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汉藏所传的《瑜伽师地论》
汉地所传的《瑜伽师地论》是「弥勒菩萨说」,共100卷,分成五分:〈本地分〉、〈摄决择分〉、〈摄释分〉、〈摄异门分〉、〈摄事分〉。藏地所传的《瑜伽师地论》是「无著菩萨造」,也分成五分。
二、瑜伽五分之间的异义
为了澄清《瑜伽师地论》是由弥勒菩萨或无著菩萨所着作,或由无著菩萨所着编集,一个方法是先分析瑜伽五分之间义理是否一贯。今选出一些实例来说明:
(一)〈本地分〉与〈摄异门分〉的异义
〈本地分〉中的「菩萨地」,对善逝及无上丈夫调御士的解说是:
上升最极,永不退还,故名善逝。
一切世间唯一丈夫,善知最胜调心方便,是故说名无上丈夫调御士。
而在〈摄异门分〉的解说是:∵
言善逝者,谓於长夜具一切种自利利他二种功德故。
无上丈夫调御士者,智无等故,无过上故。
此二分对如来十号的功德、智慧描述,显然略有出入;但这出入,并不是哲理上的义理出入。
(二)〈本地分〉与〈摄事分〉的异义
〈本地分〉中的「声闻地」说:
若於青瘀、或於脓烂、或於变坏、或於膨胀、或於食噉作意思惟,於显色贪令心清净。
若於变赤作意思惟,於形色贪令心清净。
若於其骨、若於其锁、若於骨锁作意思惟,於妙触贪令心清净。
若於散乱作意思惟,於承事贪令心清净。
而在〈摄事分〉中,对於贪的对治则是:
又於此中,青瘀想为初,膨胀想为後,对治美色贪。
食噉想、分赤想、分散想,对治形貌贪。
骸骨想、骨锁想,对治细触贪。
观无心识,空有尸想,对治承事贪。
此二分中,以何种「想」来对治何种「贪」,在配对上就有所出入,这表示二者的资料来源有所不同。
(三)〈摄决择分〉与〈摄事分〉的异义
〈摄决择分〉中的「声闻地」说:
云何於身观集法住?谓观此身从过去世及诸饮食现在而生。
云何於身观灭法住?谓观此身於当来世是死灭法。
云何於身观集灭法住?谓观此身於现在世由饮食缘,增长久住,必当破坏。
而在〈摄事分〉中,则说:
又於未来,当知安住集法随观。
於过去世,当知安住灭法随观。
於现在世,生已无间,尽灭法故,当知安住集灭法随观。
在这二分,对於集、灭、集灭三法的配对,并不相同。
(四)〈摄决择分〉与〈摄异门分〉的异义
〈摄决择分〉中的「声闻地」说:
由二因缘,有窣堵波:一证坚住故,二有可依故。
由二因缘,名有可依:一依智不依识故,二大师是如来应等正觉故。
由二因缘,大师是如来、应、等正觉:一断一切疑故,二邪行不可得故。
而在〈摄异门分〉的说法是:
由有窣堵波者,一切外道天魔及余世间不能倾动故。
言有依者,具足四依无失坏故。
大师是如来、应、等正觉者,谓所说教善清净故。
此二分的解说,虽似有关联,但仍可看出来自不同的资料。
(五)〈本地分〉中「声闻地」内部的异义
除了不同分的异义外,在同一分内,如「声闻地」中的「第一瑜伽处」和「第三瑜伽处」,有关内、外、内外三组的四念住修法,有多种说法,但这三组能有相同解说的,并未出现,这也表示即使在同一分内,仍有不同的资料来源。
以上这些例子,在於说明《瑜伽师地论》是由许多不同的资料所编集而成,而其间的异义,并不是「宗义」上的不同哲学主张,而只是解说上的出入。掌握这个义理上的小歧异,我们可以试着「推测」《瑜伽师地论》以及相关的《显扬圣教论》的编着过程。
三、《瑜伽师地论》和《显扬圣教论》的编成
从佛灭(约西元前486年)到无著菩萨出世(西元310-390年)的漫长时期内,佛陀的教法在印度仍然代代相传着,除了原始的阿含经论外,也流传着大乘的经论。西元四世纪时,无著菩萨是这一时代教法的集大成者,其一重要贡献是将《瑜伽师地论》流通於印度,使当时的佛教徒在义理和实践上有所依据,促成佛教的复兴。今由前述瑜伽五分的不同义理,推测《瑜伽师地论》的编成如下:
1.佛法在历代下传中,有注重实践的瑜伽师们将实践的要领编集起来,由於各有所重,因而有多种不同的重要资料,无著菩萨将这些编集、补充而成〈本地分〉(五十卷),共分成十七地。《瑜伽师地论》(卷1)一开始就说:∵
一者、五识身相应地。二者、意地。三者、有寻有伺地。四者、无寻唯伺地。五者、无寻无伺地。六者、三摩呬多地。七者、非三摩呬多地。八者、有心地。九者、无心地。十者、闻所成地。十一者、思所成地。十二者、修所成地。十三者、声闻地。十四者、独觉地。十五者、菩萨地。十六者、有余依地。十七者、无余依地。如是略说十七,名为瑜伽师地。(T30,p279a)
此处表明:《瑜伽师地论》最早的内容就是十七地,无著菩萨将这些编集、补充而成《瑜伽师地论》的〈本地分〉,由其内部义理的小出入,可以看出其编辑的痕迹;由於不同的资料各有足取之处,故将之全部或大部份保留下来。此中,最核心的编集部分有二,一为编集与阿含义理相涉的「声闻地」,一为补充与大乘义理相涉的「菩萨地」。
在编集「声闻地」时,无著菩萨将资料分成四个瑜伽处,每一瑜伽处内有多项论题,由於材料多,难免前後有所出入,但也保存了许多早期瑜伽师有关修行的教授、教诫。至於「菩萨地」的编成,则同样分成四瑜伽处,摄集大乘经典的要义,特别是菩萨戒的阐述。
「菩萨地」之後是「有余依地」「无余依地」,只略述阿罗汉苾刍的果事,这是上接「声闻地」而来的果证,因此,可以看「菩萨地」是後来扩充编成的。至於在「声闻地」之前的「五识身相应地」、「意地」这二地是有关内六处的基本论题,自成一单元,是瑜伽师们对「境」的理解。「有寻有伺等三地」广述杂染等义理,也自成一单元,此中详述十六种异论,这一部分,无著也编入《显扬圣教论》(卷9、10)中。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无心二地,讨论与禅定相关的论题,也自成一单元。
而後,「闻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另成一单元,此中,将五明编入闻所成地中,其中的因明,广谈论体性、论处所、论所依、论庄严、论堕负、论出离,这一论题,无著菩萨也将之编在自着的《显扬圣教论》(卷11)中。在闻所成地中的内明,略释佛教的一法至十法;在思所成地中,举出「偈颂」,并解释其意趣所在;在修所成地中,探讨修习对治、世间一切种清净、出世间一切种清净等,都是瑜伽师所应有的闻、思、修慧,有其价值,因而无著将之编集成一单元。以上〈本地分〉中的十七地,除「菩萨地」,及一部分的阿赖耶识的观点外,其义理大都依据《阿含经》。〈本地分〉中十七地内的许多资料是由无著菩萨编辑而成,有些论题则是他所着作,但要如何严格区分二者,自属不易。
2.无著菩萨又针对〈本地分〉中的十七地,一一给予决择、补充,而编着出三十卷的〈摄决择分〉,此中,有许多他的主张,例如,在「五识身相应地、意地」中,以八相来成立有阿赖耶识的存在;这一论题也被纳入他的《显扬圣教论》内。在决择「菩萨地」时,无著则广引《解深密经》来补足菩萨道的内容,也解释了《宝积经》的十六法门。
3.如何解释《阿含经》呢?释经的规矩是如何呢?无著菩萨依据印度佛教的传统,编着出〈摄释分〉(二卷),以五相随顺解释一切佛经,并举《住学胜利经》来做例子。这一论典,无著菩萨也将它编入自着的《显扬圣教论》卷12、13中。
4.另一方面,从佛陀入灭後,弟子们为了解释《阿含经》中成串的术语,便有「异门」将之归类并解释,这种简要的论典由师徒相传,最後到了无著菩萨的手上,纳入《瑜伽师地论》中的一分,成为〈摄异门分〉(二卷)。
5.同样,佛弟子们为了掌控《杂阿含经》的义理,依照〈蕴品〉、〈处品〉、〈缘品〉、〈道品〉的内容,依次决择其要义,而有「契经摩怛理迦」(契经之本母)。这一论典最後到了无著手上,编入《瑜伽师地论》中〈摄事分〉的契经事。另外,还有决择《别解脱戒经》的「毗奈耶事摩怛理迦」(律之本母),编入〈摄事分〉中调伏事,最後,无著菩萨补上「分别法相摩怛理迦」一短文,略摄流转、还灭、杂染、清净法;如此,便编成了《瑜伽师地论》中的〈摄事分〉(共十六卷)。至於最初是由谁来决择这些经、律的要义呢?依《说有律》的一个传说,是由大迦叶***所决择而有「摩怛理迦」(本母)的传出。
6.《瑜伽师地论》的汉、藏译本,五分中的〈摄释分〉、〈摄事分〉二者的次第互换,不外表示早期在印度这二分是分别流传着。
总之,无著菩萨先编集以瑜伽师修行为主的〈本地分〉,再一一给予决择而有〈摄决择分〉,最後编入〈摄释分〉、〈摄异门分〉、〈摄事分〉而成庞大的《瑜伽师地论》,使其内容显示出声闻道与菩萨道之并重。
至於《显扬圣教论》的编着则以菩萨道为主,从《瑜伽师地论》中的〈本地分〉抽取要义,编成「摄事品」卷1至卷4和「摄净义品」卷5至卷8,例如,将声闻地初瑜伽处的「戒律仪」编入卷7的「增上戒学差别分别」;将声闻地第四瑜伽处的「世间道」也编入卷7中;将菩萨地菩萨功德品编入卷8中。无著菩萨又将〈本地分〉中的十六种异论,编入《显扬圣教论》的「摄净义品」卷9、10中。将〈本地分〉中的因明,编入《显扬圣教论》的「摄净义品」卷11中。将〈摄释分〉编入《显扬圣教论》的「摄净义品」卷12、13中。无著菩萨接着编写短文:「成善巧品、成无常品、成苦品、成空品、成无性品、成现观品、成瑜伽品、成不思议品」,依次编属卷14至卷17前段。最後将〈摄决择分〉的要义编写成「摄胜决择品」卷17後段至卷20。如此终於达成「显扬圣教」的目的。
四、结语
由以上的初步探讨,可以看出无著菩萨在《瑜伽师地论》的编着过程中,一方面将旧有以阿含义理与实践为主的重要资料给予编辑、保存,一方面给予决择、补充,特别是「菩萨地」的长篇论述;使得原先以声闻道为主轴的〈本地分〉,变成与菩萨道并重。到了无著菩萨编着《显扬圣教论》时,则完全以菩萨道为主轴。至於无著的资料来自何处?最可能是来自一位当时名为弥勒菩萨的大瑜伽师,因此,汉译本说:《瑜伽师地论》是「弥勒菩萨说」。弥勒菩萨并使无著走向菩萨道,而有大量大乘论典流传後世。《瑜伽师地论》的编着时期,是无著菩萨正处在转向之时。就资料的内容而言,《瑜伽师地论》中保留了许多传承下宝贵的阿含义理与实践要领。《显扬圣教论》则展现出菩萨行者对圣教所应修习的义理与实践的核心内容。这二本论着,不愧为印度当年划时代的要典。
(原刊於《法光杂志》158,2002今略加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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