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有人认为:“因明等形式逻辑其作用只能判别世俗谛范围的事物,不能论证中观深义,如《楞伽》等经对五支论法有所批评,唯识家也有‘真如无同喻’的说法,也就是说,若不能依于即空缘起论理法,就不能算作是论究竟真理,也起不到破邪显正的作用。”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答: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
(1)世俗谛和胜义谛是相对的存在,一方若不存在,另一方也将不存在,如瓶与瓶的法性,若无瓶,瓶的法性何在?“中观深义”、“真如”指的就是这种不依名相而存在的法性真理,并非虚无缥缈的空想。
这种胜义谛法性虽非世俗谛,但对法性的认识必须依靠世俗谛范围的真知,如要知道什么是色的法性空性,首先必须认清楚什么是色。色也有真假之分,色的真假的分辨离不开世俗智,这种世俗智反映的是是否符合客观实际存在,这就需要用因明形式逻辑的方法进行判断。
所以龙树说:
不靠世俗谛,
胜义不可知。
若不知胜义,
涅盘不可得。
(2)世俗谛和胜义谛是凡人和开悟了的圣人的两种智慧境界,凡人只有世俗智。如果世俗智无法认识真如法性,那就等于说凡人永远开悟不了,成不了佛;既然凡人开悟不了成不了佛,那么,那些开悟的圣菩萨、佛陀从何而来?
(3)真如法性虽然是一种直觉体验境,非思维语言表达的境界,但如果没有语言和思维,怎会有佛法?难道八万四千法不是语言文字吗?难道没有思想和语言的动物也能学到佛法吗?既然一切事物的名相,包括佛法的存在都是思想和语言形式的存在,就离不开思维逻辑和语言规律。就连“真如”、“法性”也是语词所表达的法相。“不生不灭,不断不常,不去不来,不一不异”这个中道八不推理法,也是根据因明推理的方法建立的,难道这八不法起不到“破邪显正”的作用吗?
(4)既然一切佛法都是建立在语言文字基础上,通过思维形式改变和提高人们思想的一种教化方式,那么它的存在就离不开因明等形式逻辑的思维规律,它的真假对错的分辨,也离不开因明逻辑。那些否定因明逻辑的作用和世俗谛的人的最大错误之处,就是他们犯了一个彻底否定佛法的愚蠢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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