失法的记录去受这个果报,受完果报之后,不失法的欠单就无效了,就消灭了。所以正量部就说不失法就是保证这业从因传到果去。而这个不失法是没有人去记录的,是一种法在自然的保持住。
此性则无记
这个欠单本身不可以是善的,也不可以是恶的,所以称为无记。因为如果它是善的,它就不能记你的恶业,如果它是恶的,它就不能记你的善业,所以它本身应该是非恶非善的“无记”。因为无记性的法,才能随心而转,不问善心恶心都可以存在。它是感受果报的保证者,而本身却不感果报。
分别有四种
那这个不失法有四个种类,即欲界系业、色界系业、无色界系业和无漏白净业的不失法,其实所有部派的佛教都同意我们在三界六道中轮回,我们所造的种种的业都有各自的业界,如欲界有欲界的业,色界有色界的业,各不相干。比如你造了色界的业,他的因果不会牵连到欲界的业,那你造了无色界的业,它也不牵连到色界和欲界,是绝对分开的。但各界的业可以各自互相影响,如说眼睛我们称眼根界,耳根我们叫耳根界,耳朵所作用的一切法不会跑到眼睛来。因为我们生死轮回有三界,所不失法也分为做三界,另外一个无漏白净业,即一个人在修行中,是他在不失法中超向解脱的记录。所以他说不失法有四种。
那么这个债当在什么时候兑现?在什么时候勾消?
见谛所不断但思惟所断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他说通过修行可以影响你的不失法中的欠单。如果我的欠单有很多业,
我可以不还吗?那就要赶快修行,赶快解脱,这就不用还这些欠单了。当一个人修行证到初果的时候,他就放下种种错误的见解,但是他还是没有足够的力量切断这些欠单,不过修到见道的时候就能切断,佛法称修行的次第有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和证道。就是说每个人修行的时候必定经过这些过程,开始是尝试修行,就累积了他修行的资粮,称为资粮道,当他真正想投入修行的时候,叫加行道,而他修行有些证悟的时候,放下见解烦恼,知道修行的道路是怎么样的就叫见道,见道以后他就懂得怎样修叫修道,见道以前他是不知道怎样修行的。修道以后就是证得解脱道。见道后就是修道,所谓的思惑,那思维上的迷惑,就是他修道(思惑)来断除这个不失法。因为见道是一种见解,而修道就是改善你的错误行为而不再做了,去克服他,那债券里面的恶业,就扣掉。因为有不失法,所以种种的业就有果报,因为一个在见道的时候他没有办法断,在修道的时候才慢慢的断,到解脱道的时候才全部断。所以见道或修道,都还有业力因果,都还有果报。
若见谛所断而业至相似则得破业等如是之过咎
为什么见道不能断不失法?因为证初果的人还有业来,所以如果说见道的人能断业,就等于把这不失法破了,这是不可以的。所以说见道不能破除这个不失法。
一切诸行业相似不相似一界初受身尔时报独身
这是关于果报的问题。我们造了无量无边的业,我们的欠单也是无量无边,你每次只能依一个欠单来还,怎么还呢?他们无量无边的业当中,有相似业和不相似业。原来我们造业,有同类的业和不同类的业。比方说,我杀死某一个人,我就跟他结了一个恶缘,同时也造了堕下地狱的果报。我明天又杀了一个人,我又得了堕入地狱的果报,这二个果报是二个欠单。
这二个地狱的业各自发欠单,所以称为不相似,二个没有同类。什么是相似的业呢?就是我造的一个业是慢慢的做出来,不是一次做完,比方说,我要杀死一个人,我并没有立即杀他,而是慢慢整他,慢慢累积和增加,最后把他整死,这样杀人的业是慢慢累积,这样的欠单是造一次记一次,所以造这样的业叫相似业。所以任何其中一种业,只要在我们出生三界中的任何一个道,在出生的那一时,那个欠单就勾消,不跟着来了,虽然在业报未成熟之前,它还是一直跟着你。这是正量部怎样解释这个业。
如是二种业现世受果报或言受报已而业犹故在
就上述所言,这种有相似的业和不相似的业二种,他所记在不失法中的欠单使你受果报。意思是说不管你是一次做完这个业或慢慢的去做这个业,总之是欠单留在那边,因为它使你今生受这个果报,不是你造业当时的种子让你受果报,是那么欠单在维持这件事情,叫“不失法”。他说有一类的欠单,虽然是受报了,但他的业还没有一笔勾消。比如说我造了一个升天的业,当我还没有升天之前,那个欠单一直跟着我,当我升天之后,那个业就一笔勾消了。但是说有一些业你受报了但它的业还没勾消,因为有一些业你做了一次他还是多生受报。如有些人做了恶,他去了这个地狱,又去另外的地狱,多次的受报。据佛法说,如果你造了一个业堕入畜牲道,你会多生轮回为畜牲。那么如一个业可以多次受,比如迦色***因为多世前他供了一尊佛,那到释迦佛来到人间时,这其间他多次出世在人天,没有堕落,就是说他造了一个业,而受多次的果报,就好像这个欠单可以“分期付款”,慢慢的还。
若度果已灭若死已而灭于是中分别有漏及无漏
度果就从这个果证到更高的果,有些业就会勾消了,但不是证初果。或有些人死了,没有再继续他这一生,他的果报就受完了。据佛法说,如果前世你破坏大家的身体,你今世就时常要受病苦,这种病苦常常发生而不只一次,这个欠单什么时候消失呢?到你病死为止,就一笔勾销,就是他最后一次果报受完了,没有继续了,这二种业称为有漏和无漏,有漏就是有轮回生死的欠单,无漏就是脱离生死的欠单。这是正量部对“业”的解释。
△中观的正义
那中观怎样说呢?
虽空亦不断虽有而不常业果报不失是名佛所说
这是所有教派别都认同的,所作业灭后感果,中间有业力不失、所以这颂也是中观正义。可是对于这不失的解释,小乘部派执着实有(自性)者都会如此认为,有实在的所作业灭了,后感实在的果,中间依靠实在不灭的业力维持,就变成有作业、业力、果报分离的三个法;其中作业灭业力不灭,就有业力常住的过失;业力灭后感果,就有断灭不能感果的过失。有部的无表色无作业、经部的相续心的种子、正量的如债卷的不失法,都一样有作业灭了,变成业力,及业力灭变果报的过失。至于唯识学解释的阿赖耶,其功用就是收藏所作的业力,使业果得以联系。阿赖耶的异名叫阿陀那,译为无没,无没不就是不失,所以阿赖耶也是不失法。
比如说我们把冰块用火来煮,慢慢的它溶化成水,然后再化成水蒸气,那执着于有冰块、有水和有水蒸气的人,他们就把水分开成各各不同的各体了,其实他们是一体的,他们的变成只不过是因缘相续而造成。同样的业力也是如此。比如打一巴掌,有的人以为真的有“打一巴掌”这回事,所以他要解释业的形成,业的后果,以业维持因到果过程中的业力。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
诸业亦不灭以真不生故
中观认为有业的缘起幻化的现象,但是没有实在自性的某一个业。缘生的“诸业本”来就“不生”,“无定性”就是无自性,没有自性所以无一法是他在生。“诸业”也本来“不灭”,因为本来“不生”。如幻的业灭,不可说某一实在法消灭,如幻的业生。不可说某一实在法生起,这是因果现象的生灭,没有实在的某个业性生灭,只是心分别如幻的因缘中有造业相、感果相,唯是因缘的和合离散而幻起幻灭。不是实有常住故不断,而是无自性从因缘故不断。以此建立如幻缘起的业果联系。
所以中观的见解是你造业的时候,并没有造业的行为灭了,当所谓业力的继续,并没有真的业力在继续,当果报出来的时候,并不另外有一个东西叫果报,而是一相续的因缘,但是我们去分别它是造业、业力和果报,中观说这是错的。这全是我们安立假名,起种种分别心,说明造业,业力和果报的生出。
△破不失法
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
论主龙树菩萨说若“业”是有实在的他自己本身的存在,而不是靠因缘的话,那业是自性的存在,不必靠因缘来做他,即然如此,他必须本来就存在,就“常”了。因此业是“常”的话,就不须要去做了,因他本来就有了,但这是违背了业的定业,因为业是造作的意思。如果业本来有,不须要做的话,那就不能称为业了,不必做的就做业,那是“常”,也就错了,因为常不可以做。
若有不作业不作而有罪
不断于梵行而有不净过
如果不去做,就有业的话,即是你不去作恶,也有罪业的,不去作淫欲也有了淫欲的业,这样怎能去断淫欲也修梵行呢?因为不去作也有不净的过失,因此如果你说“不失法”保持住,这是常见,也是错误的。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
有这样见解的人会破坏世间语言的法则,会自相矛盾,你说这是“业”,就必须是造作的,而你又说业是不变的,这就自相矛盾,这就叫破世间语言法。
再说“业”如果是常的话,则作罪或作福都没有差别了,因为不作任何业时则它已经常在了。
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
假如说业决定是自己有的话,它不是任何因缘所造作,那任何因缘也不能毁坏它,业是永远存在的,它使你受果报之后,它继续让你受果报,那样的业是错误的。意思说,我们造的业会保留住,那是谁在保留它?如果业是无常的,它受报后也会消失,如果自己是保留住的,它就不靠别人而自己存在,谁也不能破坏它了,没有因缘能影响它,那这种业就会产生无量的果报出来,这是错误的。
△烦恼非实
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出
是烦恼非实当业何有实
一切世间的业,都是烦恼造作出来的,烦恼是业的因。假使业因是实在的,所生的果或者可说是实有,但烦恼也是非实在的,因此它所产生的业果,也是同样的不实在。
诸烦恼及业是说身因缘烦恼诸业空何况于诸身
烦恼和业的配合组成我们的身心,而造成种种身心的作用,而烦恼和业的本性是空的。所以所组成的我们的身心也是空性的,龙树论主就以此破不失法。
△经量业力论
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而于本作者不异亦不一
“无明之所蔽”是因迷惑而造业,“爱结之所缚”是爱取有的烦恼结受报。有我论(经量部)者要以此“无明之所蔽,爱结之所缚”这段经文成立有作者受者,以建立业果。他们以为:无明的作者(我)作业,所以被爱结之所缚(我)受者受果。受果者与那“本作者”,“不异亦不一”的。比如作者在人间作天业,后来受者受天上的果。作者我与受者我,是不一不异的。前一能作者,与后一所受者,彼此间有密切的联络,所以非异。但前后的果报又有不同,所以又是非一的。
又有人认为有个我在那边,随着因果变化,我就出现那个样子,这是灵魂的说法。有人认为灵魂是不变的,现在我的灵魂是用这个身心,我死了我的灵魂又用另外一个身心。佛教把它叫做“神我”,那经量部就是落入神我的见解。他说这个神我虽然换不同的身心,但是还是这个“我”,不过这个“我”自己不能表现出来,必须靠身心来表现,在印度外道也有说,“声音&rdquo
本来存在,到处都有,那为什么我们不知道呢?他说你去敲它它就出来。这个跟灵魂的说法一样--他本来就存在,但没有靠这个身体他不能表现出来。
△破作者我与受者我
业不从缘生不从非缘生是故则无有能起于业者
这句话是破能够作业的作者的错误,因为经量不认为过去世作业的人是我,现在受果报的也是我,就是因果轮回中造业跟受果报的都是我。我们普遍的认同说:我今生杀死一个人,下一世我会入地狱,而今生的我跟下一世的我都是同一个我。其实你今生的身心是今生五蕴的组合,到了地狱是地狱身心的组合,是不一样的。你今生的五蕴身心是人的身心组合,而下一世如果是鬼的话就有鬼的五蕴身心,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它们之间的身心毫不相干。但我们普遍上认为生为现在是人的我,造了恶业,堕入鬼道,就说我去做鬼。这是错误的。业力因果应该是怎样解释:因过去的业形成我现在的五蕴身心,我在使用它,下一世我投胎,不管是成为什么,是过去的某一段业的所形成的五蕴身心,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呢?就是一些烦恼的心把它们连系起来。佛法有一个譬喻,第一根蜡烛点到要完时,如果我不再点第二根蜡烛,第一根蜡烛就不在延续了,但如果我用第一根蜡烛的火去点第二根的蜡烛时,我们会问,那个火是不是传过去呢?那火是本来的火吗?是不是第一根蜡烛的火传过去呢?并没有,你只能说第二根蜡烛会燃烧,是因为用第一根蜡烛的火去点燃它,它的火不会传过去,因为第一根和第二根蜡烛的火是各自燃烧的,那么我们的身心也是如此,是前一世的身心点燃下一世的身心,并不是前一世的身心跑去下一世。
那现在论主说,业不从缘生,也不从非缘生,因为因缘本来没有生,所以生不生都不可得,所以业也是如此,不从缘生,也不从非缘生,所以没有实在的东西去做,这个业,使它生起来,业本来是无生的,因为它没有它的本体。既然无业无作者,那里有人在受果报呢?这是中观的见解,一般的见解说有人在造业,有人在受果报,中观的见解是说没有人在造业,没有人在受果报。但是我们要小心理解,不是说什么都没有。如冰变成水,水变成水蒸气,不是真的这回事,而是因温度的关系而产生的变化,我们在不同的时期就安立假名而把他们分开而已。所以中观告诉你在一切因缘的变化中没有所谓这个阶段是什么,那个阶段是什么。前述有提到,什么叫做法?法是因缘变化中在这个世间保留一定的形象一段的时间让你感受到,你说这是个法,法本来不是一个法。
△显正义
如世尊神通所作变化人如是变化人复作变化人
最后,龙树菩萨要讲业力的真正意义。
业力等是因缘的如幻如化。有如世尊神境通的力量。“作”出种种的“变化人”;由这所“变化人”,“复”又“变化”各式各样的“变化人2”。
如初变化人是名为作者变化人所作是则名为业
“如初”的“变化人1”是“作者”,“变化人2”是“受者”。“变化人”1或2“所作”是指变化人1或变化人2,所作出来的种种事就是“业”,作者与受者都以无明爱而起作的“业”。
诸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
皆如幻如梦如焰亦如响
这“烦恼及业,作者及果报”,没有一法是有实自性的,一切都是“如幻、如梦、如焰、如响”的。幻是魔术所幻现有;梦是梦境;焰是阳焰,就是空气中现出一种水波的假相;响是谷的回响。这些都是可闻可见而现有的,却不实在的。这比喻无自性空,但空不是完全没有,而是有种种假相的。但执有自性的学者,以为所变化的业是假,但能幻化者不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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