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观时品
丁十九、(观时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般若经》云:“过去不可得,未来不可得,现在不可得”以及“三时平等性故”等宣说了时不存在的道理。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诸法是存在的,因为诸法是建立三时的因。而且,包括佛陀不是也提及过“三时”吗?
为了证明时不成立,本为空性而宣说本品。
此品分二:一、遮破时之本体;二、遮破时之能立。
己一、(遮破时之本体)分二:一、观察三时之理;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庚一、(观察三时之理)分二:一、结合过去而破;二、类推余法。
辛一、(结合过去而破)分三:一、遮破观待而成立;二、遮破不观待而成立;三、摄义。
壬一、(遮破观待而成立):
若因过去时,有未来现在。
未来及现在,应在过去时。
时间是不可成立的。(我们可以用下面的理由来进行破斥):
如果现在和未来的自性存在,那么请问它们是与过去相观待,还是不相观待呢?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也即现在与未来是与过去相观待而成立的,则成了现在与未来成立于过去时中。如果存在于过去时中,则此二者就有成为过去的过失;
若过去时中,无未来现在。
未来现在时,云何因过去?
如果现在与未来不存在于过去时中,那么现在与未来又怎么与过去相观待呢?如果能观待的法都不存在,却声称“其观待他法而成立”,就如同观待人而成立石女的儿子一样。
所谓的过去,是指瓶子等法在产生之后已经毁灭;所谓的现在,是指产生之后尚未毁灭;所谓的未来,是指可以出现的法尚未出现,或者指该法自身尚未得。它们之间的差别,是以现在的一个瓶子的毁灭、驻留以及能够产生的角度而安立的,而时间自身的本体丝毫也不成立。
壬二、(遮破不观待而成立):
不因过去时,是故无二时。
(原译:不因过去时,则无未来时,亦无现在时,是故无二时。其中中间两句,在藏文版中移至下一科判。)
如果对方提出:现在和未来是不观待过去而成立的。
(如果是这样,)则现在与未来二者自身也不可能成立,如同驴角一样。
壬三、(摄义):
既无未来时,亦无现在时。
因为无论是否观待都不可成立,所以现在时与未来时也不可能成立。
辛二、(类推余法):
以如是义故,则知余二时。
如前次第观察的道理,也可以沿用至以其余两种时间作为参考对象的观察。即以“若因现在时,有过去未来”等,以及“若因未来时,有过去现在”等进行破斥。
还有,因为这些时间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同时相遇,所以本体存在的观待,或者时间自身的观待这两种观待的因都不存在,又怎么能妄言所谓“观待”呢?
庚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上中下一异,是等法皆无。
如同抉择三时的方式一样,其他诸如上等、中庸、下劣等三种的法,也即“等”字所包含的善、不善、无记;生、住、灭;前、中、后;欲界、色界、无色界;有学、无学、非二等等与三有关系的一切法都可依此类推。
同样,(以这样的抉择之理,)还可以将一个的诸等之法,甚至两个以及多个[异]的法都完全涵盖在内。
这一切的法无论是否互相观待,都不可成立的道理,可用“若因中等法,有上等下劣”等等推导方式,只需稍许更改词句就可以推知。
己二、(遮破时之能立):
如果对方提出:时间就是存在的,因为时间的量[相]存在的缘故。如果某法不存在,则该法的量就不应该存在,如同兔角不存在长短一样。但是,因为从刹那、瞬间、须臾,到年、劫等区分时间的量都存在的缘故,(所以时间理应存在。)
如果所谓的时间存在,则也应该可以推知时间的量存在,但时间是不存在的。如果该时间作为该刹那前后的基础可以存在的话,则即使所谓“时间”的刹那等(量)已经毁灭,该刹那也应当可以用量来表明。然而,在不驻留的时间上,是无法获得量的,因为在驻留的所得量以外,异体的量不可得;或者无住法以量不可得;或者在驻留的刹那等之外,不存在异体他量的缘故。
换言之,如果在某一刹那前后,所有的时间都没有驻留,则该(刹那前后的)量就都不可得,因为这种所得的时间不存在驻留的缘故。从刹那的角度进行观察,就可以抉择量不存在。
不住时不得,而于可得时,
驻留不可得,云何说时量?
(原译:时住不可得,时去亦叵得,时若不可得,云何说时相?)
因为以刹那等为基础的时间不可驻留,所以在以量为基础的刹那等(时间)之外,不能得到所谓的正量;而刹那等法自身所衡量的时间,又已经以刹那等方式趋入毁灭。而在其他时候,又不存在驻留。(所以都不能得到所谓的量。)不能得到量的时间,又怎么能安立所谓的量呢?如同兔角的量一般。
因物故有时,离物何有时?
物尚无所有,何况当有时?
如果对方提出:所谓的时间,仅仅是依靠物质而成立的。如果离开作为立因的物质,又怎么可能有时间存在呢?时间决不可能存在。所谓的时间,并不是在色法等之外以异体的他法而安立,这是千真万确的。也就是说,依靠行色等法,时间才可以存在,也就可以言及刹那等等的时间概念。
但是,所谓的物质都丝毫不存在,那么依靠物质而成立的时间又怎么可能存在呢?因为所依的物质都不存在的缘故。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十九观时品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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