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谈颂有一】(一颂)
只要接触过佛教的朋友,自然不会对五明陌生。五明之一的因明,即是佛教的(论证)逻辑。它在汉地的传播,其所依经典有二:一是陈那(约公元5至6世纪)的《因明正理门论》(简称《门论》或《大论》),二是商羯罗主(约公元6世纪)的《因明入正理论》(简称《入论》或《小论》)。《门论》文简义奥,难以通达;《入论》乃为阐释《门论》而作。于其开篇即有一颂曰:
“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
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
窥基(632--682)《因明入正理论疏》(简称《因明大疏》或《大疏》)称此颂为“初一颂”[1];日人基辩(生卒不详)《因明大疏融贯钞》谓之“八门二益颂”[2]。原偈颂每五言一句读,义理不甚明了;文轨[3]为理解之方便,依文意而标点。遂变更其句读云:
“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
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
《庄严疏》[4]于阐述如此句读之时有文曰:“(原偈颂第一次出现)及似二字该上立破,(原偈颂第二次出现)及似二字该上现比”。窥基为玄奘高足,精通因明。他在论说此一段时亦云:“致及似言,显过通能立破;表前能立、有似能立,并显能破、有似能破;举真等似,故称及也[5]。”由此可见,文轨之理解是切中论主(商羯罗主)之意的。经由文轨标点之后,原偈颂之意义则一目了然矣:(真)能立与(真)能破以及似能立与似能破,是属于[6]悟他的;(真)现量与(真)比量以及似现量与似比量,是属于【同上注[6]】自悟的。其中,真能立、真能破、真现量、真比量称之为“四真”;似能立、似能破、似现量、似比量称之为“四似”。合“四真”、“四似”而成“八门”,并“自悟”、“悟他”遂为二益,此即是《因明大疏融贯钞》言初一颂为“八门二益颂【同上注[2]】”之由来。
【与】
文说与字,表多体相违。立破真似体义有异,说与字者,显体相违。致及似言,显过通能立破。表前能立,有似能立;并显能破,有似能破。
【及】
音ji。连词,连接并列的名词或名词性词组。用“及”连接的成分如在意义上有主次之分,主要的成分放在“及”的前面,译“以及”。举真等似,故称及也。
【似】(“真”之对称)
谬误之义,即似是而非之意。从表面上看或粗略地看一看,感觉好象是真的、正确的,而实际上是假的、错误的。如我们所说的“似宗”即似是而非之命题,错误之主张;我们所说的“似因”即似是而非之理由,错误之推理根据;我们所说的“似喻”即似是而非之例证,错误之举例。“四似”即错误的能立、错误的能破、错误的现量、错误的比量。
【及似】
及似意即“及其似”,省略其字。这个其指的是能立与能破。(第二次出现“及其似”之其指的是现量与比量。)
【唯】
遮遣之义。梵语matrata,音译摩怛剌多。有三义:(1)、简别:即简别此法异于他法。(2)、决定:即决定具有此法。(3)、显胜:即显示此法之殊胜。因此,只把“唯”字解释成“只是”、“仅仅”、“为了”是不够圆满的。
【彰悟分二】(二益)
二悟者,悟他(梵parartha)与自悟(梵svartha)也。悟他者,使他人了悟,亦即使他人获得正智;自悟者,使自己了悟,亦即使自己获得正智。二悟有自悟、悟他两种利益,故又称二益。
【论句为四】(四句)
能立与能破(能立与能破及似),及似唯悟他(唯悟他);现量与比量(现量与比量及似),及似唯自悟(唯自悟)。
立者立量开示破者,令其了悟正理,称为悟他。因此立论者必先自悟而后始能悟他。悟他者必是自悟者,而自悟者未必即是悟他者。只有立量开启他者正智,自悟者方为悟他者。
【明义者八】(八义)
(一)真能立:因喻具正,宗义圆成,显以悟他,故名能立。
(二)真能破:敌申过量,善斥其非,或妙徵宗,故名能破。
(三)似能立:三支互阙,多言有过,虚功自陷,故名似立。
(四)似能破:敌者量圆,妄生弹诘,所申过起,故名似破。
(五)真现量:行离动摇,明证众境,亲冥自体,故名现量。
(六)真比量:用已极成,证非先许,共相智决,故名比量。
(七)似现量:行有筹度,非明证境,妄谓得体,名似现量。
(八)似比量:妄兴由况,谬成邪宗,相违智起,名似比量。
悟他真似立破义
【真能立】
(于此八义之中)何(者名)为(真)能立?(真者真正)能者能够,立者成立。真正能够成立、真实地能够建立、真切的能够确立,叫做真能立。亦即是理论圆满,证明确切;在实质上与形式上[7],二者都丝毫没有过失的言论。是立得住、站得稳,别人所推不倒的主张。这样的言论所表达的,一定是颠扑不破、圆满无过的正理,故(真)能立即是立正。
一个真正的能立,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呢?《因明大疏》云:“因喻具正、宗义圆成、显以悟他,故名(真)能立[8]”。(A)、何谓“因喻具正”?具谓具足,显无缺减;正谓真正,示无似过。因喻具正,即是说因和喻具足正确。此有二义:一者具而无缺,离七等故。七等故者,即是因三相之随应缺减[9]也。因三相即是遍是宗法性、同品定有性、异品遍无性。三相之中,缺一有三[10]、缺二有三[11]、缺三有一[12]。因具足三相,没有上述缺减的七种过失,故云“具而无缺,离七等故”。离七等故之“等”者,等取喻支之缺同异喻体、同异喻依也。二者正而无邪,离十四等故。十四者,因十四过[13]也。因自正真,无不成、不定、相违等十四种过失,故云“正而无邪,离十四等过”。离十四等故之“等”者,等取喻支十过[14]也。此上所言等者,均为向外等,非向内等[15]。因和喻具足正确,没有七种缺相过误,远离邪似十四因过(喻支之缺减并十过从略);具而无缺,正而无邪谓曰“因喻具正”。(B)、何谓“宗义圆成”?圆者圆满,成者成就。立者尊崇主立圆满成就,即是宗义圆成。此有二义:一者支圆(正面论述),能依、所依皆满足故。能依者,不相离性之总宗也;所依者,自性、差别二依也。能依顺自违他,所依共许极成,合此二者谓之支圆。二者成就(反面论述):能依、所依俱无过故。能依无现量相违、比量相违、自教相违、自语相违、世间相违、相符极成等过,所依无能别不极成、所别不极成、俱不极成等过,如此者谓之成就。何故而云“所依共许极成,能依顺自违他”(支圆)?若立者不许所依,则不应以此等名词构成宗,自不极成故;若破者不许所依,先于此等名词产生疑问,为此辩论中心势必转移。能依若不顺自,立者当不肯建立,违背已所意乐故,失所凭依故。能依若不违他,则又不用建立;立破同一主张故、立无果故。因明有鉴于此,故说别宗立破共许、无有缺减;总宗体义和顺、顺自违他。远离宗支九过、具足成真条件,圆满成就所立之宗,故曰“宗义圆成”。(C)、何谓“显以悟他”?凡是成立一种主张或理论,必先为自己所了解觉悟,名叫自悟;后令他人了解觉悟,名叫悟他。我们建立“尊崇主立”之言论,目的即在于使自己之观点,为他人所欢喜信受,从而启悟他人。倘若他人不能欢喜信受自己尊崇主立之观点,即是未达立言之标的。虽有所立,他不信受;劳而无功,同于无立。因明为了避免此等不良现象的出现,故说能立必须显以悟他。《因明入正理论》亦云:“此(八门之)中宗等多言名为能立。由宗、因、喻多言开示诸有问者未了义故[16]”。破斥之人,一由无知、二为疑惑、三各宗学,未了立者立何义旨,故有所问。而我等为除彼无知、犹豫、僻执,令其明了所立宗义,故以宗、因、喻等多言作为立具,组织建立因明论式,为其开示令彼悟解,如此之行为,即是“显以悟他”。从上可知:一个圆满成就的能立,必须是宗、因、喻具(遮遣缺减)、正(真而无妄)、圆成(圆满成就)、无犯因明三十三过、并且收到悟他的效果,方可称之为真能立。
【真能破】
何者名为(真)能破?(真者真正)能者能够,破者破斥。真正能够破斥,即是真能破。他人有所主张,而我对其(主张)施加破斥。用以破斥他人主张之言论,确实有破斥的力量,能够把对方的主张予以(彻底)摧毁。如此的言论,即是真能破。他人有所主张时,如若发现其理论有欠圆满,证明有欠确切,在实质上或形式上犯有明显的错误【同上注[7]】;(同时)我指出其过失之所在,恰中要害,便成(真)能破。由此可知,(真)能破即是破邪。《因明大疏》云:“敌申过量,善斥其非,或妙征宗,故名(真)能破[17]”。(A)、何谓“敌申过量”?敌者,立量有过之人也。于破者言,立量之人即是敌者;谁来立量谁即为敌。(于真能破中,立量有过之人即是破者之敌。)申者申述、建立。过量者,即是邪而不正之主张。“敌申过量”即是敌论者申述成立之主张,为邪似谬误之言论(似能立)。(B)、何谓“善斥其非”?善者善于,斥者指斥,其非者即是有过之量也。敌量有过,我指出其过失之所在(属何种过),使敌方的错误明显地暴露出来,让他人一看就知道敌方的言论不能成立(显过破)。如此善于破斥敌方的错误,即是“善斥其非”。(C)、何谓“或妙征宗”?或是或者,妙者巧妙,征者旁征博引,宗者尊崇主立之义。“或妙征宗”即是或者巧妙地旁征博引(组织建立一个论式),发其尊崇之言、申其主立之义,破斥敌者有过之量(立量破)。他立带过,真能显示彼失,令彼开解,名为(真)能破。《因明入正理论》云:“若正显示(似)能立过失,说名能破。谓初能立缺减过性,立宗过性,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及喻过性。显示此言,开晓问者,说名(真)能破【同注[16]】”。“若正显示(似)能立过失”,明言能立(有其)过失即“敌申过量”,既说敌量有过,当知过在何处。“谓初能立缺减过性,立宗过性,不成因性、不定因性、相违因性,及喻过性”。正确指出敌量过失之所在及属何种过失,即是“善斥其非”。“显示此言,开晓问者”必待破者立量;能破量言,即是“或妙征宗”。(立量发言,他能悟入;若不发言,则他不悟。故云发言申义,令他明了,败彼由言,名为能破。)文中言“若正显示(似)能立过失”即是正确指出似立所犯过误。破者因立而有,先有立而后方能有破,没有立亦就不可言其破。破者主观愿望是想摧毁立者之过错,但在实际上未必能如愿以偿。真能破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能立(立者之言论即语言文字)必须有过,即能立非为真立而是似能立。(二)必须正确指出似能立的过失之所在,属何种过。具备此二条件,方可称为真能破。敌量有过,如实出之,令知其失,能生彼智,故名能破。能破小别有二:一者显过破,二者立量破。破斥之人,善斥敌量之非,即是显过破;破斥之人,立因等(等取喻也)三支比量,显己而非他,即是立量破。立量破与显过破区别何在?若立比量破他执者,皆立量破;若不立量,但显他过(如立量时,三支之中随应有过)名显过破。立量破必显他过━━建立一个正确的主张,同时也就否定了错误的主张;显他过未必立量━━否定一个错误的主张(显过破),未必就能建立一个正确的主张。立量者宽,显过者窄。显他过误,他立不成;立量非他,他宗不立。他立不成、他宗不立,均能破他,故名真能破。如上所说,所谓真能破,必须如实地显示对方论式的过失(显过破);发言申义,从而摧破对方所立之宗义(立量破);并使对方舍妄起真,收到悟他的效果;如此方能称为真能破。
【似能立】
何者名为似(能)立?似是而非、不真不正的立论,假的、错误的、有过失的立论。亦即是立不住、站不稳,容易被人推倒的主张。其之成似,或因理论有欠圆满,或因证明有欠确切,在实质上或形式上,犯有过失【同注[17]】。如宗旨有误、理由不足、举喻不当等等。似能立即是类似能立而实非能立。《因明大疏》云:“三支互缺、多言有过、虚功自陷,故曰似(能)立[18]”。(A)、何谓“三支互缺”?三支者,宗、因、喻也;三支互缺者,即宗、因、喻三支随应缺减也。三支随应缺减计有七种过失即:缺一有三[19]、缺二有三[20]、缺三有一[21]。若缺宗支,则立者宗旨无由体现;立者宗旨无由体现,则破者不得而知立者是何主张;破者不知立者主张为何,则破者无从破斥;破者无所破斥,如此又从何而谈论争?若缺因支,则破者不知立者成立宗义之理由和根据为何,纵有所立,亦成无道理之立论;既为无理之谈,又如何能令他人心服口服?若缺喻支,则成宗之因第二相同品定有性、第三相异品遍无性不能完成;因既为似、何以成宗?宗、因、喻随缺其一,已成过失;更何况同缺其二、其三呢?宗、因、喻三支互缺,不能构成完整正确之论式,故必为似。(B)、何谓“多言有过”?多言者,宗、因、喻三支也。设使宗、因、喻三支具足,然而出现许多过错,如宗九过、因十四过【见注[13]】、喻十过【见注[14]】等。因其在论式之组织结构上犯有过错,从而不能令他者正智生起,失去建立论式之意义,故亦成似。缺支有过,伪立妄陈,邪宗谬显,自堕负处,名为似立。《因明入正理论》云:“虽乐成立,由与现量等相违故,名似立宗……已说似宗,当说似因……已说似因,当说似喻……如是等似宗、因、喻言,非正能立【同注[16]】”。“非正能立”,其意即是似立━━多言有过也。(C)、何谓“虚功自陷”?一个(错误的)主张陈列出来,马上受到他人的指责,言论的过失随之暴露无遗。自己兴言立量,反而自出其丑,如此又怎么能悟他呢?徒劳而无功,自陷于过中,名为“虚功自陷”。如上所说,宗、因、喻三支随应缺减有过,不能开启他人以正智,即是似能立。
【似能破】
复次,何者名为似(能)破?似是而非、不得其正的破,是没有破斥力量的破。虽想攻破他人的主张,但却不能收获攻破的实效。之所以不能收获破斥的功效,乃因对方的主张原是真能立━━无懈可击。《因明大疏》云:“敌者量圆,妄生弹诘,所申过起,故名似(能)破[22]”。敌者,建立圆满之量其人也。立者所立圆满成就,破斥之人妄生弹诘,随所申言十四过类[23]因之而起,名之似(能)破。于论辩之际,立论既出,破者于他(立者)能立无过量中,不能缄默不言。如若不言,即堕负处。破者为淆众听(惑乱立者、证者、听者)而妄加指责。自申过量(在自为似能立,对他为似能破),破他圆量,未能启迪他人以正智,故云似能破。《因明入正理论》云:“若不实显能立过言,名似能破。谓于圆满能立,显示缺减性言;于无过宗,有过宗言;于成就因、不成因言,于决定因、不定因言,于不相违因、相违因言;于无过喻,有过喻言;如是言说,名似能破。以不能显示他宗过失,彼无过故【同注[16]】”。如果不能显示论敌(立论者)能立的过失,就叫做似能破━━对于三支圆满之能立(真能立),却说它有缺支过;对于无九种过失之宗,却说它为有过失之宗;对于无四不成、六不定、四相违(因十四过)等过失之因,却说它为不成、不定或相违之因,对于无十种过失之喻,却说它是有过之喻。像这样的言说,没有真实地显示能立的过失(似显过破和似立量破),总称似能破。为什么不能真实地显示能立的过失呢?彼无过故。敌者之量,真能成立,无其过可出,无其非可斥,无其懈可击。破斥之人,于其三支具正之量,妄加指斥,乱发责难。在其申述过程之中,说敌者圆量为非量,自身陷入过误之中。与过而为类,不能启发他人以正智,故名似能破。
于上八门之中,“因喻具正、宗义圆成、显以悟他”名(真)能立,“三支互缺、多言有过、虚功自陷”名似(能)立。真能立“具(足)正(真)圆(满)成(就)”,似能立“互(相)缺(减)有(其)过(失)”;真能立“显以悟他”,似能立“虚功自陷”。一真一似,泾渭分明。同于其上,“敌量有过、善斥其非、或妙征宗”云(真)能破,“敌者量圆、妄生弹诘、所申过起”云似(能)破。真能破“敌量有过”,“似能破“敌者量圆”;真能破“善斥其非”,似能破“妄生弹诘”;真能破“或妙征宗”、似能破“所申过起”。一正一邪,显而易见。试为比照,不难看出:若立破所言,启他人以正智,达悟他之宗旨,则是真能立破;若立破所言,不能启他人以正智,未达悟他之宗旨,则是似能立破。悟他不悟他,实为划分真似立破之标准。然诸论[24]中,多有成立似能立破悟他之意,笔者以为不可。
自悟真似现比义
【量】
梵语:pramana,本义为古代测量东西多少的器物如斗、升、尺、寸,现引申为尺度、标准、规矩、依据等等。
【二量】
即现量、比量。以毫无分别之心,量知色等诸法自相者,称为现量。以分别之心,比类已知之法,量知未知之法,如见烟而比知有火,称为比量。现量者,直觉知识也;比量者,推论知识也。
┏━现量━━现见、现闻、现觉、现知之知识。∵∵
二量━┫∵∵
∵┗━比量━━以已知之现量,推知未知之知识。
∵┏━现量━━自悟∵∵
二量━┫∵∵┏━自悟(尚在思维之中,未形诸语言文字)
∵┗━比量━┫
∵┗━悟他(形诸语言文字,此即能立与能破)
【三量】
(1)现量(pratyaksapramana):又称真现量(知识之最基本来源),乃对境时无任何分别筹度之心,由五官能力直接觉知外界之现象者。(2)比量(梵anumanapramana),乃由既知之境比附量度,而能正确推知未现前及未知之境。(3)非量即似现量、似比量之总称,乃非正确无讹之现量与比量。(有言四量者,即现量、比量、似现量、似比量也。)
∵┏━现量
三量━┫━比量∵∵┏━似现量
∵┗━非量━┫
∵┗━似比量
【非量】
又作似量。三量之一,指似现量与似比量,为错误的觉知与推论。似现量、似比量者,似是真现量、真比量,而实非真现量、真比量也。
【现量】
梵语pratyaksapramana。《因明入正理论》曰:“现量谓无分别,若有正智于色等义,离名种等所有分别,现现别转,故名现量。”《因明入正理论疏》(简称大疏)卷一:“能缘行相、不动不摇、自循照境、不筹不度、离分别心、照符前境、明局自体,故名现量。”
∵现量可分为真现量与似现量两种:(一)真现量系指未受幻相、错觉等影响,且尚未加入概念分别作用之直接经验。(二)似现量则指由于幻相、错觉所致,或已加入概念分别作用之认识。
现量又有自现量、他现量、共现量之分别。
【真现量】
真现量即是尚未加入概念活动,毫无任何分别、思维、作意、筹度、推求等作用,由五官能力直接觉知外界之现象者。如吾人以眼而见花卉之鲜美,由鼻而嗅得花卉之芳香。一般而言,根境相触之第一刹那,未受幻相错觉等(若有正智)的影响,对事物如实了知,无误直取,不增不减,具备现在、现有、现显的条件,如此见闻觉知者就是真现量。
┌━现在:简别不是过去和未来。
现量━┫━现有:简别不是没有,而是实有其事。
└━现显:简别不是隐藏,必须现前、现见。
【似现量】
梵语pratyaksabhasa。于现量之中,若因内在原因(感官之失常)或外在原因(外境之错乱、如动摇、光线、距离等)则易导致五官出现幻觉和错觉,称为“似现量”。似现量(似自相)即是谬误之现量,由错觉、幻觉所得之知识。以彼为此之错觉,如杯弓蛇影、草木皆兵。以无为有之幻觉,例如身心极度疲劳的时候,外界本来没有呼唤的声音,耳朵里好像听见有人呼唤自己。此二者皆属似现量。似现量所得,实际上不是事物的真相,而自己误认为是事物的真相。
《因明入正理论》曰:“有分别智于义异转,名似现量。谓诸有智了瓶衣等分别而生,由彼于义不以自相为境界故,名似现量。”
【真比量】
梵语anumanapramana之意译,谓比知之量,为因明三量之一,乃似比量之对称。即用已知之因(理由)喻(事实)比证未知之宗(命题),以生决定之正智。
比者比类也,量者量知也。比量即是以分别之心,比类已知之事,量知未知之事也。(如见烟比知于彼有火是也。此乃八识之中第六识之作用。)即用已知之因喻(理由事实)比证未知之宗(命题)以生决定之正智。《因明入正理论》曰:“言比量者,谓藉众相(因三相)而观于义……由彼为因,于所比义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无常等,是名比量。”《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一曰:“用己极成,证非先许,共相智决,故名比量。”因喻己成,证非先许,用己许法,成未许宗,故名比量。
比量是在现量的基础上,运用思维、推理、分别、筹度、而量知未知之事物。凡未现见之事实,由间接推理而得知者即是比量。比量者以极成之因喻而比知未许之宗义也。
【二比量】
据《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中之末载,比量有自他二种:(1)自比量:梵文svarthaanumana。又作自比、为自比量,∵即为自己而比之量。吾人认识事物而于大脑之中进行推理之过程(纯粹的思维活动),没有形诸语言文字。(2)他比量:梵文pararthaanumana。又作他比、为他比量,即为他人而比之量。即以语言文字将自比量所得之认识表达出来,启发他人正智。此即因明八门中的“能立”与“能破”。
为自比量即不形之于语言文字的内心推度,它的功能在自悟。为他比量即用语言文字表述出来的论证式,它的作用在开悟他人。
又立者(立论者)所立之比量,称前量或所违量;破者(破斥者、问难者)用以对抗之比量,称后量或能违量。
【三种比量】
因明规定,立破双方在建立论式时,对所使用的概念必须取得一致的认可,按照这样的要求建立起来的论式,就称“共比量”。如果立者只按照自己的理解使用概念并且为论敌所不许的话,则须加上简别语“自许”等,这样建立起来的论式,就是自比量。如果为了破斥敌论而援用论敌所使用的概念来建立论式,这就是他比量,他比量则须加简别语“汝执”等。
自比量和他比量如不加简别语,就不能成立。自比量即自守的论法,只能立正而不能破邪;他比量即进攻的论法,只能破邪而不能立正;共比量即对诤的论法,既能立正又能破邪。
【似比量】
梵语anumanabhasa。略称似比,为因明八门之第八门。依不成、不定、相违、等似因(似喻)而生似是而非之智,不能正确比知量度所对之境。如以雾为烟而推知该处有火,亦即妄兴由况,谬成邪宗(命题)致起相违之智,称为似比量。
似比量是有过失的比量,是似是而非的比量。如以有形者必有死为理由,从而推定人之必死。其结论虽然是正确的,然而理由却是大错而特错的。依据错误的理由而进行推理,所启发的只能是邪智,而不是正智,所以是似比量。又如山上起雾,远远望去,究竟是烟是雾,看得不是很清楚。而在此等情况之下,便贸然断定为烟。复又据此引以为由,推定山上必定有火。其实山上只有雾,既没有烟,更没有火。如此以不正确的理由作为推论的依据,所得的结论不能与事实相符,所以是似比量。
《因明入正理论》云:“若似因智为先所起诸似义智,名似比量。似因多种,如先已说。用彼为因,于似所比诸有智生,不能正解名似比量。”
因明作法,原为悟他而设。现比二量,但为立具,非正能立,故颂中先(讲悟)他(的能立与能破及似)后(讲)自(悟和作为立破之具的现量与比量及似)也。
∵初一颂举类标宗总摄精要。谈颂有一、彰悟分二、论句为四、明义者八。能立与能破及(其)似为言生因之悟他四门,现量与比量及(其)似为智了因之自悟四门。
盖论议虽多,建章总不出立破二门,是非总不出四真【(一)真能立:因喻具正,宗义圆成,显以悟他,故名能立。(二)真能破:敌申过量,善斥其非,或妙徵宗,故名能破。(三)真现量:行离动摇,明证众境,亲冥自体,故名现量。(四)真比量:用已极成,证非先许,共相智决,故名比量。】四似【(一)似能立:三支互阙,多言有过,虚功自陷,故名似立。(二)似能破:敌者量圆,妄生弹诘,所申过起,故名似破。(三)似现量:行有筹度,非明证境,妄谓得体,名似现量。(四)似比量:妄兴由况,谬成邪宗,相违智起,名似比量。】,利益总不出自他二悟也。八门意义详见前述。
如是总摄诸(梵本、藏本无此字)论要义。
如是总摄诸论要义为过度句。如是者指颂所说,总摄者以略贯多;诸论者,今古所制一切因明(如果只是“如是总摄论要义”,那么此处之论即指商羯罗主论师的《因明入正理论》;如果此处是“如是总摄诸论要义”,那么此处之诸论即指商羯罗主论师以前的一切因明论着,且以陈那大师所着《因明正理门论》为主。因为商羯罗主论师之《因明入正理论》乃为解释陈那大师所着《因明正理门论》而作。);要义者,立破正邪,纪纲道理。主要指此论的中心意义(二门八义),同时也指一切因明论着的中心意义。
像以上初一颂中所说的八门二益,总括统摄了(商羯罗主论师以前的)所有因明论疏的重要意义(如果商羯罗主论师是陈那大师的早年弟子,那么这里的诸论就不包括陈那大师晚年的《集量论》;如果商羯罗主论师是陈那大师的晚年弟子,那么这里的诸论就应当包括陈那大师晚年的《集量论》)。
注解:
[1]、原文见佛教出版社印行《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一第8页正面第5行。
[2]、原文见大正新修大藏经第69卷(《因明大疏融贯钞》卷三)第29页中第20行。
[3]、根据窥基《因明大疏》有批评文轨《庄严疏》之言论推知,文轨当略先于或同于窥基。
[4]、笔者作此文时未能亲睹文轨《庄严疏》,此处引文参照香港佛教1988年12∵月第343期郑伟宏“因明入论初颂悟他门讲解”一文。
[5]、文轨文见佛教出版社印行《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一第8页反面第9行至第10行。
[6]、此处只讲属于不言能够,其中意趣请见笔者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有关内容。
[7]、理论圆满即在实质上,言语所陈契合于实际,为正确之认识(真现量真比量);证明确切即在形式上,论证之组织结构为确切之论证(真能立真能破)。
[8]、原文见佛教出版社印行《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一第8页正面第7行至第8行。
[9]、此取《因明大疏》之意,然笔者以为此处应当是宗因喻三支之随应缺减,故有进一步研讨之必要。
[10]、①缺第一相遍是宗法性;②缺第二相同品定有性;③缺第三相异品遍无性。
[11]、①缺第一相遍是宗法性和缺第二相同品定有性;②缺第一相遍是宗法性和缺第三相异品遍无性;③缺第二相同品定有性和缺第三相异品遍无性。
[12]、同时缺第一相遍是宗法性、第二相同品定有性和缺第三相异品遍无性。
[13]、A两俱不成;B随一不成;C所依不成;D犹豫不成;E共不定;F不共不定;G同分异全;H同全异分;I同异俱分;J相违决定;K法自相相违;L法差别相违;M有法自相相违;N有法差别相违。
[14]、①能立法不成;②所立法不成;③俱不成;④无合;⑤倒合;⑥所立不遣;⑦能立不遣;⑧俱不遣;⑨不离;⑩倒离。
[15]、等有二义:一向内等,即是将所应列举之事物全部列出,于尽列事物之后而置等字,如言眼、耳、鼻、舌、身、意等,向内而示等类,他无所取谓之向内等。二向外等,即是于应列之多种(无量无边之事物,因受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之限制,不可能一一举出)事物中仅举二三之事物,而于此二三之事物后而置等字。如言眼等,而于外等取耳、鼻、舌、身、意故称为向外等。
[16]、《因明入正理论》为因明入门书籍,故本文所有引文均未作注,敬请读者原谅。
[17]、原文见佛教出版社印行《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一第8页反面第2行。
[18]、原文见佛教出版社印行《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一第8页反面第4行至第5行。
[19]、①缺宗支;②缺因支;③缺喻支。
[20]、①缺宗、因二支;②缺宗、喻二支;③缺因、喻二支。
[21]、缺宗、因、喻三支。
[22]、原文见佛教出版社印行《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一第8页反面第6行至第7行。
[23]、A同法相似过类;B异法相似过类;C分别相似过类;D无异相似过类;E可得相似过类;F犹豫相似过类;G义准相似过类;H至不至相似过类;I无因相似过类;J无说相似过类;K无生相似过类;L∵所作相似过类;M生过相似过类;N常住相似过类。
[24]、①《因明入正理论》汉译本“初一颂”;②佛教出版社印行《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一第9页正面;③《因明大疏融贯钞》(文见大正新修大藏经第69卷第34∵页第22行);④吕徵《因明入正理论讲解》第6页;∵⑤***陈大齐《因明入正理论悟他门浅释》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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