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印度独立并分治时,生活在这个次大陆的佛教徒并不多。在东孟加拉国的东南部(现已成为东巴基斯坦)吉大港地区和吉大港的山林地带,仅剩小量的大约30万左右的佛教徒。这些说孟加拉语的佛教徒都是南传上座部佛教信徒,他们于1856年后成功地进行了僧伽制度的改革。在1887年,他们成立了吉大港佛教会,这是印度次大陆最早形成的具有现代型态的佛教团体。有些***佛教徒生活在***边境附近的拉达卡(Ladakh)、锡金(Sikkim)及其他地区。从1892年起,摩诃菩提会激发了一批受教育的印度人的知识兴趣,但实际上他们中极少人皈宗佛教。

佛教回流印度,作为一种大规模的运动,实有不同的根源。这是比姆劳·拉吉·安贝德卡博士(Bhimrao∵Ramji∵Ambedkar,1891—1956)努力的结果。他1891年4月14日出生于马哈拉施特拉(Maharshtra)安贝德族一个有14个孩子的贱民种姓家庭。土邦贱民是最低的社会阶层之一,被视为“不可接触者”的一类,历来限于清扫街道,或守护公墓等类似的职业。安贝德卡一家追随印度改革家卡比尔·∵潘斯(Kabir∵Panth)的运动。一次幸运的偶然事件,使他能接受高中教育,又上大学,并获得巴罗达(Baroda)的塞基劳·盖克沃德大王(Maharaja∵Sayajirao∵Gaekwad)提供的奖学金,他得以去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并在1916年荣获哲学博士学位。其后,又继续在英国留学深造,学成回归印度。归国后,他从事法律工作,致力于“不可接触”的贱民的解放运动。

早在1930年,许多不可接触的贱民就把安贝德卡当作他们代言人和他们的政治及精神领袖。他的主张与圣雄甘地的主张针锋相对。甘地认为古印度的种姓制度是有益的制度,固然应改革以消除对贱民不可接触性之类的蔑视,但不应当废除。对他而言,把“哈里吉”(Hariians,英译上帝的子民)与他所称的不可接触的贱民整合到一块是有可能的,但没有必要完全断裂或打破古印度的社会制度。而另一方面,安贝德卡则深刻洞察到印度种姓制度是现代印度社会仍固有的诸种邪恶根性的残余,因为“贱民是种姓制度必然产生的副产品”,由此他认为“没有什么能解放贱民,除非消灭种姓制度”。

1936年,安贝德卡成立印度独立劳动党。1947年,他被任命独立后印度第一届***的司法部部长。作为宪法起草委员会主席,他是印度宪法的大部分内容的作者,因而他常常被称作“印度宪法之父”,然后,他试图完全改造印度民法却遭到了强烈反对,1951年他从政界隐退。

安贝德卡对印度社会新秩序的贡献功勋卓着,尽管他不可能完全实行他所有的理念。“不可接触”或者“列入种姓者”,象现官方所称,在所有公共机构中都被赋予了平等的权利;直到他们被完全整合进社会为止,在教育领域,在***机关的职位分配等等方面,他们也享有若干特权。

按照他印度追随者的信念,安贝德卡复兴佛教的角色从他诞生那天起就被注定了。有关他早年生活流传着许多传奇的故事,但他对佛教的知识兴趣似乎最早可追溯到1927年。在1935年,安贝德卡公开宣布他将改宗另一宗教。当时所有比较正规(有信经)的宗教领袖都巴结安贝德卡,希望争取他及其背后的庞大贱民信众。但只在1950年,他才宣布皈宗佛教。佛教优于其它一切宗教,原因在于其建基于智慧和理解,不是根据迷信和超自然主义;还在于慈爱、平等和精神自由等是佛教教义的主要部分,因而与种姓制度固有的不平等思想格格不入。此外,它还是印度伟大文化传统的优秀遗产,人们更乐于亲近它而超过任何西方宗教。

安贝德卡现在号召不可接触的贱民们皈依佛教。1956年10月14日,安贝德卡及其追随者的集体皈宗仪式(diksa)在那格浦尔∵(Nagpur)举行,这事件标志着印度的“新佛教”成为印度社会政治生活中一种强大的势力。非常不幸的是,安贝德卡其后不久与世长逝(1956年12月∵6日),没有留下一个与之有同样魅力的卡里斯玛式的领导者继承他开创的事业,追随他的足迹。安贝德卡被他的追随者尊为菩萨,即除佛、法、僧三宝之外第四宝,也即第四个庇护者。

在迈德耶普拉蒂什(Madhya∵Pradesh)、马哈拉施特拉(Maharshtra)、乌塔普拉蒂什(Utta∵Pradesh)、旁遮普(Panjab)、及克什米尔(Kashmir)、泰米那杜(Tamilnadu)和卡那达卡(Karnataka)等等一些地区都有大批的信众(列入种姓的不可接触者)皈依佛教。然而,印度新佛教也产生大量问题,由于缺乏受过训练的宗教导师,也由于在一个短促的时期内要建立起佛教的教育机构,发展社会和公共生活的新的规章和制度。另一个问题是由先前的不可接触的贱民皈宗佛教的同时也放弃了大多数特权而带来的,因为印度法律已明文规定,种姓是印度教的一种制度,改宗他教者便因而丧失了他作为“列入种姓者”中的权利。

安贝德卡的新佛教本质上是一种伦理和社会改革的哲学,旨在实现世俗社会的道德上的重构。佛法无疑是更好的道德原则,涅盘被理解成道德秩序的最终确立。这种道德秩序需要我们作为个体的每个人及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来共同创建,因而它只有通过非暴力的手段,而决不是诉诸武力来实现。安贝德卡完全接受了巴利文经典中传承的佛教的“救世佛学”,但是他更加重视佛教教义有关社会的那一面,因为正是这社会的一面才是他的人民在解放之路上所需要所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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