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认为,“道”不仅具有包容万物的品质,而且慈爱万物。太上道祖老子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又说:“我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在道祖老子思想的启迪下,道教形成了“齐同慈爱”的思想和精神。《度人经》曰:“不杀不害,不嫉不妒,不淫不盗,不贪不欲,不憎不忌,言无华绮,口无恶声,齐同慈爱,异骨成亲,国泰民安,欣乐太平。”
“齐同慈爱”思想是“道”的精神的体现。在道教看来,“道”既是生化宇宙万物的本原,又是万物存在之本体。老子《道德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教以“道”为宗,就要求信徒们容纳万有而又不失自我,具有宽容的精神品格和包容博大的慈爱之心。“齐同慈爱”思想是道教慈悲济世、无量度人的核心思想。老子说:“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又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都是有差异的。“齐同慈爱”思想的根本之义就是要实现“物我无别、天下一家”的大同世界,不论贫富贵贱还是亲疏远近,甚至于花木鸟兽,皆给与相同之爱,不起分别之心,不生差别之念。
道教有“齐同慈爱”思想,作为世界三大宗教的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同样有关于“爱”的主张和理念。基督教倡导爱人如己,伊斯兰教主张敬神爱人,佛教则提出慈悲为怀。尽管都提倡“爱”,但与三大宗教相比较,道教的“齐同慈爱”思想却有着自己的独特意义。中国传统文化是以道德教育为主题的伦理型文化,是一种理性文化。具有控制力的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并不具有统治地位。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则都产生于神性文化中。按照基督教经典的说法,基督教的创始人是耶稣。耶稣思想的中心,在于“尽心尽意尽力爱上帝”以及“爱人如己”。《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的爱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基督教认为,神爱我们,并且派遣他的儿子来到人间传播“爱”,因此,从根本上说,爱是由神那里得来的。伊斯兰教同样认为,“爱”来源于神,是神的旨意。古兰经第二十八章提到,安拉说:你当以善待人,象安拉以善待你一样。中国传统文化则认为“爱”源于人的本能。儒家“仁者爱人”的思想和墨家的“兼爱”主张都是以此为基础的。产生于中国伦理型文化的道教“齐同慈爱”思想首先体现了一种深刻的同情心。在深刻同情的基础上产生共享之“爱”,这就是“齐同慈爱”。
道教“齐同慈爱”思想为维护人与社会的和谐提供了理论指导。人与社会的和谐是创建和谐社会的核心,要创建和谐社会就必须首先构建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作为社会一份子的人既有自然属性,更具有社会属性,人与社会的关系实质是个体与整体的关系。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就是实现个体的人与整体的人之间的和谐。“齐同慈爱”思想强调了“和合包容”和“慈爱”的精神。它告诉我们,要构建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首先要树立人人平等的观念。《南华经》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人与人之间、不同的人群和不同的民族之间都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进一步,在平等相待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人人都对他人心怀慈爱与同情。这种以平等相待和相互尊重为基础的慈爱与同情不断弘扬,就能在全社会产生共鸣,进而创造一个团结、和谐的社会人文环境。
道教“齐同慈爱”思想为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了思想启迪。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要创建和谐社会还必须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道教认为,天地万物都源自于“道”,由“道”而生。《道德经》第二十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阴符经》明确指出,人与天地万物是相互扶助、相互促进的关系,本质上是一体的。《阴符经》曰:“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因此,人和自然万物都有按照道所赋予它的本性自然发展的权利。“齐同慈爱”思想要求我们平等对待自然万物,顺应其自然本性,不以人为的强制方式破坏其生长和发展的过程,以慈爱之心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存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最终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的道教“齐同慈爱”思想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物我无别、天下一家”的大同美好世界,为我们构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提供了思想指导。让我们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秉承道教“齐同慈爱”思想,为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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