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成天】
指色界、无色界之诸天。谓舍离欲界之饮食,而仅以意识存在之天人;亦即非缘父母精血等而生,乃由意之所欲而化生之天。
如《婆沙论》百五十三说:“如契经说***舍利子告比丘众言:戒定慧具足者,能数数入出灭受想定。彼于现法及将死时,若不能辨如来圣旨,命终段食天生在意成身天中,于彼复能数数入出灭受想定,斯有是处,应如实知”。
所谓超段食天,不但是指色界天,就是无色界天,亦是超段食的,所以不论生到那一界的超段食天,具有意成天身,皆得入出灭尽定,所以无色界的天人,同样可以入灭尽定的。
有人问:当生到无色天,是每一个天人都能入此定呢?还是有些不能入此定呢?
答:(这不一定,要看他们对第八识的信不信受来加以决定。如对)于(第八)藏识教(还)未(生起)信受(的话)者,(假)若(他就)生(到)无色(界天,那他是)不(能现)起此(灭尽)定(的)。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他)恐(怕入了此定,既然是)无色,(又没有)心(识,岂不是要)成(为)断灭故?(成为断灭,这是爱着生命的有情所怕的,所以不入此定)。
(假使)已(经相)信(有第八八藏识,然后)生彼(无色天中,那他)亦得(灭尽定的)现前。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他)知(道)有(第八)藏识(的存在,入此定的时候,虽则色身和转识都没有,但)不(致于)断灭故,(没的什么好怕的心理,所以像这样的无色界天的有情,他们是能入此灭尽定的)。
有人又问:《瑜伽论》五十六卷说:“先于此起,后于色界重现在前,托色所依方现前故”。这明明是说色界有灭定现前,并未说到无色界亦有灭定现前,为什么现在说通无色界?
答:当知瑜伽论此说,是据还未建立阿赖耶识教说,假使已经建立阿赖耶识教,那就不但色界可入灭定,无色界同样能入灭定。阿赖耶识教未建立前所以不入此定,最大的原因如前所说是怕断灭。
《婆沙论》百五十三说:“问:何故生欲色界能起灭定非无色界耶?答:命根依二法转,一色二心。此定无心断心起故。生欲色界起此定时,心虽断而命根依色转。生无色界色虽断,而命根依心转。若生彼起此定者,色心俱无,命根无依故应断,是应名死,非谓入定,是故生彼界不起:。
确信有阿赖耶识的存在,命根得以不断,为什么不入此定,所以大乘唯识正义,生无色界者亦有入此灭尽定者。
灭尽一的生起不同于无想定,无想定的是不要断烦恼的,可是圣者所入的灭尽定,假使不断烦恼是决不能现前的,现在就来说明生起灭尽定的动因。
(行者必)要断(除)三界(所有的)见所断惑,(然后)方(能生)起此(灭尽)定,(没有说是不断见所断惑而得起的,诸如未断见惑的)异生,(是)不能(制)伏(和)灭(除)有顶(天的)心心所(的)故,(所以未有断见惑,是不能入此定的)。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此(灭尽)定(是最极)微妙(殊胜的,不是一般定可比的,所以)要证(人空的二乘,要证人、法)二空(的菩萨,各)随(其所)应(而有的)后得(智之)所引发(起来的)故。
【见惑】
见道所断的惑。又名见烦恼、见障或见一处住地。“修惑”的对称。即见道时所断的烦恼。此见惑有十种,即身见、边执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贪、嗔、痴、慢、疑。其中前五见是见之性,故称五利使,后五见非见之性,故称五钝使。如《俱舍论》卷十九所说即是。
但于见道观三界之各四谛,其所断各有不同,故共成八十八使。称之为八十八使见惑。即于欲界苦谛所断有五利五钝等十使。集谛及灭谛所断各有七使,即五利使中的身见、边见及戒禁取见除外。道谛所断有八使,即五利使中的身见、边见除外。欲界四谛所断共计三十二使。色界及无色界皆无嗔,故各减一,即苦有九,集有六,灭有六,道有七,各界断二十八使,故色、无色二界共断五十六使,三界共计断八十八使。
【三断】
﹝出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一、见所断],谓声闻初果之人,断惑见理,名为见道。因断三界八十八使见惑,故名见所断。(三界者,欲界、色界、无色界也。八十八使者,一身见、二边见、三见取、四戒取、五邪见、六贪、七嗔、八痴、九慢、十疑。此十使历三界四谛下,增减不同,成八十八。谓欲界苦谛十使具足;集、灭二谛各七使,除身见、边见、戒取;道谛下八使,除身见、边见。四谛合为三十二。上色界、无色界,每四谛下各除嗔使,余皆如欲界,故上二界合为五十六。并前欲界三十二,共成八十八使也。)
[二、修所断],谓声闻第二果、第三果修真断惑,名为修道。因断三界十随眠惑,故名修所断。(十随眠者,即是思惑。谓长时随逐潜伏,覆蔽真性,故名随眠。欲界有四,谓贪、嗔、痴、慢。色界、无色界各三,谓贪、痴、慢。共为十也。)
[三、非所断],谓声闻第四果,三界烦恼皆已断竟,得无漏果,无惑可断,故名非所断。
上面是讲见所断惑能得灭定:
现在明修所断惑能得灭定:
对此有两家说法不同:
有义(第一家说,他们认为在三界九地中,除了有顶地,在)下八地修所断惑中,要全(部)断(除)欲(界的九品修惑,不容有丝毫的残留,至于其)余(的七地,就是色界的四地,无色界的下三地,或者是)伏,或(者是)断,(使之不发生活动作用),然后方能初起此(灭尽)定。
有人问:欲界修惑为什么非全断除不可?
答:(因为)欲界(的)惑(烦恼)种(子,具有不善和有覆无记的)二性,(如是二性),繁(扰)杂(乱),障(碍此灭尽)定(的力量特)强故,(所以不说异生不能得这定,就是初二果的圣者亦不能得这定,因而经中)唯说(断了欲界九品修惑的)不还(果),三乘无学(以)及诸菩萨(的五种人,才能)得(到)此(灭尽)定故。
第一师又说:彼(诸圣者各)随(其断惑功力的)所应,(从欲界)生(到四禅、四无色的)上八地,皆得(要以)后(生)起(此定)。
有人问:为什么?
第一师回答说:因为在欲界中曾经初修的。
有人又问;初果已经断了见所断的烦恼,二果已经断了欲界的六品修惑,为什么不能得灭尽定?
第一师回答道:原因就是这里说的下界烦恼障定的力强,所以初二果的圣者不得灭定。
无性〈摄论释〉第三说:“又入灭定等言,除佛、独觉、若阿罗汉、若不还果及不退位诸菩萨等,余不能入”。
意即显示唯有佛等五人可以得灭定,其他是都不能得此定的。
有义(第二家说,他们认为单断欲界的九品修惑,还是不能得灭定的,必须)要(进一步的)断(除第四禅以)下之(的初、二、三禅及欲界)四地(所有的)修所断惑。(其)余(第四以上的五地,或者是)伏,或(者是)断,然后方能初起此(灭尽)定。
第一师问:为什么定要连初、二、三禅的烦恼皆要断除?
第二师回答说:(因为下四地的忧、喜、苦、乐四种)变异受,(所)俱(的)烦恼种子,障(碍)定(的力量特)强(胜)故,(所以必须除下四地的思惑,否则,灭尽定不可能现起)。
【九地九品思惑】
乃指三界九地各有九品思惑,合计为八十一品惑。三界总有九地,即欲界、四禅、四无色。其中欲界具有四种修(思)惑(贪、嗔、慢、无明),四禅、四无色已除嗔,尚余三惑。于各地中,总此等修惑,分上上乃至下下九品,合之为八十一品修惑。
第二师又说:彼(诸圣者各)随(其断惑功力的)所应,生(到四禅以)上(的)五地,皆得(以后生)后起(此定)。
有人问:为什么?
第二师回答说:因为在欲界曾经初修的。
这是问答分别:
小乘有部学者提出这样的问题问前二师:
有部学者问:(假)若(照你们上面所说,只要)伏(住)下(地的)惑(烦恼),(就)能(够生)起此(灭尽)定,(那么,到)后(来,其所)不(曾)断(的烦恼种子,忽又生起活动,致使)退(失了灭尽定,从而)生(到非非想的)上地(的人)者,岂(不是要)生(到)上(地)已,却断(随应所伏的)下(地)惑(种)?
论主回答说:(假若生上地方)断(下地烦恼,是)亦无(有什么过)失(的)!如(未得无学而)生上(地的圣)者,(到了上地以后,方)断下(地)末那俱生惑(的)故。
有部学者又问: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论主回答说:因为第七识中的俱生烦恼障种,在三乘将得无学果时,一刹那中惑种顿断,立刻就得出离三界,这不是生上断下烦恼最好的证明吗?
然(而第三)不还(果的圣)者,(虽断下界欲惑,还未断上界贪,但因他)对治(烦恼的)力(量特)强,(在命终时)正润生位,不起(润生的现行)烦恼,但由惑(烦恼的)种(子助业),润上地生。虽(然)所伏(的余地)惑(烦恼,不管是)有退,(还是)不退(的,但必以烦恼种子去润生上地,然)而无(有)伏下(地烦恼去)生上地(的意)义,故(所以)无(有)生(到)上(地再)却断下(地烦恼的过)失!
上来是就二乘说明如何断惑得定:
现在再就菩萨说明断惑得定如何:
(假)若诸菩萨,(在)先二乘位(时),已(经)得(到)灭定,(到)后(来)回心(转向大乘)者,(像这类菩萨,在)一切(阶)位(的三大劫)中,(皆)能(生)起此(灭尽)定。
若不尔者——————假定不是回心趣向大乘者,而是一向以来就发大心的菩萨,必须断除三界见所断惑,始得登于初地,从初地后,一地一地的渐次伏除烦恼障。
或(者)有(一类菩萨),乃至(一直到)七地(究竟圆)满心(时),方能永伏一切(俱生)烦恼,(如是菩萨),虽(然还)未永(远)断(除)欲界(所有的)修惑,(然)而(以定力的原故,得)如已断(修惑一样的)能(够生)起此(灭尽)定。
有人问:你们怎么知道?
答:(因为瑜伽)论(六十二卷中)说:已入远(行)地(的)菩萨,方能现起灭尽定故。
论主又问:有(一类顿根菩萨,从初发心便成正觉,那他)从初地(开始),即(就)能永伏一切烦恼,(使诸烦恼永不活动),如(同四果)阿罗汉(一样),彼(菩萨于)十地(当)中,(地地)皆(得)起此(灭尽)定。
有人又问;你们怎么知道?
答:(佛在)经(中曾经)说(过):菩萨(不但七地以上可得灭尽定,就是)前六地中,亦能现起(此)灭尽定(的)故。
如《入楞经》说:“佛告大慧:菩萨从初地乃至六地入灭尽定,声闻、辟支佛亦入灭定。大慧!诸菩萨摩诃萨于七地中念念入灭尽定,以诸菩萨悉能远离一切诸法有无相故。大慧!声闻、辟支佛不能念念入灭尽定,以声闻、辟支佛缘有为行入灭尽定,堕在所取、能取境界,是故声闻、辟支佛不能入七地中念念灭定”。
癸三、释睡眠闷绝
(什么叫做)无心睡眠与闷绝者?(就是所)谓有极重(的)睡眠(和有极重的)闷绝,(能)令前六识(不恒行的心、心所)皆不现行。
有人问:极重睡眠究竟是怎样有的?
答:(就是被)疲(倦、羸瘦到)极(的各种)等缘所引(起那沉重无心)身(的分)位,违(反)前六识(的现行活动,使前六识不发生现行作用),故(所以)名(为)极重睡眠。
所谓身位——————就是睡眠睡到无心时,就有不自在相、沉重相、无心相的现象,在其他的阶位是不会有的,所以说为身分位。
有人问:这位没有心所的睡眠,为什么名为睡眠?
论主回答说:(当知)此睡眠(位)时,虽(说)无(有)彼(睡眠心所的自)体,(然)而由(于)彼(加行睡眠的所引,或沉重、不自在,好像)似(有)彼(睡眠心所,因为有这样的关系),故(所以)假说(无心身的分位,称为)彼(睡眠这个)名,(而实不是一般所知心所睡眠的睡眠)。
有人问:极重闷绝又是怎样有的?
答:(就是由)风热等(的助)缘所引(起的)身(的分)位,亦违(于前)六(转)识(的发生活动),故(所以)名(为)极重闷绝。
风热等——————就是触风寒或触暑热等。
或(者说)此(疲极、风热等缘)俱是触处(的一)少(部)分(所摄)。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眠为疲触,闷是闷触,就是二十二种触中的触尘上触,都旭依四大而假立的。
以闷触说,本有身觉不觉的时候:假定是在有心时,由闷触的关系,引生无心时的身之分位,当知这就是闷触的果,其体亦是闷摄,因而它是触处少分。
以疲触说,本亦分有心和无心的时候,假定是在有心时,由于疲极等缘引发睡眠的现起,到了无心时的身之分位所有的眠,当知就是触处疲极的果,其体亦是疲摄,因而它是触的少分。
如是在无心位上,虽有这闷疲二触,但这皆是第八识所缘的境,因那都是微细不觉的。
所谓微细不觉————-意说极重睡眠和极重闷绝,既然都是没有心识活动的,当然就是微细不觉,而且即用疲、闷二触为体,所以为第八识缘。
除斯五(无心)位,(第六)意识(是)恒(常生)起(的)。
有人问:有情众生生时与死时有没有意识活动?
答:(有情众生)正(受)死(时与正受)生时,亦(是同样)无(有)意识(活动的)。
有人问:(有情众生正受死时与正受生时,既然亦没有意识活动),何故(为什么现在)但(只)说五(无心)位不(没有意识现)行?————假若将生时与死时加入无心位的阵营,应该说有七无心位才对。
关于这个问题,有两家不同的说法:
有义(第一家说,他们认为)死(与)生(之时属于无心位,信纸主并不是不知道,也不是没有说出来,而在颂文中)“及与”(二字之)言(所)显。(就是“及与”二字各显一个无心位,所以应说七无心位)。
第二家批评第一家说:彼(第一家所)说(是)非理(的)。
第一家问:所以者何?————我们所说为什么不应理呢?
第二家回答说:(因为在经论中),但(只)说六时(位),名(为)无心故。(所)谓(六时,就是)前(面所说的)五(无心)位(以)及(再一一个二乘所入的)无余依(涅盘,是为六时)。
第一家又问:为什么?
第二家回答说:因为在这六时中,确实都没有意识活动的。
第一家又问:无心位既然没有包含死生位,难道死生位是有心识活动的?
第二家回答说:不!死生位确是没有意识现行的。
第一家又问道:既然没有意识现行,为什么不说死生无心?
第二家回答说:应(当)说死(与)生(二位在五位中),即(就是)闷绝(位所)摄。
第一师又说:为什么?
第二师回答道:(因为讲到闷绝,由风热等缘所引起,还不算是最极闷绝),彼(有情众生若死、若生时,受诸痛苦的逼迫,才算)是最极闷绝位故。(因此,摄在闷绝位中,就已显示生死位的无心)。
第一师又问道:假定照这样说,颂中为什么说“及与”二字?
第二师回答说:(当知颂中)说“及与”(二字之)言,(不是显示生死,是)显(示)五(位隔离,令)无(彼此混)杂。
第一师问道:经论中既说六位没有意识,为什么前面只说五地心位,没有说到无余依涅盘无心位?
第二师回答说:(当知论主于颂文中所以没有说无余依涅盘无心位,因为)此(颂目的只在)显(示)六识断(了)已(后,到了)后时(仍然)依本识中(的)自(己意识)种(子),还(会现)起(活动的,并不是五无心位中,从此永远无心。可是入了无余依涅盘的圣者,所谓灰身泯智,第六识永远不会再生起活动),由(于如)此,(所以)不说入无余依(涅盘是无心位)。
癸四、位通凡圣
此明凡圣以辨五位:
(在)此五(无心)位中,(居于)异生(位,具)有(其中的)四(位,于中)除(去)在灭(尽)定。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灭尽定是圣者所入的定,不是凡夫所能起的。
(假定是属于三乘)圣(者,那就)唯(有灭尽定、睡眠、闷绝)后三(种,要除去前二位的无想天及无想定)。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无想定是圣者所不入的,而无想天是圣者所不生的。
于(诸圣人)中,(如果是最高的)如来(以及得到)自在(的八地以上的)菩萨,(于五位中),唯(独)得存一(灭尽定,既无前二位,亦)无睡(眠及)闷(绝二位)故。
有人问:佛及自在菩萨为什么没有睡眠与闷绝?
答:因这二者,既是恶法,亦粗浅法,在高级的圣者,是绝对不会有的,假定有的话,那是佛菩萨的示现,并不是实有睡眠与闷绝。为了方便教化众生,不得不示同众生。至于二乘无学,那就不是这样,不但有睡眠,亦复有闷绝,而且都是实有的。
辛二、八识俱转
前说前五转识,由于众缘不具,生起的时候少,不起的时候多,至于第六意识,由于有些违缘,所以有时不起,不过还是起的时候多,至于七八二识,则是一切俱有。
是故(可以知道),八识(的转起,在)一切有情(众生来说):
(第八识)心与(第七)末那(识,这)二(识是)恒(常)俱转(的,假)若(再生)起第六(意识,是)则(就有六、七、八)三(识)俱转。
(至于其)余(的前五识,若再)随缘(和)合(生)起一(识、至五(识,是)则(就有)四(识)俱转,乃至八(识)俱(转)。
(如)是(只不过所)谓(简)略说(明了)识(的)俱转(之)义。
七八二识——恒时转(转缘恒具故)—————————————二识俱转
第六识———多时转(五位违转缘故)————————————三识俱转
一眼一识—————四识俱转
切耳二识—————五识俱转
有鼻三识—————六识俱转
情前五识———少时转(转缘多不具故)舌四识—————七识俱转
各身五识—————八识俱转
具
辛三、问答显理
有人问:(我们认为识就是有情,依识立有情不可一时有二识的生起?假)若(照你们唯识家说,在)一(个)有情(身上同时有)多识俱转,如何(可)说彼是一(个)有情?(理应一识为一有情,多识应该就有多有情)!
论主回答说:(我们认为有情的建立不是依于识的多少,假)若(如你们所说,安)立有情(是)依(于)识(的)多少,(那)汝(你们所说生无想天、入无想定等的五)无心位,应(该)非(是)有情。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他们没有心识的,没有心识而仍然认为他们是有情,可见有情不是依心识多少的安立。
论主又说:又(三界有情,彼此相望,有自)他分(的差别,如欲界有情,假若他们的)心(生上他界(色界、无色界)分,当他界无漏分)现在前位,(应当说已入他分有情),如何可说(仍然是)自分有情?(可事实不然,自分有情虽能缘他分有情,但仍为自分有情,不能名他分有情。由此故知,识缘他分有情,仍名自分,不名他分,足见有情不依多少识而立的)?
所谓自分——————就是指的本身。
所谓他分——————就是指的他人。
如有类有情起五戒行十善,是人类分内所当做的,可说是自分有情,若人中起四禅八定,是诸天分内事,起六度、四无量,是菩萨分内事,这都可以说是他分。
有人问:既然是这样的,有情的建立是依于什么建立?
论主回答说:然(而建)立有情,(是)依(第八识种子假立的)命根数(来建立一个有情的),或(者是依第八现行的)异熟识(果报识上来建立一个有情的,这两种说法都能通,是)俱不违(于)理(的)。
有人问:为什么是这样的呢?
论主回答道:(因为)彼(命根和异熟,无论在有心位或无心位),俱(是)恒(常)时,唯(独)有一(个)故,(不会有多识和无识的过失)!
于中我们所应注意的:依第八异熟识建立有情,是不共小乘所许的,因为他们不承认有第八异熟。依命根安立有情,是就大小乘共许的。
有人又问道:(若一个有情可以多识俱转,问题又来了,就是任何)一(个有情)身,唯(有)一(个)等无间缘,如何(将这一个等无间缘),俱时有多识(的)转(起?这似乎有些说不过去)?
论主回答说:(你们承不承认一个等无间缘能够引发很多的心所生起?假若你们承认的话),既(然你们)许(承认)此一(识的等无间缘,能够)引(起很的)多心所(法生起,又)宁(怎么)不许(承认)此(一识的等无间缘)能(够)引(起)多(种)心(识的生起)?————————这是以前六识相望为缘的义说。
如论前说“若此一识为彼六识等无间缘,或彼六识亦且为此识等无间缘”,就是这个意思。
但这是约前六识相望为缘的不正义说。
如以大乘正义解说是这样的。
论主又说:又(有)谁(曾经决)定(的)言(说过),此(等无间)缘,唯(能引生)一(识的生起?我们所)说(的)多(种)识(能)俱者(同时发生作用,是允)许此(等无间)缘,(亦是有)多(种的)故,(并不是多识唯一等无间缘)。
所谓等无间缘,是依自类识说,所以一识有一等无间缘,非是多识同一等无间缘。如眼识的生起,有眼识的等无间缘,乃至第八识的生起,有第八识的等无间缘,是则识多俱转,等无间缘亦多,那里可说多识同一等无间缘?
有人又问:一有情身具有八识,既然是各各不同的,八个等无间缘怎会令之一时俱起?
论主回答说:又(有这么一个人,如诸识作意)欲(在)一时(之中)取(得)多境(的话)者,(当这个时候,诸根不坏),多境现前,宁(怎么说六识)不(会)顿取(六境)?
有人又问:为什么会这样?
论主回答道:(因为)诸根、(诸)境(以及其他空、明)等(缘),和合(的势)力(是相)齐(的,理应诸识同时俱转,假定根、境等和合齐现,而说)识(是)前、后(次第而)生,(那是绝对)不应(道)理(的)故。
如眼识的诸缘具当眼识生起的时候,其余的耳识等到诸缘亦具耳识等自亦应当现起,因为诸缘具足,没有不现起的理由,如缘具所现起的眼识。是以我们决不能说:眼识缘具眼识现起,余识缘具余识不起,在道理上是讲不通的,所以你们但说识前后生,不论怎样讲是都不应理的!
论主再举心所以例心王说:又(诸)心所(法,其体)性,虽(然是)无(有)差别(的,然)而(受、想等心所法的功能,其)类(还是有差)别(的)者,(如遍行是遍行的一类,别境是别境的一类,善心所是善的一类,染心所是染的一类,各别不同可说是很明显的)(你们既然允)许(这些类别不同的众)多(心所法,得在一有情身中一时)俱生,(你们)宁(怎么唯独)不许(承认藏识)心(与诸转识心)异类(一时)俱起?
论主又说:我们认为不同类别的心王心所,要得俱生皆得俱生,决不可说类别的心所得以一时俱生,类别的心王不能一时俱生而前后次第而起?
论主又说:又如(水中)浪(与镜中)像(一样,都是)依一(体)起多(浪与多像),故(所以)依一(本识)心,(有)多识(同时)俱转,(其道理亦是如此)。
论主再难外人说:又(假)若(你们决定)不许(承认第六)意(识)与(前)五(识同时)俱(有,那第六意识)取彼(五识)所缘(的境界),应(该是)不明了(的。犹)如散(位)意识,缘(那)久(已)灭(入过去的境界)故,(是不怎么明了的,五俱意识亦应如散位意识,缘境是不明了。但事实一不是这样,散位意识缘过去境,尽管是不明了的,但是五俱意识缘现在境,是了了分明的,所以不得不承认意识与五识俱)。
有部学者问:如何(与)五(识)俱(有的)唯(是)一(个)意识,(对)于色等境,(能够)取一、或(者取)多?
问者的意思是说:五识所取的五境,原本是各各差别,明了意识只是一个,为什么能随五识取多境界?
这不是问者不承认一心能取多境,而是不承认与五识俱生的一念意识能分明的取五境,所以特作此问/
作此问的,不是大众部的学者,因为他们承认六识可以俱起的只有不承认六识并生的有部等的学者,才会提出这问题来问的。
论主回答说:(为什么不能取多境?例)如眼等识,各(自对)于自(己的)境取一、或(者取)多,(以彼五识例此明了意识亦是这样)。此(明了意识,能缘多境,试问)亦(有)何(什么过)失?(因为诸识)相、见(二分,各)俱有种种相(的缘)故。(如见分有种种分别的能见相用,相分有为多识所取的作用相。这么说来,一识能取多境,有什么奇怪)?
例如一个眼识,不但能取一种青色境,同时亦能取黄、赤、白等的多种色境,乃至身识,不但能取一种坚触境,同时亦能取众多的触境。
有人问:(五俱意识既与五识同缘五境,五识彼此同类的),何故(为什么)诸识同类(反而)不(能)俱(起)?
问者的意思是:既然承认八识可以俱起,两个以上的眼识,乃至两个以上的身识,为什么不能俱起时而起?
论主回答说:(五识虽说是同类的,但是它们各有所缘,诸识对)于(各)自(己)所缘(的境,假)若可(以明)了(的话)者,一(个识就)已(经)能(够)了(别,如有其)余(的眼识更生,便)无(有它的作)用故,(所以没有第二个眼识与之并生)。
外有又说:若尔————假若是这样的话,就是一个识已经能了别,那么,(前)五识(各各)已(经能够)了(别)自(己的外)境,何(为什么还要)用俱起(的)意识(来)了(别作用呢)为?
论主回答说:(当知)五俱意识,(为彼五识的分别依,能够帮)助(前)五(识)令(之生)起,并)非(是)专为了(知)五识所缘(的境)。
论主又说:又(此意识对)于彼(五识)所缘(的境,不但能取,而且)能明了取。(就明了取这点来说,意识还是)异于眼等识(的。眼等识不能明了分别深取境界相,能明了分别深取境界相的是意识),故(所以意识有助于五识生起,并)非(完全)无(有它的作)用。
外人又问:照这样说,五识取境是不明了的,要想明了的取境,就不得不假借意识,可是现在我们要问的,就是为什么没有两个眼识俱起以明了取境?为什么非要假借意识不可?
答:要知五俱意识对于前五识的关系,不但能明了的取五识所缘境,并且能助五识的生起活动;至于五识的本身,且就眼识来说,不说没有两个同类的眼识生起,退一步纵许两个同类的眼识俱起,但亦不能有助于五识的发生活动。
由(于如)此,(所以在诸)圣教(中)说:彼(第六)意识,名(为)有分别,五识不尔(就不同了,五识不像意识那样的有分别)。
外人问:(八个识中既然)多识(可以)俱转,何(为什么)不(说它们彼此)相应?
问者的意思是说:心所与心俱转,既然有相应义,多识俱转,理当亦如王心有相应义,所谓彼既如此,此为什么不然?
论主回答道:(这不能相提并论!要知所谓相应,必要具有同时、同境、同依、同体的四义方可,现在诸识并)非(是)同境(的)故,(所以不得说为相应。如六、七、八识有宽狭的不同,怎可论说它们相应?假)设(有少分是)同境(的)者,彼此(间)所依(的)体(自证分)、数(相应心所),(又各有差)异(的)故,(怎可论说它们相应)?如(依眼等)五根(的五)识,(眼识依眼根,乃至身识依身根,依体各别),互不相应。
如前五识具四所依根,所谓同境、分别、染净、根本;第六意识但依二根,就是染净、根本依。相应要具如上的四义是不错的,但若有一义不具,就不得说为相应,现在由所依根的一义有异,是以多识俱转,不得说为相应。
辛四、一异分别
八识差别论者,认为八识是各有其自性的,但这八识的自性是一是异,是个值得论究的问题,所以这里特就一异分别。
(如是)八识(的)自性,不可言(它们决)定(是)一。
有人问;为什么?
答:约有三个原因:
一、行相、所依、(所)缘、相应(各有差)异故。
行相————————是指八识各自所有的见分。
所依————————是指八识各自不同的所依根。
缘—————————是指八识各自不同的所缘境。
相应————————是指八识所相应的心所有多少的不同。
由于这么多方面都是差别不一样的,怎么可说定一?
二、又一(识)灭时,(其)余(的识)不(一定)灭故。———如诸识尽管可以发生同时活动,但不一定同时停止它们的活动,如果这一识灭了,其余的七识不一定灭的,依然在发生它的活动作用,既有灭不灭的差别,怎么可说定一?
三、能(熏与)所熏等(种种)相,(亦是)各(有差)异(的)故。——————在八识中,属于现行能熏的是前七转识,属于种子所熏的是第八识;
等————————是等于三性差别等。
如前六识是通三性的,第七识是有覆无记的,第八识是无覆无记的。再说,前六识是异熟生,第八识是真异熟;前七识是因,第八识是果。诸识之间有这么多的不同,怎么可说定一?
有人问:既然不决定是一,那就说它是异,请问可以吗?
答:亦(并)非(可以说它决)定(是)异。
有人问;为什么?
答:亦有三个原因:
一、经(中)说,八识如水(与)波等(的关系一样,水不离波,波不离水),无(有)差别故。(怎么能说它们是异)?
如《楞伽经》说:“水流处藏识,转识浪生故”。
好比在大海中发现凶涌万般的波浪,你能说它异于海水吗?所谓波不离水,水不离波,你要分别它们的差别,简直是不可能的。
二、(假若决)定(是)异(的,那诸识之间)应(当)非(有)因果(之)性故。——————前七转识与第八识间,更互为因,更互为果,法尔因果非定异的,如麦不生豆芽等。假定有人认为诸识是定异的,那诸识之间岂不是没有它们的因果性?是以说异是不对的。
三、如幻事等(一样),无(有决)定(的异)性故。——————世间万有一切诸法,诚如金刚经中说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是皆虚幻不实的,那里可说有一定的异性?
如是八识是非一非异,好像泥团与微尘的非异非不异,好像太阳与光明的非异非不异,唯有如此了解八识的非一非异,才能正确的了解八识之间的关系。
有人问:照上所讲既是非一非异,为什么前说八识有种种相?如八以七为依,七以八为依,意识以七、八为依,前五识以五根为依;八识是现量境,第七是带质境,第六识缘三境,前五识亦是现量境;八识五个心所,第七识十八心所,第六识五十一个心所,前五识三十四个心所。诸如此类,皆是说的诸识差别相,为什么不可说定异?
答:(当知)如前所说(的种种诸)识差别相,(是)依(四种世俗谛中,第二道)理世俗(谛而说的,并)非(是依四种胜义谛中,第四)真胜义(谛而说的)。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在)真胜义(谛)中,(所谓)心(行路)绝故,言(语道断,在这样的情况下,那里还有什么一异可言)?
真胜义中,非一相,非异相,非非一相,非非异相,非一异俱相,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非即非离,是即非即,如是还有什么差别不差别可言?
【四种世俗谛】
法相宗就世俗谛分为世间世俗、道理世俗、证得世俗、胜义世俗四种。又作四世俗谛。与世间胜义、道理胜义、证得胜义、胜义胜义等四种胜义谛,合称为“四真四俗”;此系就真俗二谛各分四种,而成四重二谛。
据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四、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之末所载:
(一)世间世俗谛,即安立宅舍、瓶等,及我、有情等心外之法;此等诸法皆无实体,能隐覆真理,而凡夫迷执,以之为实有。
(二)道理世俗谛,即安立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此等诸法皆为心所变之事相。
(三)证得世俗谛,安立预流果等及彼所依处等;此等诸法皆为心所变之理,由染净因果之差别而施设,以令修者趣入而得证。
(四)胜义世俗谛,即安立二空真如等之胜义谛;此等诸法亦为心所变之理,然以超越一切有为法而为圣智之所知,故谓之为胜义;又以依于言诠而立二空之名,故谓之为世俗。
【四种胜义谛】
法相宗就胜义谛而分为世间胜义、道理胜义、证得胜义、胜义胜义四种。又作四胜义谛。与世间世俗、道理世俗、证得世俗、胜义世俗等四种世俗谛,合称“四真四俗”;此系就真俗二谛各分四种,而成四重二谛。世俗,即显现有相而隐覆空理;胜义,即殊妙智慧之对境。又因世俗、胜义二者之有与无、事与理等法皆如实而非虚谬,故称为谛。
据成唯识论卷九、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二末等载:
(一)世间胜义,即指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虚妄之法,而说真如胜妙之义。
(二)道理胜义,即指苦、集、灭、道等四谛;亦即观四谛之理,即为胜妙之义。
(三)证得胜义,谓证得二空真如之理,即为胜妙之义。
(四)胜义胜义,即指一真法界之理,唯有诸佛证知,乃胜义中之最胜义。四者之中,前三者为“依诠谈旨”,故属“境界之义”;胜义胜义谛为“废诠谈旨”,故属“道理之义”。此外,此四者依次又称为体用显现谛、因果差别谛、依门显实谛、废诠谈旨谛。
如(楞伽经中有)伽他说:
心意识八种俗故相有别
真故相无别相所相无故
(积起的第八识)心,(思量的第七末那)意,(了别境的前六)识,(总共有)八种,(如依世)俗(谛而说)故,(其)相(便)有(种种差)别,(假若依)真(谛而说)故,(其)相(那就)无(有差)别(可言)。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在真谛当中,能)相(及)所相(皆是)无(有的)故
丙二、正释识变丁一、假说我法戊一、结前标问
(上来)已(经)广分别(说明异熟、思量、了别的)三能变(识)相,(同时亦说明)为自(体)所变(的见、相二分,而自体又为见、相)二分(的)所依。
(现在进而所要问的,就是)云何(怎样)应(当)知(道)依(靠)识(的)所变,假说我法,(此假说的我法,并)非(是)别(另外)实有,由(于)斯(这样),一切(诸法)唯有识耶?
戊二、举颂总答
颂曰
17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
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
是诸识转变,分别所分别————是释唯识所变。
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是结归唯识。
上来广释的三能变相,就是将略标中的“此能变唯三、谓异熟异量,及了别境识”的三句,予以分别说明。
此一颂所说的,是扩充略标的“彼依识所变”一句,是正分别唯识的义相。
在略标中,曾说依识所变而假立我法,但假立我法为什么没有实体,现在说明由于它是识变,因为是识变的,所以这里特地显示唯识。
戊三、解释颂意己一、正释颂意
论曰。
(颂文当中的)是诸识者:(就是所)谓前(面)所说(的)三能变识(以)及彼(三能变识所相应的)心所。
(颂文当中的转变者:是说心及心所),皆能(够转)变(相)似(的)见、相二分,(所以)立转变(之)名。
依安慧论师的解说:所谓转变,是产三能变识的自体,都能变现依他似有而理实非有的见、相二分。
有人问:为什么说这见、相二分理非实有?
安慧论师回答说:因为这属于遍计所执的,遍计所说的见、相二分怎可说为实有?
有人问道:安慧与护法二大论师皆说变现,试问他们的差别究竟何在?
安慧所说的变现,是从自体分变现起遍计取执的见、相二分。像这样的讲变现,是从有体法变似为无。
护法所说的变现,是从自体分变现起依他的见、相二分。像这样的讲变现,是从有体法变似为有。
一个变似遍计无,一个变似依他有,是为二大论师的差别所在。
(识)所变(的)见分,(就)说名(为)分别。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是依他性),能取(于所变的依他)相(分的)故,(所以生起种种所执分别)。
而这是识体所变用能分别,所以名为分别,并非是说识自体能缘名为分别。
(识)所变(的)相分,(就)名(为)所分别。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这是前能分别的)见(分之)所取(的)故。
分别就是能缘的见分。
所分别就是所缘的相分。
见分能缘所变的境相,为种种的分别,相分则被能分别的见分所分别,所以颂说“分别所分别”。
由此(识变的)正理,(所以)彼(遍计所执的)实我(实)法,(若)离(开了)识所变(的见、相二相),皆(决)定(是)非有(的,如果)离(去了)能(取的见分与)所取(的相分,根本)无(有)别(体的实)物(存在)故。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并)非有(个)实(体的事)物,(能够)离(于能所取的)二相故。
(在见、相二分以外,既没有实体的我法),是故(所以)一切有为(法)、无为(法)、若实(法)、若假(法),皆不离(于)识。(所以颂文用)“故一切唯识”,来总结。
(至于唯识的)“唯”言,(是)为(了)遮(除)离(能变)识(外的)实(有我法之)物,(所以叫做唯识,并)非(亦要遮除)不离识(的)心所法等。
等————————是等于见、相二分和无为真如法等,并不是要把这些都遮除掉,才叫唯识。
难陀论师说:或(者)转变者,(就是所)谓(三能变的)诸内识,(能够)转(变相)似(的实)我(实)法外境相现。(看起来,好像是有外境相,严格说,只有见、相二分的内识,根本没有所变的我、法的外境)。
《摄论讲记》说:“虽然唯是一识,但在乱识现起的就有一分所取的相,一分能取的见的二性差别现前,这相、见皆是识,所以叫做相识、见识”。
又“唯识的主要思想,在显示所取的境没有实体,一切唯识为性。但众生心一旦生起,因无始的熏习力,就自然有境与心的二分现前。若没有相分,也就没有见分,所以成了二性;但不是有心境判然不同的体性,仍然是识。同时在心境的关系上,那见闻觉知的行相,有着无量无边的差别,这差别,同样的还是唯识”。
此能转变(的识,不是别的什么),即(就是)名(为)分别,(而是以)虚妄分别(作)为(它的)自性故,(所)谓即(就是)三界(有情所有的)心及心所(法)。
如《摄论》说:“如此诸识,皆是虚妄分别所摄”。
《中边论》说:“三界心心所,谓虚妄分别”。
此(能转变识的)所执境,(就)名(为)所分别,(亦)即(就是遍计)所妄执(的)实我(实)法性。
由此(能)分别(心所)变(的)似(有)外境(的)假我(假)法相(的原故,所以)彼(心)所分别(的)实我法性,决定皆(是)无(有的)。
(关于这些唯识无义的道理,在)前(本论第一、二卷中,曾经)引教理,已(经)广(为)破(斥)故。
(由)是(之)故,一切(有为、无为、假法、实法、都无有体),皆唯有识。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虚妄分别(的假有,我们彼此)有极成故。
所谓有极成故——————————是对小乘学派说的。意谓能变的虚妄分别心,不但大乘唯识这样讲,就是小乘学派亦共同承认的。
有人问:像向来所讲的真如及心所等,既不是能变的分别心,亦不是所变的心外所分别法,那它们到底是有自体,还是没有自体?
答:(当知所谓唯识的唯,唯遮离识的外境,不离识的法是不遮的)。唯(这个字)既(然)不遮不离识(的)法,故(所以)真空、(实际、胜义)等(法以及不离识的心所法,当然)亦是(实)有性(的)。
唯:
<一>此字含有三义:
(一)简别,即简别此法异于他法。
(二)决定,即决定有此法。
(三)显胜,即显示此法之殊胜。
【识】
音译作毗阇那、毗若南。为(分析、分割)与(知)之合成语,乃谓分析、分类对象而后认知之作用。虽至后世时,心、意、识三语汇分别使用,然于初期时皆混合使用。依唯识宗之解,音译作毗若底)。
于大、小乘佛教皆立有六识说。六识各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为所依,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产生见、闻、嗅、味、触、知之了别作用,此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种心识。喻如“六窗一猿”,六识之体为一,而起作用之门户则六,概系六识说最初之意义。六识中,第六之意识称为第六识,后世更赋予六识、意识、分别事识、四住识、攀缘识、巡旧识、波浪识、人我识、烦恼障识、分段死识等十名,称为六识十名。
除以上六识外,唯识宗另举末那识与阿赖耶识(即阿梨耶识),成立八识说。其中从眼识至身识之五识(与六识说相同),总称为前五识。至第六意识,称为前六识。至第七末那识(即第七识,或单称七识),称为前七识(或单称七识)。前七识以阿赖耶识为所依,而缘各境转起,故称为七转识或转识。而前六识能清晰识别对象,故称为了别境识。第七末那识称思量识,第八阿赖耶识称异熟识。据护法之唯识说,八识中第六与第七识具有执着虚妄之对象为我或为法之遍计性,故称“六七能遍计”。而前五识与第八阿赖耶识因无我、法之执着,故称此为“五八无执”。复次,印度之无相唯识派认为八识之体性皆同,故主张八识体一之说。但有相唯识派及唯识宗则谓其体性各别,而主张八识体别说;且二识乃至八识同时并起,同时转起(俱转),称为八识俱转。然而,小乘有部宗等不主张二识并起,异于前说。
摄论宗(真谛所创)于八识外另立第九阿摩罗识(庵摩罗识),成立九识说。阿摩罗识别名无垢识、真如识、真识,即所谓净识,依此而言,第八阿梨耶识被解作妄识或真妄和合识。地论宗、天台宗亦有人主张此说。
真言宗立十识,即于八识之外别立二种:(一)多一识心,为生灭门之所依,相当于了知差别现象界之后得智。(二)一一识心,为真如门之所依,相当于体悟平等一如真理之根本智。
据真谛译之世亲所着摄论释卷五谓,因阿梨耶识变异所生之识,共有:身识、身者识、受者识、应受识、正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识与善恶两道生死识等十一种差别。于此,“显识论”举出显识与分别识二种,其中因阿梨耶识所显现之显识复分为:身识、尘识、用识、世识、器识、数识、四种言说识、自他异识与善恶生死识等九识;而分别识为虚妄分别之主体,又可分成有身者识与受者识二种,其看法大致与真谛所说相符。
又楞伽经卷一说三识,即:(一)真识,相当于阿摩罗识,或相当于阿梨耶识。(二)现识,相当于显现万法之阿赖耶识,或阿陀那识(即末那识)。(三)分别事识,即七转识,或前六识。然真识之说仅见于楞伽经,而不见于梵本及其他译本。按智吉祥贤之楞伽经注谓,现识为前五识,分别事识则为第六意识。
据大乘起信论所说,由于阿梨耶识中之根本无明在阿梨耶识上起动妄念,以至认识对象而生起执着心,其相状可分为:(一)业识,起动业作之始相。(二)转识,因业识作用,所生见照的主观作用之相。(三)现识,转识成为客观之境所现之相。(四)智识,执着现识为实在之相。(五)相续识,对现识执着不断之相。上记五种识总称为五意,或五识;相当于三细六粗中之前五者。此外,依无明能起动阿梨耶识,而展开迷界之相状,如风吹大海成浪,故喻称为识浪。
进而要知道的,就是唯识的识,是以有漏的染识为主决不是以无漏的净识为主。
为什么?
因为一切诸法皆从自心生时,诸法都是如梦如幻的,所以知于心外决无实体。
由(于)斯(这样,所以)远离增、减二边,(无心外法,所以除增益边,有虚妄心,所以离损减。如是离有离无,离增离减),唯识(的意)义(就能够)成(立,完全)契会(合)中道(实理)。
无心外法,所以除增益边;有虚妄心,怕以离损减边。损减边的远离,就可除去拨无如空花的清辨论师的说法;增益边的无离,就可除去认为心外有法的诸小乘执。
己二、述九难义庚一、唯识所依难
于中因为说明一切唯识,到此逐举九个难题来问。
现在唯识宗为了成立唯识的道理,并且对它加以答解:
1、唯识所因难:
外人问:(上来你们说“唯识义成”,可是我得问你:你们是)由(于)何(怎样的)教理,(使)唯识(的)义(理得以)成(立)?
论主回答说:(我们在前面)岂(难道)不(是)已(经)说(过了吗?你们为什么还要问呢)?
外人又问道:(不错!你们在前面曾经略说过),虽(然已经略)说(过,但其义犹然还)未(专显)了(唯识的意义,你们也曾经破过我的义理,并)非破(了)他(人的宗)义,(自)己(的宗)义便(得)成(立。就算你自以为成立了宗义),应(当)更(进一步的)确(证实)陈(陈述)成(立)此(唯识的)教理,(使人有所信服)。
答:(以下论主以六经、四个比量为证):
1、如契经(华严经)说:三界唯心。——————三界是心识的变作,不承认心外更有什么实法,是即谈唯识义理。
2、又(解深密经)说:(识)所缘(的境,是)唯识所现。——————识外所缘的外境,是内识上所显现的,并非是识外之法。唯识上说,外一切境皆是自心影像。
3、又(楞伽经)说:(一切)诸法皆不离心。————如复自深思惟,诸法体如是,唯自心境界,内心能证知。而诸凡夫等,无明所覆障,虚妄心分别,而不能觉知。
4、又(无垢称经)说:有情(众生)随(着自己的)心垢净。————如心净故众生净,心垢故众生垢。
5、又(阿毗达磨经)说:成就四智(的)菩萨,能(够)随(顺)悟入唯(有)识,(而)无(外)境(的道理)。
能随悟入——————是约能入说。
所入的十地—————是约所入说。
所谓随入——————是约地前的随入而不是正入,亦有说是随于经义修习,而能得入十地等。
上面虽说“成就四智”以成立唯识,但四智是什么,还没有指出来,所以现在特再分别说明四智:
一、相违识相智:(是观相违者的识所缘境相智而说,就是所)谓(同)于一处(所有的境相,饿)鬼、人、天、(傍生)等(四类有情),随(着他们的)业(力)差别,(这类有情以为是这样,那类有情又以是那样),所见(的境相是各)各(差)异(的,外)境(假)若(是)实有(的话,试问如)此(现像)云何(怎么会得)成(立?假使了解一切皆从内心变现,那就没有一事不成的)。
二、无所缘识智:(是说我们的认识,不一定要有所缘的真实境界才能生起,没有真实的所缘,识同样可以现起。所)谓缘过(去)、未(来的境界,梦中所见的)梦境,(镜中所见的影)像,(水中所见到的月影)等,(这些都是)非实有(的)境。(虽说这些都不是实有的,但在菩萨缘这非实有中,其)识(无境亦)现可得(的)。彼(梦中境、影像等)境,既(然是)无(有的,其)余(的外境)亦应(当)尔(是无有的,可见没有真实的外境)。
这些没有真实的所缘,都是异生第六识构画而起,根本没有它的实质可得的。菩萨运用他的智慧,缘此镜像水月等,皆不离自己的能变心,以此为例,可知一切实境皆不离一切有情能缘之心,离心之外更无实境。
三、自应无倒智:(所)谓(无颠倒智,是说对于所缘的境界,获得真实正确的认识,不再发生错误的执着。如)愚夫智,(假)若(此愚夫智,是离名言而实有的,能够)得(到)实(在)境(的,那)彼(愚夫能缘诸义的识),应(该)自然成(为)无(有)颠倒(错误,解脱所有一切障碍,假定真的如此,那我们就)不由功用,(而)应(自然的可以)得(到)解脱。(可是事实上,我们的认识,有颠倒错误,要觉知诸法真实,获得自由解脱,仍须加一番用功才行)。
既然如此,反证所认识的义,没有真实自性可得。凡夫如果真的得五实境,那就应该成就其智,其智既然不成,证知心夫不得实境;设若观诸境界是假,当就得成其智。
现在有情既未获得解脱,证知凡夫所缘诸义不是真实,唯是虚妄心识之所变现。
四、随三智转智:——————是说有三种殊胜的智慧,能随心而改变所缘,如果能修得这三种的胜智,微妙智,那唯识无义的理论,就可以在实践中亲切的证实。
一、随(菩萨心)自在者(妙)智(而)转(变的)智:(就是所)谓已(经)证得心自在(的一切菩萨)者,(能)随(自己的增上胜解力),欲转变(大)地(为黄金就为黄金,或变大地为水就变为水,或变大地为火就变为火)等,皆(能)成(就。外)境(假)若(是)实有(的),如何(怎么)可(以随心自在转)变?
由此可知离心之外,没有实在的境义,当知是诸转变的境义,皆不离菩萨的能变之心。
此中说的得自在者,述记中说,虽举有四种解说,但主要的是指八地以上的菩萨。八地以上的菩萨得威德力,由这定的力量,转换土石等体而为金宝等,使诸所化的有情,受用这些金宝。八地以上的菩萨,既能随心所欲的可以转换土石为金宝,所以说为观唯识无境之智。
二、随(修)观察者(观)智(而)转(变的)智:(就是所)谓得(了殊)胜(的)定,(在定中)修法观(的人)者,(当他刚作意的时候),随观(任何)一境,众相(皆会显)现(在)前,(外)境(假)若是实(有的),宁(怎么会)随心(有所)转(变)。
如修无常、苦、空、无我的行者,如能观心成就,便有无常相,或苦相、无我相、空相等,随心所念而分明现前。这无常、无我等诸义的显现,都是随修法观者的观念而转变生起,可见并不是有离心实义的存在。
得胜定——————不是异生所得的,而是初果以上的圣者所得的。
就是初果以后所有圣人,假若入定时观苦、无常等,方得名为胜定,设若是诸异生,虽在定中,能作厌等观,但不能作谛观,所以异生所得定,不得说名为胜。
三、随无分别智(而)转(变的)智:(就是所)谓(已)起证(得真)实无分别智(的大地菩萨,当他们无分别智现在前时),一切(遍计所执的)境相皆不现前,(由此可知诸法唯心,心外无境,外)境(假)若是实(有的,圣者的无分别智现前),何容(他们一切外境之相皆)不现(前)?
当知此中所说的无分别智,是指初地以上的诸大菩萨所得的根本智,以此根本无分别智契证真如时,智与真如平等,内外凝结更无别境,假定境是实有的,怎能使它不现前。
(一个发心的)菩萨,(如果)成就(了此)四智(的话)者,(对)于唯识(之)理,决定(得以)悟入(唯识无境的义趣)。
6、又(厚严经有)伽他说:
心意识所缘皆非离自性
故我说一切唯有识无余
心、意、识(的八识)所缘,(不论所缘的是什么),皆非离(开了它们的)自性(而别有实在的外境),故(所以)我说(有为无为)一切(诸法,皆)唯有识,(决)无(其)余(的心外实境)。
这是总结圣教明唯识义竟;
(如是像上所举)此等(所明唯识无境的)圣教,(只是略举六种,实际以这样的圣教,作为)诚证(唯识的道理的很多的,亦就是诸经论中到处都有说到的,所以说)非一。
上以教证:
此以理证:
1、宗:极成眼等识,不亲缘离自色等。
因:五随一故。
喻:如余。
(如是彼此)极成(的眼识,当它缘于色尘境界时,唯是缘自识所变色,决)不亲缘离自(眼识所变之)色。
(为什么是如此的)?
(因为眼识是)五(识的)随一(所摄)故。
(有什么事实可以证明)?
如(其)余(的耳等四识一样,只能各自亲缘不离自识的声等。眼识的比量是如此,其余的四识展转相望,有四比量当知亦尔)。
极成————————指大小乘共许的意思。
眼等识———————是总指前五识
2、宗:余识亦不亲缘离自诸法
因:识故
喻:如眼识等
(不但前五识不能亲缘离开自识所变的色等,就是其)余(的后三)识,亦(是)不(能)亲缘离自(识所变的)诸法。
(为什么)?
(因为它们都是属于)识故。
(犹)如眼识等(一样,只能缘不离自识的诸法)。
为了避免这些过失,所以论中但总言余,别取第六识、意兼七、八识,可说最为巧妙。
3、宗:此亲所缘定非离此。
因:二随一故
喻:如彼能缘。
此(六识的)亲所缘(缘,决)定(并)非离(于)此(六识自体的)。
(什么理由)?
(因为此见、相)二(分),随一(自体分所摄)故。
如彼能缘(的见分一样,不离自体分)。
能缘的见分不离心体,所缘的相分当如能缘的见分一样,亦是不离心体的。
4、宗:(自识)所缘,决定不离心及心所。
因:所缘法故
喻:如相应法。
(如是亲所缘缘者,必定是不离于自识的)。
(所有一切自识)所缘,(不论所缘到的是什么,只要是所缘虑的法),决定(是)不离(自己的能缘的)心及心所。
(什么理由)?
(因为是能缘心的)所缘法故。
(有什么事实可以证明)?
如相应(的心心所)法(一样),决定不离(开自己的能缘的)心(法和)心所(法)。
(像上所举的)此等正理,(作为唯识无义的)诚证,(可说是很多的,并)非一(种两种)。故(所以我们对)于唯识(的义理),应(当)深(深的)信受,(不可对之有一丝毫的怀疑)!
(上来所说,是以六经、四比量而为唯识义理的教证、理证,由此可以知道,心外所计的实)我(实)法,(皆是)非有(的,二)空(所显的妙理及能缘的心)识,(是)非无(的。如是)离有离无,故(所以便能)契(合不落有无二边的)中道,(唯识中道得以成立)。
慈尊(弥勒菩萨)(中边论中)依此(种种道理)说(了)二颂言:
虚妄分别有于此二都无
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
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
虚妄分别有——————虚妄就是变似的能取所取相,用以形容分别识的不真实。因为分别识的生起,缘所取的境而有能取的分别,这能取所取法虚妄不实,所有的只是分别的心识,所以说名为有。————————亦就是唯有三界虚妄分别心。
于此二都无————————是说“于此虚妄分别有中,能取所取二体都无。因此二取,但是依识心分别假现,都无实在的体性故”。正因能取所取的二体都无,所以所执的实我实法亦是没有。
此中唯有空————————是说在“虚妄分别有中,既无实有的能取所取的体性存在,故实有的,唯是无所取及能取的空性”,除了空性,试问还有个什么?
于彼亦有此————————是说“在都无二取的二空性中,亦只有此虚妄分别而已”,除此同样是什么都没有的。
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是说“一切法就是有为和无为法,因为这虚妄分别的有为和二空的无为,不是同有,故名非空;又因二取的实体绝无,而虚妄分别亦有而不真,所以说非不空”。如以三性分别,亦可作这样说;依他、圆成二性是有的,所以名为非空,实我实法即遍计执是没有的,所以名非不定。
有无及有故————————是说:“有故,就是有胜义的空性和世俗的虚妄分别。无故,就是无二取及虚妄分别无实。及有故,就是分别中有空,空中有分别。如是二者之间,互相为有无的。
是则契中道————————是说“一切法既不是一向空,也不是一向不空,不空而空,故离二边契中道“。如是现趣不但妙契中道,而且亦善符顺般若等经说一切法非空非有。
有能取、所取的虚妄分别,于此虚妄分别中,所取、能取二体性,皆是没有的,在此虚妄分别中,唯有离能取及所取的空性,于彼二空性中,亦只有虚妄分别,所以说一切有为法和无为法,由有空性虚妄分别故说非空,由无所取、能取性,但虚妄分别亦有而不真,故说非不空。因为有空性虚妄分别故,无所取、能取二性,虚妄分别中有空性,空性中有虚妄分别。一切法不是一向空,亦不是一向不空,这样的道理巧妙地与中道实理相符合。
此(二)颂且(是)依染(分)依他说(唯识义,如果以)理(推之),实亦有净分(的)依他(显唯识理)。
所以严格说来,此中二颂遮净分,但为了说明断三界虚妄生死而证于涅盘空性,所以不说无漏依他法,但说有漏虚妄心及涅盘空性。若通明无漏有为法,应说断有漏妄心生死法,修无漏清净依他法而证涅盘。
庚二、世事乖宗难
2、世事乖宗难:
外人问:(假)若(真如你们唯识家所说)唯(有)内识,(就有相)似(的)外境(生)起,宁(怎么)见世间(有)情非情(等)物?(若真是如此,那就有)处、时、身、用(决)定、不(决)定(而)转?
一、处所决定不应成难:
二、时间决定不应成难:
三、自不决定不应成难:
四、事物作用不应成难:
《二十颂》云:“若识无实境即处时决定
相续不决定作用不应成“
答:如梦(中所见的一切)境等,应(当可以解)释此(种)疑(问)。
一、首决定如梦
二、时决定如梦
三、身不定如鬼,同见脓河等。
四、损有用如梦
《二十颂》云:处时定如梦一切如地狱
自不定如鬼同见狱卒等
同见脓河等能为逼害事
如梦损有用故四义皆成。
是以心外的实有境界,决定是没有的,假定说有实境,为什么同缘一物,甲乙所见的固然不同,丙丁的感受同样有异。
庚三、圣教相违难
3、圣教相违难:
经部学者难说:(假若真的没有心外色等的实境,以)何(因)缘世尊(在圣教中,常常)说(有色等的)十二处?(既然说有十二处,就证明实有色等处,怎么说没有心外色等实境)?
答:(要知,彼色等处亦是)依识所变,(并)非别实有。(佛说十二处教,是依密意趣而说)。
由此故知,经中说十二处,是依识所变,不是说离识心外另有什么眼等色等十二处,所以我们说一切唯识,并不违于经说。
经部学者又难道:佛为什么依密意趣说十二处教?说此十二处教究有什么殊胜利益?
答:为(令诸异生悟)入我空(观,证得无我的真理,所以)说六二法。(这就是佛说十二处教,最大的胜利)。
修学佛法的行者,如要证到人无我的真理,不妨据此六二法门去修,如对六二法门真正有所通达,自然就不会执着有个实在自我。
《二十颂》云:依此教能入数取趣无我。
所谓二六法——————是指六识根境,各有二法。谓眼根色境、耳根声境、鼻根香境、舌根味境、身根触境、意根法境,即十二处,名六二法。
外人又问:诸法既然唯是识,就老实的说为唯识就好了,为什么要说十二处?
答:(当然有它的理由。如(欲)遮(除)断见,(所以假)说(相)续有情。(此假说的相续有情,是依第八识而立)。
《二十颂》云:说有色等处如化生有情。
如佛在经中虽说有中有化生有情,作为生死之间的联系者,但这不是表示有实在的中有化生有情,而是依于第八阿赖耶识相续不断假名安立的。
为(了悟)入法空(真理,佛)复(宣)说唯识(之义),令(诸众生了)知外法亦非(是实)有(的)故,(所以说一切诸法,皆非实有)。
众生若能通达佛所说的“三界唯心、万法唯识“的道理,那法我执的妄执就可打破,而证得了法空之理。
当知这就是佛说心外无境,诸法唯识之教的最极殊胜的利益。
庚四、唯识成空难
4、唯识成空难
外有问:(为了除去法执悟入法空无我的正理,是以佛说唯识教,说唯识教既是显示诸法皆空,那就不但其他的诸法皆空,就是)此唯识性,岂(难道)不亦(是毕竟)空(吗?如此唯识性,真的也是毕竟空,那还有什么可安立的呢)?
答:不尔!—————就是唯识其性不空的。
外人又问:(那又)如何。————唯识性既然是不空,为什么是不空呢?
答:(因为唯识性并)非(是)所执(的法)故,(怎么可以说它是空呢)?
(要知前面所)谓(的法空无我,只是空其依)识(所)变(一切上)妄执(以为)实法,(而这是属遍计所执,在道)理(上是)不可得(的,所以)说为法空,(并)非(是说)无(有)离言(的)正智,所证唯识(实)性故,说为法空。
《唯识二十论》说:“非知诸法一切种无,乃得名为入法无我,然达愚夫遍计所执自性差别诸法无我,如是乃名入法无我,非诸佛境离言法性亦都无故名法无我”。
意思是说:如诸愚夫所起的遍计所执,执着诸法的自性,诸法的差别,以为是实有的,而这执为有的,就是诸法的体用,说唯识教,令知这所执性的体用,实际都是无所有的,名为悟入法无我,并不是令诸行者了知真俗凡圣等境,亦是无所有的名为入法无我。换句话说,但它法执名为法空,不是什么都空掉了名为法空。亦即不是说依他、圆成无名为法空,依他、圆成法体是不无的,所以说唯识教,不必忧他会堕于偏空。
有人问;为什么不可说唯识性无?
答:(要知)此(唯)识(性,假)若(是)无(有的,那)便无(有)俗谛,俗谛(假若是)无(有的)故,(那么)真谛亦(必然是)无(有的)。
有人问:这是什么道理?
答:(因为)真、俗(二谛是)相依而建立(的)故。(如真不自真,待俗而说真的,俗不自俗,待真而说俗的,所以真俗二谛,是相待而建立的,我们必须承认二谛是有,如果有人)拨无二谛,(那就)是(落于)恶取空,(不特一般人救不了他,就是)诸佛(如来亦都)说(这种人,执着的病太深,成)为不可治者(无可救药的了)。
有人问:为什么把问题说得这样严重?
答:应(当)知(道)诸法有空不空,(不可执为一切诸法皆空),由(于如)此,(弥勒)慈尊(在中边论颂里)说(示)前(面所说的)二颂,(以显示非有非空的中道)。
有空——————————是指遍计所执法无说的。
有不空—————————是指依他、圆成有说的。
有为、无为法既不是所执的,所以绝对不可拨无!
庚五、色相非心难
5、色相非心难:
外人又问:(假)若(是)诸色处,亦(是以)识为体(的话,照理色相应当没有形碍,而这没有形碍的色相,应该是无所拘的,可是事实上,诸有色处并不失去形碍的色相。请问以)何(因)缘(说,识上)乃(有相)似(的)色相显现,(如是此所现的色相,前后)一类坚住,(无有变异,亦无间断,多时)相续而转?(既然形碍的色相不失,怎么可以安立它是唯识)?
一类————————是前后一类相似,不觉它有什么显着的变化。
坚住————————是长期存在,在安定不动的形态。
相续————————是无间断的现起。
若此五根、五尘的诸识,它的体性也是识的话,它应该与心一样的起灭无常,变幻莫测,为什么在我们的认识上,这五根五尘,有一类的,坚住的,相续而转的,似于色性的状态显现?
论主对这问难的解答有二:
一、(由于无始以来,虚妄)名言熏习(的)势力(使得有一类、坚住、相续等相的生)起故——————
诸有色处所以有这形碍的色相,是由凡愚无始以来虚妄的熏习力,执为常恒不变的色相,由此名言递互熏习,所以显现一类坚住的色相。因此,所谓色相,就是虚妄分别的名言递互熏习力,有这似此色相的生起,并不是心外的实境,实皆以识性而为所依,但因有情迷昧于此,所以作心外一类、坚住、相续等解。
二、与染净(诸)法,(作)为(所)依(之)处故。————就是凡愚所执的常恒不变的色相,能给杂染、清净等法,作为依托的处所。
有人问:为什么要变似色相为染净依处?
答:(所)谓此(色相假)若无(有,那就)应(当)无(有执色为实的妄识)颠倒,(颠倒既然没有,当然)便(亦)无(有)杂染,(没有二障杂染,自)亦无(有无漏)净法,是故诸识(在缘境的时候),亦(有)似色(显)现(坚住)。
如(摄论第四卷)有颂言:
乱相及乱体应许为色识
及与非色识若无余亦无
(所变色的)乱相(以)及(能变心的)乱体,应(当)许为色识(以)及与非色识,(假)若无(有此所变似色乱相,其)余(的能变乱体),亦(应)无(有)。
有人问;为什么?
答:因为无所依故,所以识生起时,有似色显现。
乱识生起的乱相,就是色识。
乱识的自体,就是非色识。
若无色识的乱相,余非色识的乱体亦无。
当知,诸识虽能变似外境相现,但是一切皆不离识,所以一切总是唯识。
《摄大乘论讲记》说:“乱是错乱颠倒。若于无中现有,非义似义而为虚妄诸识生起的因性,叫乱相。相就是因(依止)与境界,异译都作(乱体),(乱体)就是虚妄分别——————能分别的自体,颠倒错乱的自体。那为乱识生起的因性——————乱相,就是似义显现的(色识);那乱识的自体,就是(非色识);虽都是识,却现起色现非色的二分。这二者是相依而有的,依非色识而现起色识,也因非色似色的色识,生起见似色为色的非色识。既相依而共存,自然也就一灭而共灭,所以(若无)色识的乱相,(余)非色识的乱体(亦无)。这是说遍计、依他展相依:乱相是遍计执性(从种生边也可通依他),乱体是依他起。从依他起而有遍计性,因遍计性而有依他的乱识”。
庚六、现量违宗难
6、理量违宗难:
外人又难说:色、(声)等(的五尘)外境,(是前五识)分明现证(的,亦就是)现量所得(的,是真实不谬的境界,而且是大小乘共所极成的,你们唯识家)宁(怎么)拨为无(有)?
论主回答说:现量(所得的虽说没有什么错谬,但前五识以现量)证(知)时,(还未起计度分别,只是把它当作心内的相分,并)不(曾把它)执为(心)外(的实境,把它作为心外实境想的,那是其)后意(识)分别(始)妄生外想(的,到这时候已经不是现量所得)。
有人问:五识所缘现量五境,究竟是真实的呢?还是假有的呢?如果说是真实的,那就应是离心实有外境,既然是离心实有外境,怎么可以说为唯识呢?
答:故(知五识缘于)现量境,(虽皆可以说是实有的,但)是(识的)自相分(境,是属于)识(自己)所变(的)故,(并不是离于识的,所以依大乘正理),亦说为(是实)有。
(到了后来分别)意识(生起时),所执(心)外(有)实(在的)色等,(是)妄计(而)有(的)故,(所以)说彼(外境)为无。
《二十颂》云:“现量如梦等已起现觉时
见及境已无宁许有现量”。
已起现觉时,见已无,宁许有现量?
已起现觉时,境已无,宁许有现量?
又色、(声)等(五)境,(实在不是外色,不过)非色(又好像)似色,非外(又好像)似外,如梦(中梦心)所缘(的色等境一样,决定非实。所以你们)不可(以)执(着色等五境)为是实外色。
因此证知梦中所缘的,虽能生起色、声等的觉知,但这决不是实有的境,更不可执为心外所有的色、声等。
庚七、梦觉相违难
7、梦觉相违难:
外人又难道:(你们唯识家前面屡屡以梦中境例现在觉时境,说老实话,那是很难令人相信的。为什么?假)若觉时(所认识的)色(等一切),皆如梦境,(而)不离(于)识(的话)者,如(人)从梦(中)觉(醒以后,人皆)知彼(梦所见色等,皆)唯(是)心(识之所现的。可是觉时所缘的色等诸境,理亦应该知道它不是心外的实境,可是事实上,不是如此,试问)何故(为什么)(对现在)觉时,(对)于自(识所缘的)色境,不知(道它是)唯识?
《二十颂讲记》说:“但是在此我要问你唯识家的:现前所见之境与梦中所见之境,既然是相同的,为什么梦境是假,我们个个可以了知,而现前所见的境界,怎么没有人了解它是假,且把它当成实有的看待?梦境与现境有着这样的根本不同,你唯识家说现觉如梦中境界一样,这怎么合乎道理?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应一致的承认外境实有”。
论主回答说:(不错!人人都知道梦境是假,但又无可否认的,当你)如(正在)梦(中还)未觉(醒之时,是)不能自知(是假的,我们之所以知道梦境是假),要至(到)觉(醒)时,方能追(忆梦境不实,便)觉(知。就是)觉时(所见)境色,应知亦(是这样)尔,(吾人)未(得到)真觉(的阶)位,是)不能自知(三界唯心的。要证)至(到)真觉时,方知一切皆从心现,所以)亦能(做到)追(忆生死之梦境),觉(知梦境皆非实有。当知整吾人)未得(到)真觉(以前),恒(时)处(于迷)梦(之)中,(终日昏昏迷迷的为无明蒙蔽),故(所以我)佛说为生死长夜,(以致把所见的境界,误认为是外在实有的),由(于)斯(这样),未了色境唯识。
《二十颂讲记》说:“等你到了从无明大梦中醒来时,以般若的智慧证悟诸法的真理,再运用后得智回头来观察宇宙万有,那你自然就会知道万有读物法是假非实。现实所见的和梦中所见的,同是一种昏迷的境相,因而所见到的,同认为是实有。就众生说,一旦到了真智觉现前时,不期然的便能了知,先来生死虚妄执境,原来一切都是空的,凡所有相一切不离自心幻起,如梦如幻,了达三界唯识,外境不是实有。这样分别说来,那里有如众生所见的实有境界?如果众生硬要以为外境实有,老实不客气的说,那完全是颠倒妄想执着”。
●作者:法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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